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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绝版青春-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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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很认真地点头,一脸的严肃表情。

7

女孩说:“上学的时候,一年级的时候,我常常打了饭不吃,把饭盆往桌上一放,先开始坐在床边哭。”

“干嘛哭?”

“想家啊,”女孩笑吟吟地说,“因为饭不好吃。”

我笑了。

女孩继续说:“有时候我吃了饭不洗碗,就那么扔着,同屋的人就知道我又没吃好,在生气了。”

那天,是我和女孩的第二次约会。幸亏我们在北三环的那家川菜馆吃得还不错。吃饱了肚子,我们在路上溜达,然后进了柳荫湖公园。

夜色降临后,我们并肩坐在湖边聊天。公园四周这几年建起了很多高层建筑,饭店,写字楼居民楼。灯光映在湖面,像是水底串着彩灯。公园的另一处,有一处露天舞场,声音很大地放着一支旋律模糊的曲子,只有鼓点很清晰。

“上学的时候很喜欢跳舞,”我们伸着耳朵听了会儿远处的曲子后,女孩说。

话说得没头没脑,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那时候最喜欢和罗倩她们几个好朋友在周末,穿上好看的衣服,去外校的舞场,晚上大家一路有说有笑地回来。”女孩自顾自地说着,不觉露出神往表情。

“喜欢哪支曲子?”

“最喜欢?”女孩想想,说:“最后一支吧。”

“《一路平安》?为什么?”

“嗯……那时候去跳舞,也许心底的愿望就是想多认识些男孩吧,有时候碰上个帅的,一支支跳下来,到了最后一曲才会略微互相有些感觉,可是舞会马上要散了。”

“不互相留地址电话?”

“很少。不过大部分等一散场就忘记了。”

我点点头,“曲终人散,很遗憾啊。”

“当时是觉得有点吧。”

“可会哼那支曲子?”

“你说《友谊地久天长》啊?当然会。……老朋友怎会忘记,心中能不怀想,友谊万岁,友谊万岁,友谊地久天长……”

“可知道这支曲子还有另一种填词?讲《魂断蓝桥》的。恨今朝相逢已太迟,今朝又别离,恨重如山,命薄如絮,白首更难期。为君断魂为君断肠,谅君早知矣,今后天涯愿常相忆,此情永不逾。”

“哇,你唱歌还蛮好听嘛。”女孩伸手摸摸我的头,露出笑容。

“不知道咱们以后的发展适合哪种歌词?”我也笑了。

“只能是第一种。我不会做你的女朋友的。”

“我并不要你做我的女朋友啊,”我开玩笑地说:“我要你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走远吧你!”女孩笑着推了我一把,差点把我从台阶推到湖下去。

“走远吧你”是那个女孩的口头语,发音类似于北京女孩习惯说的“讨厌啊你”。后来问了她,才知道这是她家乡的语言习惯,就是“滚开”或“滚远点”这种话的代用语。

“直接说滚远点不就行了?”我问。

“不想骂人。”女孩说。

8

“谁的老婆也不做。不想嫁人。”女孩说道。然后双手支着脑袋发呆,显然是想像着以后做人家老婆的时光。

我突然觉得生活过得挺美好,夏日的夜色,映着彩灯的湖面,远处的旋律,还有旁边的女孩,还有轻凉的风,还有那个女孩因不愿长大而生出的淡淡的忧愁。日子要是这样日复一日,人生该是多么逍遥啊。

我掏出烟来,低头点了一颗。美美地吸了一口。空气中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甜丝丝的气息,还以为是女孩的忧愁的气味,后来才想明白,是那女孩来了月经,又混合了她身上的洗发香波、香水、以及薄裙中蕴含的太阳的气息产生而成。

“给我一枝好吗?”

我看了她一眼,把自己手中的那枝递给了她。

女孩接过来,很认真地抽了起来。

我看了她一会儿,欣赏她抽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女孩面无表情地问。

“你抽烟的样子看上去像是个不良少年,像是个不学好的小男孩。”

“……”

“怎么不说话,不让我走远啦?”

“……不想说话……”

“那我也不说了,我陪你抽烟吧。”我掏出烟,又为自己点上一枝。

“你知道吗?我好喜欢北京啊。”

“难道不喜欢别的城市?”

“许多城市我都没去过。”

“比如拉萨?”

“那是开玩笑的。别当真噢。也许以后我会去上海。”

“上海不错。”我说。

“倒没觉得。”

“那干嘛去?”

“假如哪天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我就去上海。”

“……?……?”

“我有亲戚在上海,是我姑夫,一家公司的老总。假如哪天我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我只能去上海求他了,”这时候,女孩装出一副让人心疼的可怜兮兮的样子,表演说:“姑夫,求求你给我一份工作吧。”

“现在的公司不好吗?”

“想离开这家公司,又没地儿去。”

“干嘛想离开?”

“就是想离开。”

“回西安不好吗?”

女孩想了想,说:“上海和西安都不好,不像北京,有这么多的公园,每个公园里都有一面湖,你知道吗?我喜欢坐在湖边聊天。”

“和我?”

“和谁都行。”

9

我家的房门遭到了一阵粗暴的猛砸,当时我正凝神写作,着实吓了一跳,那种敲门的手劲有些像院里查水表的,打开门,却是一身典型外企小秘着装的罗倩,制服短裙,长筒丝袜。

“倒霉透顶,没带家门钥匙,来你这儿呆会儿。”罗倩闯进屋来:“屋里没女人吧?”

我看看表,正是上班时间,问:“旷工了?”

“辞了,不干了。”

“嗯?”

“给了我们老板一记耳光。”

我吓了一跳,道:“凭什么呀?”

“不提了,反正我不喜欢老男人,就是这样。”

“明白了,原来如此。”

“你们之间发展得怎么样了?”

“你说你那个小克隆人?没什么进展。”

“有没有fuck her?”

“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你也别就此变得这么粗野,成吗?”

“Sorry。那,有没有kiss her?”

“无。”

“赶紧努力呀。”

“你准备怎么办?”我问她。

“你说工作?慢慢再找呗,趁这段工夫忙忙托福的事。”

“感情呢?还是管飞、陈辉两头抻着?”

“现在是三头了,我在火车上又认识一个,也不错。我得趁出国前留一些我在祖国的美好回忆。”

“我说你当心点。可别在火车上瞎认识人。什么人啊?你不知道现在人心险恶,当心让人拐了,卖了,杀了。你不知道有一部电影就叫《列车上的陌生人》,结果是一变态杀人狂。”

“杀我?借他俩胆。现在让我支得团团转。”

“有两下子。”我赞叹完问她:“你给我介绍的那女孩好像不太开心呀。”

“是吗?可能吧。她一个人在北京,没家,可不嘛。你正好没事多约约她呀。”

“她有男朋友了吧?我感觉。”

“没有呀,我不知道,有了你也可以约呀,竞争嘛。”

我摇摇头,说:“多提供点情报。”

“真是没有。”罗倩认真想想,“要不我不可能不知道呀?也就是她们公司的俩男同事对她有点意思,不过没戏,那俩人我都见过,根本没戏。”

“算了吧,我别瞎掺和了。”我摇摇头叹息说。

“别呀,我觉得她真是挺不错一女孩,”罗倩认真说:“长得还行吧?”

“不错。”我说。

“还能聊得来?”

“感觉很好。”

“那还不赶紧打电话约?”

“算了,我还是忙我正事吧。”

10

正事,当然是指我的写作了。我静坐书宅,大部分时间不是奋笔疾书,而是在苦思冥想。理不出头绪。有几日,我整夜不眠,思考问题,深刻得让自己心跳。那种深刻感动得自己激动不已。早上醒来,却觉得十分可笑。一夜之间,一切变得十分可笑。

在家写了一个星期的小说,除了将一点从前自己对于写作的信心消耗磨蚀光了以外,就是消耗掉了大量的香烟、咖啡。没有一点别的收获。

想睡觉,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躺在床上,我瞪着眼睛想心事。很多日子,我就是这么打发时间的。想心事。我想让我的心事变成一本书。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梦想。可时至今日,这还仅仅是一个梦想而已。我躺在床上,在虚无中勾勒出整本书。相当完整。可一旦我爬起来想把他们写出来,那些家伙就像故意和我做对似的,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跑得真他妈的快。

11

“喜欢听流行歌吗?”女孩问我,瞪着可爱的近视眼。

“当然。”我说。

“听CD还是听音乐台?”

“都有。”

“我们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听音乐台,因为歌多,不怎么重样,如果把想听的全去买来专辑,一个歌手只有一两首好听的。”

说到这儿,女孩想起什么似的,说:“你知道吗?罗倩和陈辉那时候可浪漫了,有一次罗倩和陈辉吵架了,罗倩不理陈辉,陈辉就在音乐台给罗倩点了一首歌。我们几个同宿舍的女生晚上全把收录机打开,播到同一个台听,那首歌把我们感动得……”

“什么歌名?”

“张雨生的《大海》。”

“是很好听。”我点点头。

女孩道:“张雨生还有一首歌叫《一棵秋天的树》,歌词简直绝了。不骗你。”

《一棵秋天的树》。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时时望天,等待春风吹拂

可季节不会为我赶路

我很耐心,不和命运追逐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

安静守着自己小小疆土

眼前的繁华从不羡慕

因为最美在心,不在远处

十九岁时,我最喜欢的是美国的吉米?享德里克斯。此人1942年出生于西雅图,十六岁时自学吉它,旋即成为当地第一高手。十九岁应征入伍,二十岁时,他朝自己腿上开了一枪,如愿以偿地退伍。但因此成了终生残疾。二十四岁时,他的吉它演奏水准震惊世界流行乐坛,达到了后人难以启及的高度。二十八岁时,吉米因吸毒过量猝死于英国伦敦。

在学校时,我和管飞说起此人的事迹,管飞曾这样解释吉米之死,即他要想不断超越自己,只有求助于迷幻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求得大师之境。除此之外,他别无所求,无论是出唱片带来的滚滚利润,还是世人所赋予的虚幻荣耀。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还没有做到最好的极限。

管飞称,那就是寂寞高手的独孤求败之境界。

我倒觉得未必,怎知不是琴魔吉米突然爱上了一个女人,觉她比自己一直以来心中独有的吉它更对自己重要,而那个女人却不爱他,因为他是个残废,因为他只会爱抚他的琴,而根本不懂得女人,于是吉米伤心失望,自弃铸错。

12

女孩给我打来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有事吗?”

“没事。我是闲人。”

“想一起聊聊天。”声音听上去很落寞。

“没问题。”

“我五点下班,来我公司如何?”

“到时候见。”

我到她们公司的时候,公司里只剩下了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和另一个女孩坐在一张桌前,不知是在办公还是在看闲书,只是各自低着头。我找的那个女孩孤零零坐在空荡的大办公室的另一头,看见我来了,竟然出奇地热情和高兴,一点没有刚刚电话上那种落寞的感觉。

“等半天了吧?”我说,“路上堵车。”

“没事儿。来了就好。”女孩蹦蹦跳跳来到我面前,“我们晚上去哪儿?”

“随你。”

“我最喜欢吃KFC,先去吃KFC吧?”

“是不是咱们还小点儿?”

“反正我就是喜欢吃。”女孩抓着我的胳膊,回头对那男孩道:“我先走了。”

“再见。”那男孩抬起头,看见我,礼貌地笑笑。

那个男孩长得挺秀气,略有点胖,大约和我差不多大的样子。

出了公司的门,女孩的热情劲便消失了,仍旧一副落落寡欢的本色。

“你们同事,那哥们不错。”路上,我说。

“没觉得。”

“我要是你,为他也不会想离开这家公司。”

“我想离开公司吗?”

“上回你说过的。”

“说说罢了,离开了去哪儿?”

“那女孩也不错。”

“那女孩不是我们公司的。是那男的的女朋友。她不错吗?”

“不错。”

女孩摇摇头,“没觉得,她来北京看她男朋友,也不能没事就泡在我们公司呀?我们怎么办公?多不懂事呀。”

“外地人?”

“南方的,那个男孩。女朋友是他从前上学时的。”

13

“怎么今天想起给我打电话?”吃KFC的时候我问。

“闷了,想找人聊聊天。”

“是不是为你那胖同事烦心。”

“为他?”女孩瞪大眼睛,笑了,“胡说八道,怎么可能?”

“我有一个办法让你不会再闷。”

“请讲。”

“做我老婆。”

“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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