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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何妨错到底-第11章

小说: 何妨错到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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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女士,请留步。”

“做什么!?我只是要问她话,你挡什么挡,走开。”

“你太失礼了,女士。很遗憾我必须请你们离开。”单晓晨不悦的开口。

“只是一个佣人而已,你叫什么叫。”吕莫若讥诮的回道。她也请过菲佣。佣人嘛,本来就是给人吆喝的。

“他们是维持宅子乾净整洁的员工,拿薪水办事,没有义务接受不尊重的喝斥。阿伯,送客。”

不待总管有所动作,吕莫若已快速冲了过来,冷笑道:“你以为这里出你作主吗?别以为你这小杂种住在大宅里有多么了不起!你不会得意太久的,我——““住口!”沉怒的男声如厉鞭一般挥来,听得吕莫若退了两大步远。

唐劲一手提起吕莫若的衣领,将她重重钉在墙上,冷冷的低语:

“立刻滚。”

“你是什么鬼东西!我吕莫若可不是被人吓大的,当心我告得你倾家荡——““你,吕莫若,育有一子一女,当了十来年二线女星,吸过大麻,伪造文书,跳过牛肉场、拍过春宫照、生命中跟过六个男人、做过两次处女膜整形手术。前天晚上八点,与『巨业』的入赘总经理到KISS汽车旅馆开房间。八点进去,九点四十五分出来。没错吧?”

“你……你……你……。”哑口无言的女人一消其气焰,仓皇恐惧的看着眼前冰冷的男人发抖。他到底是谁?……。

“滚。”将她丢给管家料理,唐劲拉住晓晨,远离有这些人存在的地域。

晓晨将他拉上楼,到阳台的空中花园吹风看风景。

“你感冒了迁到这里吹风。”冷厉的口气仍在。

“正好可以脱下你的西装让我取暖。”她低沉笑着,无视他未平息的怒火,便要伸手剥下他的外套。

“那女人是什么意思?还有,根本就不该让她进门。”他阻止她的手,迳自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她双手伸进袖子内,挥动着过长的袖子。

“你该开心你不是唯一错认我的人,而且也不是最后知道的那个人。”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安慰的。”

“也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不是吗?”

“对。是自己笨,怨不得人。”他靠着漆白的铁栏杆,眼光追随着她。

她笑着摇头,不再接续这个话题,静静享受阳光。

一会,佣人送上来午餐及茶,问道:

“唐先生要与小姐吃相同的午餐或是另外点餐?”

“相同的就行了,不必再麻烦。”

在藤椅上落坐,他打量着单晓晨的午餐。少量而精致,卖相美观讲究。

“这些餐点都放了几味中药材,但吃不出药味。”她打开一盅煲汤,要他也喝一杯。

“挺清淡的。”喝了汤,吃了几口菜,发现她的口味偏淡,爽口而不腻,而且果真吃不出药味。

“嗯,外边的东西常放了太多油,却又不够入味道地,味道太重又不喜爱,所以我不吃外食。”

“你很难养。”他结语。

她抬头看他。

“如果不以评估我当你妻子的可能性为前提,你可不可以别再挑剔我了?你想让自己死心也不该一再打击我、否定我。”

他顿住。久久才回道:

“对不起,你有钱不是罪过。”

她浅笑道:

“我很希望自己穷,或者是庶出的女儿来符合你追求的条件。但我毕竟不是,也作态不来自己很能吃苦。我没吃过苦,不知道所谓的苦是什么,因此我讲不出大话,只能敞开最真实的自己让你看清。我,仍是我,倒是你早已变了数变,让我难受了。”

“你相当聪明。”如果她笨一些、骄气一些,他就可以把持住自己的。这样的一名闺秀,他怀疑有哪一个男人能不拜倒在她脚下。

能得到她的男人,绝对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了。

他嫉妒那个人,嫉妒得心口犹如千百根利针齐刺。

“唐劲,你……今天来,是因为舅舅要你来吗?”

“对。他很担心你。不过看来你好很多了,此昨天有血色有精神。”他毫不迟疑的把自己的忧心藏住,公事公办的口吻不露破绽。

“你受外公委托保护我,会多久呢?”她垂下眼睫,拨弄着盘中的食物。

“直到……你哥哥回来,或你出国留学。”其实老爷子只吩咐直到吕莫若停止纠缠,他便可卸责。

“你知道我将出国念大学?”她讶异他会知道。

“嗯,靖远提过。他希望你到美国,让他看得见。”

“再一年,说长也不长了。也许我不会再回来。”她头垂得更低。

他震动,双手悄悄握紧……。

“什么意思?你的家在这里不是吗?”

单晓晨微微笑着,笑容有些落寞。

“这宅子住了十个人,但我只有我自己。去了美国,有哥哥;到了加拿大,有外公他们。那儿还有一座农场,养了一匹要送我的马,天气也适合我这种鼻子不好的人。台北太潮湿了,过敏怎么也根治不了。相较之下,台湾哪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地方。没有思念的人在,故乡也会像异乡。”

“你父亲的家人,还有三个舅舅都在这里呀。”她想走了?她不想回来了?恐慌涌入心口,他口气严厉了起来:“你一点也不在乎在国外被人歧视为次等人吗?”

“那就嫁给当地的人吧。不会嫌我太有钱的人必定存在于世上。”她漫不经心的说着。

“你就不怕别人看上你的钱吗?”

“那又如何?难道我得找个比我有钱的人来确保对方的目的不是我的钱吗?凡事若是计较太多,哪有快乐可言。”

“你太天真了。”他终于拍了桌子表达怒气。

“是你太拘泥了。”她站起身,走到观景台向下眺望。知道他有跟过来,并帮她挡住风口,暗自浅笑,对着身后的他道:

“我的母亲,在嫁给我父亲之前,曾谈过一次恋爱。那个男人有才气、有傲气,所以爱我母亲爱得很辛苦,然后变得反覆无常。我母亲手记上说:她不认为嫁了他会幸福。他太傲、太在乎别人评量的目光,太怕别人笑他娶了富家千金得到多少利益;因此他最后恳求母亲等他十年,等他有一点成就必会回来娶她。母亲没答应。她的身体太虚弱,结婚只会拖垮他,而且只怕没命等他那么久。于是平静的与他分手了。”她转身看向他。“那个男人必定会一辈子记住她的,因为她默默的暗中资助他出国深造,也撮合了一直暗恋那男人的女子成夫妻。在男子成为名建筑师时,也明白了他命中的贵人正是他念念不忘的初恋爱人。七年前他回到台湾,哭倒在母亲坟前。我亲眼看到那一幕。一直在想,这样的分手真的是比较好的选择吗?为了男人战胜不了的自卑,好好的一段感情真的必须就此牺牲吗?也许那男人在母亲心目中的分量不是那么重吧,因为那男人不够勇敢到足以承担压力,不值得母亲爱到不顾一切。到最后,母亲仍是最爱自己。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唐劲,你是一个绝对会成功的男人,而且不是那种到了中老年才见得到成就的人。这样的你,不该是会自卑的人。我只愿你是单纯的厌恶千金小姐,而不是自卑于身家的落差而伫足不前。”

“如果我是呢?”他问。眼神极为沉潜难测。

“那我真的不会回台湾了。”

她叹气。不知道这样的威胁够不够力?

或者说,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够不够?

他告诉自己:在未下班的此刻,呆立在女校大门口,是担心吕莫若母女不死心又来纠缠晓晨,出言不逊。更理直气壮的告诉自己:昨天晓晨的感冒才好,今天可能还很虚弱。他得确定她是不是完全痊愈了,晚上才好打电话对老总裁作翔实的报告。

绝不是、肯定不是听说明年她就要出国,并可能再也不回来,引发了高度的关切,想把握所剩无几的时光多看她一眼、多保护她一次,多……镌镂她的身影放在心中一分……。

该死!他知道自己这么患得患失很蠢,也知道聪明知单晓晨那么说必有其试探的意味,但他就是上当,就是不肯放过多看她一眼的机会。

因为……她真的会做到她所说的。他知道。

四点半了。许多私家轿车一一停靠在路边,等着接人。其中一辆必属于单家无疑。

也有几名骑机车的高中小毛头,故作帅气的搔首弄姿等女友出校门。

十七岁的女孩与十七岁的男孩都属于不成熟的半小孩年纪,跟他之间可以划出数条代沟来区隔了。但十七岁的晓晨却硬是不同。

她聪明、机敏,也成熟。

会是因为她总是独自一人的关系吗?他一直忘了,莫家的人与莫靖远再怎么疼惜单晓晨,终究,绝大多时候她仍是自己一个人。一个四岁丧母、父亲又不负责任的女孩儿,会早熟是必然,会世故、机敏也是必然。幸而她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坏环境来让她有机会走向歧途。

——我有钱不是我的错……。

谁会说有钱是种错呢?如果那是一种错,全天下的人为何都以富有为努力目标呢?

错的,是自己能力所不及衍生的自卑加诸于他人,并且形成折磨。

如果突破不了心障,一切还是定在原地最好。但前提是他得有足够的定力来把持住。

他有吗?那瞧瞧自己此刻在做些什么?!

像呆子似的,连自己也控制不了。亏他还是莫氏新生代人才中最被看好的一名,董事长更再三公开赞赏他毅力超群、理智冷静……。

对照此刻,简直是讽刺。

是什么地方料错了?他不沾富家千金的坚心仍在,理智把关着情感闸口,不再如山洪般的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他居然从不知道自己一旦陷入感情时,会痴狂成这样,每一根神经都会因她不经意的撩拨而大大牵动。

单晓晨是难缠的心魔,自己的心又何尝好对付了?

天晓得以后会怎样。他只想在她还在时,挟着保护之责,再多看她一眼。

然后也许成了莫君怡初恋情人那般,终生为爱之不可得而悔恨一辈子。

他知道的,其实比晓晨多一些。在他回国的一周内,所有关于单晓晨周边的事,他全查了个一清二楚。他有许多在各行各业极出色的朋友。

莫君怡的初恋情人姓古,于三年前病逝于香港,无疾而终。一个四十五岁壮年的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后,理应是意兴风发的,却因忧郁或厌食诸多因素而撒手人寰。

男人的成功,必定怀着某个动力,也有着务必做出成就给谁看的意志力支撑着由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中站起来。

七年前,姓古的男人得到了世界级的大奖肯定,回到台湾欲见初恋情人。但他看到的是冰冷的坟,与照片上将容颜保留在三十来岁盛年,以美丽姿态离开人间的女子。他崩溃了,他的成功变得毫无意义。

斯人已逝多年,而他孤伶伶的存于世上。汲汲营营于成功,只盼有一天让她瞧见自己的成就,浑然不知沧海桑田已将人事翻转了几回乾坤,再也不复旧时事了。

这些报告,原本是无意义的记载,只为了补齐单晓晨十七年来所发生的大小事件。

但自昨日起,却成了他心海翻腾的巨浪。

六岁时,他想成功,迫切的需要钱来让父母过好日子,让一家人得以温饱,也得以尊严的活着。

上大学后正式与莫氏签了约。莫氏以大把的金钱栽培他,而他成了莫氏员工,课暇的所有时间全奉献给莫氏。那时他知道自己会成功,他有能力,也热爱挑战。

成功,是给自己的犒赏。

太顺利的路途走来,几乎要觉得麻木了。

有房子、有车子,也给了父母良好的安置。不必三年,他定会成为一名中级主管;再两年,他会掌理一家分公司。在三十五岁之前,他必成为集团核心的主事者。这些设定若做不到,代表他怠惰了。若是做到,也不令人欣喜,因为他有这个能力。

然后自然而然的,结婚、生子,过了成功又富足的一生。到了四十岁,他人生的高峰便在顶点停顿,望不到更高的山头在何方。

二十五岁的他已看到自己四十岁的情况。为什么没有丝毫心满意足的感受?

他习惯掌握一切,也习惯将眼光放远,更拒绝意料之外的变故——例如对单晓晨动心。

他要掌握自己的人生,不许它出一丝差错。但人生中若从不曾有意外,却也未免无趣得教人麻木。

直到遇见了单晓晨,他的顺遂突地变得迟缓。云端若将是他际遇的顶点,那遗憾的是伊人居住地在云端更上的不知处,他永远进不了的殿堂。

莫家富足了六代,才有今日动摇不得的殷富根基。他或可累积无数财富,却累积不来时代碎炼出的风华。

两人之间不会有交集,更不该相遇。

只是既已无法从头来过,这乱了的一切,该怎么收场?或……该说,要怎么克制自己迳向逆途靠去的心?

再捻熄了一根菸屁股,随手丢入垃圾桶。女校的大门已然滑开,预告着一群豆蔻少女即将涌出的讯息。他靠着车门,铁灰色的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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