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器-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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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转过脸来,悻悻道:“什么都没有嘛。”
瘦猴子讪笑道:“我看岔了。”拿起一块烤好的马肉谄媚道:“大哥请。”
大胡子一手接过马肉,一边笑道:“费心了。”另一手闪电般从靴筒拔出一把匕首,从马肉下刺了出去,直刺瘦猴子小腹。
不想那瘦猴子也是十分机警,一个大翻身,闪过了这必杀的一击。冷笑道:“好兄弟便是这般做的么?”
大胡子也不生气,将手里的马肉一抛,嘿嘿笑道:“老三,咱们当着明人不说暗话,就当是二哥对你招待的蚀骨粉一点儿回报吧。咱们彼此彼此。”
瘦猴子一把就从自己的马背上抽出一把长刀,与此同时,大胡子也从马背上抽出了长刀。两人围着火堆对峙着。
瘦猴子嘿嘿笑道:“二哥,咱们打个商量好不好?”
大胡子笑道:“好!怎么不好!”说着一脚踹起一蓬火星,悄没声息猱身扑上。瘦猴子早料到他有这一招,手里早攥定了一把草灰,对着大胡子一把扬了过去。
两人搞诡计方面倒是棋逢对手,他们的功夫也相近,都擅长近身缠斗,每一招都阴狠毒辣,招招取人性命,绵密细碎的刀击声持续不断。这对兄弟就像是多年不见的仇敌一般,厮杀起来毫不留情。不一会儿两人都挂了花。
打斗很快就分出了结果,大胡子技高一筹,他的长刀“扑哧”一下扎穿了瘦猴子的肚子,顺势一绞,瘦猴子两眼突出,死死盯住大胡子,腰弓得像虾米一样,好像还想躲过这致命的一刀,大胡子拔出了长刀,将沾血的刀锋在靴底蹭了蹭,“锵”地一声还刀入鞘,纵声长笑。换上了吴忧的坐骑上的华丽鞍鞯,又搜了一下瘦猴子身边,将地上的东西收罗一下,这才心满意足。他掘了点儿土盖灭火堆,回手一刀将瘦猴子的马首斩断,翻身跳上自己的坐骑,扬长而去。
吴忧是被热乎乎的马血喷了一脸给喷醒的,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东西,他就几乎是出自本能的,伏在新的马尸上,对着冒血的马颈贪婪地吸吮着。鲜血渐渐流干,他又不顾一切地啃食新鲜的马肉。生肉和鲜血给了他新的力量,这一次他居然摇摇晃晃跪坐起来。
夜幕降临,寒风刺骨,吴忧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物少得可怜,也顾不得肮脏,用僵硬的右手费力地将瘦猴子身上的血衣剥下来,胡乱往自己身上一套,又对着火堆烧残的灰烬吹了又吹,好容易吹出了一点儿红光,立刻手挖脚踹,弄了一点儿草根覆在上面,总算将火又重新生着了。幸好这两个人拣来了一些干牛粪,否则吴忧怎么也没有这个体力去拣的。吴忧瑟瑟发抖地披着一件上面带着大大小小的窟窿的血衣,偎依在小小的火堆前,嘴里啃着生马肉,他没有刀,大胡子临走带走了所有的刀具。吴忧心里边觉着老天还是挺看顾自己的——至少还没有把自己完全置之死地。
不过这种乐观的情绪只持续了半小时,吴忧的新“好日子”就到头了,北风越吹越厉害,天上竟然飘下了雪花——这是云州在圣武历二六六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这标志着长久的旱情终于结束了,但是对于无家可归的人来说,这实在过于太凄惨了。
吴忧就是对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叹气的人之一,眼看着本来就很小的火堆终于无法挽救地完成了它在人间的使命——灭掉了。吴忧只觉得这阴沉沉的鬼老天无比可恶,同时他只好把身子蜷成一团,幻想着自己在一片烧酒的海洋里游泳,累了就灌上一大口,渐渐的,好像酒意上来了一样,他迷迷瞪瞪感到浑身都热乎乎的,虽然一再提醒自己睡过去就完了,但是实在顶不住那股昏昏然的感觉,昏迷过去了。这时候要是观察他的脸的话,会发现他的脸赤红一片,额头也烫得如同火炭一般,他已经开始说胡话了。也许上天真的是要和他开个大玩笑。
阿爹轻轻碰了一下孛儿瑞的床沿,孛儿瑞就悄悄下了床,她根本就没有睡着,因为阿爹告诉她,今晚会下雪,狼一定会趁机来偷羊。外边狗突然间叫得特别凶,肯定是狼来了。
这还是她长到十五岁第一次跟着下夜。北风呜呜地吹着,雪花直往脖子里边钻。以往阿爹都不让她跟着干这种危险的活计的,但是她昨天已经过了十五岁的生日,算是正式成年了。阿妈亲手打散了她满头的小辫,为她结了一条又粗又长的乌油油的大辫子,眼里含着泪花说:“我的小孛儿瑞长成大姑娘了。”
孛儿瑞不知道阿妈为什么要哭。在她看来,所谓成年,是指她终于可以像邻居的姐姐那样穿上漂亮的彩衣,戴着美丽的花冠,骑着雄壮的公牛出嫁了;成年意味着她终于可以像其他兄弟姐妹一样做所有的家事了;也意味着她不用因为满头的小辫子而被伙伴们嘲笑为长不大的孛儿瑞了;她可以像家里比较年长的兄长和姐姐一样,骑上骏马,放牧牛羊,而不用像那些没长大的小女孩一样不准离开毡包。其实她老早就央求阿哥教会她骑马使套杆了,家里的几条大狗也跟她很熟,能听懂她那还算稚嫩的嗓音发出的命令。她觉得阿妈真是太小气了,为什么不像其他女孩一样在过年的时候就替她改梳大辫子呢。今晚她一定要好好表现一番,让阿爹和阿妈还有哥哥姐姐们看看,小孛儿瑞现在可不是那个爱哭的小姑娘了。
令孛儿瑞郁闷的是,阿爹还是不让她参与到危险的事情中去,只让她打着风灯在一边照亮羊圈。阿爹和阿妈摸向羊圈里边,笨笨的绵羊即使被狼咬了也不懂得叫唤。孛儿瑞就着灯光就看到几只灰色的狼尾巴在羊群里晃动,看来今晚溜进羊圈的狼不止一只。她不时大声叫喊着为阿爹阿妈助威。大哥二哥都在几十里外的大水泡子那里牧马,几天都不回来一趟,两个姐姐先后出嫁了,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妹,孛儿瑞觉得自己就是阿爹阿妈的好助手。
她努力将风灯擎得高些再高些,阿妈正拽着一头大狼的尾巴,奋力往外拔,而狼被羊群夹住了头和前半身,急切间竟回不过头来。阿爹则是手持包铁皮的木棒,发现一头狼就一阵狠敲。不一会儿阿妈和狼的拔河终于告一段落,她成功地将狼从羊群里拔了出来,但是得了自由的狼恼羞成怒,转身就咬人,阿妈却早就料到了,拽着狼后腿猛地一抡,竟然将狼抛出了羊圈,不过意外的是那狼直接落在了小孛儿瑞跟前,阿妈阿爹同时吃了一吓,眼看孛儿瑞就要落入狼口,父母却都救援不及。
孛儿瑞却不慌张,她猛地将风灯往那匹摔得晕头转向的狼面前一凑,狼见了火光自然往后一退,孛儿瑞趁机呼唤家里的大狗“大黄!大黑!”两条小牛犊子一般的大狗凶猛地扑了出来,一下子就把那头大狼扑倒在地。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狼终于被打退,他们一共打死了三头狼,其他的都逃跑了。他们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发现了羊圈上被狼扒开的一个大洞。在人和狼混战的时候,羊群跑了一部分。
阿爹跨上了那匹大青马,阿妈不能跟着去了,家里必须有一个大人留守,羊圈还要修补。孛儿瑞自告奋勇地牵出了一匹性情比较温顺的花马。
阿爹看了孛儿瑞一眼,他需要一个助手,但是孛儿瑞才刚成年,这样的风雪夜出去的话,太危险了。
孛儿瑞没等阿爹说出反对的话,已经套上了皮裘,戴上羊皮帽,点起风灯,执起马鞭,挂上套马杆,松开狗的颈套,长长的辫子缠在脖子上,牙齿咬住辫梢,翻身上马,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竟是比一个男孩子还利索。
“孛儿瑞确实长大了。”阿爹欣喜地想道。
羊群留下的蹄印在雪地上已经不太明显,不过借助狗的灵敏嗅觉,他们追得还不是太费力。不过情况似乎并不乐观,狗忽然凶狠地叫了起来,他们在羊群的脚印里发现了狼的蹄印。他们加快了追踪的速度。雪却越下越大了,脚印变得模糊起来。
他们来到了一条岔道上,羊群似乎在这里分成了两拨。阿爹下马看了一下,脸色沉重地对孛儿瑞道:“老哈桑家也遭了狼了,他们家连个男人家都没有,一定是你婶子骑马出来追羊来了。你看这马蹄印,后蹄有点儿瘸,肯定是她家的那匹大黑马的,还是我给她钉得马蹄铁呢。”
孛儿瑞道:“阿爹,你要帮婶子追她家的羊么?”
阿爹点头道:“嗯,她男人和大儿子都当兵去了,家里就她和她闺女两个人能干活,小儿子还帮不上忙,丢了羊可了不得。”
孛儿瑞将鞭子虚击一记道:“好的阿爹,你去帮婶婶吧,我自己追咱家的羊就行。”
阿爹欣慰地拍拍孛儿瑞的头,嘱咐了她几句,带了一条狗,骑马先走了。
只剩下了一个人,看着黑沉沉的天色,漫天的风雪,孛儿瑞有些害怕,身边的马儿和大狗给她壮了胆。她扣紧衣服,握紧长长的套马杆子,大声叱喝一声,又上路了。
已经到了后半夜,还是不见羊群的踪影,两只大狗似乎失去了羊群的踪迹,使劲四下嗅着,孛儿瑞嘴唇都冻青了,但是没有找到羊群,她怎么都不肯回去,她骑着马着急地兜着圈子,早就偏离了大路,雪埋掉了地上所有的标志物,现在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
忽然两头大狗兴奋起来,朝着一个隆起的土坡跑去,跑到那里就兴奋地扒着雪,孛儿瑞忙骑马赶上。
孛儿瑞走到近前,就着风灯仔细一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狗扒出来两具人的尸体还有两具马尸。
最初的惊惶过去之后,孛儿瑞大着胆子又凑近些看,那个吓人的瘦猴子她不敢再看,但是另一具尸体引起了她的兴趣。这是一张十分俊美年青的脸蛋,嘴唇上胡须不太茂盛,体形健美匀称,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青年人。从他皮肤的颜色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汉人青年。
孛儿瑞擦去了他脸上的血污之后发现,他脸色虽然冻得铁青,但是嘴角略略向上挑起,残留着一个喜悦的微笑,似乎死前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她听老人们说,冻死的人很多都是这种表情的,因为他们临死的时候,已经感觉不到寒冷,却会感到如在火炉里一般,所以都会带着笑容死去。
这身体是如此完美,孛儿瑞都替他惋惜,可惜一个俊美青年竟然就这样死在荒郊野外,不知道他的亲人知道了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孛儿瑞忘记了要接着去追踪羊群,她突然很想为这个不幸死去的青年做些什么。她撕下了一片裙子,替青年清理着身子。她这才发现这青年身上有无数的伤痕,除了脸奇迹般没有伤到,全身几乎就没有几块好皮肉,更有几道深可见骨的重伤,也不知道是谁居然下得了这样的狠手。
孛儿瑞取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在风灯的火焰上烤了一下,费力地将嵌在青年身上的箭镞、断枪头等一一挖了出来,碎铁片当啷啷掉了一地,青年身上倒没有流出多少血来,大概早就流尽了吧。她取下马背上的烧酒,浇在那些胡乱包扎的破布条上,化开血痂,洗净伤口,然后将自己裙子的衬里扯下来一块,细细地给他包扎了,这些都做完了,她这才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寒冷和深深的疲倦。她赶紧喝了一大口烧酒,几乎马上就被呛了一下。感觉身子热乎了一点儿,她又喝了几大口,一皮袋烧酒本来就剩的不多了,这下子见了底儿了。
孛儿瑞感觉脑袋晕乎乎的,这不是她第一次喝烧酒了,但是一下子喝这么多还是头一回。酒喝多了,胆子也就大起来,她的脸颊红扑扑的,费力地把青年的尸体抱了起来,让他的头靠在自己怀里,这时候她不觉得这是一个死人了,倒像是自己的情郎一般,心里迷迷糊糊地想着,要是有这么个俊美的青年做自己的情郎的话,村里的女孩子们还不得羡慕死?情窦初开的少女也许并不明白“情郎”的真正涵义,她只是觉得这样很威风,很让人羡慕罢了。她也不清楚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对着一个死人这么浮想联翩。
冷风一吹,酒意上涌,心中烦恶,孛儿瑞头晕得厉害,她忍不住把头一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她这一吐,头脑反而清醒了不少,想起来自己还要追赶羊群,居然在这里荒唐地呆了这么久,阿爹一定等得着急了,她赶紧挣扎着站起身来,上了马,招呼了狗,继续寻找羊群去了。
第二十九节争锋
两个月前,宁雁的参谋部人员就制定了一个大胆的进攻计划,代号是“摇光”。这个计划得到了阮香的首肯,靖难军的前期部署全是按照这个计划来进行的。方略上任之后,就让这个计划真正变成了“前期”计划,他不顾宁雁的反对,开始按照自己的心意着手调整部署。
其实说是调整,事实上方略将原来进攻性为主的“摇光”计划变成了一个防守型的计划。他大量抽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