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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依然恋你如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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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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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光听名字就知道两人的差别在哪里,“江边雾色浓”的江雾浓,跟“池塘边的小罐杀虫剂”

唐小季比起来,一个像是古书里的大美人,另一个则是超级市场里摆的特价品。

但是这两个有天壤之别的人,在高巾时代就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只要看到她们俩成双成对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将两人做个粗略的比较。

天上的人当然是江边雾浓,地上的人就是杀虫剂。

江雾浓个子娇小,加上高跟鞋不到一百六十公分;不过身材惹火,该大的大该小的小,比例匀称,堪称瘦身美容院成功的实例。

江雾浓长得非常具古典美,皮肤白得透红,太阳大一点就可以看出红红的苹果脸蛋;眉毛纲而长,尾部转弯垂下,好像墨笔涂上去的一般。

鼻头亮亮的,嘴巴小小的,笑起来两边洒窝很夸张,但是眯眯水水的眼睛,叫人心头小鹿发慌;而且她还留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嗲嗲的声音足以迷昏所有的男人。

从江雾浓不再长高开始,她一直就是男人追逐的目标。

相较起来唐小季就很惨了。

一百六十八公分体型跟她起来,唐小季简直就是大怪兽了。

她五官端正令人懒得形容,瘦瘦的身体令人懒得描述,短短的头发很普通,没秃、没驼、没瘸,一切正常。

她的个性跟江雾浓完全相反;偏中型,讲话粗鲁,打扮随便,痛恨化妆。她喜欢穿各式不同的牛仔裤,个性大而化之,有点不拘小节、不修边幅,感觉迟钝、有点懒惰……

总之,江雾浓有怎么样,她就不怎么样。

幸好,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大学毕业后暂时分离了。

唐小季挥着手绢目送江雾浓出国去,两行眼泪挂在脸上,心里却高兴得快要抓狂……她终于摆脱了纠缠七年的好朋友。

在没有她的好日子里,唐小季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租到了一间环境优雅的单身公寓,还分期贷款买了一部四轮车,又交到一个不错的男朋友,高高兴兴、开开心地过了一年的单身贵族的生活。

结果江雾浓回来了,唐小季的好日子到此结束。

唐小季一样带着手绢到机场接机,两行眼泪哭得好伤心。

结果,江雾浓住进唐小季隔壁的公寓里,在唐小季工作的撮影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职位三级跳,现在是总经理的私人秘书,开的还是进口的名牌跑车。

于是唐小季再次开始她不幸的命运。不但每天要叫她起床,为她烤两片面包,替她扫掉养在阳台上狗的大便,还要开车送她到公司,因为她的车只在跟男朋友约会时才用,上班可是不需用到它的;同时还要多准备一床棉被,因为她每晚都来叨扰,两人躲在被窝里重温旧梦,听江雾浓大谈社交艳史。一个月下来,唐小季瘦了一圈,每天带着两个黑眼圈上班。

最后唐小季认命了,既然江雾浓注定是她宿命中的天敌,她只有乖乖服从命运的安排。其实唐小季想反抗也没用,试想有几个人能从高中缠她到现在?她们的友谊早已升华到大同世界去了。每次唐小季只要看见江雾浓泪汪汪的一双大眼睛,她就乖乖地自动跟着她的臀部后面跑。

从此,大概可以理解唐小季的人生观——不能恨她,只好爱她了。

但爱一个人也要有个界限,唐小季对江雾的爱情论调就非常不苟同了。她的男朋友就像她的鞋子一样,穿一次就丢了,而且还是朋友的鞋子。

江雾浓有个特性——她很喜欢抢别人的男朋友。

公司里有八个女职员,除了二个结过婚之后,其他四个同事的男朋友都变成江雾浓“曾经”的男朋友,包括唐小季的男朋友高至林,现在也正在摇摆不定当中。

其实他还不算货真价实的男朋友,唐小季和他正式交往还不到一年时间,两人仅止于牵个小手的关系;不过已经三十岁的高至林,曾跟唐小季提过结婚的事。

她这种保守的态度,跟江雾浓认识男人一天就可以当众在电梯里拥吻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但唐小季还是相当惊骇,因为那个男人就是高至林。

唐小季大概已经二天没睡了,所以头脑浑沌的她才会让江雾浓又爬上她的床。

她哭成个泪人儿,床边摆着两杯不加糖的咖啡,她打算跟唐小季聊到天亮。

而唐小季对她这种行为已经麻木了,她只希望喝完咖啡的江雾浓能快快离开,让她可以好好睡个觉。

‘小季,你一定恨死我了对不对,没想到我这样滥情,滥情到连你这辈子唯一的男朋友都要,我真是丢脸。“

她都说对了,不过唐小季认为她没必要把“唯一”说得那么大声,好像自此之后的就没人要了。

唐小季严重打了个呵欠,她实在不想再提这件伤心的往事,可惜这件“往事”也不过上个礼拜才发生的。

“小季,你听我解释嘛,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一起下电梯,你知道我们那陈楼的电梯好慢,你想想看,从十楼下到楼底要多久时间呀,对我来说可真是漫长!

我好无聊呢,电梯里又只有他一个人,我只好看着他的领带啊!看着看着就到一条黑线,很长的黑线喔,大概一公分左右。我越看越不对劲,心里想,可能是一公分半不到两公分喔,又可能是半公分不到一公分,于是想要正确测量它的长度,所以就……“

“扑上去把线头抓下来,没想到他也对你扑过来,于是两人干柴烈火狂吻起来。”唐小季死撑着上一口气替她说完。

因为如果照她这样说法,恐怕两天两夜也说不完。

“你怎么知道?”江雾浓眨着朦胧的大眼睛,嗲声嗲声地对她说。

她叹气。

“没什么,我只是在某部电影里看过这种情节。

江雾浓一点都不了解她的无奈。

“哪部电影?我看过吗?叫什么名字?”她继续眨着她那天真又无邪的大眼睛问她。

唐小季则用力眨着决掉下去的眼皮。

“叫做——亲爱的,我把你杀掉好吗?”她恶狠狠地说。

江雾浓竟然痴痴笑起来,然后摇着她乌黑如云的长发,用力之大不惜连拍唐季两个巴掌。

“小季,你真会开玩笑,没人会取那种名字当作片名,喔……”江雾奇%^书*(网!&*收集整理浓那个超级嗲声“喔”,后面还跟着四个回音。

唐小季懒得理她了,既知天命难违,她打算把男朋友给她。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跟那个又矮又土又胖又穷的男人在一起?老实说,他还有口臭哩,害我用光一罐漱口才消除他的气味,我还真想骂你没眼光呢,怎么会跟那种男人在一起。”

唐小季一听她的话,差点没笑出来;不过倒不是庆幸她没跟高至林接过吻,而是高至林被她形容得这么惨,也算得到报应了。

江雾浓见她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还以为她真高兴。

“所以我说呀,小季,你应该感谢我,要不是我拔刀相吻,你怎么可能看到那个高……高什么来着的真面目呢?那家伙可是披着西装的禽兽呢,你若真的嫁给他,一定不到三天就离婚了。”

唐小季实在很想跟她说,不管她嫁结任何人,只要有江雾浓在,她一定三天就离婚了。

但她能这么说吗?

江雾浓只是有点贱而已,其实她的心地还是满善良的……

只不过在昏睡状态中,还看到她把咖啡硬灌入自己喉咙里。

她打算聊一整晚了?唐小季暗中叫苦。

“好啦,雾浓,一点都没怪你的意思,其实我跟他的感情还没深到非他莫嫁的地步。这样也好,让我看到他的真面目。”

这倒是真心话,唐小季认为跟高至林仍在朋友交往的状态,所以不会为他心碎而死;不过江雾浓这个好朋友,可能会让她失眠而死了。

她实在受不了困意,倒下来就睡了,但江雾浓仍然说个没完。

“既然你也这么想,我就老实告诉你好了。

其实当你介绍他给我认识时,我就看出他色迷迷的本性,所以我在电梯里故意试他,为的就是让你看到他的真面目!

“我完全是为了你呀,谁叫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嘛……”

所以……

唐小季就是因为这点摆脱不了江雾浓,因为她毕竟还是很可爱的。

不管真话或假话,她仍旧相信江雾浓的善意。

如果有机会,她也想为江雾浓两肋插力。

才这样想,机会马上就来了。

公司接到某知名服装公司的订单,委托他们拍摄一系列的秋装特辑,指名要萧盛威担任摄影师。萧盛威和他们没有合约,于是派唐小季去执行游说工作。

江雾浓死皮赖脸要跟着去,而且跟公司请了半天假。

“拜托你去干嘛啦,我又不是去玩。”唐小季百般无奈地她说。昨晚硬被她灌了两壶咖啡,打个饱嗝都是咖啡味。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去玩,难得见到萧盛威本人,我非去不可。”

“萧盛威?”唐小季突然醒了一下,连带着头痛。“好熟的名字……”

江雾浓出地难以置信的眼光。

“你连要去见的人都不知道是谁?难怪干了两年还在企划部里,换成别人早变成总经理夫人了呢!”

唐小季看她一脸得意,不觉头痛万分。

“我是说这个人的名字我好像听过啦!”唐小季猛追着记忆,可惜脑袋轰轰作响。

江雾浓更讶异了。

“只要是女人,都该知道这个男人。”她噘起嘴,怀疑地看着这个不完整的女人。

唐小季只是头痛,完全想不起这个记忆中曾经有过的名字……

其实,江雾浓口中这个男人:萧盛威,和唐小季的关系可大了呢!他是目前相当走红的一位年轻摄影师,近来为某一杂志拍摄流行特辑受到欢迎,许多宣传广告都希望找他掌镜。

萧盛威吸引江雾浓的不外乎三点,年轻、有钱,以及他是男人……因为如果他是女人,江雾浓连机会都没有。

想想,二十六岁,年轻多金的单身贵族,衣衫飘飘,身上背着一台照相机……多炫的一个男人啊!

她已经可以想到两人手拉手,一起走入江边雾色浓里,哇,这是多浪漫的一个情景啊……

“雾浓,你的口水……”

唐小季惊奇地看着她一脸陶醉的样子。大小姐不知又想到哪儿去了,但一定跟限制级脱离不了关系。

“走啊!”江雾浓大叫一声,然后挺起胸膛带着小婢女唐小季准备出发。

唐小季的头更痛了。

于是江雾浓回家换了衣服,她漂亮的小跑车终于又亮相一次,两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萧盛威的工作室。

唐小季一路头痛到底,不知江雾浓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她真的觉得萧盛威这个名字很熟萧盛威?不会是他吧!那个死都不会忘记的名字!不可能忘记的名字!唐小季一点都不想将这个名字跟那个人联想在一起,反正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多得是,尤其这又不是什么伟大的名字,所以绝不是她想起的那个人。

唉哟,唐小季的头又痛了。

萧盛威的工作室在东区最贵的地皮上,光看他租得起这个楼面,就知道他用相机赚了多少钱。

当江雾浓踏在这片土地上时,心里马上将两人走入江边雾色浓的情景,转换成了参加百老汇剧院的豪华大场面。

而她的打扮也正符合想像中的画面,活像去参加什么隆重餐会一样。

两个女人想着两件事,一个叫苦,一个叫春。

到了楼顶,萧盛威的工作室就在其中一问。

江雾浓进到电梯里就开始紧张了,她拼命补妆,不惜用光一盒粉饼还不够,而那张小嘴,已经了换了十种颜色还不甚满意,才二月天,天气颇凉,她小姐已换上最新流行的夏装,菊红金三种混丝布料把她捆得紧紧的,还不惜把大块肚皮露出来吹风。

不过她的身材真没话可说,够惹火冶艳妖娆动人的。金履鞋也很适合她,前面露出十个漆黑金色的脚趾头,乱吓人的。

当她把长发甩在脑后,露出洁白粉嫩的肩膀时,唐小季就想回家了。

难怪唐小季想回家,跟江雾浓比起来,她的确应该彻底地、好好地检讨一下。

平常吊儿郎当也就算了,没想到今天穿得这么坏。这也不能怪她啦,哪个女人会带两套衣服上班?除了江雾浓以外。

唐小季居然敢穿一件破了五个洞的牛仔裤出门,令江雾浓非常震惊,虽然看起来挺流行的,但说穿了不过就是古时候舍不得丢掉的宝物。

不过,个子高的唐小季穿牛仔裤其实很帅的,因为她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两条长腿……

可是用拖板凉鞋配她的脚趾头就不太适合了,还有绿色夹克看起来有点恐怖。

虽然唐小季越烂越对江雾浓就有利,不过看到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竟穿成这样……不化妆也就算了,鼻头上还有一粒粉刺没挤掉,叫身为生死之交的好友江雾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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