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凶猛-第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心点小胖子!”听道一声水响,我赶紧扭头大声喊道。
“没事班副,是个女的,哈哈,说不定又是**的!”小胖子赵子君猥琐的说道。
“我靠!”孟晓飞笑骂道:“帅克,这就是你带的兵?这他妈就是预备党员?”
我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牛逼吧?!”
孟晓飞吐了一口唾沫,啐了一声,突然,我发现他的脚趾头一根一根都死死的扣住了树干。
然后,我听到孟晓飞一声惊呼:“洪峰来了!!!”
第二卷 梦回鼓角连营
第八章
第四节 谨以此章祭奠我的战友
风很冷,如同千万柄钢刀一般在各个奇怪的角度将我劈砍;雨很小,如同千万枚钢针一般在各个诡异的角度把我穿刺。
夜,黑夜,冷雨夜。
昏暗的路灯光线若隐若现地照出这一条泛动着银色光芒的路,牵引着行尸走肉般的我,是的,我是一个步兵,但是,我不知道我要去那里,我也不知道我在那里,我只知道,活在这个该遭千刀该遭万剐的贼老天的种种阴谋之下,到处是他妈的问不出答案的问题,到处是他妈的得不到结果的努力。
我脚上的解放鞋已经找不到了,而我的战友,我的兵,小胖子赵子君,我也已经找不到了。
我曾经寻找过小胖子赵子君一次,那是他还在新兵期的时候,这个屌兵睡熟在了军绿色的高低床的床板之下,而我们大家却误以为他受不了艰苦的训练而跑路了。
那一次我没有找到他,是我的战友找到了他,当我看到他那张睡眼惺忪的肥脸时,想狠狠的揍他,不过被他搞笑的案件回放又给逗笑了。
那一次我是奔跑着去追寻他的,而这一次,我却再也没有力气去奔跑了,一点子力气都没有了。
那一次他对我说过:班副,我不会当逃兵的,我回去之后还要当村长的;而这一次,他对我说过:班副,老子是步兵,但是决不是跑路的兵。
我发誓,我一定要找到他,然后一定要好好的揍他——但是,我找不到他。
在小胖子赵子君扑入水中去解救那个不知名的女人时,他前脚跳下水,第五次洪峰后脚就跟着来了,我拼命地叫小胖子赵子君回来,拼命地叫,叫到我几乎失声,但是他似乎没有听到,于是,我跳下了水。
孟晓飞也跳下了水,他对我说,帅克,你疯了!你疯了!
我说,别拦我,我最后收到的命令是要照顾好他,他是我的兵。
孟晓飞不放手,他对我说,帅克,洪峰来了!来了!
我说,放手,来了我也要去,他是我的战友,我的兄弟。
孟晓飞最后对我说,帅克,他也是我的兄弟,我的战友。
然后我们一起游了过去,直到洪峰来临,将我们俩个分开。
还好,我看到孟晓飞在那一瞬间抱住了一颗露出水面一人多高的光秃秃的树,蹭蹭的就往上爬,洪水还是没有放过他,径直扒了他的草绿色四角大裤衩,我听到这个鸟兵在那里破口大骂。
可是我的手气就没他那么好,我抓住了一根树枝,最后张开手,我的手上只有一片绿叶。
水流湍急,太他妈的湍急了,是他妈的上级情报工作没有做好,第五次洪峰的威力也十分巨大。
我看到岸边有一些巨大的石头砌成的斜坡,我看到斜坡之上有一幢幢连在一起的仓库,我看到红砖砌成的有些念头的仓库的墙壁上飞快的掠过粮食两个字,然后我的背就重重的撞在一个奇怪的机器之上,那是一个类似于消防兵用的救生梯一样的东西,上面是一层结实的皮带,我强忍着疼痛,就顺着这个救生梯一样的玩意,爬啊爬啊爬,一直爬到了这玩意的尽头,最后,当我摔下来的时候,感觉触地软绵绵的,伸手一抓,居然抓了一把沙,这可算是老子命大啊!除此之外,我还惊异的发现,原来那玩意的下层也有一层结实的皮带,敢情是来传送啥玩意的皮带轮了。
我从来没有晕倒过,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但是当我从那玩意上面摔下来之后,我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第一次历经了晕倒——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看着天空,看着天空在慢慢的开始顺时针旋转,然后越转越快,越来越朝我压近,我终于受不了这种让我的眼睛和我的胃都受不了的感觉,于是眼睛一闭,嗡的一声——这就是昏迷,我所感知到的昏迷。
……现在的我清醒过来了,赤足走在这条不知名的街道之上,我很清醒,能够感知到这一切还在伤害着我的东西,比如说这寒意,比如说这冷雨,比如说这疲倦,除此之外,我还觉得我很饿,非常非常的饿。
我有目的,我的目的是先去找一些吃的东西,我需要吃东西来维持我的身体运转,需要吃东西来补充我的体力——我还要去找小胖子赵子君,我一定要找到他!
街面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微弱的路灯照耀不到那些黑乎乎的一大片,有些冷清,或许,这原本就是一条偏僻的马路,马路旁许多的店面都已经关闭,我想,关闭吧,洪水太他妈的有威力!
一直走一直走,我终于走了这条死寂的街道尽头,我看到有喧哗的人声车声和明亮的光线自尽头传来,我开始了奔跑,一步一步的奔跑,水花四溅,然后,我站定,抬起头来,看着这堵被无数的沙袋层层垒了起来的墙,这堵墙的作用我现在知道了,这一定是为了封堵洪水而垒起来的,可是现在,我在墙的这面,孤独地站着。
当我爬上了这堵沙包垒起来的墙时候,耀眼的光芒顿时让我捂住了眼睛,那些沸腾的声浪瞬间充斥着我的耳膜。
或许有人注意到了我,或许没有,我径直从上面慢慢的滑了下来,然后整了一整我身上那件橘红色的救生背心,断裂的那根带子上方大山曾经给我打了一个死结的地方不知道怎么又开了,真他妈的够呛!暗骂了一句,我脱了下来,把这个结重新打好,然后拎在手中,赤足行走在这繁华的人世间。
虽然是夜里,但是这里很热闹,有很多小商店,有很多大排档,我找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大排档,在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坐了下来,背靠着一堵冰冷的墙,是的,墙很冰冷,我又打着光膀,我是一个军人,我的班长李老东曾经教育过我,军人就是连他妈的吃个饭都要占据有利地形,这个地形很好,没有人会从身后袭击我,更重要的是,我不想遇到一个兵,在我还没有找到小胖子赵子君之前。
我低下头去,翻开我的迷彩裤的裤腰,我在领到每一条迷彩裤时都有一个很恶劣的习惯,那就是总是抑制不住地要去把裤腰内侧的布用刀片划开一道小口子,我知道这是新兵期留下的毛病,那会我是新兵,这道小口子可以让我塞进去一个打火机,虽说军裤上的兜挺多的,可我就爱这一个——现在是老兵了,没玩过藏打火机的游戏,后来想想就拿来兜钱了。
我从裤腰里抽出一张卷起来的五十块的人民币,虽然已经湿透了,但是由于人民币质量非常好,基本上还是没有变得很皱巴巴的,依旧保持着我折叠它的姿势,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摊开在面前的桌子上,压平——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娘老子,在家里的时候只要我一出门玩,我的娘老子总是会给我塞上些钱,她说男子汉大丈夫,出门若是兜里没钱,会让人看不起。
现在,我不想要娘老子的钱,只想娘老子给我下碗面。
我的鼻子有些发酸,或许是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的醋没有盖紧的缘故吧。
桌面上出现了大片的黑影,我抬起头,看到了一个系着白色的围裙站在我面前的年轻妹子,她痴呆呆地看着我,一手捏着一支笔,一手捏着一个小板子,上面夹着一些红格子纸,这让我又想起了程小铎赐予我的那次痛并快乐着的备皮,当时她也是这个样子的。
年轻的妹子当然没有像程小铎那样询问我叫什么名字是那个部分的,她只是愣了一会儿之后,再恍然大悟的问我需要些什么东西吃。
“螺丝粉,花生米,酒。”我把五十块钱推了过去。
年轻的妹子飞快的记,然后问道:“几瓶酒?”
“一瓶!”我重重的靠上了后背冰冷的墙壁,说道:“白酒,只要是白酒就行!”
“好,好的!”年轻的妹子可能是被我吓着了,拿上钱就如同一只受惊了的小白兔飞快地跑掉了。
等她回来的时候,她带来一个人,一个胖子。
比小胖子赵子君还要胖上一倍的胖子,他径直坐在了我的对面,把我的那张伍拾零慢慢的摊开在桌子上,朝我推了过来,看着我说道:“我是老板,你是兵?”
我下意思的将身边橘红色的救生背心一拎,扔到了背后,缩了缩腿,然后冷冷地看了看这个胖子,说道:“不是假钱!”
“你是兵?”胖子继续追问道。
我欠了欠身,迎着胖子的目光顶了上去,冷冷地说道:“我是!我是兵!”
胖子慢慢地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大黄牙,说道:“是兵!不要钱!”
胖子手一挥,招呼年轻小妹子道:“上菜,上酒!”
我有些惊诧,但还是把钱推了过去,说:“我们有纪律!”
胖子把钱推了回来,说:“老子有规矩!”
我笑了,突然笑了起来,因为我证实了一点,老八没有吹牛,这个鸟兵曾经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嘿,帅克,你他妈的只要你穿上一件白台山英雄团的背心随便坐在舞州哪个饭馆里吃饭,绝对不要钱,骗你就是小王八羔子!
“有钱就给钱,没钱就白吃!”我把钱推了过去。
“收了你的钱,我没脸见人!”胖子又把钱推了过来,轻轻地拍了拍钱,说道:“收好吧小伙子!”
我笑了,然后急急问道:“老板,这是那里?我刚刚从那里爬过来的,这是舞州那里?”
“这是城西高校区,那里?”胖子回头指了一指,我点点头,胖子笑了笑,说道:“那里是粮食局,不过街道被封了,群众疏散了,你,你怎么还在那里?昨天上午你们部队转移完了粮库的粮食就撤完了啊?现在已经全部上了城东大堤!”
我顿时无语,城东大堤又告急,而我,却悠闲地坐在这里吃东西。
“没关系,先吃东西,完了我带你去找部队去!今天我还去慰问过部队,我知道地方!”胖子接过年轻妹子递过来的一碗热气腾腾的螺丝粉推到我面前,关切地说道:“吃吧!”
我没有说话,拿起筷子,埋头就吃了起来,是的,我不想回部队,我的兵还没有回来,赵子君,你他妈的在哪里!老子一定要找到你!
“慢点,这里还有菜,吃菜!”
我神色木然地说道:“老板,再来一碗螺蛳粉好吗?”
……我拧开酒,径直灌了一口,辛辣的味道顿时充斥着口腔,这是一种和辣辣的螺蛳粉完全不同的辣味,螺蛳粉,补充我的体力,酒,驱走我的寒意,骨子里的寒意,或许,它还能提升我的士气。
“谢谢你老板,我还有任务!”我站了起来,一手拎起了我的橘红色救生背心,说道:“酒,我带走!”
“那……那行!”胖子老板站起来,低下头,看到了我的一双赤脚,急急说道:“你等等,我去给你找双鞋!”
我伸出手攀住了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看着我。
我对他咧开嘴,笑了笑,说道:“不用,我是步兵。”
胖子老板突然也笑了起来,脸上的横肉都笑得堆了起来,他把两个手都攀上了我的肩膀,死死的压住,然后说道:“老子也是步兵!”
言罢就几蹭几蹭,将他自己脚上的旅游鞋脱了下来,牛逼的抬起头对我吼道:“老子老同志,命令你,穿上!”
我这才发现,在那个闪烁的白色灯箱之上,标注着这个大排档的档名叫做:老兵大排档。
……买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买了一个手电筒和两瓶水,走到一个昏暗的转角,我才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把胖子老兵的旅游鞋解下来,其实有点小,我却说很好,现在我就想把鞋带子松一松。
我仰头灌了一口酒,是的,我需要酒,呆会我还要去河边,我要顺着那河找下去,河水只是很湍急而已,小胖子水性好,一定会没事,或许只是跟我一样被冲到了某个地方,我要带上酒,能够给他驱驱寒,暖暖身子。
我对小胖子赵子君很有信心,这屌兵,居然还游了个海训第一名!至于老子,还是免提吧。
我放下酒瓶,打了一个大大的酒嗝,然后缩脚套鞋子,这个胖子老板果然是一个老兵,果然也是一个步兵,他的鞋带的打法跟我们完全一样,正当我埋头系鞋带的时候,我突然就瞥见了另一双鞋子在我面前站定。
一双很精致的小红皮鞋,很漂亮,很可爱。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个很精致的脚踝,再往上看,就是一条粉红色的碎花裙。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一种颜色,一种属于他,或者是她的颜色,如果说程小铎是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