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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别说再见-第9章

小说: 别说再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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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来,愧疚感日日夜夜折磨啃噬著她,她一直都在惩罚自己,存心不让自己好过,来偿还对他的亏欠,她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肯放过自己呢?

“干妈,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小星迟疑了片刻,轻声问:“那个医生叔叔,是很重要的人对不对?”不然妈妈不会看见他以后,就变得好安静,好像伤心到……想哭都哭不出来的样子。

那一定是妈妈很重视、很重视的人了,才会这样。

郑明娟有些意外。连小星都察觉到了,她还在假装无所谓!

对上那张还在等待答案的纯稚小脸,她思绪一转——对呀,那颗石头脑袋转不过来,她不妨就来洗脑小的!

“小星,干妈偷偷告诉你,你不可以告诉妈妈喔!”

“好。”

“其实啊,那个医生叔叔,是妈妈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可是你知道的嘛,妈妈是胆小鬼,连看到蟑螂都会尖叫,当然不敢告诉那个人喽!然后那个人不知道,妈妈就很伤心、很伤心,才会常常一个人偷哭。”

原来,那个医生叔叔,就是妈妈一直想念,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哭的人啊!

“那……那个人会不会不喜欢我?”如果是妈妈很重要的人,那万一那个人不喜欢他,妈妈会不会不要他?

“当然不会呀!我们家小星那么可爱。”一把搂住,狼吻几下小帅哥以兹证明。“小星有没有发现,你和医生叔叔长得很像喔,他来当小星的爸爸多好,一起走在路上,大家都会说这对父子好帅,小星不想要一个爸爸吗?”

如果是一个很疼他的爸爸……那他当然要!

“还有,小星希不希望妈妈快乐?医生叔叔可以让妈妈笑得很开心喔!”

这样,妈妈就不会再一个人偷哭了吗?

“小星那么勇敢,一定会帮妈妈的,对不对?”最后一击。

小星认真点头。

妈妈胆子很小没关系,他已经长大了,会帮妈妈打蟑螂,也会帮妈妈快乐。

虽然他没有追过别人,不知道要怎么追,不过幼稚园的女生很喜欢找他玩,干妈说她们是因为喜欢他,想“追求”他,如果这是追求的话,那他可以学起来。妈妈很疼他,他要帮妈妈追她喜欢的男生。

第六章

人的命运很奇怪,同住在一个城市里,六年间不曾见过面,一旦碰上了,就像解除魔咒般,不管走到哪里都会遇上那个人,就算刻意远避也一样。

她已经很努力克制住想见他的欲望,让自己与他工作的地方保持十条街的距离了,偏偏命运这玩意儿总教人措不及防。

依循电话订购的地址,送来客人团体购买的点心,走出办公大楼,扑面而来的热气令她脑海一阵晕眩,几乎站不住脚。

要命,36度的高温,这不把人烤焦了也非中暑不可。

左右张望了下,前方有间简餐店,她不加思虑地走了进去,目光搜寻了下适合的空桌。

天气热,连带地她的思绪也变得迟滞,视线扫了一轮,脑海才慢慢倒带方才看见的影像,然后怔住。

梓修?!

第一直觉反应是立刻转身离开,中暑也没关系。

他应该……没看到吧?

“为什么见了我就走?”不疾不徐的嗓音飘过来,他目光没离开桌上的杂志,翻了一页,才缓缓抬眼。“我这么碍你的眼,让你宁可出去外面被太阳烤熟?”

还是那淡淡的语调,听不出情绪起伏。

他……在生气吗?

她无法分辨,微慌。

从以前还相恋时,他就是个性情内敛的人,少有人看得透他。幸而,他从来不会对她隐藏情绪,喜怒哀乐都会敞开心胸让她看得清清楚楚,不教她无所适从,那是他的体贴,也因为他从来没把她当外人。

而现在,他有心要藏起情绪,她根本就看不透。

“对不起……”除了道歉,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坐下吧,我一会儿就要走了,不会有谁误会。”这家伙超级不耐热,没有一年夏天不中暑,只要气温逼近三十度,她就开始头昏了,现在这种天气简直可以要了她的命,她却宁愿去外头中暑也不和他同处一室,算她有个性!

她愣愣地拉开椅子,坐下后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说谁会误会?

服务生前来,他本能地回应:“给她一杯冰镇酸梅汁——”顿了顿,似有些自嘲地接续:“我忘了你不喜欢被掌控。需要什么你自己点吧!”

“梓修……”他还记得她当初那番伤人的话?现在这些话听进她耳里,字字像利针刺进心窝,痛不堪言。

“点啊,看著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有Menu。”

她张了张口,低低重复:“冰镇酸梅汁……”

服务生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收走Menu,大概是觉得她很奇怪吧,一样的东西,干么又为难考虑这么久。

她也觉得自己是笨蛋,明明喜欢的是同一个,为什么要钻牛角尖,自寻烦恼了半天,绕上一大圈才发现她要的还是那一个。

他的霸道、他的掌控,给了她最想要、也最适合她的,她却从来没有认真体会过他的用心,只是一迳地排斥。

他没再搭理她,也不在意她怎么想,迳自吃他的烩饭,左手翻动杂志,一心二用。她不自觉脱口问:“你——还没吃饭?”

都下午三点多了,午餐早过很久,晚餐似乎又太早。

他总是如此,以前读书时时间永远不够,别人的二十四小时他当四十八小时在用,吃饭时还得边读书,常常食不知味。那时她很贼,想试探他是不是真的那么专心,就将他们都一样讨厌的红萝卜偷偷拨到他碗里,他根本没发现,还吃个精光。

他现在,还是那么忙吗?

“早上有一台手术,七个多小时。”总不能叫病人等一下,先别死,我出去吃个饭吧?

“喔。”他常常这样吗?好辛苦。而且过了用餐时间,选择也不多,真的只能将就著随便吃吃,那如果是晚上轮值时怎么办?

“你没有想说储放些可以保存比较久的点心暂时充饥吗?”

“我不吃甜食。”更没有在正餐以外吃点心的习惯,不过不指望她记得就是了。

“我当然知道,我的意思是——”

“抱歉,您的冰镇酸梅汁。”侍者送上饮品,中断了谈话。

他面前也有一杯,那是他们两个都共同喜爱的风味。

他的家人总是称赞她有一双巧手,变化得出各式各样的小点心,而他独独偏爱的,却是做法再简单不过的冰镇酸梅汁,酸酸甜甜的滋味,是当时热恋的心情写照。

夏天宁静的夜晚,他们各自温书,共饮一杯冰镇酸梅汁,书读得累了,便转头啜饮一口,有时两人同时凑上前,不经意碰上了唇,而后热吻,最终演变成激情缠绵的夜晚……

他是不是也想起这些事?由他沉晦的眸子,她无法解读。

轻浅的手机铃声响起,他抽出口袋里的物品,轻薄的机身,很符合他的极简风格。“你忙完了?嗯?不用,我过去……”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抬眼往她身后看,店门外是一名美丽、自信并且亮眼的女子,是她原本想成为的那种商场女强人。

他挂了电话,另一手捞帐单,留下一句:“我先走,不打扰你。”

打扰?明明……该是她打扰了他,不是吗?

他走得那么快、那么仓促,盘中的烩饭甚至吃不到一半,是她坏了他的食欲,还是急著会另一名女子?一名——他此刻真正在乎的女子。

门外女子仍是走了进来,迎向他,隔了段距离隐约捕捉到轻细的对话:“这样好吗?你朋友还在,怎么好意思先走……”

“只是以前的旧识,不重要。”结完帐,他伸手,搂住女子纤细的腰身,一同离去。

原来,他欣赏那种型的女子,和当初的她差好多。

她知道那女子,上一期的八卦杂志有刊出来,捕捉到两人亲密进出饭店的照片。一个是医学界的精英,青年才俊;另一个是大企业家的掌上明珠,上流名媛,难怪一举一动受到瞩目。

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到离工作处那么远的地方吃饭了,因为那名女子上班的公司,就在这附近……

她聪慧美丽、独立自主、知性且感性,不会让他烦恼,不会总是令他叹气,这是他现在喜欢的女孩子,这是他现在的生活,他们看起来很合适,也很……匹配,酸梅汁的味道,已经不重要,也记不得了。

这样很好,真的很好,他开心,最重要。

望著桌上属于他的那一杯酸梅汁,他一口也没喝,退了冰的杯缘沁出颗颗透明的水珠,一颗,又一颗,与她的泪一同往下掉。

只是以前的旧识,不重要。

他如是说。

她用力吸上一口,尝不出味道。这杯酸梅汁不是她做的,没有当初那种沁心甘醇的风味,不够酸、不够甜,她只喝到苦苦涩涩的味道。

苦的是心情,涩的是掉进杯里的眼泪。

洗完澡,由浴室走出来,床上没看见人,目光移向窗口,那道颀长的身影倚靠在窗边,指间燃了根烟,他盯视著,出神凝思,烟雾缭绕中,俊雅面容飘忽而迷离。

“你抽烟?”古静芸有些意外。真难得,最有健康观念的医生,居然在做摧残健康的事,认识他以来,这还是头一遭。

他回眸,见她走来,就要捻熄。

“别。”她伸手阻止。“你抽吧,我不介意。”

抽烟的男人很有魅力,她微微一笑,偏头凝视。“你有心事。”

他挑眉,熄了烟。“怎么说?”

“你今天有些失常。”他一向行止得体,床笫间更是没话说,体贴完美的标准情人,从不曾造成她任何的不适,今天却失控地在她身上留下吻痕。

懂她所指,他望向白色浴巾包裹下的窈窕身躯,拇指挲抚纤肩上的吮痕。“抱歉。”

她摇头。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好抱歉的,男欢女爱,本就是这么回事,激情失控、欢畅极致,谁不曾有过呢?只是一直以来,他都太清醒、太理智,无时无刻记得保持完美礼仪,反倒让她觉得他始终置身事外,不曾投入过。

今天的他,至少比较像个人。

“梓修,你为什么从来不在下床之后吻我?”

“这是你的要求?”他转身,被她拉住。“我刚抽过烟——”

不等他说完,纤臂攀住他的肩,仰首吻住他。

这就是关梓修,永远记得完美的性爱礼仪,但是有哪个伴侣在接吻前,还会想到要先刷牙漱口之类的事?

更早之前,他们甚至只上床,他吻遍全身也从不吻她的唇,她开口问,于是之后,他吻她,只在欢爱时。

女伴的要求,他会做,完美得无懈可击。

有时候她会觉得,他像是将情绪牢牢深锁,所有的一切,都是制式化、完美地执行,却空洞得缺乏情绪,她抱得了火热身躯,却抱不到他冰冷的心。

而今天,像是深锁的那个地方,被敲出一个洞,情绪泄出,她感觉到,他隐隐波动的暗潮,尽管,他掩饰得那么好,不露一丝痕迹。

她不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一生总有过一、两回的年少轻狂,牵挂著一个人,热烈爱著,想拥抱她、为她燃烧,不是每次的表现都是最完美的,也不会记得什么刷牙或性爱礼节的事,有时会很冲动、很失控,情不自禁,但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那个“旧识”很不简单,轻易便做到了两年来她一直办不到的事。

良久,她拉开距离,静默凝视他,什么也不说。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半晌,他缓慢地吐出几个字。瞒不了,他知道他瞒不了她,她太聪慧,心思太细腻,即使不说,她也猜得到。

大家都说他难懂,一旦有心要藏,谁也看不透,就连他曾倾尽一切去爱的那个女人,都不曾真正懂过,但是她懂,即使刻意去掩藏,她还是能察觉,连他也不懂为什么。

“后来怎么会分手?”

他又静默了一阵。“不爱了。”

不爱了,是他?还是她?答案似乎很明显。

“但是当初那道伤,你至今仍隐隐作痛。”

又是一阵沈窒——“静芸,你为什么会这么懂我?”

“我年纪不小,家里在催了,父母要我考虑一下。”她突然冒出这一句,风马牛不相及。

“考虑”什么,他们都心知肚明。

“有对象?”

“有。吃过几次饭,还不错。家里说,我如果没其他想法,就这样了。”

“是吗?”他点头。“那恭喜你。”他伸手,与她交握。

这两年间,他们的往来其实是极私密的,从没想过要对外界公开,即使八卦杂志写得风风雨雨,他们都心知不是这么回事。

第一次见面,是她主动攀谈,第二次见面,她开口约他吃饭,第三次见面,他们上床。

她是聪慧果决的女性,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一开始,只是长夜相陪,后来,则是可以谈得来的朋友。

郎才女貌是他们在说,那并不构成爱情的条件。有时他觉得,她与他各方面都太像,他们欣赏对方,相知相惜,也就这样了,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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