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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龙凤拍档-第10章

小说: 龙凤拍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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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瀛点头笑着,注意到堆着颜料的角落有一架手提电子琴,心想今天的惊讶真不少。“真是才女,对音乐也有一手。”

“什么啊?”袁紫苏看清楚后,嗤的一笑。“那是比目鱼的。我是音乐白痴,永远看不懂那些豆芽菜。”

姚瀛可以想象一幅活生生的图画:紫苏咬着笔杆,托着下巴,灵感久久不来,心好烦,这时桑小鲽在一旁弹弹唱唱,告诉她:“别烦了,来玩吧!”紫苏丢下笔,一跃而起,随着音乐又跳又笑,整个人亮晶晶,又快活起来……

他摇摇头,排斥再想下去。可是他无法骗自己,紫苏爱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她习惯了,逍遥惯了。在项家同住二十天,他多少看出紫苏是从不做家事的女孩,每隔一天就由桑小鲽将脏衣服送洗,项家佣人七点下班,她偶尔吃消夜也是把脏碗一放,桑小鲽自然接过去洗了。记得于怀素曾抢着要洗,桑小鲽笑笑说:“没关系啦!我洗就好,紫苏不方便做这些事,她对清洁剂过敏。”当时他一听,心便沉了下去,结果隔天早晨又见桑小鲽问她要不要顺便开车送她去美容院,才知紫苏连洗发精都不碰,每星期两次在固定时间上同一家美容院,那位美发师都会把那段时间空出来等她这位好客人。姚瀛的心更加沉重,几乎已认定袁紫苏绝当不成母亲眼中的好媳妇,一位不做家事的媳妇绝对无法获得姚母的认同与疼爱。如果他是富家子弟或月入十万以上的有钱人,倒也罢了,可以请个佣人,无奈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家里的房屋贷款还压在他身上,他希望他的妻子也有固定的收入,起码不要成为他的负担。

袁紫苏漂亮、热情、开朗,跟她作伴一生会很快乐吧!奈何佳人有疾。

她一双手伸出来,白白嫩嫩,掌心润红,真是称得上“玉手”,怎知是时时补充维他命B群和一星期一次敷脸时顺便“敷手”所得来的成果,还是桑小鲽请教医生又翻遍美容书,亲手调配出的敷容圣品。

她绝不承认自己有富贵手。

“我才没那么严重,只是容易脱皮,很难看而已。”她这样驳斥于怀素的好奇。

姚瀛为此好生难过,他今年三十岁,家里催得紧,却不敢把袁紫苏带回家,反把唐秋思带回去搪塞父母的催逼。他认识唐秋思在先,却对袁紫苏动心,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不想下班后还要赶回家煮饭、洗衣……只因娶了不会做家事的妻子。

今日来,亲眼看见紫苏在她的小天地──他供应不起的小天地──优游自在,荡着秋千,带着不知生活艰难的人所特有的舒坦笑容,望着透明天窗对他说:“盖小木屋做书房时,爸爸有意建一座空中花园,但妈妈讨厌下雨,所以加了玻璃围墙。她喜欢下雨天来这儿坐一坐,老天爷淋不到她,她便好开心!”

光是庭园的面积就比他家五口人所住的公寓大上许多,姚瀛无法不正视两人之间的差距。他不自卑,但也不想高攀。紫苏只说继父是教授,母亲开餐厅,但今日一见,虽然是继承的祖屋,但算算改建成大楼和装潢的费用,保守估计也在一千万元以上,所以桑家绝非她口中的普通家庭。她可以想工作时才工作,心一懒时便窝在家里看书、打电玩,或提光存款去旅行,随心所欲,父母不介意,四位异姓哥哥管不了她,她的人生在姚瀛眼中未免太惬意了,可以是知己、女朋友,却不是他所需要──外可以赚钱,内可以理家──的妻子。

他很纳闷,桑家怎会如此纵容她?

他可以理解一般家庭均不需要女儿负担家计,但结婚前至少也都有份固定的工作,帮忙母亲理家,即使再受宠,父母一想到她嫁人后凡事不沾必遭人嫌,多少会教一点,只有她袁紫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连一只碗都不洗,仍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女,除了她爱做、想做的事,其他一概不理、不烦,命好得离谱。

莫非,桑家早有打算一辈子留住她?

姚瀛无法不这么想,从桑小鲽的眼里、行动上,他瞧见毫不掩饰的爱意与纵容;与桑世轩接近后,可以看出桑世轩完全当她是亲人看待,连出了名的“冰男”都疼她,可以想象袁紫苏在这个家已得到完全的认同。

是啊!是啊!唯有不在乎她做不做家事的有钱人家,才会看重她本身的优点,当她是难得的人生伴侣。

原来民主化之后,阶级仍旧存在。在桑小鲽眼中女人不做家事仍是女人,而姚瀛已从母亲或亲友身上认定做家事是女人理所当然应该做的。

此时此刻,这种认知,颇令姚瀛心悸。

袁紫苏奇怪的盯视着他,不明白他在转什么脑筋,脸上的表情像电视画面变来变去,真有趣,她的精神也来了。

“姚瀛,你打不打Paddleball?”

“什么球?”他英文不错,一时却也是有听没有懂!

“Paddleball板墙球啦!在室内玩,只要有十坪左右的空间,拿着球拍把球往墙上打,它弹回来,再击回去,可以单打、双打或多打,很刺激哦,而且减肥效果比打网球好,也方便,不管刮风下雨都可以玩。”

姚瀛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那个啊,我小妹都管它叫“碰壁球”,你一解释我就懂了。”他做了个打球的动作,“她每次都说:“我要去碰壁啦!杀杀一肚子气。””

紫苏笑出来。他家小妹与她志同道合,两人一定合得来。

“去流流汗,提提精神也好。就在地下室,玩不玩?”

“不了。”他兴起一个念头,“不如到我家坐坐,认识我的家人,而且快到下班时间,姚绢一定很喜欢认识你。”即使不能做夫妻,他也不愿弄得灰头土脸、形同陌路,他不以为男女不做夫妻便该绝交,何况他与紫苏还不到“天雷勾动地火”之境。他喜欢这位朋友,出版社也需要她,最好邀请她到姚家,亲身体会两人之间的不可能,自然淡下来,恢复朋友关系。

袁紫苏不是扭扭捏捏的女孩,也不会联想那么多,反正到朋友家玩是天经地义的事,她虽热情,但有的是脑筋与眼光,姚瀛的淡漠,使她不敢幻想此乃去见未来的公婆。老实讲,她尚未有结婚的打算呢!

“好啊!”她恍然感觉到自己将面对一个挑战。好!她倒想看看姚瀛意图变啥把戏。

让他在客厅等,她必须换件衣服。

摇笔杆的人不讲究专业形象,很难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上班族常穿的套装或西装。

但若要使人感觉“端庄”,套装是最简单的选择。

她对着镜子微笑,灵动的眼眸闪耀着,为自己套上象牙白色的长外套和宽长裙,里头是一件圆领的白色丝衫,一头保养得宜的乌亮秀发自脸颊往后梳拢,没有任何首饰,简单而自见雅致。

“好看吗?”她下楼笑问姚瀛。

“很──好看。”他其实想说:“很昂贵。”却注意到她脚上穿的黑色袜子,心觉奇怪。

在宽敞的玄关处换下室内鞋,打开一排壁橱中最靠近门口的一扇橱门,专门放置给客人穿的拖鞋和客人脱下的鞋子和衣帽,姚瀛穿回自己的皮鞋,却见紫苏从另一扇橱门里挑出一双黑色短统靴,坐下来慢慢系鞋带,再戴上一顶黑色覆额软帽,然后往穿衣镜一照──帅呆了!端庄清雅,又带点儿潇洒,正是她所钟爱的。

“比目鱼的眼光真准,这么上下搭配,果真有形有格。”

“桑小鲽?”

“对。老实说我排斥穿套装,尤其是那种窄裙式的套装,感觉好像被绑住似的,很不自由。但像现在这么穿,我还满喜欢的,感觉像自己。”

“你很重视自由?”

“难道你不是?”

她眼睛一眨一眨的,拉开大门,被吓了一跳。桑世徽也正好开门要进来,突然迎面碰上,真是吓死人了。

“三哥!你干什么突然跑回来吓人!”

桑世徽睁着一双睡眠不足的猫熊眼,怪叫:“我才被你吓一跳,本来困得一闭眼就可以梦周公,现在可好,睡虫给你吓跑了,你赔我!”

“好,我出去捉几只毛毛虫赔你。”

她知道桑世徽徒然生得一副好身量,却最怕小小的毛毛虫,小时候她和比目鱼合养蚕宝宝,专爱吓他,他每回看见每回吓得哇哇叫,四处告状,要他们丢掉!奇怪反而看似文弱的桑小鲽一点也不怕。

“死没良心的丫头,我还多买一个肉圆要请你吃。”桑世徽离她远一点,换鞋,嘴里嘀嘀咕咕,过去的噩梦似乎未清。

“你自己慢慢吃吧,没吃完的留着喂毛毛虫。”

跟他吵嘴,总会令她绽开笑意。

他长长叹了口气,“早该晓得疼妹妹是白费的,到头来一场空,女心外向嘛,有了男朋友就目无兄长。”目光瞟向无辜的姚瀛,一转为锐利而探测。

紫苏忙笑着为他们介绍。

姚瀛也在打量他。壮硕的身体包藏在泛旧的牛仔装下,面带英气、帅劲,并且黧黑,紫苏这位三哥也传承了桑家的好容貌,但不似桑小鲽的俊秀,也不如桑世轩的冷静气质,他有属于自己的风貌,刚强、富行动力!

“去姚家玩?!”桑世徽看紫苏难得穿如此“正式”的服装,一猜就中,不愧是惯于问供的刑警。“姚家住哪里啊?”

姚瀛没有隐瞒,那一带均是刚盖好不满三年的公寓住宅。

打听清楚,桑世徽又回复爱困的惺忪眼。“去别人家别忘了带礼物。”交代一声,打着大呵欠,进去了。

“他好像很累。”他陈述事实。

“他三天没回来睡觉了。”她见怪不怪的口吻。

也幸亏世徽提醒,紫苏买了一盒水果当礼物。

“紫苏,”再上车时,姚瀛问她,“你的家人是不是对你有什么安排?”

“安排什么?”

“你的未来,像你不方便做家事,他们或许为你挑好了有钱女婿。”

“有这种事?我怎么不知道?”袁紫苏满脸探索趣味的看着姚瀛,“我以前所交的男朋友,有的受不了我犀利的言词,有些则一知晓我是空手道黑带的,很快便自动消失。只有你,最在乎我不会做家事。”

“不,我最在乎的并不是这点,而是彼此之间的差异。相爱容易相处难,甜蜜的恋情一旦落实至婚姻中,考验随之而来,我比你大六岁,看得比你透彻。”

“相爱容易相处难!哼,你爱我吗?”

姚瀛不语。事到如今,他无意再弄乱自己的心。

紫苏心中有气,就想发作,可是一见到他英俊而年轻的脸庞──起初就是这张脸令她情不自禁──舍不得说断即断,她没那么世故、洒脱。费力的挤出一丝笑容,她觉得姚瀛对她有所亏欠,若真是将她视为“后补”,她会让他明白她袁紫苏不是可以欺负的。

“我不是一出生就是有钱人的女儿,”姚瀛的反反复覆,使她觉得有一股疲惫的思潮如巨浪席卷而来。“十岁前跟生父一同生活,他很失望我不是儿子,我妈又不能再生,没有希望栽培出一位傲视国际的大画家儿子,所以他根本很少理我,我虽难过,但依然活得很自在。我妈再婚后,现在的爸爸很看重我,视我为唯一的女儿,他有钱栽培我,有能力请佣人,我可以不必插手做家事,可是我还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性情。因为我晓得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桑家,女儿迟早要嫁出去,娘家的百般好处是带不走的!做人嘛要识相一点,随遇而安,跟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否则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富有时是一种过法,量入为出也是一种过法,为了做不做家事这点小事而伤脑筋,未免太可笑了。”

“你凡事都看得开,这点最让我佩服了。”

“我只是不喜欢钻牛角尖,情愿面对wωw奇Qìsuu書còm网问题──解决它!”

“若是你嫁的老公,既没钱请佣人也不会做家事,你怎么办?”

“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愿做吧!”紫苏交迭双腿,沉吟道:“洗衣服有全自动洗衣机,洗碗有洗碗机,一切电器化,其实现代女管家比起从前可轻松多了。而且我头脑很好,不是只会赚稿费,我妈若是要把餐馆交给我经营,我也做得来,至少从此不必煮饭了。”

“你是“以金钱换取方便”主义者吧!”

“有谁不是?难不成你自己缝衣服、做鞋子?”她挑眉嘲弄。

姚瀛哈哈大笑。跟她在一起不怕无聊,他真想一辈子有她相伴,想法又有了转变,只是──还来得及吗?唐秋思的身影倏然浮现,一摇头,又消褪了。

来到姚家,位于三楼的公寓住宅,小小巧巧,没有豪华的皮沙发,只有竹编与木制的家具点缀小客厅,可爱且温暖。

姚父与姚母均是高中老师,一听紫苏的父亲也是服务于教育界,且是大学教授,便十分喜欢,殷勤留她下来吃晚饭。

“我回来了。”姚瀛的大妹姚绫先回家,姚瀛介绍她时说:“在A大一待近十年,赶都赶不走,生是A大人,死是A大鬼。”姚绫扶扶眼镜,文静一笑。她就读图书馆系,毕业后留在A大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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