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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纵横第二世界-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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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相信你师傅我?”陆无名开始吹胡子瞪眼。

“不是,不是,我哪能不相信您呢。”俺嘿嘿一笑,接着拿出了一百二十分的诚意说,“您说的话就是真理,真的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

“那还是不相信我喽?”陆无名像抽风似的抱着酒坛子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酒,然后拖着长音说,“看来老子要是不拿出点真本事的话,你个小兔崽子是不会相信我老人家说的话了。”他把酒坛子放回桌子上,醉醺醺的指着我说,“也罢,既然这样我老人家就教你几手真本事,让你也知道一下我老人家的厉害。”

他要教我真本事?什么意思?难道这个老家伙也要像大胡子那样拿出点私藏?俺眼睛里顿时绿光闪烁,一个箭步就窜到了陆无名身后,“师傅。。。”俺一边帮他揉着肩膀,马屁就连绵不绝的拍了过去,“师傅,我就知道您对我好,俺对您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如。。。”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陆无名虽然是大侠,但在俺滔滔的马屁浪潮中也很快迷失了自我,仅过了五分钟,俺就如愿以偿的接到了一个任务。

血红色的灵魂烈酒(精英任务)

任务介绍:陆无名十分想再次喝到矮人酿造的血红色的灵魂烈酒,他希望你能帮他找到这种矮人特制的烈酒(注:此种酒只有血统最纯正的矮人会制作,去贝蒂尔赤须矮人洞穴找找吧,或许那里的赤须矮人还保留着这种酒的消息)。

完成条件:找到血红色的灵魂烈酒并交给陆无名。

任务奖励:经验10000,金币2,技能“浓雾陷阱”(二级)

“。。。。。。”二级技能?俺在看到这个任务奖励兴奋之余也是一阵郁闷,“要是能学到二级的二连射或是恶魔之眼该多好啊!算了,说别的都没用了,还是先看看二级浓雾陷阱是个什么效果吧。”

浓雾陷阱(二级):在10X10范围内释放出持续25秒的浓雾,被雾笼罩的所有敌对目标命中降低30%,CD时间1分钟。

范围变大了,持续时间和降低命中的效果也增强了,但说老实话,俺对于二级浓雾陷阱的实际效果仍有所怀疑,不过这个技能潜力还是不小的,二级就降低命中30%,到四级的时候还不得降低一半的命中啊,也许只有到那时候浓雾陷阱才会显示出它应有的功效吧。

第二百八十一章 坐骑任务

 离开陆无名住的旅店,我直接传送回皇城,在接坐骑任务之前先跑了一趟卷轴店,四十级了,除了能骑坐骑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可以使用回城卷轴了。

短途回城卷轴,卷轴商店里最便宜的卷轴,两金币一个,可以使用十次,短途回城卷轴十分深刻的向我们解释了什么叫便宜没好货,回程的目的是能达到,不过具体回到哪座城就不知道了。

“行啊,有个能用的就不错了。”俺宽慰了下自己,把回城卷轴扔进了背包。

折腾完这些,天已经不早了,给二哥发了个消息,在确定了他晚上去不了之后,我回仓库清理了下东西,准备找陈姐吃饭,不过。。。就在我刚准备发消息的时候,私聊响了。

是叶子,我停顿了三秒之后接通了私聊,“随随,你干嘛呢?接个私聊也这么费劲。”从叶子姐姐的声音听起来貌似这个祖宗心情不咋样。

“没。。。没事儿。”俺没敢告诉她一会儿要去吃饭,“你呢?这一天也没见着你人影,忙什么去了?”

“别提了。”叶子姐姐愤恨的声音分贝数直线飙升,“折腾了一天坐骑也没抓到一个我满意的,烦死了。”

“抓坐骑?你坐骑任务都做完了?”

“早做完了,那任务超简单,一共都用不上半个小时,关键就是想抓个让人满意的坐骑太费劲。。。”叶子姐姐发泄了两句之后转移了话题,“不说这个了,现在一提这个我就烦,等明天咱一起去抓吧,对了,随随,咱们团的骑士我找了一个,晚上见见面大家认识一下吧?”

该死!怎么又赶一起去了,俺苦笑了下,“都这么晚了,明天不行么?”

“明天?为什么啊?”叶子姐姐一句话把我汗都吓出来了,“你晚上不是要请人吃饭么?咱一起去不就行了。”

明月夜这个王八蛋!不用说这又是他干的好事儿了。

小胳膊是宁不过大腿的,尽管俺十分不希望她们凑一起去,但在伟大的叶子姐姐面前俺只能保持沉默了。

“就去宾悦酒楼吧,那的东西好吃,还不算太贵。”很快叶子姐姐连去哪吃饭都想好了,听那口气是一点儿回转的余地也没给俺留啊。

“宾悦酒楼啊。”我叹了口气,又想起了前几天那顿令人伤心的聚餐。

和叶子通完话之后,我又给陈姐发了消息,通知她晚上六点半皇城集合。在美食的诱惑之下,我很快就收到了回信。

“没问题,我继续升级,六点半不见不散。”

确定了晚上的饭局之后,我跑到骑术师艾蒙那儿接了坐骑任务。

“小伙子,你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坐骑?很好,这真是个伟大的志向。”老骑术师对俺赞扬了一番之后说,“我很愿意教给你骑术,但在这之前我想你不得不帮我跑趟腿了,因为就在昨天我发现我的驯兽长鞭不见了,小伙子,你愿意帮我将它找回来么?”

系统提示,是否接受坐骑任务《找回长鞭》?

这个有选择的余地么?不接受就无法学会骑术,只有傻子才会拒绝。为了表示自己脑筋正常,俺丝毫没考虑就选择了接受。

接了任务老骑术师欣慰的笑了笑,“太谢谢你了,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之后的几分钟他就沉浸在对鞭子丢失现场的回忆之中。

“我想起来了!”就在俺恹恹欲睡的时候,他老人家突然大吼一声,吓得我汗毛都竖起来了,“人老了,记性真差,那把鞭子肯定是上一次我们几个老家伙聚会的时候落在万黎城武器商米德家了。”

“好吧,我这就去。”俺嘴上答应了,心里却在默默祈祷,“但愿这个老家伙没记错了才好,万黎城。。。他这聚会跑的还真够远的。”

尽管老骑术师十分肯定的告诉我长鞭落在米德家,但为了少跑冤枉道,俺出了门还是又仔细的看了一遍任务。

找回长鞭(普通任务)

任务介绍:你想在骑术师艾蒙那里学骑术,但艾蒙的驯兽长鞭不见了,他希望你能帮他找回长鞭,作为奖励在找回长鞭之后他会教给你骑术。

完成条件:按照艾蒙的指示找到驯兽长鞭,并将长鞭交给艾蒙。

任务奖励:技能“初级骑术”,驯兽长鞭。

“。。。。手机访问:. .。。”看来没得选,只能相信这位老先生了,感叹之后,接下来看看俺的任务奖励吧。

初级骑术:学会后玩家可乘骑等级不高于自身等级10级的普通坐骑,当玩家等级超过50级,初级骑术熟练满五千之后,玩家可到骑术师艾蒙那里将初级骑术升级为中级骑术。

50级,好像还很遥远,五千熟练俺看着就有些眼晕,连忙转移注意力,看向后面的物品奖励。

驯兽长鞭(绿色装备)

攻击:6…7

力量:+2

耐力:+2

特殊效果“诱捕野兽”

诱捕野兽(主动技能):对野兽系怪使用有一定几率将目标变为自己的坐骑,消耗法力100,CD时间10秒(注:此技能对等级越高的怪使用捕获的几率就越小)。

这任务好,连捕获带骑术一下全齐活了。

不得不承认老艾蒙的记忆里还是不错的,他的鞭子确实是落在了米德家,只不过。。。

“那个鞭子是艾蒙的?糟糕了,糟糕了!我以为那是没用的废品呢,叫我卖给旅行商人费多了。”

我就日了!难道这么大个万黎城连一个收废品的都没有么?为什么要卖给流窜贩子呢。

“那你知道那个旅行商人现在去哪儿了么?”俺强忍着骂人的冲动挤出了一个笑容,“艾蒙先生急于要找回那条鞭子,还请您多帮帮忙。”

“让我想想。”米德拍了拍自己的秃脑袋,“我记得他走的时候好像说过要去沉沦城的杂货商哈吉家中做客。”

得了!这可好,一竿子又支火狼王的地头上去了。

。。。。。。

第二百八十二章 光之源

 这个任务真就像叶子姐姐说的那样,没什么难度,甚至连一个怪都不需要杀,但俺十分怀疑这垃圾任务就是专门为了玩人而设计的。半个小时的时间,我除了在各大城市之间来回溜腿玩儿之外,什么也没干,到底去了多少个地方我记不清了,但我拿到长鞭的时候,光是传送费就花了十好几个金币了。

“你真是一个乐于助人,有爱心的好孩子啊。”我把驯兽长鞭送到老艾蒙手中的时候他是这样表扬我的,不过没过两秒又把鞭子送回我手里了,“这个给你吧。”他先是叹了口气,接着抬起头向我露出了一个微笑,“我老了,再也不像当初那样一晚上能抓二十几头坐骑了,现在已经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了,拿去吧,试着亲手去捕获自己满意的坐骑吧,也许等你坐在自己亲手抓的坐骑上的时候,就能体会到一个骑术师的真正意义了。当然,你也可以到街对面的坐骑供应商那里购买一只坐骑,只不过作为朋友我应该提醒你一下,那个奸商手里根本就没什么好货色,而且价钱超贵。”

我靠!俺一阵无语,原来NPC也互相拆台啊。

。。。。。。

晚上六点十分,叶子姐姐提前给我发来了组队邀请,一进队伍她就开始喋喋不休,“随随,随随,你人找齐了没?找齐了咱就出发吧,哦对了,记得带足了金币哦,晚上我要大吃一顿。。。”

看来这位姐姐对吃还是那么情有独钟,我想损她几句,耳边却突然传来了一个有些生硬的男音,“小舞,你朋友?不给我介绍介绍么?”

晕,队伍里还有人呢,还好没一张嘴就瞎咧咧,我连忙打开队伍看了下,光之源(骑士)。等级41。

41级的骑士,在一条龙的团队中貌似也没见过这么一号人物,不知道神通广大的叶子姐姐是从哪儿挖过来的牛人,不过听称呼好像跟叶子很熟。

“着什么急,还没见面呢,等见了面一起介绍。”叶子姐姐风风火火得把骑士先生的美好提议驳了回去,“对了随随,你现在在哪儿呢?反正时间也快到了,我们这就过去找你。”

“皇城坐骑供应商。”俺如实的回答,“刚做完坐骑任务,我想买个先凑合着用。”

“别!别!别!”叶子姐姐一声河东狮吼灌进了俺耳朵里,转瞬间就变成了嗡嗡声,“你可千万别去买那破玩意儿,垃圾的要死不说,还贵的跟抢钱似的。你要垃圾的我这儿有,一会儿见面给你一个不完了么,省了钱晚上多请我吃点好吃的。”

“哦。”俺答应了声,连坐骑供应商那里卖的到底是什么都没看就出了门,“那我在那门口等你们。”

我猜叶子姐姐的体育一定非常棒,因为刚出了坐骑供应商的门口没有十五秒,叶子姐姐和一个大帅哥就双双出现在了我面前。

见了面叶子姐姐是这样介绍我们的,“光之源,我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死党,也是我初中同学。”接着那只指着光之源鼻子的手又转移到了我脑袋上,“随便,我游戏中的朋友。”

有比较才有鉴别,通过这简短的两句介绍语俺发现俺和叶子姐姐的关系明显不如骑士先生亲啊,心里忍不住稍微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失落,可以想象面部表情自然也是略显不自然了。

“你好!”俺还在琢磨朋友跟死党区别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大爪子伸到了眼前,“我叫高泽辉,认识一下吧。”

“我叫欧阳。”我伸出手笑了笑,脸上的表情瞬间恢复正常,“很高兴认识你。”第一步,我们的手握在了一起,第二步,大家开始互相打量对方。

“不好办啊,看样子他应该很畅销,是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啊。”

在女人眼中卖相好的男人往往离不开高大英俊这几个字,按照女人们的标准,这家伙应该是个标准帅男了吧,高大?俺一米八看他还要仰视,英俊?古铜色的皮肤——健康,充满自信的眼光——可靠,嘴角处似有似无的微笑——迷人,个人感觉如果这货再配上匹白马,那就更完美了,反观我自己,呃。。。跟他一比俺发现自己身上的光环在迅速缩水,由超级帅哥(自己封的)很快退居二线,变成了带有水货色彩的衰哥。。。自卑啊,真是人比人得死啊,不过自卑归自卑,俺并没与放弃找回自尊的信念,握着这厮的手,俺就琢磨上了,“我什么地方比他强呢?”别说经过了五秒钟的冥思苦想之后,俺还真琢磨出来了,“他没我白!对!这货肯定没我白!”俺一阵激动,心说,“老子在屋里捂了五年了,就是天天美白护肤的小妹妹见了俺都得羞愧致死,更别说这个黑不拉几的傻大个儿了。”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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