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2050-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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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此时的王大胖,并没有察觉到许步高话语里头真正的含义,只是想到面前这个男人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并不忍心拒绝他,便点了点头,走到许步高的身边,坐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许步高,听他倾吐心声。
“我出身于内地……”许步高黯然无神的眼里,流露出回忆的神色,脸上原本有点扭曲痛苦的表情,也慢慢变得平静,“我的童年是正常、快乐和活泼的,我的父母自小就教育我要爱国,在潜移默化下,我七岁起,便仰慕孙中山、毛主席等国家英雄,希望我能像他们那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物。那时候,母亲不时跟我讲故事,跟我倾谈;反而我的父亲与我比较疏离……我自小就喜欢用左手,无论是拿筷子、打乒乓球、捉笔写字,我都是习惯用左手。父亲对于我这个习惯很是不满,认为这是反传统,会被人取笑,多次要求我改正。在他的多次责骂下,我渐渐改为使用右手拿筷子写字,不过,我的左手由于自小的练习,也非常灵活,丝毫不亚于我的右手。”
“七岁的时候,我从内地来到梦都,与家人一同居住于不到三十平方米的简陋居屋,成为所谓的新移民。那时候,我们这些新移民,往往由于家里穷,收入低,没身份没地位,又不会说粤语,缺乏见识,所以经常被人嘲笑看不起,更不时被学校中的那些流氓欺负。为了保护自己,我在小时候就找师傅学习武艺,练了好几年的功夫,直到我能保护自己为止,这些经历,虽然辛酸,但也让我培养成刻苦耐劳的性格。”
“我自小就不太爱念书,到了中学会考,我八科之中仅有三科及格,然而我很喜欢阅读历史、地理等课外书,尤其是二次大战的史实,更是爱不释手。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列举出二战中多次重大战役的伤亡情况,战术得失,指挥将领等等诸多资料数据,甚至有人戏称我为‘二战专家’。现在想想,我这个好勇斗狠的性格,也许就是那时候培养出来的。”
“毕业了两年,做了几份不太理想的工作后,我毅然决定,加入警队。”
“我读书成绩一直不好,学历不高,想找一份高收入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当一名警察,虽然面临一定的危险,但收入相对于普罗大众来说,还算是比较高的,而且,当警察,也算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容易受到人家的尊敬,别人再也不会因为你是来自内地就看不起你。而且,在警队里,可以使用各式各样的枪械,可以练习各种格斗术,这两样,都是我的爱好。”
“在警校受训期间,我一直非常努力地训练,无论是体能、步操、笔试等各项成绩,都十分出色,我的射击成绩更是了得,而且左右手枪法都很准确,还常常瞄准假人的头部射击,被人称为‘神枪手’,最终我以‘银鸡头’荣誉毕业。”
“银鸡头?”听到这里,王大胖一愕,“这是什么?”
“银鸡头原名警队银笛奖,”许步高解释道,“粤语称银制哨子为‘银鸡’,而‘头’有顶尖的意思,因此银笛奖一般被俗称为‘银鸡头’。银鸡头是颁发予每届梦都警察学院毕业学警班表现最优秀的学警,候选人必须在整体表现出色,并由上级推荐及须接受面试审核,这是颁予毕业学警的最高荣誉。”
“我读书的时候,从来没有拿过一次第一,也没有得过什么奖项。在警校以银鸡头毕业,可以说是我一生人当中最大的荣耀。”解释完银鸡头的含义后,许步高又继续陈述,只是声音渐渐变得唏嘘,“回想十多年前,在拿到银鸡头的时候,我还以为,加入警队是我一生人当中最正确的选择;曾几何时,我以为我在警队当中,会有十分光明的前途,甚至我可以一直做到总督察、警司、总警司,从而一举扭转我自小就被人看不起的命运;曾几何时,我拼命地工作,努力进修;曾几何时,我相信我的未来一定辉煌……”
许步高长叹了一声,继续道:“我刚刚加入警队,穿青衣军装的时候,曾经十分拼命。我觉得,戴黑头套黑手袜,身穿黑色紧身制服,手持MP5冲锋枪,收到上级命令后,即突入重围杀人的飞虎队很酷很强大,能当上一名飞虎队成员,应该是一件很威风的事情。所以,我专门请教过一个从飞虎队退役的前辈,问他我该如何做,才能加入飞虎队。”
“前辈告诉我,要当飞虎队队员,除了体能要好、枪法出色之外,还要讲求团队合作性,能令上级赏识,因此,多抄车牌多发告票,以吸引上司注意,这是个不错的办法。我听从了他的意见,一加入警队,就拼命争取表现。做军装警察,除了在街上巡逻,维持治安以外,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见到有违章拍车的时候要抄牌。一般的警员,每天平均只发一至两张的告票,而我为了出位,拼命抄牌,最高纪录曾经试过一天发三十张告票,这个数字,已经相当于整间警局一天的抄牌数了。我的表现,虽然引起同僚的争议,但确实吸引了上司的注意。我暗暗高兴,同时积极准备投考警长的考试。”
“三年之后,我第一次报考警长,奈何考试成绩只得到一个无法升级的‘良’字,这是我加入警队以来的第一次大挫折。两年之后,我自荐参加晋升警长的面试,我的上司对我的评价报告,也对我也有非常正面的评价,他说我处事冷静镇定,善于处理各式各样的纠纷,执行职务并不需特别指挥,很有上进心,更善于利用各种机会,扩阔个人的经验与知识。可惜,报告上到总督察那里,又被剔除了下来,他认为我不适合升职。这是我在警队经受的第二次重大挫折。”
“两年后,我再次参加警长升级检定考试,为了升职,我努力读书复习,常常苦读到深夜三四点。笔试成绩出来,我在两千多名参考的警察当中,名列第二,得到了‘优异’的成绩评级,不仅成绩优秀,我还受到警队的内部刊物《警声》的访问。当时,我就想,成绩又好,又上了内部杂志,这次我一定可以升职了吧?谁知道,到了面试的时候,考察官认为我年资尚浅经验不足,结果这次升级考试,我又牛黄了。”
“第一次失败,我归咎为我不够努力;第二次失败,我归咎为是我运气不好,不合总督察的眼缘;然而到了第三次……我想大概是我的命真的不好,导致上司处处与我作对。为了平复我的心情,我独自一人到内地踩自行车,踩了两千多公里,走遍半个中国,原本低落的情绪,这才渐渐平复过来。”
“然而,当我调整好心情,准备重新努力拼搏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改变了我一生命运的大事,就是这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日后的人生。”
“是什么大事?”听到这里,王大胖也不由得起了好奇心,禁不住提声追问道。连一旁默默听着许步高陈述的莫晓云,也眨了眨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许步高。
第二百零六章 报复
“那天深夜,我奉命驱车隐伏在山路上,等待偷沙井盖的犯人出现。”许步高没有马上回答王大胖的问题,只是叹了一口气,缓缓道,“这些偷沙井盖的人一般都是深夜时分作案,偷到沙井盖后,就马上开车到负责销赃的小工厂,转手卖掉。这些负责销赃的小工厂,通常都会立刻把偷来的沙井盖融化成金属铁块,让人再也认不出原貌。因此,为了捉住这些贼,我们必须在有沙井盖的地方埋伏,等他下手的时候人赃俱获。不然到了明天他转手卖掉,沙井盖变成了铁块,就没有了物证,而没有了物证,我们自然也就无法起诉他了。”
“一般来说,行动的时候,我们都是两个人一个小组,好让彼此间有个照应。但是那天我的搭档刚好生病请假,只有我一个人。本来我的上司担心我的安危,希望我不要行动。但我为了立功,为了早日升职,也顾不上那么多危险,加上我对我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便不听上司的劝告,偷偷开了警局的车,潜伏在山路旁,等候小偷的出现。”
“皇天不负有心人。那天,我期待已久的沙井盖偷贼,果然出现了。他开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慢慢开到沙井盖旁停下,然后打开车门,一个人跳了下车,我在乌黑的车里,借着微弱的街灯灯光仔细一看,见小偷肤色半黑,个子不高,鼻子高耸,眼窝比一般人深,心下恍然,原来,犯人居然是一个‘摩罗叉’。”
“所谓‘摩罗叉’,是指来自于印度或者巴基斯坦的外国人,我们本地人大多都看不起他们,喜欢用‘摩罗叉’这个带有蔑视性质的词汇来称呼他们。这三个字具体的意思,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但肯定是一个不好的称谓。这些人大多都只能从事一些门卫、看守之类的工作,社会地位很低,收入也不高,有些甚至长期处于失业的状态。因此,有不少人沦为了盗匪之类,今天我看到的这个,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只见那个印巴人从车里拿出一支铁枝,撬开了公路上的沙井盖,我看时机已经成熟,人证物证俱在,便大吼一声:‘警察,别动!’,接着就猛然推开车门,向那个印巴人狂奔而去。”
“那个印巴人一听到‘警察’这两个字,脸色迅即大变,扔下沙井盖与手中的铁枝,转身就跑。我当然是紧追着他不放,只见那个印巴人慌不择路地冲进了树林,我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冲了进去。”
“进入树林,跑了十来分钟,我开始后悔了。树林很大,那天乌云密布,四周漆黑一片,我完全分辨不出东南西北,连来时的路我也找不回了。我打开手机,发现在这个偏僻的山野地区,连手机也收不到任何信号。我终于有点害怕,凭着记忆,慢慢摸索着,希望能从原路折返回去。”
“我走了约莫二十分钟,终于依稀见到灯光,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就是那个印巴人开来的汽车的车头灯光。我心中一喜,连忙加快脚步向灯光奔去,正当我快要走出树林的时候,突然后背被人重重敲了一记,我摔倒在地上,眼前一黑,昏迷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变亮,我揉了揉还是有点迷糊的头脑,又用力拍打了几下脸,这才彻底清醒过来。我察看了自己的全身,发现自己并无大碍,看来那个印巴人也算是盗亦有道,只伤人,不杀人。但当我摸到我腰间的时候,脸色马上大变。因为,我发现,我那支随身携带的点三八警枪,竟然丢失了。”
听到这里,王大胖不由得“啊”了一声。
“不错,小胖,你想得没错,那个该色的印巴人,竟然偷走了我的警枪!”许步高的脸色突然变得狰狞恐怖,咬牙切齿地道。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那你怎么办?”即使王大胖对警队的规章条例等东西一窍不通,他也明白,丢失警枪,对于一个普通警员来说,是多么严重的失职行为。
“刚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几乎崩溃。”许步高双手掩着脸,痛苦地低下了头,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他似乎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打击,“丢失警枪,是非常严重的失职行为。一旦被上司知道,必定要对该名犯下如此重大错失的警员记下大过,这个大过,将永远记录在警员的档案里头。无论是升职、调迁等等,都必将与这个大过挂钩。可以毫不犹豫地说,一旦我丢枪的事情被我的上司知道,报告上去以后,我的前途必定是全毁了,我以后,都不会再有任何升迁的机会。”
“一想到事情的严重后果,我痛不欲生。升职加薪,出人头地,受人尊重,这几个愿望,一直都是我加入警队以来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曾经拼命地锻炼自己的体能;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曾经苦练自己的枪法;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曾经努力读书,读到深夜两三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曾经拼命地抄牌开告票,以求能引起上司的注意。然而,这个梦想,却在今天,彻底粉碎了。”
“我好恨,我恨那个摩罗叉,我恨他偷了我的手枪,让我的人生再无任何希望!我恨那些不懂得赏识我,不给我机会升职的上司,如果不是他们从中作梗,不让我升职,我这个人才,又怎么会呆在这里捉那些偷沙井盖的小贼?又怎么会丢失手枪?我的能力,绝对要比那些每天坐在办公室,只知道发号施令的警司、督察,要强得多。”
“我跪在地上,思前想后,突然明白过来,禁不住仰天大笑,原来,是老天爷在耍我,它先让我能以银鸡头的优秀成绩毕业,等我满怀希望地加入警队后,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升职的路途上令我遭遇挫折,最后更让我连警枪都丢掉,彻底失掉了晋升的希望。是老天爷让我一步步堕落,把我引诱成魔鬼的。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真正地堕落,变成一只真正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