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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别闹,有鬼呢-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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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抓痕,和钢丝球擦出来的痕迹不一样,而是三道一组合,和我刚才在桌子侧面底边以及路峰在五楼发现的抓痕一样。

路峰说那抓痕,是山狸狐的。

难道刘二哥养了山狸狐?

我一肚子疑惑,但是没直接问,因为我并不清楚山狸狐是宠物还是什么东西。如果是个坏的,那我这么一问,就打草惊蛇了。

熬到半夜两点四十,我同刘二哥告别,一溜烟上了楼,摸到任酮身边。任酮和杜凯窝在徐荣淑病房侧对面的房间里头,这个房间的门,有个竖着的小玻璃窄窗,上面挂着青蓝色的帘子,将帘子掀开一道缝,就可以观察到徐荣淑病房里的情况。

她所在的病房,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病人。

那个病人,医院方面已经打好招呼,让她在两点五十按铃,之后护士会把她推出病房。

两点五十,有医生和护士匆匆进入徐荣淑病房,三分钟后,病人被推出病房。

三点整,任酮带领我和杜凯,快速冲进徐荣淑病房。

徐苗苗警觉性差,直接被杜凯抓着手臂压在了地上,并用布塞住了嘴。

徐荣淑警觉性很高,而且十分灵活。她从床上一跃而起,几步窜到窗台上,想要拉开窗户,从窗口跳下去。

任酮不给她逃跑的机会,来到徐荣淑身后,挥拳打向徐荣淑的后脖子。徐荣淑灵活的闪避开,像是蛤蟆一样,贴服在地板上,嗓子里也发出咕噜咕噜奇怪的声音。

她眼珠子一转,黑眼球直接转没了,眼里只剩下白眼球。白眼球里的红血丝疯狂的蔓延,像是变异的藤蔓,将白眼球整个缠绕成了血红色。

在任酮用手掌劈向她后脖子的时候,她身体诡异的扭转,后腿一蹬,箭一样朝我扑了过来。

她肯定看出我是这里面最弱的,所以捡着我这个软茬儿欺负,想从我这里找到突破口,逃离房间。

进来之前,我两只手就各扣了一张符咒,左手扣的是定鬼咒,右手是杀鬼咒。

徐荣淑朝我这边扑,正合我的心意。

我朝左滑步,躲过她的攻击,随后,以右脚尖为中心,一个旋转,并猛然朝徐荣淑眼前侧身,双手快速朝她脸上贴。

她完全没把我这个软茬儿的攻击放在眼里,迎着我的手,就攻击了过来。

我一手一张符咒,“啪啪”两声,贴在了徐荣淑脸上。

徐荣淑的动作像是被突然砍断似的,停滞住。紧接着,她“啪嗒”一声,跌落在地上,面容开始扭曲,左脸也迅速的发黑萎缩。

任酮一个箭步,将徐荣淑左脸上贴着的杀鬼咒撕了下来。

徐荣淑左脸被符咒烧的黑呼呼皱巴巴,脸蛋那里,烧出了板栗大的一个黑洞,从黑洞能看见她嘴里的舌头。

我嘶了口气,跳到一边,“我还以为杀鬼咒只能定住她呢,没想到对她也这么管用。”

杜凯笑呵呵的接话,“她练那妖法,早就不人不鬼了,符咒对她当然管用。”遗憾的扫了眼在地上抽搐的徐荣淑,杜凯啧啧两声,摇了摇头,“这脸,可没法儿看了。”

徐荣淑的眼珠子瞪的巨大,眼角都裂开了,流出几丝血液。血液和她眼珠子的颜色一样,看着就像是从她血泡似的眼珠子流出来的。

“咱们怎么带她们出去?”押出去?扛出去?还是拖出去?

“这简单。”杜凯笑呵呵的接话。他左手掐住徐苗苗的后脖子,右手掐住徐荣淑的后脖子,像是掐野兽似的,轻轻松松将她们两个掐着提了起来。

就着提着的姿势,杜凯飞快的摇晃着徐荣淑和徐苗苗。徐荣淑徐苗苗在杜凯的摇晃下,身体飞速收缩,直至缩小成了手掌长短。

她们蜷曲着,像是两个刚出生的动物幼崽儿似的,别提多可怜了。

我惊诧的目瞪口呆,问杜凯这是什么法子,竟然能把她们缩的这么小。杜凯摇头晃脑,说这是杀鬼术里的小技巧。

我想学,但是被他拒绝了。

杜凯说:“你已经学了密宗,就一门心思学那个就行。等你学会了密宗,别说把这些不人不鬼的玩意儿缩小,就就是把她们变成猫狗,也能轻松做出来。”

“真的?”我不信,“那廖泽能把她们变成猫狗?”

“不能,他才刚入门没多久呢,火候远远不够。”

我这连门还没入呢,要想达到杜凯所说的境界,岂不是遥遥无期了。

说不准,这辈子我都入不了密宗的门。

我有点儿沮丧,深感自己是个废物。

路峰他们也在同一时间,顺利的抓住了徐翠华和徐圆圆。他们没把人缩小,而是弄成了痴呆样儿,控制着她们离开医院,上了专门的用来抓捕这些非人类的车子。

任酮趁热打铁,连夜审问,确认了那些重病患者就是徐荣淑她们弄死的。徐荣淑她们恳求任酮,让任酮留下徐苗苗肚子里的孩子。

要换成心软的,肯定就答应了她们。

可任酮不心软,因为留下这个孩子,就等于留下了火种。等到孩子长大的那一天,徐家的吸魂延寿邪术,就会死灰复燃。

这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有先例。徐家曾经有过只遗留下一个孩子的情况,那孩子长大后,无师自通,会了吸魂延寿的邪术。

徐家世世代代修炼这种妖术,早就将这种妖术刻在了骨血里,只要有孩子遗留下来,就会将这种邪术流传下来。

任酮不给这种邪术流传的机会。

他灭掉徐淑荣徐翠华以及徐圆圆,然后把徐苗苗交给了韩宇斌。

韩宇斌给徐苗苗开膛破肚,取出里面小土豆大小的胎儿,放进随身带着的一个黑色的小口袋里。随后,他一扬手,扔了把蓝色的火苗到徐苗苗身体上,将徐苗苗的身体连着灵魂都烧了个干净。

我被韩宇斌那一手开膛破肚惊掉了下巴,好一会儿,才勉强合上了嘴巴。

早知道他会活生生给人开膛破肚,打死我也不留在这里头,一定要和路峰一块儿出去。都结束这么长时间了,我眼前还晃着徐苗苗深红浅红艳红的各色内脏,以及那个土豆大小血淋淋的胎儿。

我今天才明白,科里最可怕的不是廖泽,而是韩宇斌。廖泽顶多对死尸有偏好,而韩宇斌,是对活人都能冷静下手的类型。

虽然被惊吓了一场,但我没忘记山狸狐的事情。

我凑到路峰身边,把在太平间发现的爪印,同路峰说了。

路峰意味深长的弯起了嘴角,眼里冒出诡异而兴奋的光芒,“原来是他,怪不得我看见他的时候,觉得有点儿古怪。”

“刘二哥有古怪?什么古怪?”

路峰说:“他身上应该依附了山狸狐的魂魄,所以才会选在太平间工作。山狸狐的食物是死人的内脏,他守着太平间,就等于守着粮库。”

“你的意思是,他会把尸体的内脏吃了?”我想到那个画面,胃里一阵阵抽搐。

“当然,守着粮库当然要吃个痛快。”路峰笑着点头,“一会儿我去把山狸狐抓回来,让韩宇斌给我炼个辟邪的小玩意儿出来。”

回去睡了一觉,九点多到科里的时候,路峰提了个半猫半狐的动物进来,这动物就是山狸狐。

山狸狐和老猫一般大,黄褐色毛发,没有花纹。它身子和猫一样,嘴巴眼睛鼻子像狐狸,耳朵和鸡耳朵似的,得扒拉开毛才能找着,没有尾巴,屁股那里光秃秃的。

它因为是灵体,所以身子是半透明的,像是随时会消失似的。

路峰将山狸狐递给韩宇斌,随后递给韩宇斌一块儿圆形的翠玉,让韩宇斌将山狸狐封进翠玉里头,把翠玉弄成辟邪的极品物件。

第108章 寡街一

没了山狸狐附身的刘二哥,被医院认定失忆了,因为他彻底忘了该怎么开电脑该怎么写字,成了名副其实的文盲。

除了忘了这些,他周身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围在脸上那层死气消失了,整个人憨厚朴实的像是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地瓜。

我和路峰去医院见院长的时候,特意去看了刘二哥,他正准备辞职,在小房间里收拾东西。

我们遥遥看了他一眼,没去打扰他,就离开了。

后来有一天,我在街上碰见过他。他手里拿着木匠的工具,正和同样拿着工具的中年男人在说话,两人在商量着给雇主干活的事儿。

我从他身边擦身而过,他根本没认出我,看我那一眼,和看陌生人一样。

扯扯任酮的衣袖,我歪着嘴巴,朝着刘二哥的方向努努下嘴唇,“刚才那个刘二哥,就是被山狸狐附身的那位。”

任酮瞥了刘二哥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让你看一眼。看样儿,他现在过的挺好的。”我感叹一声,心里有种奇特的欣慰和满足感。

任酮敲了下我的额头,“注意看路。”

幸亏他提醒了我一下,要不然再有两步,我就会走进没了井盖的下水道里头。

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将下水道井盖给偷了。

像我这样走路不爱看地面的,很容易就会中招。要是真掉进去了,最轻也得崴脚加擦伤,重的话,死人都有可能。

海城偷下水道盖这个事儿,屡禁不止。

政府后来没办法,把井盖弄成水泥的。但有的地方换成了水泥的井盖,有的地方还没换过来,这些没换成水泥井盖的地方,就遭殃了。就譬如我现在来的这个地方,短短一条路,有两个地方没井盖,也没有竖标志,简直就和猎人挖的捕兽陷阱似的。

我们现在要去的地方,是寡街,去查接连发生的六起失踪案。

寡街,就是寡妇一条街,里面住的都是寡妇。这条街是清朝末年冒出来的,和贞节牌坊那条街对立了起来。

贞节牌坊那条街,名字叫牌坊街,里面住着的也都是寡妇,有还没成亲就死了订婚对象的,有死了丈夫的,都是些把贞节看的比命还重要的女人。

而寡街,是些没资格住进牌坊街的寡妇。这些寡妇都没有办法守住贞洁,有的一直想要再嫁,有的一直四处勾搭,和牌坊街完全相反。

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寡街变了模样。那些寡妇们,开始做起了一户一凤的皮肉生意,在寡街里隐秘的做起了送往迎来的行当。

直到现在,寡街里的寡妇,一直经营着这种行当,维持生存。

政府曾经想大力治理这条街,可根本治理不成。因为这条街的寡妇,虽然经营的是皮肉生意,但并不是一条玉臂千人枕,而是类同于被包养的关系。有的男人会短暂的包养她们几个月,有的会包养几年,有的感情深了,甚至会包养出感情,最终将她们接出去结合成一家子。

寡街的那些寡妇,相当于某些男人在公共花园里养的玫瑰,今天喜欢了,就圈养一会儿,明天不喜欢了,就换一朵圈养。

寡街里头风景很好,青石板铺的街道上干干净净,两边的平房也规化的很整齐,统一为红瓦白墙绿门,漂亮又干净。

几只肥硕的老猫蹲在街边的墙头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偶尔甩动几下尾巴,惬意的不得了。

家家户户门外两边都种着月季,有的也种了几簇别的植物,叶片深绿叠浅绿,有的藏在墙头阴影下,有的探出阴影,在阳光下恣意舒展着筋脉。

现在是初秋,秋月季开放的季节,各色的月季花把这条街妆点的简直就像是世外桃源似的,让人看了就禁不住的喜欢,恨不能也在这里面买个房子,就此定居下来。

“这地方可真漂亮啊。”我以前来过几次,每次来都会惊叹几声。

我特别后悔当初没坚持在这里买个房子,以至于现在想买,也没那个钱了。当初我几个朋友也很想在这里买房子,可我们几个的长辈都嫌弃这里名声太差,不愿意给我们在这里买。

看着眼前的美景,我胃里后悔的酸水一股股朝上冒。

“以后有钱了,我一定要在这里买个房子。老了,就可以在这里住下来。”我指指墙头上蹲着的那几只老猫,“就像那些老猫一样,每天懒洋洋的享受生活。”

“要不你也来这里买个房子,到时候我们做邻居。”我建议任酮也在这里买个房子,以后可以做邻居。

任酮没搭理我,径直朝前走。

我们来到门两边开满黄色月季的平房门外,任酮从兜里拿出一个奇怪的小钥匙,朝着铁门的锁扣一穿,然后轻巧的扭动了几下。

铁门锁眼发出清脆的咔嚓声,大门一晃,开了一道缝。

任酮将奇怪的小钥匙抽出来,推开明绿色的铁门,然后又将小钥匙****里面木门的锁眼里,将木门打开。

“你拿的是万能钥匙?”我好奇的探头朝他手里瞧。

任酮点点头,将小钥匙放进口袋里,示意我跟上他的脚步。

平房的院子里收拾的很干净,院子左边是洗手间连着沐浴间,右边是厨房,正前头是客厅,客厅两边是两间卧室。

房子里面充斥着布艺品,布做的小篓子,布做的小花篮,布做的花儿,还有布做的小老虎,无数的布艺品,将屋子妆点的十分精致。

我拿起床头柜上放着的相框,相框里嵌着房屋主人于笑云的照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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