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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樱之舞-第13章

小说: 樱之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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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味道了,说不定也跟丑男一样臭了也说不定。当然,可能性几乎没有。

我拿上了新的病号服,带上了医院的脸盆,一次性刮胡刀,肥皂等洗浴用品,打开房门,走向澡堂的方向。

经过30分钟的冷热水混合双淋,终于,洗净了多日来我身上的污秽。

穿上新的病号服,摸了摸被刮的溜光的下巴,站在澡堂的镜子前,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正常的时候。

当我回到病房的时候已经快9点了,走廊的白炽灯都已经熄灭了,只剩下几盏微光灯发出弱弱的黄色光芒。

走到床边坐了下来,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那是一部IPHONE5S手机,是在我跟李莎在一起后,她给我买的,因为之前我的手机真的破的不能再破了,那款被我用了9年的诺基亚N70手机,终于在今年完成了它的使命。

我打开手机,寻找着相册,打开之后却发现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这才明白过来,魏叔给我拿到售后解锁了。

没有了手机的存储,只能用脑子来回忆了。看着床对面白色的墙壁,上面好像放电影一样,重播着我跟丽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时光。温馨与浪漫的感觉使我心中充满了温暖。

不知道是因为今天的经历还是因为洗过澡之后疲乏,一股倦意席卷着我的身体,眼皮像是被铅块二缀着,感觉睁不开眼,脑子里的画面还在重播着,我的头越来越重,身子一歪,便倒在了床上,沉沉的睡去了。

忘记了与丑男的约定,我就这么睡了过去,他会对我的爽约有何感受,会不会对我做出什么样的残忍之事,这些我都不知道。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本来就泛着红光的天空,被闪电映的泛出蓝紫之色,紧接着一声闷雷炸开了寂静的深夜。

两道闪电过后,在一阵急促的轰隆声中,雨落了下来,不一会儿倾盆大雨浇灌着整个医院,院中的鹅卵石小径,已然变成了一条奔流的小溪。

雨的哗哗声与雷的轰鸣声交错开来,伴随着一道道如毛细血管的闪电,犹如一场狂热的摇滚音乐会,树叶在呐喊,玻璃在呐喊,窗外的空调室外机也在呐喊,像一群狂热的粉丝,声嘶力竭的吼着。

风吹进了窗户,带着少许的雨水落到了屋里的地上,打湿了床边的柜子,也落到了我的脸上。被风一吹,一股尿意袭来,我本能的蜷了蜷身子,想要赶走这种感觉,可是却越来越强烈,我慢慢的爬起来,还是不愿意睁开眼睛,努力的让自己站起来,左右摇摆着,走到房门右侧的角上,对准放在那里的痰盂儿,放起水来。

一阵轻松之后,我便像床游荡回去,当我发现风夹杂着雨水潲进我的房间的时候,我看见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满是雨水了。

我暗自庆幸,还好我睡着的时候手机握在手里没有放回去,不然,又得失去这个重要的联系工具了。但是柜子上的照片却没能幸免,已经被雨水淋湿,贴在了柜子上。

我轻轻的接下那两张照片,放在陪床板凳上晾好,站起身,去关窗户。

一道闪电再一次划破夜空,将整个医院大院照的犹如白昼,就在这瞬间,我看见一个穿着病号服的人,在病房大楼附近出现,行走在这滂沱大雨中,向医院后面走了过去。

紧接着就是一声炸雷轰鸣,我嘀咕着,后面。。。后面。。。有什么。。。

后面有。。。丑男!

在医院后面的废旧车库里,丑男说过,那是他的窝,他邀请我去那里。难道刚才那个人是丑男?!病房大楼链接院子的大门早在9:30的时候便已经锁上了,是不允许出入的,如果那个人不是丑男,又是谁呢,其他人不可能从那里出去的。

我想知道那是谁,去那里做什么,好奇心起,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可能因为我跟普通人不同,我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穿医院配发的塑料拖鞋,低头看了看手机,凌晨3:20分,抬起头,走到房门,轻轻的打开,向外望了望。

楼道里空无一人,只有几盏发着又有黄光的灯。

我蹑手蹑脚的来到一楼,判断着那个人出去的方向。目光锁定在了厕所附近,我来到厕所门口,里面浓烈的消毒水的的味道使我捂住了口鼻,但是仍然有些呛烟。里面没开灯,乌漆抹黑的,当时的我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恐惧,只想着尽快找到出口能去往医院的后面。

厕所的窗户被打开了,本来被固定的铝合金窗户,现在一半儿被拉了开来,旁边放着许多钉子,是原来固定窗户用的。

我很瘦,也很轻盈,跃出这种窗户,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什么难度。

我站在了大雨中雨点儿打在脸上有点儿微微作痛,就在走进雨里的一瞬间,我马上变成了一条落水狗。

我一路小跑的来到了医院后面的废旧车库,门开着,但是里面没有光,如此淡定的我并没有任何恐惧感,我怀疑晚上吃的药里,肯定含有镇静成分。等我回去得问问大夫。

我轻轻的打开大门,雨水的声音掩盖了大门打开是吱嘎的响声,带着满身的雨水,我走近了漆黑的车库。

第九章

脸上凉凉的,眼前一片漆黑,雨水在我的身上肆无忌惮的抽打着,我想睁开眼睛爬起来,却怎么也动不了,又一阵剧烈的撞击之后我失去了意识。

当我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的中午前后,头还在剧烈的疼着,根本无法起身,我眯着眼睛,四下打量着,这不是在我的病房,这是哪儿,我也不知道。

魏叔坐在我的身边,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我轻轻地哼了一声,想挪动一下身子,却传来一阵刺骨的疼痛。

魏叔听见了我的声音,看我醒了,便急忙大声喊着“大夫!大夫!”

不一会儿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走进了病房,我睁不开眼,只能眯成一条小缝看着他们。

一个大夫强行掰开了我的眼睛,拿手电筒照着,一股黄色的刺眼的光射进了我的眼睛,我顿时又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们掀开我的被子在检查着什么。看了一会儿之后,又给我盖上了。一名护士从大夫的身后出现,端着一个蓝边儿白色的烤瓷铁盘进入了房间,大夫跟他交代了什么之后,向魏叔点了点头,几个人便出了房间。

护士拿出针,将药抽进了针管,把里面的空气推出,几滴药水也跟着推了出来,顺着针尖流了下来。

我看到这个动作,身体好像不受我当控制一样,疯狂的扭动着,大脑也不受控制的胡思乱想,我挣扎着想要逃离这里,我又跌进了无限的黑暗中,被自己的世界吞噬了。

我的精神又一次崩溃了,自从那场滂沱大雨的夜晚我倒在了大雨中之后,我便对于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没有任何的印象了。

最近几天我总是被自己的世界吞噬着,我讨厌那种时而光明,事儿黑暗的转变,我是不是疯了?我不知道,或许我真的疯了,因为我看不到自己。

魏叔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无微不至,那些并不是一个外人所做的范围。

老万也来看过我几次,每次看到我的摸样,都忍不住落泪,那么一个高大壮的家伙竟然哭得像个娘们儿,我真想说道说道他。

又经过了大概十几天的修养,我终于思维稍微清晰了一点儿,被自己黑暗的世界吞噬的次数也少了,最近打针的次数日益减少,吃药代替了那些之腿肌肉的药水,但是,点滴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入我的身体。

在我精神状态比较稳定的时候,魏叔跟我讲了在那个大雨中的一些事情。

我被发现的时候是在那天的清晨时分,我趴在病院大院里的草丛里,身上已经被雨水溅起的泥裹成了棕褐色。

发现我的是一个每天早上都要在院子里游荡的精神病人,听说是一个受了重大刺激的女人。

她喊来了大夫,当我被医生翻过来的时候,当时的大夫几乎吓晕了过去,我的身前的病服布满了血迹,已经把身下的泥土染成了深深红褐色,我的身上也一样,混杂着泥水的血液沾满了全身。

医生察觉我还有微弱的呼吸,便急忙将我用担架抬上了救护车,送到了离精神病院最近的P综合医院。

我当时的伤势很重,身上被划了无数刀,没法细算,保守估计百十刀是有的。医生为我进行了全力抢救,终于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我的身上还是疼的,也不知道到底哪里疼,不过,据魏叔说,身上的刀伤并没有刺入身体,仅仅是在身体上乱划而成,所以我才保住了性命,换句话说,就是些皮肉之伤。

经过大夫的仔细判断,我身上的伤是由短刃利器所伤,如果不出意外,是手术刀。

我艰难的问魏叔“知道是谁嘛?”

魏叔摇了摇头,带着些许安慰的说:

“林夕啊,这件事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的,再等等,等你养的差不多了,咱再聊聊,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他现在不说、不问是怕我的情绪再次再次激动,回忆再次将我拉回到那个未知的雨天,怕我的精神再一次的崩溃。

不得不说,我很佩服我自己,经过了一次次的打击,现在的,虽然随时面临着精神崩溃的问题,但是,我的主观意识并没有消失,现在的我只可以被定义为精神病患者。

6月的日历最后一页被轻轻地撕掉了,在7月初,丽莎便从S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院,医生让她回家静养,在出院后的第二天,压抑了良久的想念与期待一起迸发了出来,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只身来到了我所在的K精神病医院。

魏叔并没有告诉她我被刺伤这件事,当她来到医院的时候,我已经从P综合医院转回到我熟悉的充满消毒水味道的精神病院,现在身体上的伤几乎痊愈了,剩下的就是继续治疗我的精神疾病了。

病房的门打开了,当丽莎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异常兴奋,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笑,但是,我的心是在笑的。

我看着她美丽的脸庞,四目相对,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微笑着走了过来。

我跟她说了很多话,她左手握着我的手,右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我将她拉入了怀中,紧紧地抱着,一股熟悉的香味飘进了我的鼻腔,我贪婪的嗅着,这种味道使我感到了无限的温暖与幸福。

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的恢复,需要休养,呆了一会儿,我感觉她有些不舒服,便不再让她呆在这里了,我让她回家休息,等好了再来,或许等她好了,我也能出院了。

她不肯走,眼中的泪水终于在最后时刻滑落,滴在了浅蓝色的牛仔裤上,一个圆润的泪痕将浅蓝色晕染成了深蓝色。

我起身牵著她的手,将她带到了门口,说了声“回去吧”放开了她的手。

她不肯离开,再一次仅仅的抱住了我。

一个短暂的见面使我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更快了,在身体上的伤痕好了之后,我又可以出门去外面的世界呼吸了,虽然与大千世界仅仅隔了一堵厚重的墙。

走在鹅卵石小径,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大吃一惊,背后的冷汗又冒了出来,我走进那个人影,伸手去抓他,却怎么也抓不到,那个人慢慢的向病楼后面走去,消失在了阴影之中。

那是我的臆想,还是我的幻觉?!我不清楚,但是病楼后面有什么,我确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阳光有些刺眼,今天没有风,一群蜻蜓在身边的草丛上方盘旋着,为了自己的生计而奋力震动着翅膀。我走到榆树的阴影下,高大的榆树冠已经郁郁葱葱,叶子已经变成了深绿色,因为没有风,没有发出沙沙的响声。

那个人为什么没有出现?那个丑陋的臭男在我病倒的这几天是不是依然本分老实的过着生活,我在担心着。

有些无聊,从兜里拿出了手机,翻看起来,或许想从中找到一点儿过去的回忆,可惜依旧空空如也。

握在手中的电话发出一阵熟悉的音乐带着强烈震动在手中响起,屏幕上现实的是魏峰的名字,最奇怪的是,来电时的头像却是一只憨厚的狗熊。

“喂,魏叔?”

“你感觉怎么样了?”

“好多了,没事儿,您去忙您的吧,我这边儿都挺好的。”

“嗯,我一会儿过去看你。”

“好。一会儿见。”

挂上了电话,抬头看着绿色的树冠,心里竟然有一种很想见到大叔的冲动。

蓝白色相间的白色捷达停在了病楼前的停车位,魏叔从驾驶室弯腰拱出,直起身子,两脚轻轻地跺了跺地。将车门关好,他便大踏步的走向了病楼。

来到病房门口,他往里看了看,没有看见我,便拨通了我的电话。

“喂,你怎么没在病房?跑哪去了?”

“我在楼下的院子里,您在哪儿?”

“我在病房。”

“那我上去。”

“别了,那我下去找你。”

魏叔来到病楼大院,他一出门就看见了我在向他招手,他表情严肃的挤出一点儿笑容,向我走了过来。

他来到我的身边,坐到了长椅上,掏出一根烟,用Zippo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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