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帖杀人事件-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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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羽斯顿了顿,突然开口说:“昨天下午,我看到你来电视台接任晓凡吃饭。”
郑铎解嘲地笑笑,“有什么不妥吗?安雯已经离开那么多年了,我也应该有新的生活。”
“我是想告诉你,晓凡是我的表妹。”
郑铎脸色一变,沉默了下去。
七点二十,《第一播报》已近尾声。任晓凡生涩的模样再度出现在画面上。那是她早上采访玉兰大赛的镜头。那一段“广告”果然被林姐保留了下来。任晓凡握着手机,果断地拨通了沈珂的号码。
“您好,我是《第一播报》的记者,请问沈小姐刚才看了我们的节目吗?”任晓凡信心满满,很是热情。
本来,她是觉得,帮她打一个广告,先卖个人情,再约个专访顺理成章。可是没想到,对方的反应却很冷淡,“《第一播报》?哦,我现在在外面,没去看,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任晓凡不禁有些气馁……是谁说过《第一播报》是本市市民晚间必看的新闻呀,怎么这么精彩的广告桥段对方都没看到呢?真是遗憾。
不过她依然很有耐心地解释说:“那您可以抽个空去网上看看视频吗?我们节目很关注永夜小姐所参加的这次玉兰大赛,也在节目里为她的新书做了一些宣传,希望能借这个机会,约到永夜小姐的专访,不知道沈小姐可不可以安排一下呢?”
“约专访吗?可以。回头我给你个号码,是我的助理,你和她联系一下,我会让她备案的,合适的话我们会再联系你。”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听着那不近人情的忙音,任晓凡很是郁闷,举起手机,对着话筒吼道:“拽什么拽!”
那边,沈珂放下电话,走进了洗手间。这正是未央宫,希凡萱的房间。
“好了吗?七点半了。别迟到了。”
希凡萱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犹豫着说:“我还是把脸给洗了吧。”
沈珂不禁笑笑,“你要习惯化妆。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名人了,举手投足,都要注意自己的仪表。一个人一旦成了名,就不再是为自己而活,注重自己的仪表,不仅仅是为自己,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希凡萱无奈地将双手放在了沈珂的肩上,“我只是提个小小的建议而已!”
二人走出未央宫,一个年轻俊朗的男人迎了上来。
希凡萱歉意地笑笑,看了看沈珂。
沈珂看向男人,温和地笑笑,“没事,他每天等我出门都等成习惯了,现在车里杂志、笔记本、电影光盘应有尽有,有的是打发时间的道具。”
男人笑笑说:“等女人不是男人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能为两位大名人效劳是我的荣幸!”
沈珂拍了拍他伸出来的手,嗔笑道:“贫嘴!你那位朋友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我事先都已经和他说好了。今天只不过想见见凡萱,了解一下她的个人风格,才方便量身定做。”
说着,秦风很绅士地走到车前,为两位女士打开了车门。
你也许没听说过古韵子这个名字,可是如果你钟爱影视音乐,你一定知道,最近几年流传开来的那几支一度失传,又被人重新以古风古韵谱出的旧曲……《胡笳十八拍》《离骚》《霓裳羽衣曲》……这些,都出自古韵子的手笔。
有人说,创造经典很难,于是重现经典,无疑是一条成名的捷径。可是关键在于,经典终究是经典,没有高深的功力,又何谈“重现”二字?
而秦风,似乎总能认识这些奇奇怪怪的朋友,像商界精英、影视达人、乐界前辈……甚至有一次,希凡萱写一本书涉及佛教的知识,他居然请出了一位高僧亲自为她讲经。
不是不曾感激,只是她所有的表达能力似乎都凝聚在了笔端,而当面,那些感激的话始终说不出口。一切,便成了理所当然。
好在,沈珂知她,秦风也不是那种挑剔的人。他只知道她是他未婚妻的挚友兼拍档,帮助她,便是为未婚妻的事业锦上添花,他乐得成人之美。
而面前的这位中年男子,一身唐装,长须长发,果真人如其名,给人从历史画卷中走出来的感觉。
屋子不大,只有两居室,却被他布置得古色古香。
入门处,是一个屏风,充当玄关之用。上有梅、兰、竹、菊,四幅古画,希凡萱认得,那是郑板桥的仿品。
古式家具、古式灯笼,博古架上更是各色古玩,真伪未知。
客厅的正面墙壁上,挂着“古”字的多种写法的书法。看那落款,正是古韵子本人。
让希凡萱意想不到的是,古韵子见到她,竟然比她见到古韵子更为激动。
他后退两步,细细地打量着她,长叹道:“天人!天人!不染凡尘的天人!”
说着,他就奔回房去,取出来纸笔,拉着希凡萱坐下,开始提问。
先是问了她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然后问她对古文化有哪些了解,再问她最喜欢《红楼梦》里的哪个角色,觉得自己最贴近哪个角色,最后,让她唱了一段自己最拿手的歌曲。
整个过程,希凡萱一直很拘谨,她实在无法理解这位大作曲家突如其来的热情。
有几次,沈珂想给她些鼓励,插了两句嘴,却被古韵子不顾颜面地呵斥了回去。
“别打断!”古韵子说,“我需要她原汁原味,未经任何包装掩饰的个人风格。”
而后,他重新拿出那份秦风早就给过他的,由希凡萱亲自写的词,自顾自地诵读起来,“静夜……多寂寥……秋蝉……倦……在林梢……倚上……一段小……桥……流水……悄悄……好!好!”
念着念着,他好像突然发现旁边还有人似的,起身向三人鞠了一躬,道:“抱歉,我现在灵感突现,思如泉涌,要进行创作了,三位请回吧。完成后会立即通知你们!”
沈珂一行就这样被下了逐客令。
出了门,沈珂和希凡萱面面相觑,秦风解释说:“你们别介意,他就这脾气,灵感一来就六亲不认了。”
“他真的是在为小萱作曲?”
“当然。你放心吧,我这位朋友是圈里有名的直脾气,他说是就一定是。这件事还真算是有缘分,本来我以为他肯卖我个面子,随便替小萱作一曲,到时候借他的大名炒一炒也就可以了。没想到他见到小萱,读了小萱写的词,居然那么有感觉。我有直觉,这曲一定能火。”
沈珂听后,喜上眉梢,希凡萱却突然沉寂了下去,眉宇间,渐渐漫上了一抹忧愁。
“没我什么事了吧?”她轻轻地问着。
沈珂这才留意起闺蜜的情绪来,问道:“你累了?也难怪,被那么个怪人折腾好久了,真是难为你了。”
“嗯。”她轻轻回应着,“前几天送给报社的专栏稿快发完了,这两天得再赶出来一些。”
沈珂听了拍拍脑门,“哎呀,真是。这几天忙着大赛的事,把这些小事还真给疏忽了。”
秦风道:“那好,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先送你回去。”
希凡萱摇摇头说:“这里离我家不远,我走几步吧,吹吹风,找找感觉。”
沈珂叮嘱道:“要是写晚了,就别回未央宫了。反正你的出入自由是组委会特批的。”
希凡萱点点头,将沈珂推向了秦风的身边,冲着他们摆了摆手。
从七点半到九点,任晓凡一直愤愤着。
先是在沈珂那儿碰了个钉子,本以为手到擒来的事情,居然到人家面前变得那么不值一提,看来,她这初生牛犊还是嫩了些。
然后打电话给表姐,看能不能继续昨天的约定,好找个机会去商场败一败,去去怨气。谁知道不在服务区。再打给郑铎,心想随便找他出来坐坐,再听一次高人指点,没准能气顺一点儿。同样不在服务区。
她索性就翻开自己手机里的电话簿,看还有什么人可约。可是除了那些现在已天各一方的旧友们,全是些新同事。林姐?上班的时候就避之不及了,何况下班?莫洪?人家有老婆有孩子了,晚上约出来总有不妥。安晴?这丫头好像对表姐一直心存不满,不结交也罢。娄红?算了吧,典型的90后乖乖女,估计已经守着电视机,等着洗洗睡了。
直到接近尾页,才看到四个字:冤家路窄!
任晓凡拍拍额头:杜钦啊……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哼,正好他欠我一个人情,拉他出来当一当情绪垃圾桶也不错!
可是拨过去,对方却干脆是关机!
任晓凡愤愤地,将手机扔进包里。一甩头,她钻进了电视台对面的拉面馆,对老板嚷道:“来一碗内牛满面!”
于是更悲惨的事情发生了……只一碗面,居然让她等了四十分钟。
可是谁说过?当一个人的霉运走到了极限,好运也就会随之而来。
她没想到,就在她穿过骊河公园,准备去广贸大厦等车的途中,却撞见了一个人……希凡萱。
这是一个很小的公园,本来就不大,再加上边上不远处就是城心广场,就格外显得不够气派。于是这里,多半只有附近的居民们才会来晨练、纳凉。偶有小情侣出入,也不过是匆匆过客。
希凡萱也是过客,可是她却希望自己这段路过的时间能够更久一些。这样,她才能更长久地拥有这不被打扰的思考空间。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总是心绪不宁。连最挚爱的文字,也渐渐对她淡了吸引力。很多时候打开文档,大脑里居然一片空白。
很多次,她都想对沈珂说:“退出吧,我真的不适应。”
可是,她不想再看到沈珂那失望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她也知道这两年来,沈珂放弃了自己曾经的事业在外面打拼,经历着风风雨雨,都是为了她,为了能圆她一个梦想,为了她能带着她的作品,名扬四海。
与之相比,她的那些小小的不适应,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只是小小地退一步,就能让沈珂安心,那就退吧。
她只是担心,如果哪一天,真的退到自己无路可走,也无法达到沈珂所预期的效果,又会怎样?
没有谁比她更了解自己。纵然她外表看上去温和、低调,对沈珂几近唯命是从。可是,她也有她的原则、她的底线,有她不愿被人触犯的坚持。
还是找个机会,和沈珂摊开来谈谈吧。她这样想着,由她亲自来说,总比让沈珂直接面对现实要好得多。
任晓凡就是在这一刻见到希凡萱的。
她刚想上前打招呼,却突然止住了。因为她敏感地觉察到,希凡萱的神情不对。
公园里很暗,她其实并不能看清希凡萱的表情,可是她的那种步伐、那种姿势,无意间就透露出深深的忧郁。
会是什么样的心事,扰得这样一位光环之下的大作家不得安宁?还是她只是太过入戏,不小心陷进了笔下人物的情绪里?
任晓凡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走上前去,却被一个声音打断了思绪。
是一个男人。
男人喊道:“希小姐,请留步。”
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任晓凡直觉有事要发生。想走又不方便走,她便借机向一棵大树后一猫,潜了下去。
“希小姐,请留步。”男人说。
希凡萱显然没有准备,迟疑着转回了身,面前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穿着得体,语气平静,只是在举止中,却掩不住一种江湖气。希凡萱心里,渐渐有了底。
“你是谁?”她问。
“沈先生让我来问您,上次和您说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
先前的猜测,进一步得到了证实。希凡萱冷静地答道:“我以为,我的态度沈先生早就知道了。”
“可是先生认为,希小姐深思熟虑之后会改变主意。”
“我并不觉得我有改变主意的理由。”
“请问希小姐,您身为一个文人,来参加选美大赛,是为了什么?”
“这和那件事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想您参加选美,原因不过有二。其一,是想体验生活,为您的下一本以选美为背景的悬疑小说作好准备。其二,也是想炒作一下自己的人气。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做个顺水人情?既帮了我们的忙,您也有自己的好处。”
又是这样的话,希凡萱听了,苦笑一声,回道:“只可惜,自我走上写作道路的第一天开始,就有一个原则,不做枪手。”
“这不叫枪手,作品的版权完全属于您,甚至情节在大体方向上,也由您作决定。只需要将莫小姐作为第一女主角去写就可以了。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尽量美化她的形象。”
希凡萱低下了头,思虑半晌,露出勉强的笑容,“这样吧,我这本书的大纲已经拟好了。第一女主角会在全文结束的时候死去,成为下一本书的引子。只要莫小姐不介意,我可以考虑。”
男人的语气有些微愠,“我希望希小姐能够看清形势。”
“什么形势?”
“您真以为凭秦风许诺的那些合作,就真能让沈先生动心许你一个名次?现在社会上对各类选美活动的内幕都非常关注,像希小姐这种条件的,想顺理成章地捧上去,沈先生所需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