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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章

轮回巅峰-第4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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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等到了。”

敷衍之意十分明显,袁老道倒是毫不见怪,反而认真点了点头。

“嗯,那贫道,唯有祝他二人幸福…”

阳光灿烂,是太阳在笑。幸福吗?应该,很幸福。

………

“幸福?”

楚翔漫步、朝着西方走去。

他不知在嘀咕着什么,显然对于某个字眼不敢苟同。

路边有劫匪在杀掠,他只走过。

狂风怒嚎,化成钢刀,将劫匪和受害人同时轰杀成渣。

“他们,很幸福。”

滔滔江水阻路,楚翔跃起,乘风御波。

水中有妖魔伤人,他只渡过。

暗流奔腾,变作利剑,将妖魔和无辜者齐齐扎成筛子。

“可是,我的幸福,又在哪里?”

站在一座大山前,山熊熊火焰燃烧,却是一座天然的火焰之山。

楚翔吹了口气,火焰连同山峦,都变成了平地…

善焉?恶焉?

我不问善恶,只把结果彰显,去了那繁琐的过程。

“既然,你不曾给我感觉,何不连记忆,一起抹去。”

………

路边,四名稚子,围着一棵绿柳嬉戏,两男两女,皆是垂髫之龄。

比较特别的,两名男童长得一模一样,另两名女童亦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四人竟然是两对罕见的双胞胎。

“哈哈二丫,你输啦,你答应过的,以后要嫁给我哦!”

“哼,我才不要哩,我要嫁给大虎,不要嫁给你这只小狗!”

“哼,你赖账,我是小虎!哥,哥!他赖账!”

“哈哈,小虎啊,你就别和哥争了。这大丫二丫,都是哥的。乖,哥给你卖糖葫芦吃!”

“不要!不要!我要老婆,不要糖葫芦!我要老婆,不要糖葫芦!”

“啐!大狗,你真不要脸,是二丫说要嫁给你,谁要嫁给你。哼!”

“呸呸,我可没说,我可没说。”



清风路过,看到了这几个孩提,忽然走了过去。

“小朋,你们现在都长的一样,以后,如果认不清,不是乱了套?”

“是耶是耶,那大哥哥,你说怎么办…”

“很简单,弟弟把哥哥杀掉,姐姐把妹妹包了饺子,不就行了。”



“二虎,刚刚那个大哥哥好可怕,你放心,哥一定不会那么卑鄙,抢你老婆的。”

也一样…不过,那大哥哥说的也不错哩…”

“小子,找打!”

“哎呦、哎呦,哥别打、别打,我错啦!”

………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雄雌不可辨…尚能数腿…

若雄雄、雌雌呢?

“杀千刀的!你就是化成灰,老娘也认识你!”

又是谁的咆哮,冲破了云霄。

一声河东狮吼,打断了楚翔的思绪,他莞尔一笑。

第二十八章 狐

青丘有狐,狐中有仙,是为狐仙。

狐仙的传说,在一个元会以前,便享誉世俗,为四方才子乐道。

狐仙是仙,但倘若只是普通的仙,亦不会为人追捧。那么狐仙,究竟有什么特质呢?

傻!相当的傻!甚至几乎、达到脑残的程度!

仙人皆无情,挥剑斩红尘。偏那妖狐成仙,非但不取无情之道,更逆行有情之事。

凡俗,什么叫凡俗,即凡且俗。修道人对红尘避之唯恐不及,元神之辈亦是如此。要说狐仙,虽然未必真个指飞升天界的真仙,便是金丹地仙,好歹也属于高阶修士。

可却独那一族不理修真定律,偏要行飞蛾扑火、月下风流之举。可悲、可叹。

合籍双修之术,修真界不是没有。和凡人双修的,倘若真有极大因果牵涉,未必不能。然既无因果、又要去自寻烦恼,唯青丘一门。

生,尤其寒门生,刨去个别杰出之辈不提,大多数,不过是识得几字的腐儒。说好听点,叫才子,说难听了,那就是穷酸,比之匹夫更加不如。

无病呻吟,最少还能哼哼两句,故作风流。胸无点墨,身无余财,终日只知抱着死、关关雎鸠,怕是连凡俗女子都看不眼。恰是那等货色,为青丘狐仙卖弄风骚首选。

若要说狐族先辈,妄图历红尘洗练,坎破大道。亦或者因果福报,了却夙愿。

那么后来之人,怕是就纯粹跟风成狂、趋之若鹜,全然失了本意。

当然,前人之过莫评。青丘已逝,唯剩荒丘。

楚翔去到西岐荒丘,也有他自己的目的,而非瞻仰狐族遗风。

那等靡乱风尚,为修道人摒弃,智者不取。

………

一条山路盘旋,绵延不知几千里。

夕阳未落,楚翔已是达到了目的地。这还仅仅步行之速,非空间异能,穿梭无垠。

大神通者,万里弹指,一至于斯。

路旁棕榈茂盛,树下野花摇曳。

这条路,也不知多少年未曾有人走过。想来,自当年天下二十大正邪高手陨落荒丘之后,便再无人踏足。若非整条山道全由岗岩铺成,寻常硬土经过这数百年的风吹日晒,怕不是早该和荒山连成一片,被乱草掩埋。

无人声、无鸟鸣,荒丘万里一派死寂。纵然天斜阳明媚,却暖不了寒蝉。

楚翔倒是无甚想法,反而乐得清静。

步步履尘,他就像外出郊游的公子,散了隐约的威压。除去一些神人本能,粗粗一看,就和凡夫无异。

荒丘外围,比之其他禁地无疑要温柔的多。昔年天下二十大丹动期高手,那一番狠杀,几乎是将荒丘外盘踞的诸多妖兽、异禽绝了种。虽然紧随着,二十名深入荒丘的高手,一去不返。只那种惨烈的杀意,却久久不散,经年未消!

最重要的是,能够生存在荒丘外围的,原本亦非寻常猛兽、凶禽,多多少少沾了些异种血脉。莫说如今,便是当年,类似凶兽旁支也少得可怜,较活跃的、九成九集中在荒丘。如此一想,荒丘的荒凉倒也可期。至于说荒丘内部、为何无有妖魔出来作祟,这个问题…

倘若真让人知道里面有什么,荒丘也就不可怕了…

随着深入,地渐渐出现了一些白骨,动物的、人类的。

这些骨骸,早已经开裂、甚至风化,显然,至少有百年历史。百年不长、对于修士而言真的不长。提到荒丘,修真之辈口口相传的二十大正邪高手,如今可还有半点灰灰让人悼念?倒是这些无名无分之辈,能在荒丘外留下一些枯骨,入得楚翔眼界,也算是圆了一场造化——莫要嘲笑,多少人苦苦求神拜佛,只为让诸神聆听到自己卑微的声音。而楚翔,他就是神,尊贵无比的神。

身死道消后,能让一位真神稍稍瞥一眼,还不够吗?

空气渐渐凝重,不是气氛的凝重,而是空气里某种物质发生着改变。

和煦的秋风依旧飒爽,然细微处,却有了一点点变化…

万里沙丘,从来不只是自然沙漠那么简单。荒丘,也不仅仅意谕一片荒芜的丘陵!

纵然没了怪物,这禁地最外围,对于世俗之人、哪怕武者高手,照样是谁入谁死。

随着时间推移,日暮西山。沿途、本就茂密的林木愈发繁盛。传说昔日二十丹动高手破坏可是不小,只五百年弹指,一切痕迹宛若水中浮萍,不知飘到了何处。究竟是荒丘的神秘、还是修士的无力…

楚翔一路直行,并未沿着小径曲折弯绕。在最外围,山路明明看着很长,就像烛龙盘起的身子,不知几千万里。但刚一深入,立刻蜿蜒着消失,只剩下颠簸的窄道。

究竟是视觉的误差?还是刻意的欺骗。也许,这本就是同一个概念。

楚翔明明在直行,而前方无路。却不知怎的,他偏偏没有撞任意一棵树木、踩坏半株小草。

奇、分外的奇。诡,无比的诡。究竟是路在动、树在动、还是人在动?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困住二十丹动高手整整三天的迷阵,楚翔走完、只用了半支烟的时间…

“人和神,是有差别的…”

站在所谓内外荒丘分界线,楚翔莫名自语。

一块倒下的石碑,拦住了去路。

灰白的石碑,被余晖镀成了鎏金,金灿灿、火红火红,仿佛一块被火焰灼烧的金饼。

碑撰着的是古字,也即非当前修真界通用文字。至于古老到何种程度,一般人很难说清。

当然,语言、文字这类东西,只要止步于意识,就不可能难倒楚翔。那一个个符号,纵然千般变化,又怎能脱开智慧生物独立存在?只要是为了交流、记录而出现的字符、言辞,或多或少会留下主人的意志、残念。神之所以能解读信徒们繁杂的语言、不分国界,恰是因为,神只取那被凡人忽略的根本意志——残留在话语、字符间的精神波动!楚翔也是一样。

倒下的石碑残破不堪,面留着道道颇深的爪痕,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刻意破坏过。

淡淡扫了一眼,发现刻在面的是一篇侮辱青丘风俗的文章 字里行间文采如何,楚翔不懂,但撰文之人的激愤情绪,他倒是清晰感受到了。

哀怨?憎恨?无奈?不甘?

想来这碑应当不是五百年前二十高手中某正道骚包人士所立,其历史,也许当真要推演到数万年前…

楚翔不是考古学家,所以这无形文化产业,不能让他止步——哪怕那块普通到极点的石碑,代表着一种极不普通的境界。哪怕因为某人意志变得极不普通的石碑,留下了许多看似普通的爪印…

余晖终于被吞噬,又是一个黑夜降临,今天的月,特别圆。

最后那一抹火烧般的赤霞,勾勒出的是一道远去的身影。身影究竟是什么颜色?已经无法辨清,仿佛是火烧般的红,又像是沐浴在血海里的青莲…

人影远去,被传说中的荒丘吞噬。那一块石碑,已经横亘在道路中央,几万年之久…一块,倒下几万年的普通石碑…

………

清风镇,普通的镇,不普通的人。

茶亭,连续经营了一天一夜的茶亭。

老板,还是那个佝偻着身形的家伙,似乎很年轻,又似乎已经被生活压迫的未老先衰。一天一夜了,天知他怎么还不曾累趴。

是一锭元宝的兴奋催化,还是一场血案的刺激惊吓?

也许是前者,也许是后者,又或者两者都有,或者两者都不是。

清风镇的人,真的很奇怪。为什么奇怪?

年轻人照常下地,孩子们依旧嘻嘻,这一整个白天,竟然和平日没什么两样。小茶铺的收入算不多,也算不少,也许只靠着营业时间够长,偶尔有人光顾,和老板客气的招呼…

问题是,这样的和谐,却为何显得比那荒丘更加诡异…

血,好多的血,将原本灰色的木质地板,染成了酱红。

东门胜倒在茶铺中,一个极为醒目的地方。他的眼睛睁着,由于修真者体质特异,尸体还算新鲜…

杨过已经不喝茶了,他在看东门胜,或者说东门胜背的伤口、穿透前胸的伤口。

这一看,就是半夜一天。这一看,就让老板忘了打烊。这一看…

为何,死了人,对清风镇的居民来说,就像是死了只蚂蚁一样呢?

当昏黄的光芒又一次被黑暗吞噬,杨过嘴角泛起了一点笑意…

他懂了…

看清那一剑,他用了十分之一个瞬间。那一剑不快,真的不快,以他尚未凝聚三花的水准而言,都不快。

但为了弄懂那一剑,他用了比之“看”,多出整整千万倍的时间…

懂了吗?也许懂了,也许还是不懂。至少,杨过觉得自己懂了…

深深吸了口气,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的遇了洛克,幸运的看到了那样一剑…至于幸运之后的不幸,让它们统统见鬼去!

东门胜是一个悲剧,也许他的气运早在过去辉煌的几百年中挥霍一空,自从私生子身死之日起,厄运就将他笼罩。

杨过无奈的叹息,这气是为东门胜而叹,之所要叹,只是因为他刚刚吸了口气。

弯腰,抹东门胜难以瞑目的双眼。他们三人,已经落幕故事的三位主角,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相互间的欣赏——至少站在杨过的立场,很欣赏另外两人,都是极其可怕的高手!

东门胜是高手,毋庸置疑,杨过这只菜鸟都能看出。旁的不说,面对那一剑,他其实已经做出了反应!

那一剑,超越了锋芒的含义。

做出反应,就是凡界修士的极限!

“唉,兄台,你这又是何必呢?这不都是你自找的。你说没事装什么逼,又没练过金钟罩,就别学人家铁布衫。说什么站着不动让人扎,还想收我为徒,脑残…”

“唉,其实你身手不错,要收徒弟好好说就是了,又不是搞传销,卖大力丸。我倒不介意拜你,你这又是何苦…”

把手拿开,东门胜的眼睛还是瞪着,哪怕血已经流干,他的眼睛就是瞪着。

杨过顺手搜起了尸体,把一些值钱的物什统统摸入怀中,包括一块白玉飞云令牌…

他随口劝说着,不过显然,效果并不是很好…

“尼玛的,放手,放手啊…”

嘎嘣!

只听几声枯木折断的脆响,东门胜握紧的拳头被人暴力掰开,五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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