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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朝花夕拾-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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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紧拳头,“他们会拿我怎么样?”

“他们会摧毁你的脑部活动,使你死亡。”

我惊俱的向夫人看去。

夫人说:“这是真的。”

纳尔逊继续,“你会渐渐头痛,发作的频率一次紧如一次,终于支持不住。”

我把脸深深埋手中。

“陆小姐,他们也有不得已之处,你的意外扰乱大自然规律,你不能在历史中生活。”

“规律,还有什么规律?”我悲凉的问:“毁灭地球只要按一个钮,却任由饥荒地震带走千万人性命,还有什么大自然的定律可言?”

纳尔逊与夫人皆无言。

自觉失态,短短日子,已被方中信宠坏,说话放肆,批评五十年前的同类,口气如土星人。

过一会儿纳尔逊说:“这次回去,你体内的原子排列受到骚扰,于寿命期限来说,有不良影响。”

他讲得那么斯文,其实想说:就算回到本家,你也不会活至仙寿恒昌。

“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

“请随我来。”

他带我到实验室。

大限已至,反而轻松,笑问:“法兰根士坦男爵创造科学怪人的地方,也与此类似?”

纳尔逊笑,碧蓝的猫儿眼闪出慧黠的光芒。

“陆小姐,在加强电波之前,哦们要弄一个小诡计。”

“是什么?”

他看一看夫人。“我们想替你隐瞒一点事实。”

我明白了。

既有雷达装置,便有反雷达装置,纳尔逊自然可以帮我这个忙,使我保留不愿意透露的思维。

我露出笑容,“可以吗,我们可以骗倒五十年后的科学吗?”

自觉有点可耻,于自身有益的时候,“他们”立刻变成“我们”。

几时学得这样坏?顿时红了脸。

只听得纳尔逊回答说,“这个实验室,五十年后未必造得出来。”他脸上略露自傲之色。

我相信他。

“请到这边来。”女助手唤我。

她协助我换上宽大舒适的袍子,躺在长沙发上。

忽然觉得宁静,心思平和,不自觉的瞌上眼,微笑起来。

琐事不再扰神,纵使挂念母亲,也没奈何,只得暂且撒手。

“陆宜。”

是那熟悉的声音,他语气稍霁,仍带强烈命令性。

“很好,你终于决定回来,非必要时,我们不打算牺牲你。”

声音较从前清晰得多,就象有人在身边说话般。

“十天后,即是七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请把车子驶往日落大道甘三公里处,我们会接引你回来。”

呵,只给我十日。

“陆宜,你要遵守指示,不要拿生命冒险。”

我默默,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现在孩子同你说话。”

“妈妈。”这是弟弟。

我很高兴,这个顽皮虫,给我多少烦恼,一刻不停,有一度我叫他“弟弟噪音制造者。”

妹妹也来了,“妈妈,”她带哭音,“你快回来。”

好,我回来。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18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奇书手机电子书},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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