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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末日迷情-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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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道虽然是分成了练形、练体、练气、练意、练神等等这些境界,但是在具体的武学层次里,人锻炼身体要先简后难,一点点的从最基本的地方着手,先从锻炼肌肉、皮膜开始,然后再到锻炼人体的大筋,再到淬炼骨头、内脏,然后是换掉体内那污浊的血液使得骨髓重生,从而使得整个人的气血、精气充沛到极点。

若是达到炼髓换血这个层次并且有所成就,那么武者就可以做到做到吐气伤人,空手擒拿飞鸟,身体一动快如闪电,意念所到之外人的身体就可以到达,哪怕是千万人与这种武者相敌对的时候也会感觉到如同自己独自面对一样,因为这种武者的动作已经达到了意念所至身体就可以到达,人数再多也无法合击围困,如怕是不能硬碰硬的与千万人为敌,但是想要避走,那根本无法阻拦。因此,在这种武者面前,现代化的枪械似乎已经作用很不了,或许只有那些威力巨大的现代化武器才能让他们有所忌惮。

能够达到炼脏层次的武者已经是武学宗师,若是能够接触到换血炼髓的层次,那就已经是巅峰的大宗师。若是能够换血炼髓有所成就,那么武者就可以达到了练意的武道境界,就可以将精气外放化成精所狼烟,从而伤敌或者护身。这种境界的武者就是武中圣者,被称为武圣。

而大成的武圣甚至可以将精气狼烟演化出具体的形象,这形象就是他们对自身武道的理解,将这武道具现化,演化成一种具体而真实存在的东西。

那条被李如梦封印起来的巨蛇若是按武道划分的办法,那么它是练气大成,即已经接触到了换血、炼髓层次的武者,不过由于它身为异类,所以气血、精气比人类充沛十倍都不止,因此它虽然没有达到练气的武圣境界,但是已然可以本能的将精气外放形成精气狼烟,这正是身为异类的好处。它们天生就是气血强大、精气充足,人类根本无法相媲美。

而这一次,被心魔占据了肉身的李如梦活活剥了皮,流失了一半的血液,使得它进入到一种假死的状态里,全身气血、精气都收敛到一个神秘窍穴当中,正使得这巨蛇真正明悟了一些换血、炼髓的真谛,从而借机修行,想要一举突破现在的境界,进入到练意的武圣层次。这也可以算得上是这巨蛇天大的机遇。

李如梦现在的武学层次相较于这巨蛇还差得太远。他只现在只不过是刚刚达到练气的境界,只不过刚刚开始淬炼全身的骨骼,也就是武者当中的武师,只有等到他全身骨骼再无杂质,淬炼完全之后再有所突破开始淬炼内脏之后才可以成为初等的武学宗师,若是他能将内脏淬炼完功,接触到换血炼髓之后那才是宗师大成的层次,也就相当于与原本的巨蛇相当的层次,但是因为人体与异类天生的差异,肉身依旧不可能与这巨身相比。

一次入定,静坐了不知道多久,李如梦终于感觉到体内的气血再度消耗了绝大部分,已经不足以让自己继续淬炼肉身了,于是他终于缓缓的将气血散于体内,归于各处,缓缓的退出了定境。此时,他的骨骼已经比普通人坚硬了数倍,若是与普通搏杀,只怕硬碰一下,他的骨头丝毫无损,而普通人的骨骼就已经彻底被击碎了。

退出定境,李如梦不由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这一口气甚至带起了一股小形的狂风,将四周吹得哗啦啦的乱响。

“咦?不对!”

李如梦突然意识到不对,他暗想自己不是身深那个漆黑的地下空间里吗?这地下空间里空荡荡的,哪怕是有狂风吹起也不可能出现这种哗啦啦的声音。而且虽然是闭着眼睛,但是李如梦如今已经极其灵敏的感知告诉了他,自己身周并不是绝对黑暗,而且似乎空气里的成分也所不同,就连整个空气里的气息也都有很大的差别。

于是他急忙睁开了双眼,却发现四周虽然并不上是阳光明媚,但是也十分明亮,而且空气中并无半分炙热的气息。再一看,自己竟然身处一个古老而荒废的老旧屋子里,一丝丝朦胧的光线自那破烂的窗户透了进来。

“这?这不是同里古镇中的那座废弃的老屋吗?我怎么突然又出现在这里了?”只不过一秒时间,李如梦一下反应了过来,他突然从地上跳起,身形如风似电,瞬间在这房间里游走了一圈,最后终于确实自己确实是返回了那古镇的老屋里。

他突然停住了,停在了这房屋当中的那口老旧棺材边。李如梦知道自己之所以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那个荒漠、死寂的世界里,正是因为这棺材的原因。具体的来说,是因为这棺材当中的那一团光芒漩涡的原因,光芒漩涡似乎可以演化出一个奇异的时空通道,自己被吸入到了这时空通道里,然后就出现在那个荒漠世界里。

李如梦情知这棺材一定不是凡物,于是运起一丝阴神之力凝于双眼往这棺材中看去,却发现棺材中的那个光芒漩涡竟然已经消失不见了。而且任他如如何凝视感应,也只觉得这不过是一口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棺材。

“看来这棺材倒只是凡物,只不过是因为其中有了那么一团神秘的光芒,所以才会把我搞到了那个荒芜的世界里。不过,为什么我又凭空再次返回了呢?难道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

此时,李如梦站在这废弃的老屋中,不禁怀疑自己经历的那一切只不过是南柯一梦,又如同庄周梦蝶,他一时之间有些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虚幻了。

第三十六章 阴险小人

哪怕是李如梦已经有了显形期的道法修为,更是练气境界达到了练骨有成的武师,精神、意志极其强大,但是依旧被这连番的变化给弄得愣了片刻。

“好臭!”就在愣着的时候,李如梦突然闻到一股恶臭味,这味道之难闻简直比腐烂的尸体还要厉害几分,他差点被这味道薰得吐了出来,而这味道竟然还是从他自己身上每个地方源源不断散发出来的。

他低头一看,自己全身上下竟然都结了一层厚厚的、黑色的硬壳,而那些臭味正是从这东西上面散发出来的。这东西与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连在一起了,死死的粘在身上让李如梦觉得即恶心又十分难受。

他急忙屏息转成内呼吸,用气血暂时维持肉身的消耗。然后他大步走出了这废弃的老屋。此时,天只是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李如梦那灵敏的感知告诉他,这古镇里还十分安静,人们都还没有起来,只有一些生意人家才刚刚有所动静。

李如梦趁着还没有什么人,他行走如风,十几、二十个呼吸左右的时间就已经来到了一处十分僻静而无人的河道边上。身为炼骨层次的武者,轻轻一抬脚就是常人十几步、二十步的距离,因此一旦全力奔走,速度已经十分可怕,形如猎豹,又无声无息,甚至连一丝风声也没有。

李如梦也顾不上这河道的水十分浑浊,他直接双手一扯,将自己身上那破旧而肮脏的衣服撕成两半,然后整个人直接跃进了河水里。他双手暗暗运起一丝气血,以奇特的劲道与手法在全身上下快速的搓揉着,只见成片成片的黑色东西不断的从他身上脱落,露出了里面那细腻、柔滑但是又坚韧如黄玉的肌肤。

达到了练骨层次,武者身体已经极其灵活,双手可以轻易的够到全身任何一个地方,那骨头、肌肉、筋膜似乎都可以任意扭曲一般。李如梦只花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已经将自己全身上下所有地方的黑色污浊之物尽数洗去。

他的衣服已经被撕毁,明显已经不能再穿了。不过,这倒难不住李如梦。他直接光着全身从水中跳起,跃到岸上,然后整个人如同一股轻风吹向不远处一家还不有动静有商店,这正是一家卖服装的商店。

运起一丝阴神之力瞬间将商店的大门无声无息打开,他如同灵猫一般闪身钻了进去,整个过程花得时间来一秒都不到,更没有任何动静发出。

不过一分钟之后,李如梦就从这商店里钻了出来,而他身上则多出一套十分休闲的服装。原本他刚才竟然是进那店里进行偷窃去了,他根本没有付钱,因为他光溜溜的已经是身无分文,哪有钱可以付呢。甚至是,他还顺手从这店里拿了二百多块钱,准备等一会坐车回苏州之用。

行了这偷窃之事,李如梦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此时,他的心态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一丝转变:身为强者在弱小者身上拿走一些东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这世间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狮子、老虎吃其余的动物,这些动物又吃草,草则只能依靠泥土与阳光生存。

修行者的修行本就暗合天地、自然的规律,这弱肉强食本身就是自然规律中的一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修行者在某些方面来说与动物相似,但动物只不过是凭借本能,而修行者则遵循自己感悟出来的道。

正是因此,修行者虽然会信奉弱肉强食,但并不会肆意掠夺,肆意掠夺已经不是天地、自然规律了,那是一种魔念了。当然也有一些邪恶的修行者会这样,因为这本就是他们信奉的道理。

李如梦穿了衣服,拿了钱,然后就快步朝车站走去,踏上了返回苏州的路程。

话说李如梦是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同当业务员,而且已经在这家公司做了三年,也算是一个老人,平日里业绩并不算多好,但是每个月都能刚好完成目标,三年下来之后,他的收入倒也可以,一个月四千来块钱,手上也有了不少的客户。

对于跑业务的人来说,客户与人脉就是最大的资源。甚至可以说,客户与人脉完全可以与真金白银相等。曾经和李如梦一起到公司里的人,要么早在二年多之前就被淘汰了,要么就是现在已经收入极高,每个少说都有七八千甚至上万了。

只有李如梦是一个异类,一直都是不上不下,一死不活的这么耗着。他被一起入行的同事远远甩到了后面,但是又比一般刚刚入门的新人强得太多。因此,他在公司里的地位极其尴尬。有些比较优秀的后生都几乎超过了他,这导致李如梦在公司里根本就是一个局外人。

老人瞧不起他,新人们也不太愿和他来往。再加上李如梦其实并不是一个外向的人,所以整个人就被孤立了起来。但这些李如梦都不怎么在意,必定在李看来自己只是这个公司里工作,自己跑自己的业务,和别人没有太大的干系。实际上,李如梦对了对自己的顶头上司:一个姓王的女性经理还算客气以外,他对公司里的其作人都十分冷淡。

凡事都有例外,除了这王经理外,李如梦对一个去年刚刚来到公司里的后辈却十分在意。这在意并不是说李如梦对他有多大的好感。相反,李如梦对这个叫刘志军的后辈十分痛恨。

李如梦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什么正人君子,他以前只是一个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打不过,恶心也要恶心一下对方的主。李如梦之所以会十分痛恨刘志军,或许是他们两个一认识就十分不对眼吧。

这刘志军说来倒也是一个十分了得的家伙,他刚刚大学毕业,然后于去年来这公司里当业务员。这家伙十分聪明,而且很是外向,能言会道,哪怕是不认识的人,他片刻功夫都能与别人称兄道弟了。

因此,刘志军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成了公司里的一个新秀,业绩十分了得。公司的经理十分喜爱这家伙,同事们对其也十分尊重。按说这与李如梦都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不知为何,或许是性格上的差别,也或许是李如梦在公司里的特殊地位,因此两人就有一些不太对眼。

特别是有一次,由于巧合或者是有心,李如梦与刘志军先后认识了一个客户。而且在李如梦多次的拜访下,这客户已经有了购买一份保险的意图,却不想后事在李如梦根本就没有意料到的情况下,刘志军却中途插了一脚,生生将这客户抢了过去,并且靠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让这客户购买了一份巨额的保险,从而大赚了一笔。

抢了别人的客户原本是公司里明确杜绝的事情,但是因为王经理十分赏识刘志军,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刘志军抢了别人的客户非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还在以后的时间里多次吹嘘自己如何了得,说自己的服务有多么好,所以那客户才临时改了主意在他手中购买保险,并且将额度增加了近十倍。

作为一个公司的老人,哪怕是地位不太高,甚至是地位十分尴尬的老人,李如梦如何能够忍得下这口气,因此在后面的一段时间里,两人各显神通,斗了个不亦乐乎。但是往往却是以李如梦失利为结局。

时间一久,李如梦在公司里的地位就更加不如以前了。甚至都快变成人人喊打的瘟神。而那刘志军依旧逼着不放,想直接将李如梦逼得彻底败北,最后无地自容自行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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