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波斯湾-第7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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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从上级向下级一个个的吊死。之所以选择绞刑的手段,不过是让他们明白,今后华夏的百姓们,中国的汉人,并不是没有人爱护的人群。也恰是因为如此,今天挑出来的人,都是到过大宋杀过宋人的蒙古兵。
这在“华夏律”之中写的非常明白,那就是任何一个外国人,如果知道或者说应该知道正在侵犯华夏帝国的利益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安全时,就应该停止该行为并及时向华夏帝国自首。否则任何外国人,都必须承担个人的责任,而不论他们是否接受了军官或者说本国官员的指令。
这当然是不符合国际法原则的,同样也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但今天的“华夏军”有着全世界最强大的武力,说白了他们就是未来国际规则的制定者。
“你是否为了你入侵大宋,并屠杀宋人而感觉到羞愧,如果是的话,我们可以给你服30年苦役的机会!”
被俘的蒙古千夫显然对于自己的生死根本不在乎,但他不知道今天的事情,一定会让他非常的在乎。因为这种事情,还有着父债子还因素在里面。无论如何,欠华夏帝国的债永远不会停止追讨。
他怒睁着眼睛,向着郭侃“呸”的一口浓痰。这可能是他最大反抗的手段。
“真他妈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当强盗当的如此理直气壮的!”
马丁看着蒙古俘虏的表示,他实在是难以理解这些人。不过显然蒙古人不需要他们理解,而是需要赵伏波的铁血之策他们才会懂得,今天这件事他们办砸了。
“哼哼,不降是吗?好吧我告诉你,等我们征服了蒙古人,你们的后代会因为你们的懦弱,而用他们一生的自由来为你们还债!”
第十季 纷争的终结 第22章 华夏的权利
一连串的尸体上,到了夜间还挂着灯。吊在绞刑架上的他们脚尖向下,似乎是要用脚尖拼命去试着够着地面一样。风一吹这些尸体,就会随着灯光晃动,给人的感觉是他们打算在夜间,把弄死自己的绞索啃断。
这对于赵伏波全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此刻所有的俘虏,包括蒙古人他们已经开始害怕。虽然他们中间许多人并不怕死,但所有被吊死的人,将会给来的是给自己家人的灾难。财产将遭受掠夺,人口将会被贩卖。至于贩卖到哪里,那就很让人疑惑了。因为一些奴隶贩子,把不大好卖的残废卖给了非洲的黑人,用来换取黄金。
而那些人的结局,被称为“人猪”。顾名思义非洲的黑人是吃人,这没有什么好值得奇怪的。在当时的确有些这样的交易,一些奴隶商人们会把卖不掉的老弱病残,用来换取那些食人生蕃的黄金。
不过这些事情对赵伏波来说不算什么,那与他无关。总之,侵略了华夏帝国的人,就一定要付出代价。原本他是打算把曾经到过大宋的蒙古兵全都用油煎了,直接烹死,即人肉铁板烧。然而最终还是在大家的戏说下,放弃了那极端残酷的手段。对蒙古人来说,他不会有什么同情心。就算应该有同情心,那也是给此刻依然在蒙古军铁蹄下呻吟的同胞们的。
“阿扎姆·突兰沙苏丹的特使什么时候到?”
此刻拜伯尔斯·奔杜格达里国王与阿扎姆·突兰沙苏丹的特使,都正在向这儿迅速赶过来。因为赵伏波发出了邀请,要他们到这里来商量下一步的军事行动。与此同时,木刺夷人因为指挥机构的被彻底废除,所以他们已经无处可去。除过一些人留在附近的城堡之外,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其他宗教派别的人,去了亚丁。
毕竟那是整个阿拉伯世界里,所有派别都会和平共处的城市。那是“阿拉丁——阿卡德大帝”的地盘,任何在这里因为教派闹事的宗教人士,不但自己会被砍掉脑袋,而且他们的教派也会因此受到严重的处罚。最严重的处罚,则是巴格达的“伊玛目荣耀”,将宣布某一群人是异端。那么任何人都有抓捕他们,送入巴格达审判并处于火刑的权利。同时令所有人高兴的是,他们的财产的80%会归抓获者所有。
此刻,这种“活动”几乎已经成了阿拉伯人的,重要一个生活来源。往往大家都在期待着“伊玛目荣耀”公布的,异端的名单。那会有他们的名单、画像以及详细的住址也包括了家族。当然,这不会罪及家族,只是家族里的人往往为了不给自己招来灾祸,而把“异端”交出来了事。
这当然是一种极端残酷的手段,但这是阿拉伯帝国永远不可能滋生“自然科学”学者的原因。至于欧洲的那些所谓“皇家科学院”,他们在与华夏帝国科技单方面共享的同时,接受教廷的监督。相信将来驻在君士坦丁堡,如果没有“华夏军”的保护,随时可能被阿拉伯人抓去烧死的教皇,一定会把自己的职责做到完美状态。
否则?否则阿拉伯人就会看欧洲的教皇不顺眼,附近的其他华夏帝国的盟国,对于教皇的恳求也会见死不救。没什么好说的,不顾华夏帝国的利益,那么欧洲的教廷就一定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欧洲同样不可能出现“自然科学学者”,因为他们同样是异端,与阿拉伯“伊玛目荣耀”宣布的此类异端相似,最终都是要连同家人一起被送到华夏帝国去的。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保证,就是学校。他们会教育其他国家的人一些小学知识,包括了中文以及中国的传统文化。优秀的学生,不等他们显示出足够多的天赋,就会被带走到华夏帝国。
因为宗教、教育双方面的手段,这个世界上的欧洲、阿拉伯帝国不必再考虑什么“文艺复兴”之类的东西,那是华夏帝国在做的事情,那与他们没有什么关系。为此作为回报,华夏帝国会无偿向他们提供先进的农牧业技术,好使他们能够换来更多的工业品。
其中神圣罗马皇帝腓特烈二世与法兰西帝国皇帝路易九世,他们获得可以在华夏帝国皇家拥有49%股权的轻工业,或者传统工业企业开办的权利。前提是技术保密,同时保证不损害华夏帝国的声誉与利益。这一件事赵伏波的两个丈人皇帝倒是明白,虽然是合亲状态,但那个赵伏波是个唯华夏利益必争之人。倘若犯了底线,相信照样会被亡国灭种。
而华夏帝国的利益是什么?尊严、安全、财富与科技!
侵犯任何一项华夏帝国或者华夏帝国公民该方面的权利,都将会引起华夏帝国的入侵。因为这是华夏帝国的议会,可以弹劾华夏帝国皇帝陛下的原因。不管赵伏波的儿孙是否喜欢这一条《华夏律》里的不允许后世更改的权利宣言,却已经写明了这一条。
被弹劾的皇帝除非妥善解决这件事,否则将会被提请大法官来依据《华夏律》审判。如果有罪,就将失去华夏帝国皇帝的职务,并由另外一直系血亲的来继承皇位。
前面说过,皇家之人不幸生于皇族,因为对于皇帝位子的斗争,将会让他们做出所有残酷的事情。那么现在,最少在《华夏律》的规定上,结合中国传统皇位传递的规则,由华夏帝国皇帝陛下任命的大法官来判定皇储。倘若有数个子女,当心各方面的学识为基础。例如军事、政治等等方面为依据。同时这些规则也有着最严格的程序规定,所有违反者,都会承担极严重的后果。
正是因为《华夏律》的规定,华夏人从此刻开始,就具备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凝聚力。这不禁让人感觉到有些怀疑,在这个世界上会有这样的规则吗?
让我们在下一章看看,这一条是如何写的吧。
第十季 纷争的终结 第23章 华夏的皇帝
华夏的皇帝不好当,这是肯定的!
从小的时候,当皇帝储的第一要素是学识,数、理、化、军事、政治、经济,哪一门差过别人,作为皇位的继续资格就得后延。最早出生的皇子,理所当然是皇储。然而在这一生之中,继位之前都要受到其他弟兄们在学识上的竞争。但在华夏帝国里,官场上的人脉又或者说官员的支持率并不重要,或者说根本一点也不重要。
因为没有民间的支持率,那么就没有军队以及司法系统的支持。而行政,可以说作为服务机构,在华夏帝国里,就仿佛是童养媳一样地位。高薪、豪宅甚至华丽的马车与来自内务部的保镖、仆人。但问题在于,他们支持皇帝,作用实在是小的可怜。
作为判定是否能够成为继承皇位的人,首先是大法官。他只有宣布权并审核资格的权利,但没有提名权。皇帝本人与议会都有提名权,但最后的表决却是皇帝、议会以及公会和民间直选代表组成。以两个候选人的学识、以及所有的生活小节进行对抗、辩论。
这其中关于皇储决定的过程,保持对民众的公开、透明,任何在立皇储之中,使用了法定程序之外的其他手段,将会以“佞臣集团”处置。即与之有金钱来往的官员、金融组织、民间社会,会都要承担责任。所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人员以及利害关系人,全部绞型并处没收财产。
这是未来华夏帝国唯一的,最重要的刑罚而且是会诛连多人的刑罚。所以第一个在整个“确立皇储”过程之中担任某种角色的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而且所有与他有关联的官员、组织包括家族成员都会严格监视他。因为倘若他违反程序,那么以上诸人就会受到诛连。尤其是当他们知道或应当知道时,他们的罪行就属于“佞臣集团”,所有成员全总绞刑。
而且华夏帝国这种“确立皇储”的程序之中,不分性别、不分大小,第五年就会进行一次,直到老皇帝法定65岁退休,新皇帝即位时为止。至于皇储本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则当然丧失争夺“皇储”之位的权利,同时还得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因为属于华夏皇家成员,处罚的力度比之平民高2倍,任何官员包括议员以及任何集团领袖的人员,违反法律时处罚比起普通平民高1。5倍。
比方说某公司职员贪污10元判一年苦役,那么官员、议员之类就会判一年半,皇家成员就会被判两年。而任何谋略、包庇、掩盖罪行的人,全部绞刑。
“华夏律”喜欢杀人,但《华夏律》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法治精神的法律。因为诸如“疑罪从无”之类的法律原则,在《华夏律》之中都有着严密的规定。而且这部法律,也是在这个皇权、教权、贵族权等等的,极权极为活跃年代里一部完全严格治理社会上层的法律。
也许有人说,这与全世界的这时的文化传统不同,会受到诸如……如何、如何、如之何的反击。那么不笑要问一句,那些拿着大刀长矛的蛮族,有资格来评价一个拥有大炮与近代武器的强力武装集团吗?就像一只绵羊有资格来评论狮子的行为吗?面对狮子的要求,绵羊唯一能做的,不过是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同时也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别谈什么人道主义,也不要把眼睛放到什么“全人类”的高度,因为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除过上帝或者其他什么神灵之外,没有人有资格去做这件事。
看看以上确立皇储的规定,大家会知道华夏帝国的皇储绝对不好当。不过所有人也知道,华夏帝国的皇帝,会是一个更加困难的职务。
作为华夏帝国的皇帝,首先必须是一个尊重基本道德和法律的人。其实他必须是一个皇族之中,最好的政治、军事、经济学者。那么下面这条,严格确立与《华夏律》之中,宪法分卷的法条,就对华夏皇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华夏帝国的皇帝,有义务维护华夏帝国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的安全,同时华夏帝国的皇帝有义务维护其每一个臣民的尊严。如果对于以上权利的侵害,来自于任何华夏帝国之外的任何团体,华夏帝国的皇帝有义务使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对其进行达到完全消灭其国家以及政府的报复性战争!”
根据这一法条,倘若在未来的大英帝国,看到这么一块牌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那么华夏帝国的皇帝,就有义务使用他最极端的手段,把这个国家从地球上抹掉。侵犯华夏人的尊严,会有比他们受到了财产损害更加严重的报复。其顺序了安全权、尊严权、财产权,而且这些基本的权利,绝对不允许被侵犯,否则其报复的程度一定会让所有人明白——“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是什么意思。
而在华夏帝国里,《宪法》的规定,是无人可以违反的,因为那将由“华夏军”来保证实施。也就是说,华夏帝国未来的《宪法》,是以军队的绝对强制力为保证实施并能够达成其目标的。虽然华夏的皇帝未来是“华夏军”的总司令,但当他的命令与与华夏帝国的《宪法》相抵触的时候,就绝对无效了。
这样说来“华夏军”这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装力量,并不完全是华夏帝国皇族的军队。他们首先是华夏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