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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明末朱重八-第206章

小说: 明末朱重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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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你这是哪里来的江湖二九八、按江湖规矩来规矩?”许人杰大奇。

“当然是马贼的规矩!”薛红旗认真地道:“陕北很大,马贼可不止我这一股,有时候两股马贼同时盯上一只商队,谁的斥候先盯上商队,这只商队就归哪只马贼,道上都是这规矩!”

“这规矩在马贼中行得通,在义军中就未必有用了。”许人杰嘿嘿了两声道:“敢起兵造反的,都是无法无天之徒,有几个是守江湖规矩的,你看混天猴那厮会跟你讲江湖规矩么?当初王嘉胤还在时,三十六营还勉强能守点江湖规矩,现在嘛……难说!”

“管他们守不守规矩,只要有这么一说,咱们就有借口了。”王二狠狠地给了跨下的战马一巴掌,抢先冲了出去:“我就咬死这个借口,非得把那镇子保下来不可。”

王二这冲动的家伙,说完就已经跑得没了影儿,前方就看得见他的马屁股后面拖起来的一溜儿的沙尘,苗美恐他一个人跑去出什么意外,也赶紧打马追了上去。

朱元璋拿这两个脑子里长满了肌肉的人也感觉到有点头痛,士兵都不带,就这二九八、按江湖规矩来么冲出去有用么?那股义军若真是穷熊恶极之辈,管你是不是白水王二,趁着你落单把你杀了,你又能奈何?

他赶紧对薛红旗抱拳道:“麻烦妹子带骑兵队追上去,先给王二扎一扎场子,我随后就来。”

薛红旗点了点头,一挥手,她麾下的两百名马贼一起扬鞭,尘头大起,两百骑直追着王二去了。

朱元璋其实也有心保下那个镇子,那毕竟是大明朝的镇子,镇子里的都是大明朝的子民,他现在虽然身为贼寇,但对这个国家的感情是比任何人都深的,当下也不敢耽搁,赶紧先点起五百精兵,用最快的速度追着骑兵队赶去,另外七千新兵则让许人杰率领着追过来。

一番急行军,赶了数里路程,当朱元璋带着五百精兵赶到时,只见眼前的场面好生热闹。在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耸立着一个还算繁华的小镇子,远远看去,房舍很多,起码也数千人口。这并不是一个不设防的小镇,而是一个颇有几分战力的镇子,外围修筑着大约六尺左右高的镇墙,将整个镇子包裹在中间,镇墙上面现在已经驻满了乡勇兵,拿着猎弓,竹矛一类的武器,几个乡绅打扮的人混杂在这些乡勇中间。

薛红旗和王二等人则率领着两百名骑兵,横挡在镇门口。

在骑兵对面,铺列着一大片流寇,乍眼一看,起码也有三万,人头连着人头,看都看不完的多。但这只流寇与普通的流寇军是有些不同的,它并不像王左挂、点灯子赵胜、混天猴这些人的流寇军一样乱七八糟挤在一起,而是很清楚明白地分成了三个部份。

最前面的三千人很明显是精兵,他们都是青壮年,人人都拿着像模像样的兵器,有的是矛、有的是刀、有的挽着弓,这些人的武器看起来也并不简陋,都是有模有样的正经兵器,绝非土制的次品,或许是他们从卫所兵那里抢来的吧……不光武器精良,他们还摆着一个军阵,虽然有点歪歪扭扭,对得不是很整齐,但是懂得摆阵就说明他们并不简单。

在这三千精锐的后面,又是七千左右的青壮,他们的武器就要差很多了,拿着锄头、犁头、柴刀、锅盖一类的玩意儿,而且也没有摆成军阵,而是乱七八糟地挤着。

在后面,则是多达两万以上的老弱妇嬬,他们比前面的更没章法,不但乱七八糟地挤着,而且还或坐或卧,或走或停,根本就没有进入临战的精神状态。

朱元璋一看到这只流寇军,眉头就微皱了一下:这股流寇不简单啊!起码比王左挂、点灯子、混天猴一类的废物强了好几倍,他们的首领懂得把军队按战斗力分成前中后三组人,避免弱军拖了强军的后腿,这就比普通的义军头领要聪明多了。

而且这个首领还在努力学习官兵的战术,从最前面那三千人摆出的歪歪扭扭的军阵就可以看出来,这名首领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乃是属于无师自通的那种,这个军阵明显是他从官兵那里偷学来的,所以运用得还不熟练,只具备了基本的形状。

会是谁呢?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王自用?革左五营?朱元璋的脑海里闪过了这几个比较让人头痛的名字。

远远地,朱元璋听到薛红旗正在大声交涉:“这个镇子是白水朱八和榆林薛红旗盯上的肥肉,请贵军让让……莫要坏了江湖上的规矩!”

听到她的话,那只流寇军起了轻微的波动,最前面的士兵们脸上明显露出不屑的神色来,一个粗豪大汉,看起来像是那只义军的小头领一样的人出来大声应道:“你们的肥肉?别说笑了,就你们这点骑兵,哦,远处还有五六百步兵跟过来了……就这点人,根本就打不下来这个镇子,这个镇子是我们的才对。”

薛红旗继续道:“请问你们是哪股义军?麻烦请你们的头儿出来说话……”

“延安曹操!”对面有人高声回应,随后阵门开处,走出一名身材矮小的汉子来,这人的身高顶多五尺,皮肤黝黑,一双细眼,鼻子挺大,嘴角咧得很开,乍眼一看,五官极不端正,身材又不高大,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舒服。

“曹操?这个样子……居然取名成曹操?”薛红旗的嘴巴一向都不怎么客气,当初照面第一句话就是骂混天猴是土疙瘩,后来又称许人杰为大瓣蒜,她对这个叫曹操的人也没好话形容,扯开嗓子笑道:“你不该取名叫曹操,应该取名叫矮脚虎,哈哈哈……”

她这么说话,其实是极不礼貌的,若是弄不好就会翻脸打仗了。但那个叫曹操的人居然一点也不生气,他仔细看了几眼薛红旗,丑脸上突然绽开一丝笑容:“好……好有气势的姑娘……我挺喜欢呢……你叫什么来着?榆林薛红旗,呃……我离开陕*西时,没有听说过你呢,难不成是才揭竿起义的?挺不错的名字……你嫁人了没?”

薛红旗说话够没礼貌了,但这曹操说话更没礼貌,居然一开口就问人家姑娘有没有嫁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夸张。

好在薛红旗也没生气,江湖儿女嘛,谨守江湖规矩,但却不需要学着读书人那样讲什么繁文缛节,他们讲究的就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薛红旗居然认认真真地回答道:“老娘还没嫁人。”

“啊?还没嫁?太好了!那要不要嫁我?”曹操居然突然就来这么一句,把王二、苗美等人吓得没摔下马去。

薛红旗也被这一问给问楞了,这……这家伙也太直接了吧?

这时朱元璋也带队赶到了,五百精兵也列了个阵,就横在薛红旗的身后,算是扎上了场子,然后朱元璋骑马走了出来,与薛红旗、王二、苗美等人并骑在一处。

薛红旗转过头来,对着朱元璋低声道:“朱八大哥,这家伙自称曹操,长个五短身材,丑得要死,再加上嬉皮笑脸,看起来挺没出息的样子,好像不足为虑呢。”

朱元璋却摇了摇头道:“这人不简单,小心!”

原来朱元璋听到“延安曹操”这四个字时,已经知道这家伙是谁了。他就是明末农民起义中最著名的核心人物之一,罗汝才!

罗汝才乃是陕*西延安人,绰号曹操,为人圆滑,多有谋略,乃是义军中少有的懂得动脑子的人,在明末农民起义的过程之中,罗汝才曾经多次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有一次李自成兵败,险些丧命,是罗汝才将他救下来,借他兵马,保他翻身。后来张献忠兵败投奔李自成,险些被李自成所杀,也是罗汝才私下放走李献忠,还给了他五百人马,才让张献忠重新打出自己的事业。李自成在潼关遇伏,又是罗汝才联合各部义军,一起出兵,将李自成救出生天。

李自成和张献忠只懂得壮大自己,却不懂得观察天下的形势,如果没有罗汝才,他们早就沦为孤军,被朝廷吃掉,正是罗汝才一次又一次地顾全大局,才让明末农民起义走到了最顶锋。

当然,这时候还只是起义的初期,罗汝才还没有亮出本名,世人都只知他叫曹操,不知他的本名,他在义军中的影响力也没有后来那么大,这时候的他还只是初出茅庐的一个小矮子罢了。上次三十六营路过黄龙山,曹操也在其中,但是当时的他十分低调,完全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曹操又大声说道:“薛红旗大姐,你想好了没有?要不要嫁给我啊?你若嫁我,什么都好商量。”

二九九、曹操罗汝才

曹操大声说道!“薛红旗大姐,你想好了没有?要不要嫁给我啊?

你若嫁我,这镇子我自然就让给你啦。”

“少来,老娘没想嫁人!”鼻红旗也不着恼,大声回应道:“别想打老娘主意,谈正事儿这镇子是我和白水朱八大哥先踩的盘子,曹操大哥跑来横插一手做个啥?”

“朱八大哥也来了么?”曹操是知道白水朱八大名的,他眼睛一转,就在薛红旗身边找到了朱元璋,赶紧见礼:“哎呀,没注意到白水朱八大哥,真是小弟的不是…嘿,都怪我这双眼睛,只追着女人看,倒叫朱八大哥见笑了。”

朱元璋在马背上抱了抱拳:“客气了!曹操大哥,上次你和三二九九、曹操罗汝才十六营一起路过黄龙山,咱们没有好好相谈,算起来现在才是第一次正式见面。”

“是啊!”曹操笑道:“朱八大哥不是在比西扎根的么?怎么也来山,西了?”

“陕,西不好混啊,洪承畴、曹文诏,难啃的骨头一根接一根的来,我只好到山,西来避避风头啦。”朱元璋笑道。

“原来如此!”曹操立即就信了,因为朱元璋说的理由合情合理,没有怀疑的必要。

化转了转眼,扫了一眼后面的镇子,然后笑道:“朱八大哥想要这个镇子?”

“是啊!还请曹操大哥高抬贵手,把这锋子让给我吧。”朱元璋先礼后兵。

“没问题!”曹操居然立即就答应了,连犹豫都没有一丝,他涎着脸道:“既然是朱八大哥要这镇子,小弟当然拱手相让”

“吓?这么简单他就让了?”王二、苗美、薛红旗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还以为要打一仗呢。就算不打一仗,至少也要吵个面红耳赤。”

“所以我就说了,这个人不简单。”朱元璋心中暗叹,不愧是明农民起义的核心人物二九九、曹操罗汝才,这人确实很懂得顾全大局,他为了不与我发生争执,避免义军内斗损耗实力,所以才当机立断地放弃了这个镇子,这样的人物,确实有青史留名的资格。

要知道一个镇子摆在面前”那就是一块大肥肉,可以抢钱抢粮抢女人,要把这东西让给别人”是需要相当大的定力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得到。假如换成李自成或者张献忠在此,那是宁可打一仗,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也是非要这镇子不可的,但是换成曹操罗汝才,他却脸色都不变,就供手让人这份从容与气度,确实非同凡响。

难得的是,曹操的手下居然也没有跳出来反对,这种把自军的肥肉让给另一只军队的做法,就算头领同意了,手下的士兵也未必会同意,说不定会跳起来反对头领的决定”导致内部的不和谐,但是曹操说出了让镇子的话之后,他身边的小头领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他非常的得人心,至少他的手下们对他的命令没有一丝违抗的意思。

“那就多谢曹操大哥了!”朱元鼻认真地道:“算我欠你份人情,将来有机会必定奉还。”

“客气了”同属义军一脉,为子个镇子伤了和气怎么成?”曹操呵呵笑道:“再说了,今天我得见薛红旗大姐的风采,这双眼睛真是大饱眼福,就凭这个,丢掉十七八个镇子也不冤枉。”

朱元璋以外的头领们一阵哑口无言”这曹操看起来倒是个人物,但是一对上薛红旗,怎么尽是说这种自损英雄气概的话?

他们这就有所不知了,曹操罗汝才虽然是个人物,但却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就是好色!这家伙在揭竿起义之前是个很穷很穷很穷很穷的穷光蛋,连娶媳妇的能力都没有,当上义军首领之后,罗汝才最重视的一件事,就是娶媳妇!

他自揭竿起义到最后被李自成暗算为止,总共娶了上百名媳妇,个个如花似玉,而且他还不怕辛苦,不管走到哪里都把自己的所有媳妇儿都带上,花在哄女人身上的时间比争霸天下还要多,温柔乡是英雄冢,胸无大志的他最后死于枭雄的暗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娶个三妻四妾什么的,或者养十几个花瓶在家里什么的,与罗汝才比起来简直弱暴了,起码要《萌娘三国演义》那种把全天下美女都娶进门的主角才能和罗汝才比比艳福。

所毕这家伙一见到薛红旗,腿就发软,话题全奔着薛红旗去。

“朱八大哥,薛红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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