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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步步生莲-第210章

小说: 步步生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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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喀的帐内,苏喀忧心忡忡地道:“少主,今日这般示弱,少主用血腥手段屠戳横山羌寨所树立的权威已荡然无存,我看横山诸部头人已然起了异心,恐怕……这一单生意做罢,他们是不会冒着得罪银州的风险再与芦州往来了,除非少主答应李光俨的条件,可是那样一一来……”

杨浩笑道:“不是恐怕,而是一定的。他们这些墙头草,早就尝过了当墙头草的好处,也习惯了做墙头草。可是他们永远不会懂得,一根墙头草,是永远也不可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他们习惯了利用别人,依附别人。那就让他们去依附李光俨好了,今日投向李兴俨越快的人,来日改换门庭,也必比其他人更快上百倍,这样的人,不足为虑。”

苏喀目光微微闪动,似已察觉杨浩话中有话,却又不知是否该开口询问,就在这时,小野可儿走了进来,一见杨浩脸色顿时一沉,返身就要往外走,苏喀喝道:“你给我站住,方才在各位头人面前,你是怎么回事?”

小野可儿横了杨浩一眼,冷哼一声不作回答,苏喀勃然大怒,抬手就要打人,杨浩一把拦住,踱到小野可儿面前,微笑道:“小野可儿,你是不是看我在李光俨面前软弱可欺,心中甚是不耻啊?”

小野可儿冷笑道:“原来你自己也知道?”

苏喀见他对少主如此无理,劈手就要掴他,杨浩架住他的手,呵呵笑道:“其实,我成为党项七氏共主,你一向也是不服气吧?”

小野可儿冷笑,杨浩微笑道:“忍一步之气,免百步之忧;忍一时之气,成一世之功。忍耐是智慧,是力量,更是一种勇气,惟大丈夫方才能屈能伸,你现在还不懂,所以你的无礼,我可以忍耐,但是等你明白这一切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对我保持应有的尊敬和服从。”

杨浩脸色一沉,语气森然起来:“否则,就算你是苏喀大人的儿子,我也不会容忍你一再的挑衅!”

杨浩从不曾有过的严厉,一下子慑住了小野可儿,杨浩走出很远,他望着杨浩的背影犹在怔忡出神,深知儿子脾气的苏喀本以为他听了杨浩这句威胁而暴跳如雷,见他如此反应,不禁啧啧称奇:“我这个儿子,还真是吃硬不吃软啊,可是。少主到底有何所恃呢?”

杨浩回到自己住处,四下张望了一番,不见唐焰焰踪影,便向秀秀问道:“唐姑娘呢?”

秀秀急忙答道:“唐姑娘与谌沫儿姑娘一齐打猎去了。”

杨浩摇头一笑,吩咐道:“去给我沏壶茶回来。”

秀秀答应一声,一甩辫子就往外跑,到了门口正与叶之璇撞个满怀,叶之璇酒色淘空了的身子,秀秀虽是女孩,力气却不小,这一下撞得叶之璇仰面便跌了出去,秀秀吃了一惊,连忙上前扶他,连连道歉道:“叶掌柜的,真是对不住,真是对不住……”

“哎哟,哎哟,你这丫头,好大的力气,”叶之璇呲牙咧嘴地站起来,拍拍屁股道:“去去去,忙你的去,我有要紧话儿跟大人说,没有吩咐不要进来。”

秀秀连忙应声退下,杨浩已急步迎上前来,问道:“怎么,有消息了?”

“是!刚刚送来的消息。”叶之璇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密封的竹筒儿递到杨浩手里,杨浩接过来,验看了一下花纹和封口,自帐壁上摘下一口刀来,“啪”地一拍,将那竹筒拍的粉碎,自里边抽出一卷白绫,展开急急看了起来。

杨浩看罢,微微闭上眼,长长地吐了口气,叶之璇急急问道:“大人,怎么样了?”

杨浩慢慢张开眼睛,微笑道:“是该送那个人上路的时候了。”

“杨浩,杨浩,我捉到了一只漂亮的狐狸。”唐焰焰提着一头狐狸的尾巴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叶之璇见机忙退了出去,杨浩正是满心欢喜时候,一见她来,情不自禁拥她入怀,在她红嘟嘟的小嘴上便是一吻。

“呃……,怎……怎么了?”唐焰焰难得见他对自己这般亲热,有些受宠若惊地问道。

杨浩嘻皮笑脸地道:“大功告成,亲个嘴儿。”

“什么……大功?”

杨浩开怀笑道:“自然是困扰我良久的那件事。”

唐焰焰还是不懂,呆呆地站在那儿只是想:“糟了糕了,他的后顾之忧解决了,那我的‘后顾之忧’不是要来了?哎呀哎呀,怎么这么快,人家还没准备好呢……”

第218章 各自的期待

李光俨率人一路狂奔,一支两百人的队伍风驰电掣一般,须臾不做停留,草原、旷野、荒坡、山岭,每一个地方都只留下他们匆匆而过的身影。

李光俨的部下,每一个人的马术无疑都非常出色,骏马狂奔,一步一‘打浪’,起落的姿势流畅自然,最大程度地节省着马力。但是他们已经奔跑了两天两夜,中间只休息过四次,每次一个时辰,所有的人都已精疲力尽,所有的马都吐着沉重的鼻息,无论人和马,都已到了强弩之末。

李光俨这时已无暇顾及他仓慌离开,会在横山诸部头人间引起多少猜疑和骚动了,他只想尽快赶回银州,稳定银州局势。

“吐蕃人出奇兵,绕过银州攻击后方诸驿了。”

当李光俨收到这条军情急报时,简直如闻晴天霹雳。他在银州外围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但是就算他也不相信北吐蕃人真的敢进攻银州,在他意料中,吐蕃人顶多像契丹人去中原打草谷一样,窥个机会劫掠一番外围村寨罢了,偷鸡摸狗的贼,什么时候有了大盗的勇气了?

在回纥、契丹和银州三方强大势力挤压下,北吐蕃的生存空间已日益缩小,按照现在的情况,再有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北吐蕃将被这三方势力彻底吞噬,从此不复存在,谁会想到,他们居然孤注一掷,对银州悍然用兵。

更糟蹋的是,李光俨集重兵于银州以北,而吐蕃人则出动精骑,偷袭银州以南各驿。银州以南各座军镇已经很多年没有打仗了,无论是将官还是士卒,都已有些懈怠。更严重的是,银州以南各座军镇的戍卒队伍规模并不大,原本每座军驿最多就只驻兵两千多人,在他离开银州之前,又从各镇抽调了一半的人马北上,如今一座军镇所余士兵不过千人,其中还多是不堪一用的老弱,一旦城破,哪有多少战斗力。

吐蕃人势如破竹,一连袭取五座军驿,直到攻打第六座军驿回马岭时,烽火讯号才顺利传出。幸好,银州大权一直掌握在他的手中,他的兄弟、堂兄弟们自他坐上银州防御使的位置后,便尽皆被他架空,对军中诸将没有多少影响力。这才没有人出昏招,回调北方诸镇军马,这令李光俨稍感宽慰。

在他想来,吐番人定是见他陈兵于北,无机可趁,这才派奇兵深入银州腹地,攻营拔寨,连克多座军驿,其目的就是要在银州后方制造一场大混乱,迫使他从前沿回抽兵力,而吐蕃人的主力必然仍在北方,也只能仍在北方,想要趁着诸军回调之机发动总攻。

然而他并在银州,其他诸将又没有权力擅自变更他的军事部署,烽火讯号传出后,留守大将胃才浪罗只从银州城派出五千轻骑赴援,就只这五千轻骑一出动,吐蕃人便放弃了刚刚占领的第六座军驿,甚至连粮草辎重都来不及焚毁,便向西逃之夭夭了,显然是要避开他的主力逃回吐蕃人领地。

这个消息更坚定了李光俨的分析:吐蕃人遣往南线诸驿的这支人马,其使命就是调虎离山,吐蕃人不可能把数万大军转移到银州之南,不但数万大军往来,他们无法遮掩住声息,这么做更有被银州截断退路被一网打尽的危险,他们的主攻方向仍在北面……

※※※

李光俨骑的是一匹五花马,这是一匹好马,高大油亮的身子,四条长腿富有弹性地跳动着,尽管两天两夜的狂奔,它的力气已经大大减弱,但是只要你轻拢马缰,它仍会不知疲倦地一往直前。

李光俨骑术精湛,胯下又是一匹好马,但是长时间的奔驰,他的两股还是被颠得一片酸软麻木,现在若是下地,他恐怕跑不出几步,双腿的血脉已极不流畅。但他仍然不惜马力,拼命地挥着鞭子。

他得到的消息,就只有方才那些,如今又是两天过去了,这两天又发生了些什么事,他还完全不知道。胃才浪罗会不会中计,会不会从北线诸镇抽调重兵南返?吐蕃人的游骑有没有被拦住,他们有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

这一切,李光俨已完全不知情,心中的焦急自是难以言喻,他现在只想马上赶回银州,坐镇自己的银州根基之地,哪怕把这匹爱马活活累死。

“我会用所有北吐蕃人的血,来警告所有敢冒犯银州的敌人!”

李光俨咬牙切齿地想,挥手又是狠狠一鞭。快了,再有大半天就能进入自己的辖地,李光俨归心似箭,舔舔干渴的嘴唇,又“啪啪啪”地狠抽几鞭。

前方出现一片起伏不定的山坡地,草木茂盛,连绵起伏的沙包间长满了茂密的柳丛、灌木、蒿草和稀稀落落的榆树。十几顶雪白的毡包散落在草原上,还有两群白羊儿,云一般悠游。

看起来,这是一个小部落的聚居地。这样的环境,正适合一个小部落驻扎。李光俨看到一个牧羊人勒住马儿,正手搭凉蓬好奇地向他们观望。在一个靠路边的毡包前,有两个穿着草原人皮袍的女人正在挤着马奶。

回头看看儿子,小石头骑在马上,紧紧随在他的身畔。到底是个孩子,两天两夜的疾驰,他已经有些困得支撑不住了,他仍然稳稳地坐在马上,但是双眼却半阖着,正在马上打着瞌睡。那张小脸充满了疲倦,完全失去了平时狼崽子一般的旺盛精力。

李光俨心中涌起一片怜爱之意:“这个孩子,真的是累坏了。但是把他带在身边并没有错,银州这个家,不好当啊,小鹰的翅膀,不狠下心来让他熬炼,他永远也不能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石头,小石头,醒一醒。”

“爹爹?”李继迁一个机灵,霍地一下张开了眼睛。

李光俨笑了,放缓了速度柔声说道:“前边有个部落,走,过去歇一歇再继续赶路。”

李光俨一声令下,前驱八名游骑立即策马向那片毡包营地赶去,在各处毡包间转悠了几圈,又绕回来报告,这个小部落是马齐氏部落,各处毡包中都有人居住,不过剩下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年轻汉子都去放牧、割草了。

李光俨四下看了看,挥手道:“还有大半天就要赶到咱们的地方了,叫大家下马进食休息,三柱香的时间之后,继续赶路。”

负责警戒的游骑立即向四下散开,站在高处眺望四周。其他人纷纷下马,走起路来都直打晃儿,有的人刚一下马就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被头目们用鞭子抽打训斥着爬起来,勉强活动着身体。

路旁,一个牧人站在井台上正在打水,井台旁有一个槽,打上来的水倒进槽里,便向下倾泻,沿着挖好的浅沟流淌开去,许多羊儿正在水沟两边饮着井水。见到这些带着武器的骑士停下,他畏怯地放下水桶,木讷地看着他们,见有人向他看来时,便呲起一嘴黄板牙讨好地笑笑。

这人满脸胡子,黝黑的脸庞,一脸风霜侵袭的皱纹,身穿一件肥大的草原长袍,袍子破破烂烂,就像刮烂扯碎的烂羊皮,条件艰苦的草原人睡觉时就把袍子解开,一半当褥子一半当被盖,所以他的袍子背面磨得黑黝黝、亮晶晶的,脚上一双多层的牛皮靴,靴头磨得像长了白毛的奶皮子,白花花乱糟糟的,一个黑乎乎的大脚趾头从那靴子里露出来。

这是一个最常见的草原牧人,毫无任何可疑之处,这个部落也毫无任何可疑之处,尽管如此,李光俨还是布置了警哨,下马歇息的战士们活动开手脚之后,也没有一个闯入毡包内索取可口的食物和酥油茶、马奶酒,他们就静静地坐在地上,啃着自己携带的干粮、肉干。

但是刚才经过的路上,有一百多里路没有河流,他们囊中的水都喝光了,一个佐将向李光俨小声请示了几句,李光俨看看那些正俯在沟边喝水的羊,便点了点头。士兵们立即一哄而上,轰开那些羊儿,踩着一地湿的干的羊粪蛋走上井台,从井里打水上来饮用,又灌满自己的水囊,接着把马儿牵到水沟旁,打上水来让它们饮用。

李继迁也拿着水囊向井口走去,由于长时间乘马,双腿气血不畅,他蹒跚地迈着步子,踩中一泡牛粪时几乎一跤滑倒,旁边一只大手立即扶住了他。

李继迁回头一看,唤道:“爹爹。”

李光俨微微一笑:“累了吧?”

李继迁倔强地道:“我能行,别人撑得住,我就撑得住。”

李光俨摸摸他的脑袋,呵呵笑道:“那边有新鲜的马奶,怎么不喝?”

李继迁把头一昂,大声道:“爹爹有军令,行军途中,不得食用自带之外一切食物,违者,斩!我是爹的儿子,也是爹的士兵,要从军令!”

李光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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