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锦衣杀明 >

第53章

锦衣杀明-第53章

小说: 锦衣杀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徐兴夏的视线,有点惊讶的看着四周。果然,那些鞑靼骑兵,并不是顺着大路一直南下的。在距离牛角墩大约一百丈的时候,他们就全部散开了,从不同的方向,将牛角墩包围起来。甚至连以前从来没有鞑子出现过的东面,都有十几个鞑子骑兵出现。这样的兵力分布,的确是比较古怪。

牛角墩的周围,都是大伙儿整理出来的平整菜地。现在,鞑靼骑兵距离这些菜地,已经很近了。可能是发现了菜地的不寻常,那些鞑靼骑兵,也暂时放低了速度,缓缓的向牛角墩靠过来。他们手中的弯弓,都已经搭上了雁翎箭。

“鞑子是要拔掉牛角墩?”高猛有点愕然的说道。

这句话顿时让牛角墩内的紧张气氛,变得更加的紧张。有些新兵的脸色,甚至一下子变得煞白起来。陈守旺、刘横、林大成这些完全没有实战经验的新兵不说,就是有马贼经验的毛十三,都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冷颤。他们隐约觉得,这一次跑来牛角墩,可能是他们这辈子最错误的选择了。更要命的是,这个错误的选择,还没有推倒重来的机会。大错已经铸成,没得救了。

如果鞑子是要拔掉牛角墩,那就意味着,他们这些刚刚艰难的通过考核,兴冲冲的到来牛角墩,准备吃饱吃好的新兵们,在仅仅吃了一顿饱饱的早餐以后,就要命丧黄泉了。他们不会天真到,认为自己能够在鞑子的箭镞下逃命。说真的,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太令人沮丧了。他们跑来牛角墩,根本就是来送死的啊!

好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鞑子试图将牛角墩拔掉。没有这个必要啊!牛角墩只是一个单纯的烽火墩,是报警用的,对鞑子的军事行动,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因此,鞑子一般都不会在乎。在过去的好长时间里,鞑子路过烽火墩,都懒得多看一眼。

但是,如果鞑子真的下定决心,要将牛角墩拔掉,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鞑子又要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了。只有在发动上千人规模进攻的时候,鞑子才会将宁夏镇前线的烽火墩,都全部干掉。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方便大部队的行动。

想到上千的鞑子扑向宁夏镇,几乎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的脊梁骨有点发冷。如此之多的鞑子骑兵南下,遭受灭顶之灾的,就不仅仅是牛角墩了。威镇堡肯定是挡不住的。平虏城能不能挡住,还得两说。可想而知,届时会有多少的军户,死在鞑子的屠刀之下。

“冷静!”

徐兴夏面无表情的喝道。

无论鞑子是不是要拔掉烽火墩,徐兴夏都没有丝毫的恐惧。他的自信,来自于他手里的铁背弓,来自于他拥有的八十枚的黑羽箭。鞑子的人数只有六七十人,就算全部涌上来,都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十几个懂得骑射的人。他们最不济,也能干掉五六个的鞑子吧。

至于鞑子是否还有更多的大部队在后面,这不是徐兴夏需要考虑的问题了。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户,身边只有这么一点人,只有这么一点武器。他只能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面,尽最大的努力。那怕最后真的和牛角墩一起被夷为平地,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他已经尽力了,无怨无悔。

鞑靼骑兵的行动速度很快,在牛角墩的明军暗自心寒的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对牛角墩的包围。距离牛角墩最近的鞑靼骑兵,已经不足七十丈,基本上是铁背弓的射程极限了。不过,由于距离太远,徐兴夏没有出手。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能浪费宝贵的黑羽箭。

一个鞑靼骑兵跃马上前,向牛角墩大声叫道:“我们是鞑靼海勒金部落的勇士!叫徐兴夏出来说话!如果他不肯露面,我们就将牛角墩夷为平地!”

他的汉语,居然说得非常的标准。纯正的鞑靼人里面,不可能有人将汉语说得这么标准。由此推断,这个喊话的鞑靼骑兵,一定是汉人。极有可能是那种叛逃外族的汉人。就好像是叛逃到辽东,给野猪皮卖命的范文程那样的人。

徐兴夏最恨的就是这样的汉奸了。他决定,先拿这个汉奸开刀,给鞑子一点颜色看看。他对高猛点点头,示意他来回应。高猛的嗓子是足够大的,可以当扩音器使用。高猛立刻大声叫道:“操你娘的,死汉奸!有话就讲,有屁就放!”

那汉奸居高临下的说道:“这位是海勒金部落的大王子索布德!他这次亲自到来,就是要找你们的一个叫徐兴夏的人!只要你们将徐兴夏的人头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们!”

在明朝时候,很多蒙古部落都被册封为王。刚开始的时候,是明朝册封的,有比较正式的程序,册封的数量也很少。后来,程序逐渐的简化,册封的王爷也越来越多,导致王爷的帽子,越来越不值钱了。到后来,蒙古人干脆自己给自己册封,甩开明国朝廷。只要是有点实力的,都给自己弄一个王爷的头衔,海勒金部落也是如此。

徐兴夏朝高猛打了一个让那个汉奸靠近的手势,以便给自己制造射杀对方的机会。高猛点点头,大声说道:“什么狗屁王爷?我们听不清楚,你靠近一点说话。”

那个汉奸不知道有诈,策马向前,走了大约十五丈左右,正要开口说话,忽然间,嗖的一声,一枚箭镞呼啸而去,将他直接从马背上撞下来。那个汉奸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黑羽箭射穿了他的胸膛,显然是不能活了。

“啊!”

看到这一幕的鞑靼骑兵,都情不自禁的倒吸一口冷气。

这个喊话的汉奸,距离牛角墩,可是有足足四十多丈的距离啊!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居然被人一箭给射死了!射箭的这个人,箭术也太变态了吧!就算是鞑靼人的神箭手,都很难做到啊!

“我就是徐兴夏!”

在牛角墩的上面,徐兴夏垂下铁背弓,沉声喝道。

一个鞑靼骑兵策马上前,在距离汉奸的尸体十丈之外就停住脚步,用生硬的汉语叫道:“徐兴夏,你杀了我们海勒金部落的小王子,你乖乖的出来受死吧!你出来,我们给你一次公平搏杀的机会!只要你能够战胜我们,我们就放过你!”

徐兴夏淡然一笑,懒得回应。这些鞑子,简直是一群蠢货,居然叫自己出来送死?难道他们真的以为,自己会出去和他们野战吗?简直是笑话!你们有几十人,我这边就我一个,我要是出去迎战,岂不是送死?

第073章 内奸?几乎是肯定的!

徐兴夏绝对是有自知之明的,不必要的冒险,那是绝对不会做的。外面鞑靼人的挑衅,徐兴夏完全是置若罔闻。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琢磨索布德为什么到来。索布德只带着几十人就来给自己的弟弟报仇,怎么看都有点不太正常。好歹他也是海勒金部落的大王子,带着几十人出门,的确是有点寒碜了。

海勒金部落的人口就算不多,可能和其他的鞑靼人部落无法相比,但是三四万人还是有的。游牧民族一般都是全民皆兵的,可以拉出来打仗的人口,几乎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三四万的人口,意味着有最少五千以上的骑兵。给个几百骑兵索布德带着,这是最起码的标准。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海勒金部落的大王子,身边只带着几十人,也掉身份不是?

如果在索布德的后面,还有更多的鞑靼骑兵到来,数量会有多少呢?他们会从哪里出现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首先要攻击的目标,又是哪里?烽火墩肯定不是鞑靼骑兵的目标。没有哪个鞑子会将烽火墩当做是攻击目标。说实在的,就算鞑子拿下牛角墩,又能得到什么好处?这里除了尸体,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说起来,海勒金部落的消息,倒是蛮快的嘛。自己杀死海勒金部落的小王子,也就是过去半个月的时间。他都没有想到,鞑靼人的报仇,这么快就来了。在没有无线电的古代,传递消息的速度,可是相当慢的,更何况是在中原和大漠之间传递消息。除非是……徐兴夏想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念头。

“应该不会吧?”

徐兴夏轻轻的摇摇头,自言自语。

他努力想要将脑海里的念头排解出去。可是,那个可怕的怪异的念头,始终在他的脑海里面萦绕,不但没有消散,反而变得越来越强烈。没办法,眼前的这一切,的确很怪异。除了这个古怪的念头,别的理由都无法解释。

鞑子不但知道是他杀了自己的小王子,还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驻守在牛角墩。要是没有一个内奸提供情报的话,那鞑子的消息,也未免太灵通了。想到自己得罪了那么多的人,其中有一两个人充当内奸,向鞑子出卖自己的信息,想要借鞑子的手来除掉自己,那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好吧!来吧!”

徐兴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从后世穿越到来的他,其实还没有适应这个混乱社会的残酷。最起码,他没有主动得罪人的念头,也没有主动的想要去残害某个人。每次得罪人,他都是被迫自卫的。但是,如果真的是有内奸勾结鞑子,想要借刀杀人,除掉自己的话,徐兴夏不介意自己更主动一点,更凶残一点,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鞑子真的是内奸勾引到来的,那么,他们很有可能,是冲着自己个人来的。围攻牛角墩,杀死自己,只是他们的第一步。如果围攻牛角墩不成功,他们肯定会围攻威镇堡。徐兴夏相信,那个内奸既然可以透露自己的详细消息,那么自己家人的消息,一定也被透露出去了。鞑子如果抓不到自己本人,肯定会抓自己的家人来威胁自己的。鞑靼人一直都很喜欢抓人质的。

想到威镇堡的防御,徐兴夏就感觉相当的不安。如果鞑子全力攻打威镇堡,而又没有援军的话,只怕威镇堡是坚持不久的。威镇堡的防护力量,徐兴夏是最清楚不过了。王守禄绝对是靠不住的。显而易见,要是真的有内奸想要除掉自己,那么,援军肯定不会到来的。也就是说,威镇堡根本就是一个死局。

为今之计,只有尽可能的将鞑子都牵制在牛角墩,尽可能的将鞑子的有生力量,都消耗在牛角墩。鞑子在牛角墩逗留的时间越长,在牛角墩死掉的人越多,威镇堡就越安全。

“准备战斗!”

徐兴夏沉声喝道。

周围的士卒,都纷纷握紧了手里的弓箭,蹲在城垛的后面,严阵以待。听他们的呼吸声,就知道他们的确很紧张。他们使用的,大部分都是桑木做成的黑漆弓。这批新的武器装备,质量是有保证的。这种弓的标准拉力是五斗,大约是九十斤左右,射程超过二十丈。在十五丈的距离内,它的杀伤力还是可观的。

不过,能否射中鞑子,还真得两说。非战斗状态和战斗状态下,人的心理素质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会导致战斗力大打折扣,就算平时箭术很好,真的打起来,也可能发挥不到三成的。因此,基本上,徐兴夏没有将任何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这一次的战斗,估计还是他的个人表演。

“你们有本事就过来,我们也给你们一次搏杀的机会!有种就上前来二十丈!看我们不将你射成刺猬!你们鞑靼人不是说自己的箭术很厉害吗?上来啊,有本事就上来啊!”不需要徐兴夏的指点,高猛就已经大声的回应了,语气里充满了挑衅的味道。

“混蛋!居然敢小看我们!一会儿让你生不如死!”鞑靼人中,有人狠狠的骂了一句,正是索布德王子。这个索布德,身躯相当的高大,四肢粗长,孔武有力,脸庞黑乎乎的,好像是一座铁塔一样。他胯下的坐骑,身躯同样的高大,几乎比别的坐骑要大上三分之一,但是,依然无法将他长时间托起来。为此,他不得不给自己准备了三匹的备用坐骑,随时轮换使用。

在索布德的备用马马腹旁边,挂着三把不同颜色的弯弓。一把是灰白色的,一把是暗黑色的,一把是鲜红色的。每把弯弓的上面,都有精致的装饰图案,华丽非常。在每把弯弓两头的末端,还镶嵌有相应颜色的宝石,刚好和弯弓的表面相一致。太阳映照过来,一颗颗的宝石,都闪闪发光,绚丽而灿烂。

“好东西啊!”

“果然是王子啊!”

徐兴夏喃喃自语的低声说道。

索布德的三把弯弓,徐兴夏都远远的看到了。几乎是不假思索的,他就动了占为己有的心思。他估计,要是自己将这三把弯弓都抢到手,再作为战利品上缴的话,上级无论如何,都要奖励自己至少三百两的纹银。如果直接出售,说不定获利更多。这样一来,自己又可以有一笔小小的钱财进账了。幸好他没有发现弯弓上的各色宝石,否则,肯定会更加的心动的。

鞑靼人使用的弓箭,主要是复合弓和反曲弓两种。从射程和威力上来说,都要比明军的角弓优胜。鞑靼人最强的复合弓,射程甚至超过三百米,令人汗颜。而角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