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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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哥,你说的啥话?”曾淑瑶有点莫名其妙,又担心了。
“啥话?原话呗!这就是他第一次见到秦王向秦王说的原话,秦王对此赞赏有加,他才细细咀嚼,好象喝了醇酒一样,回味深长。”周冲在心里回答曾淑的问话。
曾澍发摇头,道:“怎么话又多了?”
李斯适才只是大叫痛快,说句王上圣明,必成大业的话,现在又把他游说秦王的原话说出来,能不多吗?明知故问!
周冲心念一动,往李斯前面一站,道:“卿言甚善,然天下甚众,六国人口众多,实力仍强,若是合纵抗秦,秦将焉对?”
秦王如何回答李斯的话,史书无载,周冲也不知道,他是模仿秦王的声口说的,没想到李斯却是异常兴奋,脸色都红了,道:“王上所虑极是,六国散则若郡县,不足为虑。若聚,合纵抗秦,则天下大势未知也。草民有一策,可散其议。”
“讲!”周冲很是威严地道。
李斯清咳一声,道:“王上,君者,因其有臣民也。王上可以散重币厚金结其臣僚,可与结者,厚遗之;不可者,利剑刺之!”
“好计!这事,就有劳先生了。”周冲依然模仿秦王声口。
李斯一揖,很是高兴道:“为大王效犬马之劳,草民所愿。”
“先生可就长史之职!”周冲模仿秦王声口封赏李斯了。
秦王封李斯的第一个官就是长史,周冲记得很清楚,才封他这个官,是百分百正确,没想到的是李斯脱口道:“不,王上,草民不是客卿吗?”
“靠,我蒙错了,还高一级。”周冲在心里说粗话,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李斯眼里精光四射,看着周冲道:“怎么是你?”
曾淑瑶父女可不明白周李二人之间的对答是啥意思,很是惊奇地看着二人,曾淑瑶焦急地问道:“斯哥,你是怎么了?你是疯了,还是咋了?”
第一卷 初试啼声 第十二章 如此收获(下)
更新时间:2008…2…23 2:53:30 本章字数:2328
“你瞧他那样子,象是疯了吗?他一切正常。”周冲在心里回答曾淑瑶的问题,抱拳施礼道:“李先生位在客卿,可喜可贺,周冲向先生道喜了。”
秦国有客卿一职,专门为那些不是秦国人而又在秦国供事的人设立,而李斯这个客卿就与众不同了,是秦王亲自封的,比起普通客卿,自然是要高上好几等了。
李斯抱拳回礼道:“李斯失态,让周兄见笑了。”他也发现屋里凌乱,自己长发披散,一身酒气,很不成体统,言来颇有些尴尬。
周冲为他开脱道:“先生言重了,喜怒哀乐,人皆有之,圣人尚不免,况我辈凡人,先生真性情,可钦可佩。”
“周兄为小弟开脱,小弟这里谢过。”李斯何等聪明之人,哪有不明白的道理,向曾澍发施礼道:“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见谅。”
曾澍发之所以喜爱李斯,是为他的才情气质所倾倒,见他安然无事,已自放心不已,李斯再向他请罪,哪里还敢领受,忙扶住道:“贤侄不必客气。贤侄高升,伯父为你高心,应该痛饮三杯。”
“斯哥,你的变化真大啊,怎么就没事了呢?”曾淑瑶也是明白过来李斯无事,很是高兴,只是这话说得有点点不太好,问道:“斯哥,你们刚才的对答是啥意思?”
这是个不该问的问题,她如此一问,李斯的面子上就有些过不去,周冲忙道:“李先生,小弟有点事,先去忙着。”也不等李斯说话,跑了出去。
曾澍发知道女儿和李斯必然会有一些知心话儿要说,也识趣地退了出来,追上周冲问道“贤侄,你们刚才说的话是啥意思?”
“你是真糊涂还是老糊涂?你不是已经向你的乘龙快媚贺过喜了吗?”周冲的心里有点诧异,随即想到他很可能是顺着自己的话说的,并未弄明白其中的含义,道:“大伯,李先生现在已经贵为客卿,是贵人了。”
曾澍发点头道:“我知道,我听出来了。可其他的话什么意思?长史,利剑刺之这些话什么意思?”
秦王对李斯的看法很是赞赏,封他为长史。继而,李斯再向秦王献上一计,要秦王不要心疼钱财,用重金收买各国的权臣,以为己用。要是这些权臣能够拉拢,就给以重金;要是不能拉拢,就用刺客暗杀掉。这条计策真的是很毒,不过也是一个高招,其收效很不错,秦王因此而拜李斯为客卿。
周冲记得这是李斯和秦王第一次见面,秦王应该拜他为长史才对,才有要李斯就任长史的话,没想到历史重来时,有些出入,李斯和秦王第一次见面就给拜为客卿,而李斯也把他那条既是毒计,也是妙计的“利剑”献给了秦王。
这其中的曲折周冲不好明言,要不然还不给曾澍发当作未卜先知的神仙,略一思索,道:“这事还是请李先生说比较好,我这局外人也不甚了了。”
他是想把球踢给李斯,任由他去处理,可是曾澍发毕竟久历人世,人生阅历丰富,问道:“你不愿意说,大伯明白。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伯父想不明白,李斯的变化怎么就如此之大呢?刚刚还是一副疯癫之态,现在就一如平时,是李斯本身没事,还是贤侄有妙手回天的神术?”
“姜不愧是老的辣。”周冲在心里赞叹他的精明,道:“这事,我也不太明白。大伯,你是知道的,小侄去做做豆腐,出点油还行,对医理嘛是一窍不通了。”
范大举人中举后发疯,是因为痰迷了心窍,给一个巴掌拍回来。李斯虽然没有发疯,也没有痰迷心窍,他一心回想着和秦王谈话时的情景,太过专注,对身周的事物皆不理会。周冲因势利导,以秦王的声口和他对答,他这个功利心极重之人一听说要他就任长史,而不是客卿,那无异于一个雷霆响于耳际,一惊而醒。
这其中的曲折,周冲自然是不能明言,只好撒个谎了事。
“这就怪了,很奇特啊。我听你们的话,好象君臣对答。”曾澍发摸着胡子,沉思着说。
周冲转移话题,道:“伯父,王上给的赏赐,小侄已经带回来了,一百金饼,如何处理,还请伯父拿个主意。”
“这都是贤侄的功劳,理应归贤侄所有。”曾澍发想也没有想,直言道。要是换个人,肯定会说这事听凭贤侄作主,那样的话,貌似在推脱,其实在说应该还有我一份,象他这样直言,的确是难能可贵。
古人心地纯朴,不贪货汇,真是难得!周冲在心里感叹,道:“伯父言重了,要是没有伯父从中相帮,周冲今日仍窝在乡下,哪有今日。小侄就取十金,余者皆归伯父所有。”
“不敢,不敢。”曾澍发一口拒绝,道:“贤侄这话就不对了,伯父是万万不能受。”
周冲也是一个不为己甚的人,解释道:“伯父古道热肠,给小侄很大的帮助,可以说是再生之父,伯父要是不受,小侄更是连一金都不敢取用。”
“贤侄,你真的是言重了,言重了。”曾澍发思索着说:“贤侄是个忠厚人,要是伯父不受的话,你也难心安,这样吧,伯父就取一金。”
秦王的赏金以最保守的方式计算,就算两千两黄金,就是两万两白银,换算成现在的货币,比起著名的诺贝尔奖金只多不少,周冲这一次收获不小。这是秦王的大手笔,比起那些一味高喊“科技兴国”,却拖欠教师工资、不改善教学环境的官员来说,可爱了何止百倍。
他这是象征性地接受,周冲忙道:“伯父,你请听我说。小侄取十金,是作盘缠之用,行路在外,钱财太多,反倒不安全。权当是小侄寄放在伯父这里,要用时,小侄自来取,伯父意下如何?”
“周兄要到哪里去?”李斯和曾淑瑶并肩而来,曾淑瑶一脸的幸福,也不知道李斯用的哪一招哄得她的欢心。
周冲想过,自己现在没有事情可做,在秦国呆下去的话,也不太好,还不如到处走走,领略一下战国之风,道:“小弟别无他所,适地而游,领略河山风光。”看见李斯眼里厉芒一闪,心头狂跳,在心里用粗话骂道:“我靠,我居然成了李斯利剑刺之黑名单上的第一人!”
第二卷 新天新地 第一章 高人(上)
更新时间:2008…2…23 2:53:31 本章字数:2280
斜阳晚照,其光胜血,大地一片赤色。
晚霞中,正有一个青年人骑着一匹不算太好,也不算差的黄马,缓辔而驰。不是别人,正是周冲。
周冲知道秦国会统一国家,要成就大业,周冲对征战天下之事并不热心,因为他知道有秦始皇在,这天下迟早会统一,他就不用去操那个心了。再说了,秦国好是好,但是和秦王第一次见面,让他领教到了这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的厉害,他要是呆在秦国继续把后世那些常用的知识用到秦国的话,天知道会不会再触怒秦王。这次能够逃得性命,很是侥幸,下次未必就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周冲决定离开秦国,先游览一番再作打算。主意一定,辞别了曾氏父女和李斯,一骑东去,适意而游。
一山耸峙,景色秀丽,远过他处,周冲微一动念就知道在秦国境内只有一山能有如此优美的景致,那就是后世著名的西岳华山。一提起华山,朋友们肯定会想到金大侠的《笑傲江湖》里的华山派。
没错,就是那座华山。不过,请问朋友们一个问题,中国为什么会叫做“中华”和“华夏”?相信知道的朋友不多,据清代学者章太炎考证,都是因为华山而得名。熟悉历史的朋友都知道,中国文明最早的中心是在关中地区,也就是“八百里秦川”之地,而华山正是关中地区的东大门,故有“奇险天下第一山”之称,由此可见其作为战略屏障的重要性。
华山有很多的人文景观,在当时最有名、最有传奇色彩的要算“萧史乘龙”的传说了。秦穆公之女弄玉和丈夫萧史在华山乘龙仙去,留给后世一个有名的成语“乘龙快婿”。另外,就是三王五帝游华山封禅之处了。
过华山而不游,人生憾事也!周冲决定一览华山,骑马来到山脚,把马寄放在农家,带了点干粮和水,顺着小道上了山。
周冲主要是观日出,直去朝阳峰的朝阳台。爬山,周冲倒还行,一路急赶,天黑之前就到了朝阳台,放眼一望,五峰罗列,蔚为奇观,尤其是东峰朝阳峰,南峰落雁峰,西峰莲花三峰顶峙,更是雄奇,让人心旷神怡。
斜阳西照,三峰巨大的倒影投向西北,更是一绝,周冲生平第一次见到,忍不住吟道:“势飞白云外,影倒黄河里!”
“好诗!好诗!好大的气魄!”周冲的吟咏之声刚落,叫好声不绝。
闻其声而未见其人,周冲已经知道此人必非常人,因为他的声音自有一股清奇之气,非一般人所能拥有,一抱拳,道:“请问是哪位朋友,可否赐予一见,以慰生平。”
“先生妙思,让人钦佩。”随着声音的传来,走出两个人。走在头里那人看面相好象三四十岁,又似二十岁,再一瞧,根本又看不出年纪。面容姣好,用现在的话来说非常英俊,要是走在大街上必然会迷倒一街小女生。
“潘安、宋玉、子都这些历史上著名的美男子和他比起来,也不过如此!”周冲在心里赞叹不已。
更让周冲顿生好感的是,这人身上自有一股特有的气质,这种气质非常的清奇,远非宋玉、潘安、子都之流所能拥有。身上的衣服非常洁净,一头长发披在肩后,大步而行,飘逸潇洒,正好一阵清雾吹来,自有一股出尘之姿,宛若踏雾而来的云中神仙。
现代影视剧里关于神仙之事,极尽迷惑视觉之能事,让人叹为观止,但是和眼前之人比起来,只能说俗得不能再俗。可以这样说,此人就是神仙,只要他往那里一站,给人的感觉:他就是神仙,那种神仙气质浑然天成。
周冲在心里已经不知道叫了多少声好,赞叹人间竟然有如此奇人!
最难得的是他那双眼睛,说明亮不明亮,却给人一种洞察万物的感觉。周冲见识过秦王的双眼,好象正午红日,咄咄逼人,那么此人的眼睛就象晚上的月亮,清泠中自有一种无所不在力量。
他身后那人三十来岁年纪,一身洁净的衣服,头发挽了一个发髻,给人一种干脆利索,精明强干的感觉。但是,比起正主来说,就是鱼目和明珠的差别。
此人左手握着一根光亮的紫竹箫,一抱拳道:“先生才思敏捷,在下佩服!先生大才,短短两句,却把华山诸峰描绘得如此有声有色,气势不凡,诚天下之佳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