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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毒妃狠绝色-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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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商贾。”南宫宸淡淡道:“陶朱公范蠡,阳翟大贾吕不韦,就是辅佐君王,成就了千秋霸业的典范。”

“姓石的怎么能跟这二位相提比论?不止不能比,只怕是连提鞋都不配!”

南宫宸正色道:“他小小年纪,能在临安商界占一席之地,必有过人之处。若能善加利用,收服到本王麾下,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陈泰悚然而惊,垂手恭立:“殿下高瞻远瞩,小人望尘莫及。”

南宫宸却没再理他,曲指轻轻敲着桌面。

杜蘅把罗旭召到家中,摆明了是要让他做中间人,自己避而不出。

他也的确不可能每日登门,强迫她随行。

可是,他却不想就此放弃。

她就象一座蕴藏了无数宝藏的矿山,相处得越久,挖掘得越深,收获越多,越是受其吸引,被她蛊惑。

又象是一块未曾雕琢的璞玉,越是打磨,越是光彩照人,让人移不开视线。

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薄唇,时隔二个月,被她狠狠咬破的唇,似乎仍隐隐泛着些疼。

然,想着她泣血呼唤着他的字,晕倒在他的怀中;想着那双燃着烈焰的黑玉似的眸子;想着两人双唇相接,唇舌交融的甜美滋味,全身的血液,突然间沸腾了起来……

他微笑着,做了决定:“拿我的贴子,去请平昌侯世子夏风。”

祸事不单行(二五)

“夏风,他还有脸来?”紫苏板着脸,语气十分尖锐。叀頙殩晓

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硬梆梆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板连接,众人齐声呼喊,或敲击铁器,把蝗虫赶进坑中,并用扫把把爬出来的蝗虫子扫进去,覆以干草,以大火焚烧。

再如:蝗虫难死,埋入坑中,第二日仍从土中爬出,宜用火烧,或用旧鞋底蹲地掴搭。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再癖如:在田间地头,放养鸡鸭鹅等蝗虫天敌。

为鼓励百姓全员参与,还颁发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如捕获蝗虫,每一斗可得十文奖励。

后来发展到,掘捕蝗虫卵的,一斗五十文,或者换米二升,以彻底将隐患消除。

办法不止编成小册,颁发至各地府衙,命地方官员比照办理,推而广之。

杜蘅又想了个办法,把这些灭蝗的法子,用各地方言俚语编成歌谣,教了孩子们到处传唱。

因为种地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官府的文书未必能看懂,歌谣一出,不止大人明白,就连孩童都熟习于胸,效果十分显著。

半个月过去,仅临安府周边郡县,就收了十五万石蝗虫,二万石蝗卵。

夏风深感骄傲的同时,不免有些疑惑,忍不住探问:“你养在深闺,本应不识稼穑,何来这许多灭蝗的点子?”

至少,他自诩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对农事却是一无所知。到了田里,只有微笑倾听,努力做事的份,可提不出任何好点子!

杜蘅微笑:“外祖常年在外行走,到了一地见到的轶闻趣事,回来都会当成故事讲给我听。这些,都是祖父教的。”

辛苦了大半个月,总算见到了成效,杜蘅的心情很舒畅,说话也就多了些。

“其实,蝗虫虽然危害农作物,亦是治病的良药。不止可暖胃助阳,健脾消食,袪风止咳,还可治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等诸多功效。”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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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事不单行(二六)(必看,有天雷哦~)

“哦?”邱然诺十分惊讶:“还有这种事?”

杜蘅笑了笑,道:“我也只是听外祖描述,未敢亲尝。叀頙殩晓”

“这有何难?”南宫宸哂笑一声:“现成的蝗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如办个蝗虫宴?”

本只是一句玩笑,却是一呼百诺,得到大家响应。

于是乎,他们派人快马加鞭入城,请了飘香楼,香满园,俏江南等京中最负盛名的酒楼主厨,燃起篝火,架起大铁锅,就地取材,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蝗虫晚宴轹。

附近的村民闻讯后自发地赶来,人群越聚越多,场面越来越盛大,简直比过年还热闹!

南宫宸不喜众人的巴结逢迎,那些歌功颂德的话听得厌烦,拨开人群走了出去。

他位高权重,又素来喜怒无常,没人敢去招惹他酐。

杜蘅呆了一会,觉得人实在太多,有些透不过气,瞅了空偷溜了出来。

南宫宸开了溜,夏风只得帮他收拾烂摊子,四处跟人应酬,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开。

南宫宸却一眼就瞧见那抹纤细的人影从人群里出来,一时好奇,遂不动声色地尾随在她身后。

如水的月光倾泻下来,落在无边无际连绵起伏的大地间,镀上一层柔和的银光。

夜风寒凉,吹得杜蘅机灵灵打了个寒颤,拥紧了披风,顺着田间的阡陌漫无目的地散着步,思绪被拉到遥远的前世。

太康二十八年春,因不满苛捐杂税太多,汉人轻视苗人,层层盘剥,苗人联合一众少数民族,揭竿而起,大理一度被围,几乎沦陷。

云南总督连发三道告急文书,请求朝廷派兵支援。

南宫宸奉命领十万大军南下,平定苗乱。

在他解了大理之围后,苗人被迫退入大山之中,与官兵展开了游击战。

他们并不与之缠斗,随时出现,双方刚一交战,稍有不利就退入密林,仗着熟悉地形四散逃走。

南宫宸数剿不灭,被挑起了怒火,决定亲自带五千轻骑穿越十万大山,意图直捣黄龙,抄了苗人的老窝,结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

五千兵马只带了二天的干粮,被困于山中,前有苗兵,后有瘴疠,无奈之下只好兵分三路,分头寻找出路。

等慧智赶到,带着她进山找到他时。

南宫宸已被困了二十多天,所带一千人马,死得只剩十余人,可笑的是真正被苗人所伤的,十不及一,绝大部份死于饥饿和瘴疠之气!

南宫宸中了瘴毒,若不是陈泰拼死护着他,每天用自己的血为他续命,早已一命呜呼!

剩下的这十几个人,在山里艰难跋涉,等终于见到苗寨时,只剩下三个人。

慧智溜进寨子,偷了苗人的衣物,她和慧智兄妹相称,带着南宫宸在苗寨里住了二个多月,总算帮他拣回一条命。

期间不止尝过蝗虫,还吃过各种毒物制成的美食。诸如:蛇,蜈蚣,蝎子,甚至蜘蛛等在汉人眼中的巨毒之物,却是苗人眼里的美味。

她认识了苗王,结识了银凤公主,亲身体会到了苗女的感情。她们爱得刻骨,恨得彻底!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爱和恨都轰轰烈烈,荡气回肠!

也是在那段时间,她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毒物,对毒,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亲眼见识到了蛊毒的神奇与阴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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