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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善解公子衣-第1章

小说: 善解公子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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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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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开卷

我昨夜又做了那个梦,梦里那人似是十分熟悉我的身体,攻城略地娴熟异常,激进却又从容,那因情|欲而略带沙哑的低低笑声简直是要勾死人,迫得我自梦里汗涔涔的醒过来,还能感觉到身体的发热。

古人云食色性也,我深觉很有道理。梦里的那个男人就像一碗肥而不腻的红烧肉一般,我吃得很是爽快,所以我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地咂巴了一下嘴。

我从床上爬起来,身上的衾衣被汗湿了一层,贴在身上,一低头就能看见自己因这个梦而显得有些煽情的粉红色的胸乳,纵是脸皮厚如我,也不禁红了一下那张老脸。

我用手巾擦了把汗,觉得自己莫非是太久没有看得顺眼的男人了,才会做如此诡谲的春梦。于是开始寻思我周围的那些个“红烧肉”们,哪个比较符合我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重口味。其实真要说起来,我周围的那些男人们实在是很萧索很枯竭,怎么看都只是一块鸡屁股肉,或者是瘦津津的排骨,但是不管怎么样,哪怕只是一条只能塞牙缝的肉丝儿,它也是肉啊。

就这样,关于“红烧肉”的这个梦境严重影响了我高洁的品格和端庄的态度,以致于我第二天出门晃悠,瞅着咱寨子里的那些男人的眼神就有了那么些想入非非。

这里要说一下,我所在的寨子是在东川一个小镇郊外的一座山上,名曰霸气寨,抛开这个霸气泄露的名字不说,它内里其实就是山下小镇的百姓口中无恶不作烧杀掳掠罄竹难书的山贼窝,并且他们在痛恨我们惧怕我们的同时还有一丝惋惜,说干我们这行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前途暗淡不说,吃的还是青春饭,兹要是哪天老了,那就只有等死的份了,所以他们总结了一下,山贼这活和青楼里卖笑或者卖艺或者卖身的婊|子,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我初初听到如此神奇的逻辑得出的结论时皱了一下眉,然而很快想开了。这年头,民生不济,山脚下卖白菜的死胖子都能厚颜无耻地把一把白菜叫价到十文钱,朝廷命官每年拿着那点可怜的俸禄四处赊账,就连开赌坊赔本的王老虎额头上那个王字都已经隐隐散发出王八之气了,所以在如此萧条的情况下,山贼这样自主营生招商揽资的职业其实是很有前途值得深造的。

霸气寨里共有四个当家。

老大白蔹,从长相体魄等各方面来说,此人都是寨子中一堆肥肉烂皮里的一朵奇葩,再不济也是块腱子肉,很是让人垂涎欲滴;

老二……没有老二,寨子里的男人们在排名谁是第二的时候,脸上忽然都一齐出现了一种十分微妙的猥琐,所以老大一拍板,便直接跳过老二诞生了老三,此人就是包金刚,包金刚和白蔹恰是两个极端,别看白蔹的名字是如此风花雪月,然而他本人却是极其凶残的一条真汉子,包金刚则不同,在这彪悍粗俗的名字下,他本人则拥有一颗十分柔弱烂漫的少女心,他叱咤整个山寨的绝技是在他犯错或恳求等特殊场合下,视情况而定分泌出一滴或者一泡不同量的泪水以取得最终胜利;

老四金需胜,阴虚肾亏,终年苍白瘦弱,阴测测的眼睛里随时都在酝酿恶毒的主意,此人是山寨里万人嫌第一人;

我是老五,不要问我我有何德何能能胜任霸气寨五当家一职,只是我以为,有了前面二三四当家,我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也被衬托得突出了一个明显的优点:正常。

此刻我晃悠时碰着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包金刚,他正在葬花吟诗,这是他每日的例行活动,听到我的脚步声时他头也没抬:“请不要打扰我的构思。”一刻钟后他抬起头,脸上有一种尿崩般的激情:“云小茴,我用了一朵花开的时间,采撷了蔷薇做成的玫瑰色浓墨,编织成了这样如白云般高洁的一首诗,我将给你美的洗礼,颤抖吧!俗人!”

我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然而包金刚已经开始吟诗了:“一夜七次郎,帐内多姑娘,要问有多浪,魂儿死床上。”吟完诗,他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一般,得意洋洋地抖着腿等着我顶礼膜拜。不得不说,包金刚成功了,我果然如同尿急一般发起抖来。

我落荒而逃,他失望地在我身后嚷:“英才总是不被世人所理解的!”

我的确不大能理解他,比如他总说自己是玉树临风,可我觉得,他一定是把玉树临风和弱柳扶风这两个词弄混了。

我逃的时候慌不择路,就逃到了老大白敛的书房。我前面说过,他是寨子里唯一看着养眼吃着有味儿的腱子肉,此刻这块腱子肉有些忧伤地支着额头皱着眉,看着摊在前面桌案上的一张纸。

我问他:“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探子来报,东川新封了诸侯王,是白玉京的人,情报来看,此人是个刺头,他上任东川王的第一天,很可能坚壁清野。我们霸气寨,应该是他打秋风的第一站。”

我颇有些不以为然,东川这地方,民风很是彪悍,街上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那群老娘们,随便拎一个出来,战斗力绝对抵得过一支正规编制军,白蔹就曾经口出豪言:“给我三千老娘们,老子能打得那些蛮子屎都挤出来!”然而大概是因为他这有些膈应人的恶心比喻,终究没有老娘们愿意响应他的振臂一呼。但是由此可窥一斑,这地方的诸侯王,可不是人人都做得的。

所以我仰天大笑三声:“等他能从那些娘们的肥屁股中杀出血路来再——”

“——老大,寨子被人围了!”

我惊恐地吞下没说完的字眼,不可思议地瞪着挤做一团滚进来的小喽啰。这时白蔹已经一马当先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

外面已经是乱糟糟一片,那些平时嘴欠皮厚的小子们哭爹喊娘,满地乱窜。

就有这么一个不长眼的孩子滚到了白蔹脚边,逮着他裤腿抹鼻涕。

我眼见着白蔹额头上暴起一根人字形青筋,拎起那倒霉孩子的衣领吼:“哭你三爷个二舅!外面什么情况了?”

我突然想起我去白蔹书房前一刻还碰到过吟淫诗的包金刚,就这么一刻的时间内,对方神速地攻上了山寨,那么包金刚人呢?想到这里我问那孩子:“三当家呢?”

“在外头,和东川王的人杠着。”接话的是不知何时出现的金需胜,“对方来势汹汹,之前我们一点消息都没听闻,所以没有防备。这个时候,大概大半个寨子都没了。”

这是霸气寨自建寨以来遇到的第一次重大危机,作为大当家的白蔹手一挥,铿锵有力地说了一句话:“那怎么办?”

金需胜瞥了他一眼:“对方是正规军,咱打不过,就算打得过,白玉京的人也不是好惹的,只怕打了他们,后面更是麻烦。可寨子里的兄弟都是我们自家人,不能眼睁睁瞧着被欺负,所以……”

我听得有些热血澎湃,我这几年在山寨,虽说当了个五当家,可实际上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如今逮着了这个机会,大不了大家齐心协力拼一场,后果无论怎么样,一起承担就是了。想想看,夕阳西下,残阳如血,一群挥洒热血的少年,哦!多么豪气的画面!

我看了一眼白蔹,看得出他和我是同样的想法,因为他两个眼睛里已经开始噌噌地冒红光了,于是我俩一起看向金需胜,就等他开口意思意思那么几句。

“……所以我打算让寨子被招安好了。”金需胜坦承且毫不犹豫地接口。

我尚有些反应不及,白蔹已经飙骂了:“我□你老母!”然后他便眨眼之间冲了出去。

我自然是跟着白蔹的,因为那些人还没有打进来,所以这一路还算顺畅,我们赶往前头的时候迎面摇摇晃晃走来了寨子里的厨娘,我眼见着她走路像是踩在棉花堆上一般飘飘然,脸上又有一抹不自然的潮红,顿时心里一紧,莫非那帮禽兽连年近不惑的厨娘也不放过?居然有口味如此独特且浓重的人!

我打算过去安慰厨娘,却见她脸上散发着痴迷的光辉,喃喃道:“那后生,好生俊俏的一张脸!”

我顿时了然了,厨娘不是遭遇了什么不测。她进寨子的第一天,见到白蔹的第一面,也曾经这么原封不动地痴过一次,所以我放宽了心,可再转头一瞧,白蔹已经没人影了。

等我到了两方交汇的地方,那儿已挤满了人,但还是很有默契地分成了两个阵营,各自簇拥着老大。我们这边,我看到了白蔹,包金刚,还有几个平日一起议事的老家伙;对方那边,我看到了满眼银灿灿的兵器,为首的那人却是背对着我,从我这角度,只能看见他在风中猎猎飞扬的披风和一个后脑勺,我正怀疑那阵风会不会把他的披风裹到他脑袋上去的时候,他忽然回头了。

那一眼,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正文 二

我都没好意思和别人说这是我十五年来头一次出家门。

别人总以为皇家公主是高高在上的那轮太阳,殊不知其实我就是个囤在皇宫十五年不出行的土王八,撑死了也就是这土王八的龟壳上镀了一层金。所以我觉得大家都该理解我如今的心情,那是土王八爬出水缸见到小溪时的澎湃,可是显然周围的人都没有响应我的兴高采烈,他们各自思索着各自的人生,每个人都做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送行的车队在白玉京外停了下来,丑八低声对我说:“公主,该去和陛下告别了。”

我有些遗憾地把脑袋从车外缩回来,端起我公主的架子,挪到父皇的御辇前,他和我的弟弟云二已经在等我了,云二没有如同往常那般同我互掐,只是沉默地看着我。

他这个罕有的温顺让我有些心惊胆战,这时父皇说话了:“小茴,此次去商大人家住一段时间,父皇和弟弟很快会接你回来的。在商家住不比自己家,要记住你是云氏皇朝的公主,不可任性,不可放浪形骸。”——他着重强调了后四个字。

我点头,接着转向云二,看他和我有什么话说。

云二算计般地看着我:“商家有两个公子,一个比一个俊,你可不要去扒人家衣裳,小心商大人打死你。”

这是他每次打击我的必用句式,根据当前情况随时随地转换成甲家公子或乙家少爷,屡试不爽。而他的话柄要追溯起来,得说到两年前。

那年我十三,父皇在年末大宴群臣,御花园摆了几桌宴席。礼部侍郎带着他家小公子也来了,他家小公子年方十二,粉雕玉琢的一个玉人儿,只可怜那张包子脸,被几个妃子轮流捏遍,扁成了一张甩饼脸。我把他老爹那敢怒不敢言的神情看进眼里,决定救这小公子于脂粉香中,于是便借着找他玩的名义带他杀将出来。

近距离一看,那小公子白玉一般的脸颊泛着微红,含羞带怯的小模样真真勾人,就是因为礼部侍郎两袖清风,家里一向清贫,所以他那身朴素的衣服有些寒酸。我捏住他衣摆下一个线头,四处找不着剪子剪断,于是就想扯一扯,天晓得,我要是早知道他那衣服如此奇葩,我是决计不会去拉那线头的。

可是我还是拉了,那一瞬间,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他的衣服经纬也开始转动!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随着这线头哗啦啦地溃散了,我那时真傻,真的,我居然还抻着那线妄图知道线的尽头在哪里,于是就眼见着那小公子像一只陀螺一般转起来,身上衣服一圈圈的掉下来,你别说,那场景挺像一只在纷纷落花中翩翩飞舞的蝴蝶,美人儿就是转起来,那也是让人眼花缭乱的。

至于后来的发展,我拒绝去回想。但是从此以后我云小茴一战成名,名震八方,方圆一里人影绝迹。人都说出云公主云小茴,年纪小小色胆包天,善解俊俏公子衣。那屎一般的往事啊,简直不堪回首。

我从屎中把自己拔|出来,看到了对面云二不可置信的表情,因为要是在平时,我也一定恼羞成怒地把他小时的傻缺事抖出来反击,可是这一次,也许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离别,也许是因为这春日里的落英抖落了碎碎两三钱,我居然没有反唇相讥。哦,这他娘的芳草碧连天。

父皇最后还是走了,临走前又回头叮嘱我:“记牢自己的身份,任何时候,也不要放下自尊。”

可是自尊这种东西,我是多么懒得思考。所以我当时也没有把他的话放到心上去,只是陡然觉得有些伤感。

丑八劝我:“公主,此次动荡不会太久,想来陛下和殿下一定能镇住的,也许后天我们就能回宫了。”

我想也是。

云氏皇朝近几年隔那么些日子就要乱一次,只不过每次都是小打小闹罢了,这次虽然好像严重一点,严重到父皇要把我送到商家避难,可是我的弟弟,云氏皇朝的太子殿下都没有被送出宫,想来情况也不至于太糟糕,因为无论如何,云家的血脉总是要保住的。

再往前走,就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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