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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异乡的勇士-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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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都扯之不动,卸之不下。
我蹲在地上,看着骨刀发愣,想来想去也拿不出主意来。我叫过远处的琼斯,道:“现在有了骨刀,却怎么也卸不下来,咱们一起想办法,不然真个就空手而去了。”琼斯看了骨刀一眼,也甚觉满意,只是对如何卸下骨刀也拿不定主意。我在地上来回走动,满脑子都是卸刀的方法,却没有一个管用。正当我焦躁不安之际,一旁的琼斯道:“大哥,干脆用火来烧,我就不信烧它不断。”我闻声大喜,连声道:“好主意,好主意。兄弟你真行,做大哥的反而没有想到,好,咱们立刻动手卸刀。”当下架起骨刀,在骨刀下边支起了火,待到天色将黑,终于将骨刀末段的骨节烧断。我拿起骨刀细细把玩,想到其中的种种妙处,心中喜不自胜。趁着天色还未黑尽,又用相同方法卸下了另一把骨刀,琼斯拿刀在手,更是眉开眼笑。一时间,山洞口前笑声阵阵,久久不绝。
第二天,我将骨刀一截一截地扯开,这才发现骨节之间有数根坚韧之极的骨筋连着,难怪不能轻易将其卸下。但见每截骨节都有两处或凸或凹的骨包和骨槽,前面一节骨槽刚好和后面一截骨包相吻合,上面更有数个供骨筋穿过的骨孔,骨节相接,紧密相连。这一发现更是增添了骨刀在我心中的分量,只因有了这层骨筋的牵引,这把骨刀便不那么简单了,只要我对这些骨筋适当作些调整和完善,那么这把骨刀在我手中随时可以变成一条软鞭。我忍住心中的狂喜,反身从兽头的下颚骨上取下十数颗锋利的兽齿,用兽齿的锋尖细细打磨骨刀的刀把。经过数日的努力,终将用作刀把的那节脊骨掏空,接着将多余的骨筋缠绕在准备好的一颗兽齿上,再把这颗兽齿的一头固定在刀把里的末端;然后又将一根圆柱形骨枝从刀把外边插入其中,让骨筋从不同方向绕过骨枝后才和兽齿相连。最后,我利用骨筋绝佳的韧性制成一跟机簧,将兽齿活动的一端和骨枝底部连在一起,如此这般,我便可以在刀把外边操控骨枝来控制骨筋的伸缩,骨刀便在骨筋的带动下变得软硬自如。
这一日,我提着刚完成的骨刀在洞口前随手挥动,只觉得手中骨刀轻重得当,长短适中,拿在手里很是舒服。我手持骨刀,心中甚为得意。为了尽快掌握骨刀和骨鞭之间的变化,我手持骨刀反复演习,一柄骨刀时而刀光霍霍,时而鞭影重重;时而横砍竖劈,时而鞭化狂风。但觉骨刀在手中千变万化,威力越练越强,直看得一旁的琼斯大呼过瘾。为了能让琼斯尽快地掌握使用骨刀的技巧,我便和琼斯日夜不停地对打训练。在对练中,我传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刀法给琼斯,好让他手中的骨刀因此更具威力。日复一日的训练令琼斯的刀法提高甚快,一招一式有板有眼,攻守之间也颇具法度,俨然一位武林高手,和往昔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而我更是在这段日子里新创出了一套新奇的刀法来,每斗一次便熟练一分,每熟练一分威力便增涨一倍。打到最后,琼斯无论如何都不敢和我对练,看见我抽刀就往后躲,无复先前之勇。琼斯气得双脚直跳,大声叫道:“不公平,我的骨刀为什么不能伸缩,大哥这不是欺负人么?”我呵呵一笑,道:“谁叫你的那头兽骨里没有骨筋?这又如何怪得了我?”琼斯愤愤不平,挥刀砍向身边的大树,一根碗口粗细的树枝应声而折。我大声笑道:“哈哈,兄弟你真个厉害,大哥我好生佩服……”等到我和琼斯都已将手中的骨刀耍得异常纯熟,便在一个雨过天晴的下午离开了山洞,穿林而去。
※※※
又过了数日,我和琼斯步出了丛林,一脚踏上了一条两人多宽的山道。两边的山坡十分陡峭,要想爬将上去绕道而行很不容易。山道两边树木丛生,抬头看去,依稀可见后面的山坡。我和琼斯踏上山道之后,满心欢喜地大步前行,将数月以来在山林中爬高窜低的狼狈情形彻底的抛在了身后,一路有说有笑地沿着山道疾步行走。谁知刚走了有一顿饭的工夫,便瞧见前面的山道上横卧了数具尸体,我和琼斯都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闪到山道两边,拔刀在手横在胸前,谨慎地查看四周的动静。过了一阵,我觉得没有危险隐藏在山道四周,便向守在山道另一边的琼斯招了招手,缓缓地向尸体靠了过去。
山道中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尸身上的衣服被袭击者扒了个精光。但见赤裸的尸体上布满了伤口,乌黑的血液凝固在尸体身下的泥土里,个个残肢断腿,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和琼斯看了半天,也没能查出这些受害者的身份,只是从尸体上伤口的形状看出,这些人全都是被刀斧一类的兵器所伤,而喜欢用斧头作为兵器的就要数日耳曼人了。
我皱了皱眉,道:“这些人个个身强力壮,手臂上的肌肉非常结实,很明显都是军人。虽然我们还看不出他们的身份,但从这些只有刀斧才能造成的伤口来看,他们多半是罗马军团里的士兵。”琼斯点了点头,道:“是的,只有日耳曼人喜欢使用战斧。罗马人都习惯使用长枪和短剑,很少有人使用战斧。这样看来,奥古斯塔有危险了。”我心中暗自焦急,生怕提比略就此阵亡,自己便失去了这座靠山。没有了提比略的支持,我很清楚在那些罗马贵族的眼里,自己根本就是一个没有脱籍的奴隶而已。这便是我和提比略之间的秘密,他需要我这个外人来监视对他心怀不满的罗马贵族,而我则需要他的权力来保证自己步步高升,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
“看来我们得走快些了,要赶在日耳曼人攻破奥古斯塔之前到达那里。”我森然道:“要是那帮日耳曼人杀了提比略,从此以后你我俩个便要去做强盗土匪了。”
当下我和琼斯在山道上大步疾走,沿途遇见的尸体也越来越多,一路看将过去,几乎全是罗马士兵,甚少有几个日耳曼人的尸首混在里面。我只觉心头异常沉重,奥古斯塔是否已经失守的念头在脑子里不时地闪现,脚底下的步子不由自主地紧了一紧,奔走的速度已是越来越快。
奔行了有一注香的工夫,我远远望见前面有处拐角,正当我刚要转过拐角的时候,忽觉前面隐隐有脚步声传了过来。我吃了一惊,忙停住脚步,一把抓住正欲冲前奔行的琼斯,低声道:“别动,前面有动静,可能有军队通过这里,先躲他一躲再说。”我看看两人宽的山道根本就藏不住人,便拉着琼斯纵身爬上了一棵大树,再提气一跃,跳上了大树后面的陡坡,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便在此时,我突觉眼前黑影一闪,一股劲风当面扑到。我急忙侧身避开,那知身后的琼斯正大步走上前来,迎面对上了疾闪而至的黑影。我暗叫一声:“不好。”百忙中来不及举刀将黑影打落,赶紧一脚将琼斯踢下了陡坡。那道黑影擦着琼斯的面门一闪而过,“噗”地一声插在了一根树枝上,我定睛一看,却是一只冷箭。
便是这么一折腾的工夫,已经转过弯角的队伍立即发现了我们,登时鼓噪起来。
我远远望去,那日耳曼人特有的装束已经断绝了我欲避开强敌的念头。这时又一只冷箭带着劲风射到,我挥刀打落,知道自己不能在山坡上立脚,只得纵身跳下坡来。
琼斯一见到我,开口叫道:“大哥,你这一脚可把我给踢着了,屁股现在还在疼呢。”我知道琼斯自己也看见了那只冷箭,所以没有埋怨我踢他下来。我心中对山坡上的那个射冷箭的家伙很有惧心,生怕一有闪失便遭了他的暗算。当下对琼斯说道:“前面是日耳曼人的部队,我们要想避开冷箭的袭击就得冲上去和日耳曼人纠缠在一起,好让那个箭手无法对我们瞄准。虽然他们的人数众多,但在这狭窄的山道上根本就施展不开,所以我们也不见得就怕了他们。”“好,杀一个够本,宰两个还赚一个。”琼斯野性大发,手握骨刀跃跃欲试。
眼见通过了拐角的日耳曼人蜂拥而至,我大叫一声:“拼了。”当先从树后跳出,手提骨刀迎了上去,转眼间便和日耳曼人杀到一处。我手举骨刀对准领头的一个日耳曼武士挥斩而下,骨刀在迅疾的劈砍中发出“咝咝”的怪响声。那武士双手持剑向上格挡,但听得“咔嚓”一声响,那柄双手长剑便在顷刻之间被骨刀劈成两半。接着骨刀毫不停留地疾斩下去,登时将来不及反应的武士砍翻在地,当他倒地身死时脸上还带着一副不能置信的表情。身后的琼斯也从一边挥刀攻上,将另一个日耳曼武士挡住,只挨得三招两式,那名武士便做了琼斯的刀下鬼。
后面的武士高举着斧头冲上,扬起手中利斧狠劈过来。我向后退开一步,飞起一脚踢在身前的尸体上,将那具尸首踢得凌空飞起半尺来高,向那武士直撞过去。那武士显然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登时慌了手脚,想要抽斧退避时已是收手不及,一下子砍在了尸体上。没等他将斧头从尸体上抽出,我向前疾跨一步,张开五指一把拧断了他的脖子。接着用力将手中的尸首朝人丛里丢去,将后面的武士压倒了数人。我吐气开声,挥刀疾进,手起刀落登时又砍翻了一个。跟在后面的一名武士红着双眼挥剑砍到,欲想一剑要了我的性命。我举刀横砍,将武士递过来的短剑折为两截,再复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我和琼斯仗着手中骨刀的锋利,一左一右夹击着前面落单的日耳曼武士,毫不费力地将其砍杀。那些武士手中的兵器在两柄削铁如泥的骨刀下变成了一根根破铜烂铁,面对着疾劈而至的骨刀挡也不对,不挡更是不能,一个个惊慌失措,狼狈不堪。彪悍如斯的日耳曼武士虽大声呼喝,不停地向前涌上,怎奈数百名日耳曼武士拥挤在不足一丈宽的山道上,根本就发挥不出人数众多的优势。前面的武士倒毙在地,后面的武士却挤在狭窄的山道里不能相救,只能单对单地冲将过来和我们恶斗,但在两柄削铁如泥的骨刀下唯有送死而已。面对着一刀至命的骨刀,众多的日耳曼武士只觉得心惊肉跳,心里已是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终于,日耳曼人撑不住了,开始向后退去。
我大喝一声:“追上去缠住他们,不要给那个放冷箭的家伙任何机会。”然后和琼斯抽身猛追。只见无心恋战的日耳曼武士齐声叫喊,纷纷转身逃跑。这一追一逃,很快便远离了那处放射冷箭的地方。
追过半里地,远远看见前面的山道变得宽敞起来。我知道离开了这狭窄便会让日耳曼人反围住,到那时我就是手拿两把神刀也敌不住数百人的围攻。当下我止住脚步,转身对身后的琼斯道:“不能再追了,再追我们就会留在这山道上了。别看咱们现在追着这帮兔崽子跑,那是他们根本就是在和我们单打独斗,发挥不了他们的人数优势。而前面就是宽敞大道了,所以我要马上离开这里,不然被他们围住就死定了。”琼斯点点头,道:“那我们就上山去,让他们追不着咱们。”“好,咱们上山去。”我和琼斯立即离开了山道,顺着一处较为平缓的坡口爬上了山坡。当我和琼斯到达山顶时,却被山的另一边的激战过后的战场给惊得目瞪口呆。但见山脚下的方圆数百丈的缓坡上布满了尸体,密密麻麻地一直延续到对面的山坡上,绿色的草地早已被流过的血河给淹没,更有无数股浓烟从草地上升起,在战场的上空飘散开来,平添了惨烈的气氛。
这是怎样的一副画卷?如此众多的生命全都留在了这块荒草丛生的土地上,与野草为伴,与山川同眠。但觉心中阵阵凄凉:“人的生命真的就这般低贱?”我直到此时方才知晓,以前的自己对战争是何等的麻木。我站在山顶凝望着远处没有尽头的山峦,心中既震惊于自己能在无数次征战中存活下来,又哀叹士兵的生命在残酷的战争中是何等的凄惨、悲壮。我仰天长叹:“不知道我自己的鲜血又会在什么地方流尽?
也许比他们还要不如。”琼斯猛地一震,转过脸来看着我,眼里的泪花隐约可见。我看着他苦笑了一声,道:“不是么?”琼斯两眼一红,垂下头去默然不语。
我深吸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的万千思绪,默默地看着山下的战场。忽觉有块青色的城墙从战场尽头的树林中显现出来,定睛仔细一看,立即发现了一座城堡正隐藏在对面山脚下的树林之中。我立即精神一震,刚才的种种悲观情绪登时减轻了许多,心道:“自己不过是一介武夫,在为自己的命运不断挣扎而已。任何逃避现实的念头对我来说,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想到此处,顿觉心中豪气激荡,冲散了心中的郁闷,一转身抬手一拳击在琼斯的胸口上,笑骂道:“我们干麻在这里假装斯文?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莫由来地变成了穷酸样。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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