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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疯魔传说-第114章

小说: 疯魔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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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已经很累了,时间不停的流逝,未来的路全都是灰色的,每走一步都是鲜血淋漓。身后这一百万妖兽的生命,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自从多年前,妖族被人类赶到北地,虽然期间妖族也打到过南方,但终不长久。个人的生命太短暂,而历史的脚步却又太匆匆,妖兽已经渐渐习惯了北方,把这里当成了家乡。

“魔王啊魔王,你空有一身武力,却无法替你的子民打出一片天空来!”

枫林玉仰天长叹,他回过头来,看着身后一张张粗犷丑陋的脸孔,那些眼神中充满了信任和热情,令枫林玉无比惭愧。

发现魔王在注视,妖兽们不由自主的大声呼喊起来:

“魔王万岁!魔王万岁!”

关于大魔神王的传说,流传于妖兽之中的版本能用成千上万来形容。但每一个版本,都说他怎样天下无敌,怎样带领妖族攻城掠地,怎样打的人类望风披靡。

魔王每一次轮回到世间,都是妖族扬眉吐气的时候。

妖兽的寿命有长有短,各个种族不同,像狗族,能活五十年以上,最长的是象族,可以活到二百岁左右,最短的是虫族,只能活十几年。

而魔王的转生,一般都要五百年左右,所以,很多妖兽终其一生是看不到魔王的,它们只有拼命的想象,想象到的往往与现实不符,所以,无一例外,传说中的魔王总是无所不能的!

当妖兽们看到,这一代的魔王竟然是一个人类的时候,它们不禁感慨:“魔王就是不一样,果然比我们这些妖兽要帅!”

当然,它们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魔王的肉身虽然是人类,但他身上发出的气息,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妖兽,这才是妖兽们最在乎的。

在这俊美的、它们看来无比瘦弱的人类躯体上,它们嗅到了王者的味道,它们知道这人是属于它们的,将带领它们再次冲入人类的土地,烧杀掳掠!

妖兽天生好战,它们本身智力低下,耕作放牧这些最基本的生产步骤,它们都做不好,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抓捕人类,让他们替自己干活,当然,能冲进人类的领土,掠夺他们的财富粮食,那是最好的了。

所以,当确信魔王已经回归之后,几乎每一个妖兽都热血沸腾起来。说实话,让它们从人间界撤军回来,很多妖兽还不愿意呢!

但是,既然是魔王的命令,妖兽都会无条件的服从,它们相信,魔王一定有他的深意。

“魔王万岁,哟呼,万岁万岁——”

头脑简单的妖兽,也喊不出什么花样来,只是反反复覆的高呼万岁。但是它们的嗓门却是无比的巨大,后面的妖兽听见前面的在喊,一传十,十传百,转瞬间,整片大草原都响起了“魔王万岁”的欢呼声。

近百万人的妖兽一起大喊,这种气势是何等的惊天动地,大草原上仿佛响起了雷声,一波接着一波的在平地上炸裂开来。

十几头巨大的梦魇兽开始在大草原上奔跑起来,轰隆隆的巨足踏地声,好像又经历了一场大地震。后面飞行的蝙蝠怪以及无数的娇小虫族鸟族,也都嘎嘎大叫着,将整片天空遮得不见阳光,黑沉沉当中,大家都控制好大小便,否则一不小心弄到下面可就糟了。

此地是妖界的中心地带,那些留守的老弱妇孺,听见震天的高呼声,纷纷从草丛石洞里跑出来,很快,它们也都知道了魔王的回归。

同军队的士兵们一起大声欢叫起来,聚集的妖兽越来越多,大草原上黑压压的一片。所有的妖兽仿佛都疯狂了一样,嗓子都喊哑了,还是不肯停歇下来——

在这极北荒凉之地,连年贫困饥饿,魔王是它们唯一的希望。它们此刻只想用这种狂热的呼喊,来向魔王表达自己心中的意愿,祈求魔王能带给它们美好的生活。

枫林玉双手前伸,向下虚按,想要说点什么,却发现嗓子里仿佛被什么塞住了,伸手摸摸脸孔,凉凉的,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流出来了,在脸庞上结成了薄薄的一层冰。

他感觉肩上是一副沉甸甸的胆子,那种刻骨铭心的责任感,压在他的心头,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而脸上的泪水,也证明了“人在极端情感的刺激之下,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伟大真理的正确性。

所以,枫林玉曾经发过的“不再流泪”的誓言,终于还是在真理面前土崩瓦解了。他毫无顾及的任凭魔泪长流,心中痛得抽搐起来。

贺兰飞雪和三大妖族长老也跟着妖兽一起大喊,此刻,他们也无比激动,摩拳擦掌,准备跟着魔王一起大干一场,这可是无数妖兽的心声啊!

“我……”枫林玉缓缓飘上半空,让所有妖兽都能看到他,大声喊道:“我将和你们一起,杀光人类、抢光他们的财富、夺回我们的领土,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我……”

枫林玉还想说些什么,却忽然发现,有这一句就够了,妖兽们想要的也正是这一句。

“万岁!万岁!”

听见魔王刺激性的话语,妖兽们沸腾起来,怒吼声和武器碰撞声响成一片,恨不得立即回过头杀回人间界。

“但是,此刻时机还不成熟!”枫林玉高亢的声音让每一个妖兽都能听到,他安抚道:“如果我们还像以前那样和人类蛮干,永远也不会成功。请大家相信,三月之内,我一定会带领大家,把我们妖族的旗帜,插在人间界的土地之上!”

“万岁!万岁!”

狂热的妖兽们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和热情,好多人当场脱掉兽皮,跳起了脱衣舞。枫林玉当场决定,百万大军原地休息,与民同欢!

其实,如果细分的话,妖兽是军民一体的,大部分妖兽都靠打猎为生,只有一小部分的智慧妖兽会耕作挖矿。

往往,当战争爆发的时候,这些妖兽直接拿起猎叉锄头,就成了一名优秀的战士。而有些凶猛的种族,比如老虎精和狮子精,根本就不用任何武器,它们赤手空拳就能将人类撕成碎片。可惜的是这样的种族人口稀少,根本形不成规模。

就在这片大草原上,狂欢一直持续下去。枫林玉没等狂欢结束,就带着贺兰飞雪和三大妖族长老回归魔宫了。

魔宫离此处并不远,枫林玉不想御气飞行。他缓步走在草地上,身边只有一头白猪和四个终极妖兽。越往北,天气越寒冷,枫林玉的大脑却没有一刻停息。因为他转生的次数实在太多了,经常会产生幻觉,想不起自己究竟是在哪一世,而某一件事情,他又不知是自己在哪次轮回里实现的。

他脚下走的虽慢,但记忆的碎片,却飞快的涌进他的思维,有时候,他会觉得很陌生,不相信那是自己做过的。但大部分的记忆,还是很熟悉的,包括脚下的草地,包括远处的群山。

一阵如同老朋友般亲切的感觉,忽然强烈的用上心头。

枫林玉站住,抬起头来,看向前面一座高嵷入云的大山,眼中显出一丝激动。

“魔山啊,六百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枫林玉身形一晃,原地消失,下一时间,他已经出现在了魔山脚下——

魔王也是有朋友的,就像眼前这座高大的魔山,正是他的老朋友——

在魔王漫长的、无休止的生命当中,出现过无数的人和妖兽,出现过无数的事物。然而,他们的自然寿命太短了,往往是当自己再次回到尘世的时候,熟悉的人却已经化成尘土。

所以,此次看到自己的三个徒弟,他表面上虽然很严厉,但心中还是有一丝欣喜的,毕竟,五百年过后,他们还活着——即使是高级妖兽,也不会长生不死的。

可是大山不同,它从许久以前,从亘古的年代,就一直矗立在此,一直陪伴着魔王。从不失约,从不冷漠。它像是一个标的,准确无误的告诉魔王:

亲爱的,你又回来了,这里曾是你的终点,也是你另一段生命和故事的开始,我将永远陪伴你!

枫林玉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他没有飞快的冲进魔宫,而是缓缓的,缓缓的沿着山路,用自己的脚去感受那阵阵的热情。魔山似乎有了灵性,发出一阵阵风过孤松的声音,它在欢迎魔王,用自己宽大的臂膀将他搂入怀里,倾诉老朋友的思念。

人生如梦亦如电,情如朝露去匆匆!

枫林玉很快到了半山腰,放眼四顾,熟悉的景物进入眼底,他的心胸猛然开阔起来。

魔山突兀的嵷立在无边草原之上,俯视下去,虽然是冬天,枯草连天,白雪覆地,但勤劳的马族,依然在草地上放牧着自己心爱的牲畜。

细毛羊肥厚的身躯,如一团团雪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高大的猿妖,正在集体狩猎几只野猪,它们健壮的臂膀,投射出简易的标枪,将四处突窜的野猪钉在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天生的骑手是兔族,此刻,它们跨着高大的骏马,在进行一场赛马比赛,宽广的大草原,就是它们最好的赛场。

而从很远处一直迤逦而来的队伍,却是各个种族掺杂在一起,甚至还有飞在天上的虫族。它们每走一步都要跪下来,然后全身趴在草地上——

它们在朝圣。魔山上,有它们信仰的魔王,每一年,它们都会来一次,祈求魔王的保佑,获得生活的富足。

当然,妖兽大部分都是好战的,所以,那些食肉族来朝圣的目的,都是为了战争。每当它们要到人类边境去烧杀掳掠的时候,它们就会来魔山祷告,希望凯旋归来。

“这都是我的子民啊!”枫林玉心潮澎湃,对待妖兽的感情日益热烈,而想要灭亡人类的决心,也更加坚决了。

终于到达了魔宫之前,厚重的硬石大门被风霜侵袭,五百年的时光,尽管已经维修过很多次,但上面的斑斑孔孔依然说明着,有许多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

“吱嘎——”

随着枫林玉的轻轻一推,大门向两边打了开来。

“参见大魔神王!”

整齐和热烈的高呼声猛然响起。枫林玉放眼看去,魔宫长宽达五百米的巨大厅堂里,厚软红色羊毛毯走道两旁,黑压压的跪满了各种各样的妖兽。这些都是魔宫里的仆役,它们一代一代的传承,几乎都是子承父业、女承母业。专门形成了一套服侍魔王的程式,而恰好能遇到魔王轮回的仆役,则会一生引以为荣。

枫林玉仔细看去,这些做为仆役的妖兽分为两部分,分类的方式很简单,一部分是女性,一部分是男性。女性站在左侧,男性站在右侧。

在妖族里,没有重男轻女的说法,实际上好多种族里,最优秀的战士往往都是女性。

当然,魔宫里这多达几百名的奴仆们,完全不是战斗的料。它们之中,有最小巧玲珑的虫族,它们负责魔王的饮食;还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族,它们负责魔王的起居;

轻盈干净的猫族,负责魔宫的清洁打扫;忠实勇敢的狗族,负责魔宫的守卫……

另有各个种族选出来的美女,组成舞蹈队,为魔王跳舞娱乐,懂得音乐的海族,弹奏出优美的音乐伴奏。

枫林玉闭上眼睛回忆了一下,脸上显出幸福的笑容。

往事不可追忆,魔宫里的风花雪月和莺歌燕舞,此刻是那样的清晰。

回忆告诉他,能够选进魔宫的美女,都是高智慧的妖兽,魔王在魔宫里并不会寂寞。而每一世的魔王,对待优越的魔宫生活,态度也是不一样的。

融入其中的魔王,往往在与人类的征战中表现不佳。

而完全不去享受的魔王,却能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行军打仗上,取得很多次对人类战争的胜利。

只有几位魔王,能够做到彼此兼顾,即有人情味,又英明伟大,上一代的魔王就是这样的能者。

枫林玉一边慨叹着如潮水般涌来的记忆,一边走上红地毯。感受到脚下的柔软,知道这是妖界独有的最优秀的毛毯,并不是用普通羊毛织成,而是用妖兽里羊族死后的皮毛——

妖族和人类不一样,它们没有“死者入土而安”

的想法,而是“物尽其用”,比较现实。

长达几百米的红地毯,至少用掉了千个羊族妖兽的尸体,质量和手工也是最好的,一直铺到对面高大的魔王宝座之下。

枫林玉缓步而行,两旁的宫侍们将头紧紧贴在地面上,不敢仰视。

他的速度并不快,既熟悉又陌生的魔宫,在他看来,每一处都充满了欣喜。

高达十几丈的巨大圆型吊顶,是直接在魔山里凿出来的。两壁都是各种颜色的萤石,其中镶嵌着鹅卵大的巨大明珠,数不胜数,怕是在一万颗以上,使这巨大的空间根本不用点灯,明珠将整个魔宫照的纤毫毕现——

妖界盛产宝石,魔宫用的都是最好的宝石。

红地毯两旁一直延伸到魔王宝座左右的是巨大的石柱,直径足足有两米,而这样的石柱也有几十根,支撑着上面巨大的吊顶,使这座魔宫看上去雄壮宏伟。

在石柱表面,刻划着历代魔王的画像,画像大多数是与人类战斗的场面,无一例外的,都是魔王高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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