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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逆者为王-第3章

小说: 逆者为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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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啸远突破后,杀了秃鹫,心情大好,再说这人参王已经恢复原样,依他那能吸取妖晶的功力,现在动手要吃他,那不是找死吗,便顺水推舟,故做善良道:“你是人参王,在这里很危险,就算不被这些猛禽吃掉,到了我们明家,也逃不了被人吃的危险,快逃吧。”

那老人眼神一亮,笑道:“你刚才知道我的身份,我又处在现出原形,无法动弹的时刻,你为何不乘机抓住我,吃了我,那可对你大有好处。”

明啸远一脸的大义凛然,摇头道:“你已幻化为人,我可没有吃人的兴趣,快走吧。”

老人一脸的不相信,说道:“你真的让我走?”

明啸远不耐烦道:“要走快走,找一个隐密的地方躲起来,我的实力低微,可保护不了你。这荒原之上,有许多马贼,许多实力都比我强,他们若是见了你,一定会吃了你。”

“那我可真走了,你别后悔。”那老人向远处跑去,他虽然吸取妖晶后,恢复了行动之力,但是跑起来步履沉重,显然未曾彻底恢复。

明啸远却不知这人参王是好是坏,他虽突破到中级武者,但是想起他刚才吸取妖晶的手段,心中就胆寒,若是人参王对他不利,那可就乐极生悲了。

明啸远见人参王去远了,掉头向向明家跑去。

跑了几百米,突觉不对,转身一看,那老人竟然就在他身后。吓得他脸色一变:“你——你怎么又回来了。”心道这人参王,莫不是要吃我。手中暗暗握住短刀。

老人有些无奈的摇摇头道:“我被封印了实力,只吸取了一点幼狼妖晶的精华,没有什么体力,根本走不远,更没有自保之力。逃不了多远,就会被别人抓住吃了。我看你小娃儿心数不错,救了我,还不吃我,与我倒也有缘,不如我们合作。”

明啸远虽然只有十三岁,但是前世死去时他隐约记得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所以他并不想别人叫他小娃儿。

但是想到他是人参王所化,至少也有几千年岁数,叫自已一声小娃儿也不为过,顿时释然。问道:“怎么合作?”

天参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救了我的命,我要不给你好处,一走了之,也失了我的身份。

“我叫明啸远,你呢,叫你人参王?。”

天参摇头道:“你以后就叫我天参吧。”

明啸远有些得意道:“天参,你刚才散发出来的气息挺有用,刚才我借你发出的异香已经成功突破到了中级武者了。”

天参一脸的鄙夷:“小娃儿,武者这个等级就是个垃圾境界。”

明啸远刚才杀秃鹫,自感神勇,没见他夸自已半句,反而说武者是垃圾境界,他可是见过已达到巅峰武者的爷爷能够飞叶杀人。

天参见他一脸的不服,笑道:“武者,是元气大陆最低级的境界,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巅峰四个阶段。只有突破了巅峰武者后期,才能成为一名元者对不对?

一名巅峰武者的实力不如一个刚晋升为清尘境元者的十分之一,所以我说这个境界是垃圾境界。只有晋级到元者才算是元气大陆的一名修者,小娃铁,你不过突破个中级武者就这么高兴,目标定的太低了。”

明啸远心中一动:“那你能助我突破到元者,治好我身上的花斑病吗?”

天参点头道:“你这种病若我在过去实力未封印时,挥手就能给你治好,但是现在不行,不过只要你突破到了元者这病自然消除。只是,你的资质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明啸远裂开嘴得意地笑道:“我虽然身有顽疾,但是资质一向不错。才十三岁,就是中级武者了,这在我们明家,可是绝无仅有。”

天参摇头苦笑道:“不错个屁,你资质平庸之极,我能看出你修炼吃了别人几倍的苦,若是中上之资,早就突破到中级武者了。而你却迟迟没有突破,若不是我的异香能量助你,你再有十年也难突破。”

明啸远一愣之下,一脸的不相信:“不会吧,突破个中级武者要十年?”

天参道:“你别看你过去就如隔了一层窗户纸,马上就要突破的样子,其实因为你的资质超级差,这层窗户纸就是在元气充沛处修炼,也需要十年时光。”

“呃。”明啸远不禁目瞪口呆。

他想到每当他发疯似的练功时,亲人都劝过他让他好好享受生活,不要这么拼命,原来他们都知道他资质太差,只是不便告诉他。”

天参继续打击他道:“你的资质很奇怪,就好像不是元者大陆生的,不但身有怪疾,而且就练功的资质来说,没有丝毫元根,天生就是一块废料。要知道,元气大陆所生之人,一亿人中,只有一人没有丝毫元根,你就是那一亿人中的极品废料。别说你在十八岁前突破不到元者,就是终其一生苦修,最多能达到中级武者后期就到了极限了,因为没有丝毫元根的人,越往后,突破越难。”

明啸远脑子轰的一声响,被打击的差点吐血,心道:“不会吧,地球人的资质真这么差吗?我重生了,带了点前世的转基因,就这么垃圾。怪不得在前世大家都骂转基因,敢情到了异世,它还是个害人不浅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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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荒原马贼

天参微笑着捋了捋红胡子,微笑道:“不过,你运气好,幸亏救了我,当时我不能动弹,那头小妖狼虽不能吃我,但是等到成年妖狼来了,我必死无疑,所以,我还是很感激你。”

明啸远不失时机地道:“我拼着差点丢了性命救你,你怎么报答我。”

他这下知道了自已的真实资质,光靠苦练看来是不行了,离了人参王的帮助,十八岁必死无疑,所以,他下定决心,要紧紧抱住这天参的大腿不放。

心说我们地球人练功资质虽然垃圾,但是贪婪和厚脸皮绝对要超过任何异世天才。

天参笑道:“小娃子倒也聪明,知道自已资质不行了,开始要好处了。这样吧,我藏在你身上养伤,送你一滴我的精血,可以助你修炼速度大大加快。这样我们各得好处,互不相欠如何?”

明啸远一撇嘴:“一滴精血?这么少?一滴血有个屁用?”

天参见他对他视如生命的精血如此轻视,气就不打一处来。“傻瓜,精血是我的生命精华,我若不是主动给你,你就是吃了我,也得不到一滴精血,而且吃我的好处还不如吞我一滴精血。反正我的精血对你大有好处,你到底合不合作?”

明啸远心道:人参王还有精血?这倒没有听说过。若是真能修炼速度加快,那倒是一件大好事。

装着十分不满意,勉强点头道:“我同意,不过我武功低微,你跟在我身边,恐怕保护不了你。”

天参道:“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你全身放松,不要反抗。”

话音未落,他幻化成七彩光团,慢慢飘入了明啸远的胸口。

明啸远一惊,正要抗拒,突然想到,反正我最多就只有五年的活头了,今天不如就赌一把。

当下放松身体,只觉得胸口一阵温热。十分舒服,低头看胸口,吃惊地发现那光团渐渐地进入了他的体内。他扒开衣服一看,皮肤没有丝毫变化,体内也没有异样感觉。

突听得有个声音响起,正是天参的声音道:“小娃儿,我进来了,你的资质比我看到的还要差啊。不但没有元根,而且杂质太多。不过,你既然救了我,我也不会亏待你。”

这声音他虽能感知到,却不是用耳朵听到的,是用心灵感知到的,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十分吃惊。

天参继续说道:“小娃儿,不用惊奇,我用密法和你传音,我和你说话时,别人是不会听到我的声音,你虽不会这密法,以后我会教你。你以后和我说话也不用大声,闭着嘴巴,只用最小的声音我就能听到。”

明啸远不信,他试着用极小的声音,闭上嘴巴说了一句话,这声音即使别人能听到,也不会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因为闭上嘴巴说的话,都是含糊不清的。

但是天参却立刻听到了,说道:“你说我是千年的老妖怪,错了,千年的老妖怪给我提鞋都不够资格。”

明啸远吓了一跳,心道我说的话声音即小又含糊不清,连我自已都听不清,他居然能听到,真是邪了门了。

突然,天参道:“小娃儿,快,有两个人骑马向你冲来了,明显来者不善。

忙抬头,只见两匹黑马踏出滚滚黄沙,由远而近。骑马者是两个黑衣人。

马上一身材高者黑衣人大笑:“一个小娃儿敢独自跑到家族外,正好抓了做烧烤。”

另一个矮胖马贼也笑道:“太好了,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人肉了。”

明啸远不禁怒气勃发。怒声道:“荒原马贼”!

明家所处的荒原,流窜着一些马贼,少则三五成群,多则聚集数百人,自从明家为避祸无奈到此居住之后,双方就冲突不断。

明家刚来时,共有两千余人,凭借着族内战斗力不错的战士,杀了荒原上最大的一刀马贼团上千人,才在这片荒原站住了脚跟。

但是明家也只剩下了一千余人。双方现在互相忌惮,签订了和平条约,维持了短暂的两年和平。

但是饥荒之后,马贼们估计明家粮食短缺,但又忌惮其实力,试探性的将十几个走单的族人掳掠吃了。

明家储存的粮食已经不多,族中战士都吃不饱,战斗力大减,只好忍耐。

明啸远的一个要好的伙伴就是被马贼吃了。所以他现在虽然有些惊惧,但是心中却燃起了复仇的念头。

天参突然说道:“这两个马贼实力很弱,一个是初级武者,另一个和你一样,也才晋级到中级武者,你只要想办法对付那个中级武者就行。”

明啸远才突破到中级武者,并不能快速判断来者修为,听天参一说,顿时放了心。

他故意装做十分惊慌的样子,转身就跑,踉跄跑了几步就摔倒了。

一个高个马贼纵马向前,一探身,大手伸出,抓住了明啸远后背,十分潇洒地把他抓起,横放在马背上。

见明啸远一脸惊恐的面容,脸上的皮肤一块白,一块黑,白斑白的刺眼,黑斑又黑如煤炭,甚为丑陋。

大笑道:“娘的,是个花皮小子,长的那个恶心,怪不得明家让他独自出来,想来把他当成家族垃圾了吧。”

矮胖马贼皱眉道:“大哥,这家伙得的是什么病,能吃吗?”

高个马贼道:“这病我知道,早年我曾见一人得过,名叫花斑病,并不传染。到时把皮剥了,洗洗一样烤了好吃。”

他拍了拍明啸远的屁股道:“小子,这种病只能活到十八岁,反正你活不几年了,今天就在我兄弟二人的肚子里安家吧。”说完仰头哈哈大笑。

明啸远藏在身下的左手突然刺出,手中尖刀鬼魅般悄无声息地插入他的心脏。

那马贼做梦也未想到这孩子居然和他一样是中级武者,只来的及发出一声惊吼,就栽倒在马下。

明啸远不慌不忙地在马上坐起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另一个马贼。

矮胖马贼又惊又怒:“花皮小子,你敢使诈。”纵马冲上来,一刀劈下。

明啸远晋升到中级武者,见这一刀既慢又飘,左手一勾,轻轻巧巧地将那刀夺了下来,顺手一刀,那人咽喉顿时喷出血来。

他手捂住咽喉,眼珠子都凸了出来,“呃”了一声,似乎不相信他们两个大人就这样轻松地死在一个孩子手中。带着满眼的惊恐和不甘心,掉落马下。

明啸远运用智谋,干净利落的杀了两个马贼,让他体内的天参也看的暗暗点头。

天参不禁点头道:“小娃儿,看不出你年纪不大,能瞬间想出对敌计谋,下手也狠,不错,不错。”

明啸远虽然只有十三岁,却不是第一次杀人。明家自从搬到这片荒原,与荒原马贼大大小小进行了近百次的搏杀,他也参与了与马贼的厮杀。

十岁时,当时马贼袭击明家。他与五个初级武者族人一起,杀了三个马贼,十一岁时,他又和族人合作,杀了五个马贼,所以,对于杀人,他并没有恐惧感。反而对于杀马贼,有着一股莫名的兴奋。

明啸远开始翻看两具尸体,寻找值钱的东西。

天参道:“小娃儿……”

明啸远从两个马贼身上只翻出了九个铜币,心情不爽,又听叫他小娃儿,心情更加不爽。喝道:“不许你以后叫我小娃儿。”

天参见他发怒,哈哈大笑道:“依我的岁数叫你一声小娃儿,也算是你的造化。”

明啸远倔劲上来了。他虽只有十三岁,已是全家的顶梁柱,何况他拥有着前世残存记忆,有二十多岁人的心智,当然不想让别人把自已叫成小娃儿。“反正不许叫,你就叫我啸远吧。”

天参道:“也好,啸远,我不叫你小娃儿,不过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对任何人说起我的存在,一旦别人知道我在你的体内,无论你实力多强,我们两人都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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