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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剑歌-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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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七人,每个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人物,有的武功高强,有的手握重权。

她们中的某些人,甚至有深仇大恨,但是最终她们联系在一起,结为姐妹,要做大事。

“这一次,狐族邀请我去帮忙。”门外的野草处,传来了狐狸的叫声。

“我初出江湖时,多亏了妖狐一族的提携帮助,她们还救了我几次,双方的合作很愉快。”

很久很久以前,叶欢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妖狐精怪的存在。

但是……那种存在却和他那个世界的传说并不一样。

人为万物之灵,他们站在生物链顶端。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法术,更没有所谓的呼风唤雨的存在。

穿墙术,点金术……那些不符合物理规律的,只能用奇异来形容的力量并不存在。

人,是一种尊称,是胜利者的封号。

人类从猴子进化成了人,那些狐狸、狼、猫也在进化,向着人形进化。

可是,猴子们才是最终的胜利者。他们斩荆棘,开疆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为什么狐狸等山精野怪要变成人,因为人形是进化的最终标准。

进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变成人——一种站起来,解放前肢,用脑子思考,用工具创造的种族。

人形了,就可以修炼武功真气,可以创造出各种各样的武学。

而身为异兽,是无法修炼真气等东西的,有的,只有天生的本能。

很久以前,叶欢在地球上的时候,看过一个研究报告。

狗和猫,它们的智力相当于三四岁小孩的,那么,还未成形的妖狐山精,他们的智力和七八岁的小孩差不多,只有那些,能够完全化身为人形的,才能够和人类一争长短。

这其中就有狐族。

当猴子从树上下来的时候,有些狐狸也开始了进化。

有些小狐狸才出生就有着人类的外观,有些则是毛茸茸的,不过这一支狐狸很好分别,她们身上没有一般狐狸的狐臭味,闻起来香喷喷的。

她们是进化的最接近人类的一群,但是,狐狸还是打不过猴子。

狐狸们很聪明,曾经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但是,涿鹿大战之时,狐狸的势力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然后,神州数千年的历史上,狐狸们一直努力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国家,却一次次的失败。

如今神州,还有着大量的妖狐们的存在。

狐族是一种很美丽的存在,她们中间男少女多。

如果人类和狐狸成亲的话,那么生下的小孩,不是狐族,就是人类,仿佛在母亲的肚子中,一方的基因将另一方的基因吞噬。

狐族有一对尖尖的,狐狸的耳朵,而毛茸茸的尾巴……那要看狐品,有些狐狸会有尾巴,有些狐狸却在成年后,尾巴跌落了。

当然,很多品味奇特的人,喜欢有尾巴的狐族。

第二章 天姥瀛洲

“是为了天姥瀛洲图吗?”叶欢笑着问道,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

随着人类力量的不停扩大,狐狸们在大陆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狐狸们竭尽全力想要融入人类的世界,但是效果却不怎么好。

狐族积累的财富以及族中的美女,吸引了很多贪婪的目光。

她们虽然拥有一定的武力,但是基因导致女多男少,狐狸毕竟不是战斗的种族。

那么,不如离去。

但是,到哪里去?

北方的游牧民族加上狼人,连中原的王朝都有些忌惮,更重要的是,狼人们比人族还要残忍,他们尤其喜欢狐族的美女做奴隶。

苗疆三千里,山险林密,瘟疫遍地,拜月教和座下蛇人,不容许别的力量进入。

高丽,琉球甚至是扶桑……那些土地穷的连老百姓都养活不起,民风剽悍,而且有国家的存在,非常排外。

因此,唯一的出路在大海,据说在海的那边,有无边无际的大陆和岛屿。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霓明灭或可睹。

海洲府是狐狸们的大本营,她们以对外贸易等等方式,建造大船,探寻海路。

但是,这何其难!

航海就是以天文数字的金钱和人命为代价进行的昂贵游戏,偶尔发现的小岛也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狐狸。

直到六十年前,终于有探险船队在海外找到了一处无人的土地,根据带回来的消息,足以令超过百万的狐狸在其上繁衍。

但是回途之时,遇到了海浪,全船狐狸无一幸免。

好在当时为了防止海图出问题,狐狸们曾托人带着一份海图送回大陆。

海图被放在由老字号用精心打造的匣子中,里面暗藏机关,如果不知道开匣的方法强行开启的话,就会损毁里面的物品。

匣子在运输的途中神秘的失踪,狐族不惜一切代价的追寻。她们宣称,任何将天姥瀛洲图送与涂山州的人,都是妖狐一族最大的恩人,会给予最高的补偿。

时光飞逝,天姥瀛海图依旧没有回到狐族的手中,但是她们对海外的探险却愈发的重视。

神武后和诸王的争端越来越烈,塞外的黄金狼族努力的统合各大部落。

也许一个偶然,席卷大陆的战争就会重新开始。

往往这个时候,那些弱小的种族首先会消失。

这数十年来,曾经有人发现过天姥瀛洲图,也揭起了数次腥风血雨,但最终被证明是假消息。

前些日子,有人在蒲州境内,发现了天姥瀛洲图。

狐族邀请谢梦落去押阵,她也答应了。

“那么,我和你一起去吧。”叶欢伸出了手,抓住了谢梦落。

他很少这样的主动,让谢梦落的脸一红。

有些事情必须要解决,谢梦落过了今年就二十二了,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老姑娘了。

她等了他三年,他等了白明雪和薛清影三年,如今,有些东西需要面对了。

“爸爸,我也要去。”蓉蓉在叶欢身后低声的哀求着,“爸爸,我也想到外面去玩。”

小家伙拼命的向着谢梦落作出求情的样子,眼神中充满了期盼。

“好呀。”谢梦落笑着说道,“带着蓉蓉一起去也好,这次很可能只是谣传。我们权当游山玩水,狐族出钱的。”

江湖中,宝藏秘笈的消息很多,但是其中不少都是假的。

天姥瀛洲图的消息并不怎么可靠。

如果是那样,这将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行。

宝塔镇,是湖北境内的一处水路要道。

一入镇子,就能看到城南客栈的招牌,以及那座两层的酒店。

客栈的老板钱百多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躺在竹椅上,一边抽着水烟袋,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从眼前经过,他们的身份钱百多一般都能说得八九不离十。

眼前突然一亮,因为他看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女孩,正嘟囔着嘴,骑在马上。

她大约七八岁的年龄,整净而玲珑,仿佛即将绽放的花骨朵般的让人怜惜。

而牵着马的,是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衣着很普通,点点的灰尘遍布了他的全身。

“客官,我们这里有上好的酒席,就连草料也是加了黄豆的。”

殷勤的店小二迎了上来,能骑马的一般的出手都比较阔绰。

那名青年的下一句话,就让店小二的热情冷淡下来。

“小二,给我来五个馒头,两碟咸菜,有普通的干草没有,替我的马儿喂一些。”

不远处,钱百多很有兴趣的看着那名男子。他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遮遮掩掩,神情也很放松,仿佛在叫什么山珍海味。

一般来说,年轻人都有一些好面子,很喜欢打肿脸装胖子。

“可是,爸爸,你不是说,要请我到酒楼吃大餐吗?”小姑娘有些不乐意了,嘴撅得更高了。

他们,就是叶欢和蓉蓉。

五个馒头叶欢吃完了其中的三个后,蓉蓉面前的食物还没有动。

他知道女儿想要什么,可是……叶欢身上现在只剩下一两三钱银子。

本来这一次出来,身上的一百两银子足够父女两人花销,但是,途中却遇到了一些小问题。

路上相继帮助了几个人,花了一点点钱。

几天前,他把十两银子送给了一名卖身救父的少女。

十两银子对于那名女孩来说,也许能改变她的一生。

本来,剩下的四十两银子也足够两人随后的花销,但是下来他非常倒霉。

两个人的坐骑路上踩到了坑中不小心折断了腿,仅购买新坐骑就让叶欢囊中所剩无几。

“蓉蓉呀,咸菜馒头加清水,是最好的美味,想吃肉的话,晚上我到路边给你打兔子好不好。”

“不好,爸爸,你说带我出来玩的时候,要让我吃得好,睡得好,但是现在,还没有走到一半,你就这样对我……晚上还要我睡路边,早知道这样,我就和谢姐姐一起去了,才不跟你一起走。”蓉蓉的眼眶有些红,乌溜溜的眼珠子在乱转。

“爸爸呀,我们去做劫富济贫的勾当如何?谢姐姐经常这样做的,你的武功那样的高,也没有问题的。”

蓉蓉说的是事实,谢梦落虽然声名显赫,但是有时候也做没本钱的生意,就是将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不过对此,谢女侠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她出手的对象不是那些江洋大盗,就是一些贪官污吏。用她的话来说,做侠客最爽的就是劫富济贫,劫杀那些为富不仁和作恶多端的禽兽,这份工作既逍遥又有名声。当然,谢女侠和江湖魔女的区别是,她把大部分的金银都用来救济旁人,但是也不苛待自己。

蓉蓉对谢梦落的这种行为非常的赞同,觉得现在可以这样做。

“爸爸,我们只干一票就可以了,好不好?”

“好呀,从你开始。”

叶欢从容容的头上摘下了一根玉衩,那是去年他送给蓉蓉的生日礼物。

“这根衩子能当五两银子,等一会换牛肉,蓉蓉,被劫富济贫了的你心情怎么样呢?”

其实,劫富济贫的方法他并不是没有想过,有了力量就有财富。肉比咸菜好吃,旅店绝对比露宿舒服。

可是,那句话就如同魔咒一样将他死死的锁住。

“要做大侠呀……”

什么是侠客?

从自己做起,严格的要求自己,不做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然后再帮助别人,那就是侠客。

他并不想做大侠,但是却用侠的定义来要求自己。

他很清楚自己的性格,懦弱、自制力差,在洛阳府中的时候,面对那些繁华,他也曾经心动过。劫富济贫,然后将那些钱用在自己的身上,在他的那个时空中,只有一个概念,那是犯罪,他过不了这个坎,至少在现在。

非常鄙视的看了一眼父亲,蓉蓉抢回了自己的玉钗。

看着面前的咸菜馒头,她觉得爸爸是一个笨蛋。

向着四周看看,蓉蓉发现了钱百多,那个胖胖的客栈掌柜。

“这位老爷爷,我和爸爸走到这里,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还要急着赶路,能不能借我几两银子,以后,我爸爸一定会还你的。”她笑着,露出了如同海贝一样整洁的牙齿。

明亮的阳光照在了蓉蓉红苹果一样的脸上,钱百多突然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我爸爸他是……”

止住了蓉蓉下面的话,没有让蓉蓉说出父亲的身份,

钱百多说道:“……好吧,三两银子。”

本来取出了一两银子,后来想了一下,取出了三两。

“小姑娘,你有一个好父亲,你应该为他骄傲。”

二十年前,钱百多也是江湖的一分子,但是很明智的激流勇退。

他见过很多落魄的江湖人,面前的年轻人看起来很平常。江湖中打秋风的人很多,不过要凭名气,如果他说出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号,恐怕还会被人笑话。

这倒不是钱百多走了眼,一般武林人士,真气行走全身,必然有些痕迹,但叶欢却是一个异数,他所修炼的地藏心经,讲究的是藏于九幽之下。这种神气内敛,不着筋骨的现象,只会出现在那些四五十岁的江湖名宿身上。

不过,刚才蓉蓉和叶欢的话并没有逃脱钱百多的耳朵,他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坚持。

“爸爸,吃牛肉。”

蓉蓉她不但要来了银子,还让店掌柜免费送上了一顿美餐。她笑嘻嘻的叫着钱百多爷爷,然后将大部分菜放到自己的面前。

“可是,蓉蓉,你这样做,不怕丢脸吗?万一那名老爷爷不借钱给你,怎么办?”

叶欢举起了筷子,和蓉蓉抢着牛肉,这时候如果继续拒绝,那就是矫情。

“我怎么会丢脸呢?丢脸的是爸爸,带着女儿出门,居然连银子都不够,而且让人吃咸菜馒头。”蓉蓉不屑一顾的说道,她看着叶欢不停的向着钱百多道谢。

不得不说,蓉蓉说的对,周围人只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蓉蓉,以及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叶欢。男子汉大丈夫,居然过成了这个样子。

低下头,拼命的吃东西,叶欢看到蓉蓉将三两银子装进了自己的小钱包。

真的有些丢人呀,这简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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