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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农门财女-第134章

小说: 农门财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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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真的呢,大丈夫说话一言九鼎。”瞧着金珠依然不相信的目光,戚峰只得解释道:“我有很多年没有回京城了,前几个月跑出去玩怕被我娘发现,都没敢在这附近转悠,现在反正也到了要回去交差的时候,提前回去找几个朋友聚聚,就算是被我娘知道了,也没多大关系。”

第二百零九章 五星客栈

“哦,我明白了,你这是出公差办私事。”金珠松了一口气,了然的点点头。

“你明白就好。”戚峰咂巴着嘴巴,眼神一变,带着满脸的馋相道:“我说金珠,鉴于我那么快就走了,不再让赵永健去厨房偷东西吃,你是不是该犒赏下我呢?唔,也不用太特别太丰盛,给我随便弄两三只酱兔肉来吃吃就行。”

“随便弄两三只?”

脑门上的青筋在跳,如果不是兔子是自己家养的,酱兔肉是自己家做的,两三只酱兔肉能把一个普通农户家一年的收成吃没了,还随便吃吃?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不过想想戚峰的来历,金珠又没有了脾气,王府出来的人,比这再贵重十倍,他也能说随便吃吃,唉!金珠叹了一口气,脑袋耷拉着点点头,没有说话转身朝外走去。

“喂,等等。”戚峰身形一闪拦在金珠面前。

金珠被吓了一大跳,眼睛在戚峰刚才站着的位置和现在的地方来回目测,我的天啊,足足有一丈多的距离,只一闪就到,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喂,金珠,看什么呢?”戚峰伸手在金珠眼前晃,不明白她在看什么。

“你会轻功?”金珠傻傻的问。

“嗯,会啊!怎么了?”戚峰老实的点点头,他从小离家上山学艺,轻功不过事其中的一项。

金珠悄悄的咽了一口口水,期待的看着戚峰道:“你能不能表演给我看看,你的轻功?”

迎着金珠期待的目光,戚峰少年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仰头:“没问题,你瞧好了。”

话音刚落,戚峰的身影就在金珠的面前跃起。朝旁边的大树上窜去,在树身两三米高的地方用脚一借力,身体又向上弹起,轻巧的落在六七米高的树杈上朝金珠一挥手,猫腰从一个大树枝里又窜了出去。

等戚峰从树林的遮挡中现出身形时,人已经在十几丈开外,而这一切不过是发生在数秒之中。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百米飞人也望尘莫及,况且戚峰还不是在平地上奔跑,而是在高大的树木中穿行。

“哇!不过……”金珠的脸上明显带着失望。

“怎么样,我的轻功还可以吧?实话对你说。我们几个师兄弟中数我的轻功最好,他们有时候会叫我‘起风’,呵呵。那是说我动起来就像刮起了一阵风,飘渺而又迅速。”戚峰几个起落又回到了金珠的身边,没有注意到她脸上的神色,还在得意的炫耀着。

“哦,是像一阵风。”金珠真心失望了。什么轻功在她的认知里很飘渺,但非常近似的跑酷却很实在,她一直认为跑酷的人就是会轻功,可当戚峰表演完之后,她才失望的发现,轻功和跑酷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久久没有听到惊讶的尖叫声。戚峰才奇怪的发现,金珠脸上先前还有的期待消失了,他不由的问:“喂。我的轻功不好吗?”

“没有不好,只是……”金珠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划了半天才让戚峰弄明白。

“啊?你是想看飞檐走壁?可是这里也没那样的场地,我无法做给你看啊!”戚峰终于听明白了一些。

“也不完全是飞檐走壁,一棵树一堵墙其实也能表演啊!”金珠接着比手画脚的讲述着。戚峰越听脸色越难看,直到实在是忍不住。“你说的不是表演轻功,那是耍猴呢!你要想看很容易,京城很多地方都有,哦,对了,普安县里也有,庙会的时候围成一圈一圈的那就是。”

说完不再理会金珠,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把门关上,随后从里面冒出一句话“别忘了我的酱兔肉,要三只。”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

“三只?猪啊,吃那么多,小心撑死,哼!小气鬼,什么耍猴,明明就是跑酷嘛,不懂还乱说话,土包子!”金珠嘟着嘴发了几句牢骚,还是转身为戚峰准备酱兔肉去了。

直到金珠走远,心里有些憋气的戚峰才想起来,自己刚才把金珠拦住的目的忘了说。

小窝庄里处处还围着苇席,仅有一两处地方盖上了房子,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因为没钱的无奈之举。

戚峰虽然没有在京城长大,学艺的环境也比较艰苦,但在吃上面却可以用奢华来形容。

学武是有钱人才负担得起的东西,纵然有高明的老师、刻苦的学生,但没有个能承受超负荷运动的身体,绝顶的武功还是与你无缘。

珍贵的药材和食材,经过大师傅高明的烹饪手法后,每天都会出现在戚峰的餐桌上,所以,戚峰纵然是第一次吃酱兔肉,他也能分辨出这道菜是什么食材做成,而几个月的游历生活让他懂得了普通小菜的价格,一家市井人家日常生活所需金钱多少。

上下抛着一个不大的钱袋,戚峰静静的想了片刻,以金珠表现出来的聪明,她不会勉强自己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所以三只酱兔肉对她来说应该不是问题,不过君子有成人之美,自己身上的钱虽然不多,但多少能帮她解决一些难题。

站在房间里四处寻找合适的位置,戚峰决定,为了报答这几天来金珠对他的款待,他要把自己的钱袋留下。

“切!十两银子让我早些把庄子盖起来?这个戚峰是不是脑袋被门夹过,当他的银子是英镑啊,十两银子就能盖起一个庄子,那我早不知道盖了多少个了,切,一个大傻冒。”

金珠抖着戚峰留下的一封书信,只差点没有破口大骂,你瞧瞧这小子上面都写了什么,为了让他下次来有个舒服的住处,特意留下十两银子让金珠把庄子盖好,剩余的钱算是他这几天的伙食费,再有多余就不用计较了,打赏给厨娘,犒劳她这段日子的幸苦。

“还想有剩余的钱?还想着给厨娘小费?他当他这十两银子是什么,是白金?闪瞎了我的太氪金狗眼,我呸!别逼我骂脏话,这个弱智。”

金珠在戚峰的房间里气得直跳脚,赵永健一发现戚峰走了,第一时间就消失在小院中,去深情看望他的那些宝贝,没人听见金珠脱口而出的那些话。

掂量着手里的钱袋,金珠狠狠的咬着牙,从牙缝中挤出几句话,“想住得舒服?行,没问题,我一准盖个五星客栈招待你。跟我算伙食费?行,没问题,等你下次来了,咱们明码标价,想吃什么现过现。还想打赏下人小费?行,没问题,我一定让人服务周到,看你能给得起多少。哼!”

把钱袋揣在怀里,金珠拉动机关下到了暗室里,拉着赵永健叽叽咕咕的交代了半天。赵永健的脸越听越红,眼睛越听越亮,呼吸越来越急促,到最后几乎快闭了气。

“金珠,你是怎么想到要盖这样一座房子,我的天啊,如果真的能盖成,那将是整个大夏国最高的建筑。”赵永健梦语般的声音让金珠清醒了过来。

“什么?十层楼房就是大夏国最高的建筑?”金珠在脑袋里思索,她隐隐的记得,好像在封建社会中,除了寺庙等特殊的建筑外,民间私宅的高度有限制,不能比官府和皇家的高。

“是啊,如果我没有记错,一般的住宅只有两三层,再高的就是寺庙的经阁、塔楼之类的地方,像是你刚才说的盖十层住人的房子,那绝对是大夏国最高的建筑。”

赵永健低头在寻柳中翻找,多层建筑在里面也有详细的资料,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往住宅方面想,被金珠这么一提醒,如同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给他带来了无数的设想。

没理会赵永健从嘴里喷涌而出的各种设想,金珠一把拉住他问:“赵永健,你先别忙,仔细想想,咱们平民百姓能盖那么高的房子吗?官府会不会来干涉?”

“不会不会,咱们大夏国在这方面没那么多限制,只要你有本事有能力,你就是盖座能通天的房子也没人管。”赵永健不耐烦的摇着手,他家是世代的木匠,在这方面不需要细想就能知道。

“哦,那就好。”金珠松了一口气,转头瞧着赵永健埋头在纸上画的样子,立时笑开了,忙凑过去仔细看,不时的伸手在纸上指指点点,遇见意见不同的地方,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说到意见相同的地方,两人相视一笑,再接着往下继续。

小窝庄的设计规划中,本就有一个专门用来招待人的院子,不过原来的设计只是一个三进的院子,现在在金珠和赵永健的重新规划后,就变成了一座五层楼高的巨大六角塔似建筑。

这座巨大的塔似建筑本想盖十层,可经过赵永健详细计算后,以现有的人力物力,只能修建五层,金珠一想也就算了,反正她想建个五星客栈,五层就五层吧,先不管能不能达到五星标准,直接取名叫五星客栈不就行了。

第二百一十章 秦林燕

怀里揣着九百两银子,赵永健的脸上笑开了花,忙拉着老顾商量着借人。

小窝庄的面积虽然不大,要建盖的房子也不是太多,但仅仅凭家里这二十几号人,还是无法完成。况且,翻过年后大伙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没人愿意放下自己的工作来盖房子。

一百多亩的田地被金珠下了任务,如果能超额完成任务,那多出来的粮食中就有五成归自己所有,想要粮食分粮食不想要粮食给钱,这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老顾他们虽然也半信半疑,但在金珠身上已经看到过太多的与众不同,所以,他们愿意试一试。

庄子外的果树林已经规划好,虽然第一年还无法收获果实,但成活率也能成为任务的标准。超出任务中成活的果树苗,也同样算五成给种植的人,不过鉴于短时间内看不到收益,金珠改成直接给钱做奖励。

有了这样的奖励制度,还有谁愿意放弃自己手里的活去盖房子呢?有空闲的时间多想想怎样提高产量,多想想怎么维护幼苗茁壮成长,不比去盖房子强?

不说别人,就是老顾自己也不愿意,但他嘴上可不能这么说,反正家里的田地不能没人耕种,果树林不能没人养护,这点赵永健也知道,所以啊,两人商量来商量去,只有往外找人这一个法子,可现在接近年关,少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接新活计,就算接了,那价钱也要比平常多三成,这样的结果金珠肯定不乐意。

这天一大早,老顾赶着马车送金珠去多宝山庄,本想在路上把这事说了,可没想到金珠带上了月红和小翠两人。他只能把话又咽了回去。

七天的练习,月红和小翠已经基本掌握住了面部的按摩,所差的不过是真正面对客户时的心态。贵客虽然现在有钱,但本是贫苦人家出身,说句不好听的话,她脸上和身上的皮肤比真正的那些贵人粗糙厚实,用她来给月红和小翠试手是再合适不过了。

屋子里点燃着安神的熏香,加上特意给贵客配制的安神茶,让贵客美美的睡了一觉。起初还胆战心惊的月红和小翠,在没有多大反应的贵客身上。渐渐找到了在家里给自己娘亲试手的感觉,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特别是听了贵客醒来后的一个劲夸耀,她们俩的自信心瞬间达到了满分。红着小脸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双手激动的紧握在一起,恭恭敬敬把贵客送出门后,完全忘了金珠这个主子还在场,就激动得大叫了起来。抱在一起欢跳个不停。

金珠的心中有些吃味,当三人同时迎接贵客来临时,贵客的眼睛就不停的上下打量着月红和小翠,怀疑的眼神有意无意的扫过三人。年仅十岁的金珠怎么看都是一个孩子,在十五岁的月红和小翠面前,她们俩才像是真正的美容师傅。而金珠不过是个学徒。

纵然贵客的第一次美容是金珠做的,但听到今天将由月红和小翠为她服务时,她依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特别是在醒来后看到自己的脸和手,所有的功劳全部归功给了月红和小翠,指名下次依然要她们两个服务,这才把月红和小翠高兴得忘乎所以,金珠却在一旁暗自吃醋。

仔细想想金珠暗自好笑。培养月红和小翠不正是自己的目的吗?她们越受客户的欢迎,自己才能越放心的把【芊芊玉手】交给她们。否则仅仅靠自己一个人一双手,想把【芊芊玉手】做大,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贵客还有三次美容,共二十一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金珠不会再接任何新的客户,让月红和小翠彻底的熟悉业务,调配出足够的美容用品,是金珠最主要要做的事情。

各种不同功用的美容用品,金珠已经设计好并调配出了样品,量产的事情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只要把握住其中的关键,金珠并不怕有人偷学了去,现在最让金珠头痛的问题是包装。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些本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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