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青春-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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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咱们刚买了那么多蜂窝煤,不烧完了多浪费啊!”
“你说了这么一大堆,不就是心疼那几百块蜂窝煤么?小楚,我发现你有点儿像刘烁了。”胡朋笑了笑,继续说:“既然你这么决定了,我也就不再发表意见了。不过我觉得,咱们最好能在回家前把手里的打口CD卖光,那样的话回家的路费也就能保证了,不用再舔着脸管别人借钱了。”
正说着,一个胳膊上满是纹身的青年凑过来问道:“哥们儿,你们有“Eagles乐队”的盘么?”
胡朋调侃道:“那玩意儿不是满大街音像店都有么,何必在我这个小摊打听?”
“我想买一张原版的,那些音像店里买的要么是盗版,要么是引进版,我不喜欢。”那人解释道。
胡朋想了想,说道:“Eagles的盘我们应该有,不过今天没带出来,哥们儿,要不这样吧,我们经常在这一片卖盘,下次给你捎上。”
就在二人谈话的时候,秦暮楚一直注视着那个满是纹身的青年,越看越觉得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就在纹身青年打算离开的时候,秦暮楚突然说道:“阿木?是你吗?”
“你是……哦,我想起来了,咱们在武汉的时候见过,你叫什么来着?”
“我是秦暮楚啊!真高兴咱们又见面了,你也跑北京混来啦!”秦暮楚兴奋地伸出了右手。
原来这个人便是纹身师阿木,戴薇琳的男朋友,在武汉的时候二人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日过境迁,阿木已经记不得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了,但秦暮楚依然记得,因为阿木身上的纹身实在令人难忘。
一番寒暄过后,阿木说出了自己来北京的目的,原来他看好的是北京的文化氛围,阿木以为在这种氛围的催化下,喜欢纹身和接受纹身的人一定比武汉多,这就意味着商机也就会多一些。所以,在经过周密的准备之后,阿木把他的纹身店迁到了北京。
“戴姐姐没和你一起来吗?”秦暮楚问道。
“没有,她现在还在武汉上学呢。”
“我晕,这年头还上什么大学啊,毕业就等于事业,还不如早点出来混呢。”
“是啊,我也曾这样劝过薇琳,但她说都大四了放弃学业太可惜了,索性念完它。再说了,她乐队的成员不也都在武汉嘛,我可不敢因为自己的生意而影响到那些姑奶奶们的前途,所以……唉,所以我就一个人来了。”
彼此聊了一会儿,阿木看了看表,说:“不好意思哥们儿,一会儿有一个顾客到我店里纹身,昨天约好了的,我先回店里了……对了,我的店就在那条路口的拐角处,叫‘阿木纹身店’,虽然店名挺没创意的,但我的技术绝对没得说,哪天打算把你的皮上添点新潮的玩意儿,找我……这是我的名片,你们身边要是有打算纹身的朋友就帮我美言几句,现在的生意不好做,谢了……还有,你们什么时候再来这边儿啊?别忘了把盘给我带过来,我是真心想买。”
“你放心吧,再过来的时候我给你打电话,或者顺路的时候送到你店里。”秦暮楚扬了扬手里的名片。
与阿木的这次偶遇,让秦暮楚动了纹身的恻隐之心,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心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哪还有闲钱纹身啊,还是抓紧时间挣钱才是正道。
于是,秦暮楚蹲下身子,更加卖力地吆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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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年底,在这段艰苦的时期,秦暮楚等人充分发扬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在那间阴冷潮湿的农民房里,大家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创作出五首风格迥异的歌曲来,乐队成员彼此间的配合也能达到默契了。于是,秦暮楚决定找文雯联系演出的事宜,俗话说的好,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演出很快就联系好了,在五道口的一间比较知名的酒吧,那家酒吧打算做一个通宵的圣诞夜拼盘演出,文雯没费多少口舌就说服了那家酒吧的老板,但作为新面孔,“乌托邦”乐队被放在第一个登台,时间是当晚八点。
秦暮楚的经验告诉他,第一个出场的乐队往往不会给人们留下印象,但他还是答应了下来,因为这种给新人崭露头角的机会并不是常见的。虽然“乌托邦”乐队大多数乐手大多都有着多年的演出经验,但归根结底,这是他们第一次以“乌托邦”的团体亮相,所以不宜过多地要求什么。
圣诞节那天,秦暮楚一行六人早早地来到了那家酒吧,也见到了文雯和“大茶壶”乐队的三名成员,他们的鼓手王乐乐弄了一个夸张怪异的鸡冠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彼此打了声招呼后,秦暮楚便打算提前上台调音了,虽然他是主唱,不需要任何的乐器,但他还是不放心,叮嘱大家一定要认真调音,争取让手中的设备发挥出最好的效果。
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之后,秦暮楚把其他人叫到一起,大家围成一个圈,相互说着鼓励的话,除了秦暮楚。他没有说话,而是在内心不断地激励着自己:秦暮楚,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忙碌,现在终于步入正轨了!今晚,你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用歌声去感染台下那些观众,用品质去赢得同行们的信任和尊重!妈妈,请你在远方为我祝福吧!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分享快乐吧!
台下的人们,请你们准备好,精彩的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
第163章 终返正轨(二)
舞台上的灯光顿时暗了下来,从舞台的深处,传来一阵轻轻的、赋有节奏的鼓声,缓慢但有力地共鸣着人们的心脏。渐渐地,鼓速快了起来,也沉重起来,犹如古代的战鼓在发出进攻的信号!突然,从主音吉他传出一阵金属音,犹如烈马嘶鸣,舞台上的灯光顿时全部打开,照亮了整个酒吧。在人们适应了强光之后,他们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背心、迷彩军裤的少年,这个人正是秦暮楚!
前奏过后,秦暮楚一把把麦克风从架子上扯下来,把线缠在胳膊上,兴奋、认真地唱起了第一首歌。在此之前,秦暮楚和其他人一共创作出五首歌曲,每首歌的歌词部分都是由秦暮楚一个人包办的,而现在他正在演唱的,是一首抨击家庭暴力现象的歌,歌的名字叫做《棒下出孝子》。
『我的家庭没有温暖,
我的父亲是个混蛋,
一天到晚没有好脸色,
因为我总是不好好学习。
我最怕看到爸爸喝酒,
酒后他就变成了野兽,
无缘无故地对我横加指责,
无情无义地对我拳打脚踢。
棒下出孝子,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为何父亲说出口的时候,
总是显得天经地义?
棒下出孝子,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为何父亲对我施暴的时候,
总是那么无情无义?
每当他老人家抄起木棒,
我就会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惧,
我的身体已经不再感到疼痛,
内心的伤痕早已超过了肉体。
渐渐地我已经麻木了,
放弃了挣扎和反抗的权利。
我打算一走了之,
我打算一死了之!
棒下出孝子,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为何父亲说出口的时候,
总是显得天经地义?
棒下出孝子,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为何父亲对我施暴的时候,
总是那么无情无义?』
一首酣畅淋漓的《棒下出孝子》唱完后,秦暮楚似乎觉得有必要说几句,于是喘着气对台下的观众说道:“大家好,我们是‘乌托邦’乐队!刚才这首歌,我想有些人已经找到了共鸣,我想说的是,尽管我们曾经受过、或者仍在受着家庭暴力的迫害,但我们不能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不能失去对未来的渴望,不能失去对别人的关怀,最最最最不能失去的,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思想!!!下一首歌——《思想》!”
秦暮楚话音刚落,顾圆圆的键盘就响了起来,这是一首以键盘midi开场的歌曲,与上一首不同的是,这首《思想》并非是一首叙事的歌曲,而是一首以第一人称视角演绎的,歌词内容主要是想表达一个人的思想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尽管秦暮楚唱得很卖力,尽管其他人各司其职,把各自手里的家伙摆弄的无懈可击,但观众们并不买账,除了几个别的乐队的成员在前面蹦跳外,大多数人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有的插着腰,有的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甚至有的人连脑袋都懒得摇动一下,仿佛是在欣赏一幅画而不是在看演出。对此,秦暮楚并没有失去信心,怎么说他也是有着一定经验的人,面对这种冷清的场面,他知道改如何去调动观众的积极性。于是,在第二首歌唱完后,秦暮楚转身对其他人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临时改变演唱曲目的顺序,把原本计划放在最后一个演唱的曲目放在第三个演唱。
这首歌名叫《万岁》,是一首节奏简单,歌词朗朗上口的作品,秦暮楚很会拿捏观众们的心里,往往有的时候,一首歌词简单、节奏明快的歌更容易让观众记住。其实很多音乐都是这样,一首精心制作的歌曲未必能够流行,而一首口水歌却很容易被人们所传唱,甚至成为经典。
『马克思主义万岁!
恩格斯主义万岁!
丘吉尔主义万岁!
希特勒主义外岁!
行为主义万岁!
自由主义万岁!
慵懒主义万岁!
快乐主义万岁!
大锅饭主义万岁!
假大空主义万岁!
拍马屁主义万岁!
捧臭脚主义万岁!
金属主义万岁!
摇滚主义万岁!
无政府主义万岁!
乌托邦主义万岁!』
不得不承认,循环的节奏和冗长的排比句是说唱金属屡试不爽的万金油,《万岁》这首歌结构非常简单,没有复杂的和弦,没有庞大的编曲,没有诗意化的歌词,一切都是显得那么的粗糙,那么的原始,但观众的情绪却因为此歌而被调动起来,纷纷挥舞着手臂,扭动着身体,甚至随着节奏一起唱出声音来,这也是说唱金属的魅力所在。
接下来,演出顺利了许多,由于人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台上台下也形成了互动,所以他们的最后两首歌,几乎是在人们不断地甩头、Pogo下演完的。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两首歌都加入了民族元素,那便是孙晓刚演绎的三弦。为了使三弦发出来的特有的声音完美地融入到金属乐之中,孙晓刚费了很大的力气,每当乐队的其他成员休息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打开CD机,一面播放着金属乐一面拨弄着三弦找感觉。平日无事的时候,他还会到其他乐队的住处拜访,向那些前辈、大哥们虚心请教。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也许是老天不忍为难这个爱音乐的苦孩子,没过多久,孙晓刚便能够将三弦与金属音乐较好地融合在一起了。
最后一首歌结束后,秦暮楚向观众介绍起乐队各乐手的姓名,每当他报出一个名字,台下便响起一阵掌声,虽然这掌声多数是出于礼节,但台上的每个人都感到心满意足,毕竟这是新乐队的第一次演出,他们不敢过多的奢求什么。
收拾好各自的乐器后,秦暮楚一行下台,同时下一只乐队也要上台进行调音了,就在上来那人与胡朋擦肩而过的一瞬间,胡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苟尤?是你吗?”
那人愣了一下,随即惊讶得合不拢嘴:“天哪,哥们儿,你还活着呐!”
“怎么,你什么时候来北京混了?”
“来了半年多了,你呢?”
“我来的时间也不短,但一直无所事事,前不久才算是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好了,你赶紧调音吧,等你演出完,咱们得好好聊聊!”
“一定的,这么多年没见,我有一肚子话想要对你说呢!”那个叫做苟尤的男子拍了拍胡朋的肩膀,匆忙地上台准备了。
“小朋哥,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人是谁啊?”台下,顾圆圆问道。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从小就认识,用你们北京说就叫‘发小’,”胡朋得意地介绍道:“我们小学就是同班同学同学,到了初中还是同学,甚至在我高中辍学之前,我们也一直是同学的关系,彼此之间的友谊深了去了!”
一旁公冶子申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看来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一个叫‘胡朋’,一个叫‘苟尤’,凑在一起就是一对‘狐朋狗友’嘛!”
听到这样的评价,胡朋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沾沾自喜道:“你说的不错,自从我认识那个家伙,便知道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一辈子的了,初中的时候,我们俩常常联合起来欺负班里的女孩子以及那些老实的男生,还经常逃课到学校旁的公园里玩耍,那时候,公园里经常有一些高中生一面弹吉他一面唱歌,也就是那时候,我们才开始对音乐产生兴趣的。”
“后来呢?”顾圆圆迫不及待地问道。
“后来,大概到了初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