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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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脸,他一本正经的说:“少胡说!志翔!别糟蹋人家了!我足足比她大了十岁!我是看著她长大的……”“又怎样呢?”志翔微笑著说。“三十二岁配二十二岁正好!而且,你的年龄,也该结婚了!”
“胡闹!”志远生气的、大声的说。“志翔!不许拿忆华来开玩笑,你懂吗?人家是规规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吗?你别因为她是个老鞋匠的女儿,就轻视她……”
“哥哥!”志翔惊愕的蹙起眉头。“我并没有轻视她呀!你不要误会好不好?”“那就好了!”志远熄灭了烟蒂,站奇+書*網起身来。望著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志翔的肩,他说:“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来吧!我们今晚不谈这个。我去煮点咖啡,你要吗?”
“这么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著?”
“已经喝惯了。”志远说,走开去煮咖啡。“将来有一天,你也会喝惯的!”志翔往床上一躺,用手枕著头,经过这漫长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闭上眼睛,他只想休息一下,可是,只一会儿,他就有些神志迷糊了。恍惚中,他觉得志远站在床边,审视著自己,然后,他的鞋子被脱掉了,然后,志远拉开毯子,轻轻的往他身上盖去……这一折腾,他又醒了,睁开眼睛来,他歉然的望著志远,微笑了一下,喃喃的叫了一声:
“哥!”“睡吧!”志远说,用毯子盖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睁著眼睛,他就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声:“志翔!”
“嗯?”他模糊的。“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志远的眼睛,在灯光下闪著光芒。“什么事?”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哑声说:
“永远别到歌剧院来看我演戏!”
志翔一震,真的醒了。
“为什么?”“因为——”他困难的、消沉的说:“我只是个配角的配角!”“哥!”他握住志远的手。“我们是亲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么配角不配角……”“我在乎。”志远静静的说。
志翔愣了片刻,然后,他了解的点点头。
“好吧!如果你坚持这样……”
“我坚持。”志翔又点了点头,灯光下,他觉得志远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没关系!他在心里自语:我会治好他的自卑感!我会恢复他的信心!志远拍了拍他的肩,感激的对他笑笑,走开了。
整夜,他听到志远在床上翻腾,整夜,他闻到香烟的气息。
5
就这样,志翔投身在罗马那个艺术的炼炉里去了。而且,立即,他就觉得自己被那些艺术的光芒和火花给燃烧了起来,使他周身的血液都沸腾著,使他的精神终日在狂喜和兴奋中。他迷住了艺术,迷住了雕刻,迷住了罗马。
开学之后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进的是一家“贵族学校”,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收费不高,可是,自己竟念了一家私立的艺术学院。同学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尤其以瑞士和英国人居多。东方面孔的同学,几乎找不到,开学一个月,他才发现两个东方人,却是他最无法接受的日本人。他很难在学校交到朋友,事实上,他也没有交朋友的时间和雅兴。那些日子里,他要应付语言上的困难,要习惯异国的生活,要接受教授的指导,剩下的时间,就发疯般的消磨在国家博物馆、布希丝别墅,以及圣彼得教堂中。
忙碌使他无法顾及自己的生活,也无力过问志远的生活。志远每日要工作到凌晨一点左右才回家,那时他多半已入睡,等他起床去上课,志远还在熟睡中。他每天搭巴士去上课,中午就在学校或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午后下课回家,志远又去工作了。他的晚餐,是志远安排好的,在高祖荫家里“包伙”,他不知道志远和高家是怎么算的,但是,高氏父女,待他却真的一如己子,变著花样给他弄东西吃。他每日见到高氏父女的时间,比见到志远的时间还要多。因此,他和忆华是真的接近而熟稔了起来。
晚餐后,他常坐在高家的餐厅中,和忆华随便谈谈。忆华总是煮一壶香喷喷的咖啡,给他一杯,自己就默默的工作著。她总有那么多事要做:收拾碗筷,打扫房间,整理父亲的工具,或在缝衣机前缝缝补补——在这“餐厅”里,事实上还有很多东西,缝衣机,切皮刀,皮革,浸绳子的水盆,和种种高祖荫需要的用具。忆华总是不停的工作著,家事做完了,就帮父亲把皮绳浸入盆子里,或清理皮革,或整理订单,或盘算帐目……而且,志翔发现,连自己兄弟俩的衣服被单枕头套,都是忆华在洗洗烫烫,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是忆华每日去收拾整理的。“忆华,你什么时候认识我哥哥的?”一晚,他问。
忆华悄然的从她工作上抬起头来,她正补缀著一条裙子的花边。她无论多忙,给人的感觉也是那样从从容容、安安详详的。“那年我十四岁,他第一次走进我们店里,手上拎著一双鞋底破了洞的鞋子。”忆华回忆的说,面容平静,眼珠迷蒙。“他靠在柜台上,咧著张嘴,对我嘻嘻直笑,问我是不是中国人?当我用中文告诉他我是,他大叫了一声,跳得有三丈高,他把我一把抱起来……”她羞涩的垂下眼睑:“那时我很瘦很小,虽然已经十四岁,还像个小孩子。”定了定,她继续说:“后来他和爸爸谈了起来,爸爸问他,怎么把鞋子走得破了洞?他回答说:‘你怎么可能在罗马,不把鞋子走得破了洞?’”她轻轻的叹息了一声。“那时,他和你现在一样,对罗马发了疯,发了狂,而且,他快乐、骄傲、充满了自信。”
志翔动容的望著忆华,他很少听到忆华讲这么多话,一向,她都是沉默而内向的。
“那是八年前了?”“是的,那时,志远才到罗马三个月,只会说最简单的意大利文,他告诉我,他学会的第一句意大利文是‘妈妈米亚’,第二句是……”她红了脸,微笑的低语:“是一句粗话!那次,他和爸爸谈了好多好多,那时他住得离这儿比较远,后来,他搬了好几次家,越搬越近,我们两家,一直是好朋友,好邻居……”她垂下头,又继续缝缀。“在罗马,很难交到中国朋友。”志翔凝视著她,啜了一口咖啡,他深思了好一会儿。
“忆华,”他终于说:“哥哥一直不许我去歌剧院,你能不能告诉我,他到底演的是什么角色?我来了一个多月了,从来没有听到他练嗓子!我记得,在他出国以前,每天都要练的,当然,也可能是我上课去之后,他才练唱!”
忆华的头仍然低俯著,她没说话,也没抬头,手指的动作略略停顿了一下,就更快的缝纫了起来。
高祖荫走了进来,围著皮裙子,他取了一束皮线,一面往外屋走,一面对志翔说:
“你对歌剧院了解太少,罗马有两家歌剧院,一家是罗马歌剧院,一家是露天歌剧院,叫卡拉卡拉。歌剧也有季节,并不是每晚都有的。我们东方人,能在歌剧院里的大头戏中唱和声,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转身走出去了,接著,是那绳子从皮革上拉过去的声音。
志翔有些迷糊了,两家歌剧院,那么,志远到底在哪一家?他的脑子越来越混乱。
忆华站起身来,给志翔重新倒了一杯咖啡。她的眼光默默的、祈求似的看著他:“帮个忙好吗?”她低语。
“什么事?”“别把我们今晚的谈话告诉他!别去问他!什么都不要问他!”他注视著忆华,第一次发现忆华的眼珠又黑又深又楚楚动人。“告诉我,他到底在哪家歌剧院工作?”
“卡拉卡拉的季节是七月到九月,秋天以后,就在罗马歌剧院。”忆华轻声说:“可是,别去找他!千万别去,你会伤他的自尊。”这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他望著天花板,呆呆的发著愣,怎样也无法入睡。直到志远回来了。
走进卧室,志远有些诧异的看著他。
“怎么?还没睡吗?”“睡不著。”他闷闷的。
“想家?”志远脱去外套,罗马的秋季,已经颇有凉意了,尤其深夜,气温是相当低的。“是不是爸爸妈妈有信来?”
“今天没有。”他望著志远,他的衬衫上有泥土的痕迹,他的面颊上也有,他在扮演什么角色?唱和声?他盯著志远的额。那儿,已经有皱纹了。唱和声?甚至不是配角,不是配角的配角,不是跑龙套,只是一群和声中的一个?那么,他脸上的倦容就是属于精神上的了?八年!八年苦学,只落了一个“和声”?“怎么了?”志远拖了一把椅子,坐到床边来,仔细的审视他。“你看来有心事!”他忽然眉毛一扬,眼睛就发亮了。“让我猜一猜!当一个男人失眠的时候,只能为了一件事……”他燃起一支烟,微笑的盯著他:“是忆华吗?这些日子来,你们总该有点进展了吧?”
“忆华?”他怔了怔。“忆华是个好女孩。”他喃喃的说。
“我早告诉你了的!”志远兴奋的捶了一下床垫。“你老哥不会骗你!你老哥的眼光比谁都强!你老哥帮你物色的女孩子准没错!”他喷出一口烟,眯起眼睛,对他打量著,企盼的、热烈的问:“快告诉我,你们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什么程度?”他心不在焉的。“没有什么程度。”
“怎么讲?”志远蹙了蹙眉。“我告诉你,志翔,对忆华那种女孩子,你得有点耐心,她是很稳重、很内向的典型,不像意大利女孩,第一天见面,第二天就可以热情如火。所以,你要忍耐,带她出去玩玩,罗马是世界上谈恋爱最好的地方……真的,你每晚是不是都带她出去?”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志远惊讶的叫:“你真是个驴蛋!罗马的落日,马车,黄昏,月夜……你完全没有利用吗?你每晚在她家做什么?”“谈天。”“谈什么?”志翔注视著志远。“谈你!”他冲口而出。
志远一怔,愣愣的望著志翔。志翔对他慢慢的摇摇头。
“哥哥,你白费力气!坦白说,我从没有追求忆华的企图!否则,我不会辜负罗马的落日和黄昏!”
“志翔,你别傻!”“我不傻,”志翔翻了一个身,面朝著墙壁,静静的说:“如果我们兄弟当中有傻瓜,决不是我!”
这一下,轮到志远来失眠了。
第二天晚上,志翔回到家里,他发现志远在卧室的书桌上给他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著:
“志翔:别辜负大好时光,罗马的秋夜别有情趣,帮帮忙,邀她出去坐坐马车,或到路边咖啡馆小憩。桌上有五千里拉,拿去零用。”他望著桌上的五千里拉,望著那张条子。看来,志远以为他不邀忆华出去,是因为缺乏钱的缘故。钱!是的,他的钱不多,可是,也从没有缺过钱用,每次,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志远总会留些钱在他口袋中!钱!一个唱和声的人到底能赚多少钱?他每天午后,又到底在做些什么工作?他呆呆的坐著,沉思著。桌上的钟指到了十点,晚上十点!歌剧院应该很热闹吧?罗马歌剧院总是人潮汹涌的,票价也贵得惊人!他忽然觉得一阵冲动,抓起桌上的五千里拉,他冲出了屋子,跑到大街上去了。
叫了一辆街车,他直奔罗马歌剧院。
卖票口已经关闭了,门口的警卫叫他明天再来。明天?明天他或者已经没有勇气来这儿了。他在歌剧院门口徘徊又徘徊。秋天的夜,凉意深深,一弯上弦月,高高的挂在天上,不远处有个广场,维克多王的铜像,伫立在昏暗的夜色里。
他的腿已踱得又酸又麻,寒风吹在身上,凉气袭人。他绕到了歌剧院后面,无意中,发现那儿是后台的入口。
“我可以进去找一位演员吗?”7他问。
居然,他被允许进去了。
第一次走进歌剧院,后台比他想像中零乱得多,许多人奔来跑去,许多工人在搬动布景,许多演员在等待出场。他从绒幔后面往前看去,那些钻动的人头,那些包厢,那些打扮入时的观众。台上,一位女高音正充满感情的在唱一支他不懂的歌曲,他牵开帘幔一角,看到台上的演员,确实,这是个大型歌剧,人数众多,但在那些戏装和油彩下,他实在无法分辨志远在哪个角落!戏装?油彩?他脑中有些零乱!他从没看过志远脸上有油彩,他卸装一定很仔细。放下帘幔,他站直身子,开始呆呆的出起神来。
忽然间,他看到志远了!
是的,那是志远,不在前台,不在台上,却在后台!他正面对著他走过来,背上,打著一块大大的布景石柱,正预备走到堆布景的道具屋里去。当兄弟二人面对面的那一刹那,两人都如此震动,那石柱差点从志远肩上滑下来,他迅速的用两手扶牢了它,他的手指紧扣在那石柱上。虽然那石柱是假的,显然也相当沉重,他的腰被那重负压得弯弯的!他站定了,面色苍白,呼吸急促,怔怔的望著志翔。
这就是谜底!不是大演员,不是配角,不是配角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