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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七月七日晴-第5章

小说: 七月七日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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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如果她偷偷跑去找哥哥,妈妈发狂起来,可能会打死她,但是她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她想念哥哥,好想、好想!

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就快要和爸爸一起死掉了。

就在她生日当天,豪雨狂下,她不顾一切地逃离了那个家,奔向有他的城巿。

坐在北上的火车里,她其实很害怕,她从不曾离家那么远,到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城巿,但是她告诉自己,只要来到他身边,就什么都不须害怕了……

看着列车驶过一站又一站,她熟悉的、不熟悉的站名,一一从她眼前经过,每过一站,她就离家更远些,也离他更近些,只要这么想,她就能够等待。

台北车站比她所想象的还要大,这里人好多、月台好乱,和屏东乡下完全不同,看得她头都昏了,问了好几个人,坐错了好几班公车,终于找到哥哥住的地方。

那是一栋看起来满老旧的大楼,她不知道妈妈有没有寄生活费给哥哥,要在这个大城巿里生活很不容易吧?他要缴学费、房租,还有生活所需……

不过没关系,她高职毕业了,这三年她半工半读,也累积了一些工作经验,她不想再继续读了,反正读书不是她的兴趣,她要帮忙赚钱,不造成哥哥的负担。

她按了门铃,可是没有响应,她想,哥哥应该是上课去了,他本来就是很用功的学生。

没关系,她等。

恼人的雨持续下着,完全没有止歇的倾向,她全身淋得几乎湿透了,冷得直发颤,但是哥哥一直没有回来。

三个小时、四个小时、五个小时……她记不得自己等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雨打在身上,冷得快没有知觉,然后,她累得蹲下僵麻的腿,直到看见熟悉又似陌生的影像,在模糊的视线中凝聚……

“我说现在的人啊,吃好穿好、养尊处优,把心灵都给腐蚀了。古有明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所以明末有吴三桂卖国求荣,清末有慈禧老妖婆,干出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鸟事,在即将迈入二十一世纪的民主时代,更有为了不想淋成落汤鸡,干出宵小勾当的无耻之辈,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自保当前,什么礼义廉耻都没了……”

“你念够了没有?”被一场雨困在屋檐下,沈瀚宇心情已经够烦躁了,室友还在耳边聒聒噪噪的,谁受得了?

不过丢了把伞而已,有这么严重吗?而且还是他的伞,他都没唉了,这家伙叫什么春?还丧权辱国咧!

“兄台,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正所谓一叶知秋,见微知着,由小地方往往可以看到大隐忧,我们淋雨事小,国人道德指数低落事大。”

“这又干道德低落什么事了?”败给他了,居然能唬烂一堆长篇大论。

“为什么没有?我们只是进去买两碗泡面而已,出来伞居然就不见了,此等俐落身手,怎不教人感慨万千?最最无耻的是,我们已经够穷了,他别人不去偷,反而找我们下手,偷一个比他还穷的人,此等泯灭良知的行径,你说我该不该诅咒他跌进臭水沟,弄得比我们还狼狈?”

沈瀚宇懒懒地瞥他一眼。“早上出门,我提醒过你要带伞的,是你自己嫌麻烦。”反正这家伙会死皮赖脸地挤到他伞下,怎么赶都赶不走,有没有伞都一样会淋湿,伞丢了也没必要费事去表现哀痛。

“我哪知道你那么神?说下雨就真的下雨。”齐光彦喃喃咕哝。

“不是我神,经验告诉我,每年这一天通常会下雨。”

“你干么没事注意这一天下不下雨?”齐光彦奇怪地瞥他一眼。

沈瀚宇被问住,神情一阵恍惚。

视线投向雨幕,他衡量了一下距离,深呼吸,打算一口气冲过这条街……

他需要一点雨,将他打回现实。

“喂,沈瀚宇,你等等我啊!”齐光彦赶紧拔腿追上。

就在离家不到一百公尺的地方,他突兀地煞住步伐,害齐光彦差点一头撞上。

“沈瀚宇,你搞什……”顺着他视线停留的方向看去,立刻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哇,这美眉正点哦!难怪你看呆了……”

下一刻,齐光彦口中“正点”的美眉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们奔来,将他紧紧地抱住。

“哥……”

无情的雨水打湿了一身,沈瀚宇震愕,脑海一片空白。

“哇,沈瀚宇,你真是太不够意思了,有一个这么甜美可爱的妹妹,居然提都不提,我要是早知道,何苦在繁花丛中苦苦寻找,直接到你家预约就好了……”

沈瀚宇失神地靠在门边,凝望三年不见的妹妹,他没想到她会背了个包包就冲动地北上寻他,一直到现在,她人坐在他房里,换上干净的衣服,缓慢擦拭着半湿的长发,他都还是不敢相信,她真的已经在他身边了!

三年不见,她变了好多,离开的时候,她才刚国中毕业,和所有学生一样,短短的发还未及肩,稚气未脱,而现在,她头发留长了,记忆中圆圆甜甜的苹果脸,削尖成细致的瓜子脸,多了几分空灵秀雅的美感,以及属于女子的柔媚风韵……

她变了好多,只有那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还是没变,在望住他时,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一般地专注……

胸口一阵尖锐的抽痛,他闭了下眼,不让自己再深想。

当初会走,就是要断了她的念,他不能、也不允许再给她任何错误的遐想……

“喂,你们兄妹不是很久没见面了吗?那应该有很多话要说吧?那个……沈瀚宇,你要不要讲点什么?还是说沈小妹……”他觉得气氛……静得有点怪。

“我叫沈天晴。”她轻轻地告诉他。

“早说嘛!只要是美女的名字,我都很乐意记到海枯石烂。”

沈天晴被他夸张的言行逗笑。“哥,你的同学很有意思。”

“能被美女夸奖是我的荣幸。”齐光彦戏剧化地半跪下身,拉起她的手背作势要亲吻。“美丽的小姐,妳好,我叫齐……”

突然伸来的手背挡住狼吻,沈瀚宇由他手中夺回妹妹的小手,不让她纯洁的手背惨遭色魔玷污。

“离我妹远一点。”他冷冷警告,同时解释:“他读法律,我读医学,算不上同学。”有这种动不动就发情的同学太丢脸了,他恨不得撇清到十万八千里远。

“那你们怎么会认识?”

“这不要脸的家伙没钱吃午餐,居然干起土匪行径,抢我的面包吃。”

“喂喂喂,都八百年前的旧事了,你还提它做什么?而且,你其实很欣赏我的不拘小节对不对?不然当时你怎么会不跟我计较?”

“错!我只是在想,我就已经很穷了,还有人比我更穷,连面包都没得啃,我是可怜你,请不要自作多情。”

“噢,多么伤人,枉费我一直把你当兄弟……”齐光彦西施捧心,扮娇弱。

看多了真的会消化不良,沈瀚宇不屑地撇开脸。

“那然后呢?”沈天晴感兴趣地追问。

“后来他就赖我赖上瘾了,有一天就说,我们哥儿俩情比石坚,邀我去和他同住,彼此有个照应,我识人不清,误上贼船之后,才发现原来是他缴不出房租,才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来!妳相信世上有这么无耻的人类吗?”

齐光彦搔搔头,心虚地干笑。“朋友有通财之义嘛!我也不想这样啊,就是很奇怪,每次要用钱的时候,都会发现口袋只剩几个铜板,那种感觉很心痛欸!”

“你把美眉的时候出手可阔绰了,就没见你为钱心痛过。”

“那是因为老天爷不公平,我先天不良,只能靠后天努力,哪像你沈大帅哥,用不着花半点心思,女人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

沈天晴浅笑,偏头瞧他。“哥的女人缘很好吗?”

沈瀚宇表情一僵,不自在地瞪了室友一眼。“先天不良?我还机能失调咧!你早产儿啊!”

“NO、NO、NO!”齐光彦伸出食指晃了晃。“你可以污辱我的人格,但是不能污辱我的身体,我保证我的“机能”非常好,由我历任女友如沐春风的性福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沈瀚宇立刻沉下脸。“不要在我妹面前开黄腔。”

“又不是未成年少女,说说也不行?你带女人回来,让我听了一夜的“暧昧声音”,我可也很够意思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话一出来,沈瀚宇已经僵到不能再僵。

感觉到晴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他完全没有勇气去看她的表情。

“够了吧你,既然知道我们兄妹很久没见了,能不能给我们留点私下叙旧的空间,不要赖在这里说你那些没营养的黄色废料,污染我妹的耳朵。”

察觉到他隐隐动了怒,齐光彦内心惊异极了。

认识沈瀚宇的人,谁都知道他有多低调,低调到连生气都懒,就连莫名其妙被嗑走了唯一的午餐,也没太大反应。有人说他脾气好,可是根据他“未来杰出律师”的敏锐观察力,总觉得他是根本就什么都不在乎,就像一潭死水,麻木无感地过日子。

麻木?不会吧?他才二十来岁耶,教授欣赏他,女孩仰慕他,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他有什么理由把自己弄得死气沉沉?

直觉告诉齐光彦,这个女孩在他生命中占了极重的分量,因为她一出现,沈瀚宇就明显活了过来,有了情绪波动。

自认弄不懂这对奇怪的兄妹,他耸耸肩,识相地转身离开。

沈瀚宇目送室友离开,房门才关上,一道热源贴上他,腰际被密密实实地抱住,沈天晴将脸埋在他腰腹间,低低闷闷的声音传出来:“哥,我好想你……”

他僵直身体,低头凝视她发顶,停在她肩上的双手使不上力,无法推开,也无法拥抱。

“都这么大了还撒娇。”他声音干干的,不自在地转身,藉由拿吹风机,不着痕迹地拉开距离。

“哥帮我吹。”以前也是这样,她每次洗完头就满屋子乱跑,贪懒,想等它自然干,但是他都会把她抓来,按在腿上帮她吹干,怕她感冒。

“妳十八岁了,不是八岁,自己吹。”

“那和几岁无关,是哥哥的宠爱。”

她眼神极专注,他几乎无法迎视她过于灿亮的眼。

“不要净说些孩子气的话,哥不可能一直在妳身边的,妳要学着独立点,自己照顾自己。”

“为什么不可能?哥不是说过,会照顾我一辈子的吗?”她站起身,追着他的背影问。

沈瀚宇推开窗,细细的雨丝飘在他脸上,像极三年前,他们分离前的那个傍晚……

“妳来台北找我,妈知道吗?”

“那年你为什么不说一声,就偷偷跑到台北来?”她反问。

“我先问的,沈天晴。”

“我三年前就想问了,沈瀚宇。”

他抹了抹脸上的水气。“临时决定的,来不及跟妳说。”

“那不是理由,我不相信有差那几天,哥,你在骗我对不对?”

“答对了,沈小晴。”他笑哼,让人分不清真假。

她气结。“哥!”

“妳还知道我是妳哥,这副审犯人的架势,不太对吧?还有,我不相信妈会同意妳上来看我。”

她神色一下子黯淡下来。“哥,我留在你这里好不好?我不想回去了。”

“妳在开玩笑的吧”他被这句话吓得心乱如麻,没留意到她表情不对劲。“妳也看到了,我不是一个人住,两个大男生住的地方,多妳一个女孩子很不方便,而且那头禽兽一看到漂亮女生,就变得只有兽性没人性,发情不分季节的,妳都不怕吗?”齐光彦要是知道他把他形容成采花淫魔,肯定和他拚命,但是他顾不了这么多了,必须暂时牺牲室友的名誉。

“那就另外找房子。我毕业了,可以去找工作帮忙赚钱啊,我不会造成你的负担。”她急忙保证。

“妳以为在台北生活是这么容易的事吗?这里不是屏东,高职毕业能找什么好工作?妳给我好好继续读书,不许胡思乱想。”

“可是我想和你在一起啊,哥,拜托你,让我留下来好不好?你都不知道这三年……”

“我知道三年前我的不告而别让妳积了不少怨怼,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如果妳真的过来,那爸怎么办?妈怎么办?谁来照顾他们?我们不能什么事都只想到自己。”

“可是我……”我回不去了啊!那个家容不下我,你知不知道?

但是这些话,沈瀚宇并没让她有机会说出口。

“不要任性,晴。哥的处境也很为难,妳就懂事一点,好吗?”他揉了揉眉心,神情疲惫。

所以……她让哥哥很困扰,是这个意思吗?

这就是那年他不告而别的原因吗?她是个很大的负担,他扛不起,对不对?

再有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哥哥无能为力,说了只会让他更自责,那不是她希望看到的。

她咬着唇,默默掉泪。

沈瀚宇看了心痛,上前搂她入怀。“对不起,晴。”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哥,我真的不想和你分开……”她哽咽着,痛哭失声。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晴就当是帮哥的忙,代我照顾爸妈,好不好?”

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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