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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不请郎自来-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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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虹扬住嘴闷笑。原来做生意是这样的,也要偶尔唱唱戏呢,看他做生意真好玩。

「元姑娘?」突然有人自她身後叫她,她一愣,连忙转身。明明帐房里已没有其他人了呀!四名伙计守在门口,那叫她的人是谁,怎麽出现的?

她定眼一看,是名锦衣男子,身形略微福泰,看得出是富家子弟。

「你是?」

「在下赵学文。」他微一拱手。

「见过三公子。」她很快的记起此人身分。

「不必多礼。」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这个令年迥矢志要娶的女子。很平凡、很高就,肌肤因长年日晒而没能保持女人向来引以为傲的白皙。这样的女子,有何特出之处,足以吸引年回的眷恋?真是百思不解。

元初虹溜转了下四周,问出疑问:

「我没注意到您进来,不知您何时——」

他笑,指向一面书柜:

「那儿有密门。」

原来另有蹊径运送财物,她恍然明白。

「年回在外边忙,要叫他吗?」

三少伸手阻止:

「让他忙,我找的是你。」

「我?」素昧平生,有何好找的?啊?!还是他府里缺工?找她就对了!

「坐。」三少在首位落坐,随意指一张椅子要她坐。

她依言坐下,等他开口。

「我父亲相当倚重年回。你应当看得出来,上万两的钱财放手让他打理而不担心,可见信任的程度。」

她与有荣焉:

「那也是因为年回诚恳踏实,所以赵大爷才会委以重任。」

三少啜了口茶,接著道:

「一个经商的人才,就该放手让他展翅,你同意吧,」

她觉得有异,态度於小心:

「是的。」他想说什麽?

「听说你是个牙婆子?」

「我是。」那又怎地?

三少站起身,负手踱步,来来回回的走著。

「商人分很多种,一个小街贩,每日行走市井,赚个十文五文糊口,结交的也是同等贩夫走卒;再有小商铺,几片瓦栖身,与寻常人家来往;再到大商号,买卖些贵重货品,出入各家大户,与富人交好;乃至我家这种京城规模,虽说洪武以来重农抑商,商人身分被贬为低贱,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庙堂里的尚书、侍郎,宫廷里的王爷、王妃,皆是赵府座上宾。考进士与经商,都是登天梯的方式,往往可以脱出低贱身分,跻身富贵。」他顿了顿,又道:「这牙婆呢,可不同。年迥直夸你是开平首屈一指的牙婆。再怎麽首屈一指,也都是替别人跑腿办事的。能力差的,无人来委托;能力好的,如你,南奔北走,替大户人家效命。牙婆是什麽社会地位你自个儿明白,再出色厉害,也是市井鄙妇的格局。」

「市井鄙妇又如何?」她僵声问。

三少摇头。

「不如何。毕竟你也是努力过後才有这番光景。但你不该将年回困住,为了成就你牙婆的工作,他大好才能将要浪费了。」

「胡说!我碍著他什麽了?」她直视他。

「倘若年回有朝一日成了地方上的首富,他能有一个牙婆妻子吗?就算他能,但别人的非议呢?若那指指点点是针对嘲笑你,他忍心让你承受吗?他不忍的。所以牙婆的夫婿最好只是一般的贩夫走卒,对不?」

她沉著声音:

「你认耗我配不上他,妨碍他平步青云?」

三少正色道:

「年回是个体贴仔细的人,常常委屈自己来成就他人。我不晓得他未来能否平步青云,但目前来看,他指挥起这种大买卖的场面游刃有馀,如果用心栽培他,日後必有一番成就。不是在下托大,放眼天下,也只有京城我赵家是最能施展学习之地,家父多次提及要留他在身边帮忙,他婉拒,或说要把苏州的商号交给他管理,他亦不肯;问他未来想做什麽,他说要开间小商铺,日子过得去就行了。元姑娘,为什麽明明可以月收一百两的人,却宁愿开间小店,每日在一两、十文里钻营?」

元初虹退了一步,连吸几回气,才发得出声音:「你……想要我离开他?」

「事业与你,他选了你。那,请问这位开平城第一牙婆元姑娘,事业与他,你牺牲那样?」

她答不出来。

三少轻哼了声,往外走时仍丢下一句:

「鱼与熊掌兼得,随他去牺牲。」

·····························年回忙完後,已是掌灯时分,在铺子里随意用完饭,两人安步当车往西街而去。他将元初虹安置在赵家提供给他暂住的一处小宅院。赵家派来一名仆妇打理内外,住得很是舒适。

天色未墨透,仍有依稀的微光,年回觑著沉默的她,终於问道:「什麽事不高兴了?

是否因为我冷落你?那真是对不住,我不该——」

「不是的。」她强扯出一抹笑,但却笑得失败。

「那是怎麽了?」他不喜欢看到她这麽没精神的模样,她应该是活力充沛、灵动逗人的。

她抬头看向灰沉沉的天空,轻问:

「你希望未来过怎样的生活呢?」

「嘎?」

「我是说,富裕而受人景仰,抑或平淡一生。」

年回摇头笑著!

「日子过得去就成啦!」想到他这次买回来的货已卖出一大笔钱,他已觉心满意足。

生活最怕的就是下一顿没著落,至少现在他不必怕了。

她小心说著:

「今日,我看你活络於大场子中,很是意兴风发,你不希望以後依然过这种日子吗?

进而去追求更好的?」

他笑著搔搔头。

「生意人嘛,热络场子是必要的。但那是工作,不是过生活。小时候我们看东大街的富宅,好不欣羡,恨不得能住上一天,此生已足。但初虹,我们毕竟是穷人家出身,纵使华屋美服加身,也还是土样。老实说,每次陪大爷去赴宴,总不自在得紧。也许一时会被笙歌舞影的华丽炫花了眼,但我还是知道那与我是格格不入的。」

她一颗揪紧的心渐渐松开了。

「不想赚更多钱了吗?」

「当然想,但如果可以不花大钱应酬,能够不必攀结权贵就大把赚钱,我愿意。但天下哪有这麽好的事?虽然说只要做了商人总不免要陪人应酬交际、建立情谊,但我宁愿单纯些,别太复杂。」

她横他一眼,笑啐道:

「还是守财奴一个,死性不改。」

他同意:

「小时候穷怕了,到现在还是秉持著不轻易花钱买闲物的习惯。不过我对那些帮忙我的人就舍得花钱了。」

「所以他们才会心悦诚服的叫你‘年爷’‘年小哥’啊!」她笑了,脚步变得轻快,稍早沉凝在她周身的沉重全消弭殆荆小跑步将一切抛之脑後。

他大步追上她,微赧著叫:

「别笑弄我了。瞧瞧你自己,还不是被小孩儿称作大姑,甚至招惹小男孩倾慕,哪个牙婆做成你这样的?」

她扮个鬼脸。

「嗒—有人拈酸食醋喽。」

「那又如何?我是你未来夫婿。」他理直气壮。

她直笑,跑不动了,缓步走著。他与她比肩而行。

路上行人稀了,夜色沉沉包拢住周遭,唯有家家户户点亮的灯光透出些微光亮。

他悄悄伸出手,手指试探的抵触她的。她抖了下,但没避开。然後他轻轻勾住她手指,一指、两指……最後侵占全部,牢牢握得密合。

热意由掌心向两具身躯传递,深秋的凉意拂面不觉寒,牵著手,像要走上一生一世不肯放。

他低哑地问:

「我不希望看到你不开心,你适合笑。」

「我希望你成为你希望的那种人,不因任何人而放弃。」她的声音亦相同的喑哑。

「我已经是了。」

「是吗?」

「识字、有钱,甚至出海见识过。当我只能是一名小杂役时,就是这麽希望。」

「那现在呢?有钱、识字、出洋之後,你希望什麽?」她又问,放眼望去,居住的宅院已到。

「我希望——」他站定在大门口,看著她:「能与你共度一生,过著最自在的日子。」

「年回——」她颤著声,汹涌的感动快要溺毙了她,「只想要这样吗?辜负赵大爷对你的期许也无所谓?」

他点头。

「记得你对阿福说过的话吗?你并不想过官夫人的生活,甚至觉得痛苦。而那,可是天下所有女子认定的富贵好命。同样的,别人以为生意人就该成为像赵大爷那样的天下富贾,才叫成功。可我不。这辈子,因为贫穷,不得不长年在外工作卖命,太足够了,我不想再把剩下的生命浪费在累积更多财富上。赵大爷一年至少有十个月在外经商,如今是京城首富,但辛苦的奔波使得他身体劳累出一些病痛。我不想要这样的,钱够用就好不是吗?」

「没志气。」她轻哼。

他一楞,「初、初虹?」

她用力抱住他,大叫:

「但我喜欢,太喜欢了!我多麽高兴你是我的汉子。年回,你是个最棒的男人!」

他傻呼呼地不明白自己做了什麽好事让她对他这般热情以待。不过,那不重要。温香软玉在怀,想那些做啥?用力反抱住她,偷吃香软嫩豆腐。

嗯……好吃!

······························赵府十二小姐想找名善女红的丫鬟,吩咐轿夫前去将元初虹接进府来听候指示。

天天进出赵家商号,多少也听到一些耳语,所以元初虹知道这位美若天仙的十二小姐差点成了年迥的媳妇儿,如果他没有拒绝的话。那麽今天的拜见,就显得刻意且别有目的了。

幸而元初虹并不是养在深闺的千金,也不是没见过世固的小家碧玉,这点阵仗还吓不了她。

一名丫鬟领她走过长长长的回廊,几经转折,终於在一处桂花飘香的幽处停祝丫鬟在拱门前报道:「这是元姑娘,十二小姐的客人。」

里头的丫鬟点头,细声道:

「请随我来。」

又被带了长长的一段路,小桥、流水、假山、奇石,最後在一座精巧的亭子前止住步伐。

「你等著,我去请小姐。」

「有劳。」她点头,随遇而安的放眼打量这美不胜收的景色。只是一个小姐的住处,就有她家四倍大哩!所谓的有钱人,其有钱的程度简直是她无法想像的。有些人瞧著眼前这些会心生欣羡,恨不得为其所拥有;但有些没志气的人置身其中,只觉头皮发麻,格格不入,生怕一不小心就碰坏了价值数十两的摆饰器具——如她就是。当然,年迥也一样。

远远的,几名清秀丫鬟簇拥著一名白衣丽人走过来。元初虹从没看过这麽美丽的人,一时看直了眼。她常出入大户人家拜见夫人、小姐,虽说富贵人家多丽人,但这位太美了,活脱脱是人家所形容的仙女啊!

「你就是元姑娘?」仙女的声音若天籁。

「是,我是元初虹。见过十二小姐。」她轻轻一福。

「坐下吧。」十二小姐指示著。

「多谢。」

丫鬟奉上甘美的茶水之後,齐退到亭子外。

十二小姐纤手拂向石桌上的古筝,流泻出一串悦耳的丝竹声。

「我想,你是知道我找你来,主要是为了瞧瞧你的吧?」

元初虹点头:

「心底是有个数儿。」

「我与你相比,如何?」

「自然是初虹远远不及十二小姐。」这是实话。

十二小姐眸光落向远方,仍是轻淡的柔音:「能够走路跑步而不跌倒、疼痛,很好吧?」

「这是一双大丑脚唯一的好处。不过男人都不中意大脚婆的。」她低头看自己的脚丫子,再偷觑向十二小姐尖笋般细小的绣花鞋。

「如果能够选择,我宁愿丑。」十二小姐轻叹:「但我从来没有选择的权利。」

元初虹心口一揪,舍不得看美人愁眉。

「但……小姐是绝世美人,能享有荣华富贵,一双脚不方便行走亦是无妨的。」

十二小姐看向她——

「像个残障,你肯吗?拿无尽的钱财来换?」

才不肯呢!元初虹打哈哈:

「我是下等人,没这个命,做人就要认命嘛!」

「认命?倘若我要年回娶我,你肯认命吗?」

她惊跳起来,直觉道:

「我不!他是我的!」

十二小姐微笑著,漾出倾城容姿。

「你说,远远不及我,你说,我是绝世美人,那麽,如果年回能娶到更好的人,为何你不肯退让?」

元初虹坚定道:

「因为我爱他,决定与他共度一生,而他也是相同的想法。两心互许贵在情真,而非外在条件!」

「所以……」十二小姐低喃:「外在条件好又如何?换不到一颗真心,也失去选择的权利。」

「十二小姐」她走近美人,疑惑地问:「你锺意年回吗?」她不喜欢心底酸酸的滋味。

「对於不了解的男子,如河去中意?我只看过他的画像而已。」十二小姐又抚起琴来,声声是寂寞。

「那,我不明白……」

「他拒绝我;而你拒绝我三哥的劝退之词。我羡慕你们有说‘不’的权利与勇气。」

元初虹不知该如何安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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