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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请郎自来-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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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尴尬一笑。

「是都司夫人美化了。其实我们这种市井小民,即使有感情之事,万万也比不上各位小姐、夫人的美丽隽永,根本可说是不值一提的。」

「瞧瞧,爽剌的元姑娘在害躁啦,」老夫人取笑。

「其实不管是市井小民,还是官宦人家,只要是爱情都是美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是多美的一件事埃」一位夫人笑道。

「每年乞巧节(七夕)我们都会向织女许愿,不都是一般的心思吗?」又一位小姐细声道。

最先开口的那位美姑娘又道:「元姑娘,朝廷里传来消息,今年三保太监将在十二月归来,你那未婚夫婿也会一同回来。那麽,今年总算可以结成亲了吧?」

「该要了,二十二岁啦,女人有多少青春可以耽误?总不能老教你一个姑娘家出门抛头露面的。」

元初虹流转著眸光,叹道:

「能找来合意的人服伺得老爷夫人们舒心如意,一切也就值得啦!可别是嫌弃我了吧?初虹会改进的,千万别撵我回去直说著有未来夫婿养就成,牙婆营生别做啦!」作态的拭拭眼泪,好不可怜卑怯。

逗笑了一群主仆,全咕咕咕咕的笑成一团。

「你这牙婆子就是逗!」

「对呀!我挺爱听她说话的,比唱戏的更有趣。」

「莫怪姐姐喜欢她,说她此其他牙婆有见识,又逗趣,又不说人长道人短……」

「元姑娘啊,昨儿个你说了个栖流所(官办救济院)小毛子的故事,很好玩,还有没有其它的呀?」

元初江眼睛一亮,立即道:

「有的,还有小三子、珠花的趣事呢!话说一年前,我私办的收容所实在无以为继,在善良心慈的都司夫人主导下,合并给开平的栖流所,那里有个小土霸王小三子,我这边儿有个肥珠花,两人从没对盘过,可精采呢……」

与这些官夫人应酬的唯一好处就是在这种时候拐骗出她们的同情心,到时捧回一堆善银,又可给所里的流民、孤儿加菜添衣了。

表面上唱作俱佳,逗乐了一群人,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却兀自出神……十二月就回来了啊,他,一切可好?

··························赵家商船提早返航。三

艘大船随著郑和的船队抵达占城(越南)之後,因已购了满船货物,便脱队回航。回到中土时,才初秋呢。

一下船,年回第一件事就是委托驿站的信客代为快马送信到开平,定下了十一月的约定。他当然期望立即前去见她,但满船的货物得往京城送,商机正盛,半刻也耽搁不得。他的货能暂放不管,总不好连赵家的也置之不理吧?虽已不是赵府人马,但赵大爷仍百般倚重他。

卸下船的货物装了百来辆车,分五批押送去京城。除了出动一百五十名赵府家丁之外,还聘请了五十位镖师,浩浩荡荡的长程,总要有人领导。

赵大爷自己第一批先行,然後三个儿子、四个女婿,外加一个年回分守其它四批;而年回因经验丰富,赵大爷派小儿子赵学文跟著同行,加以学习。

每两天发一批人,走不同路径,年回正是最後一批货的主指挥。在苏州停了十天,方便他回家探亲,并禀告双亲将前去开平迎娶元初虹。

双亲虽然对儿子执意迎娶一名年纪老大的女子颇有微词,但也由他去了。愿意娶妻总此拒绝成亲好吧?何况年家一切,向来是年回说了算,他们只消根据他的指示,开始讲人布置新房就成了。

赵家的马车制作精良,马匹也挑脚程快的,所以一般要赶二十五天的路程,只花了十八天便已到京城。

「再一个时辰就进城了。啊,这一趟还真久啊!也不知我那位小妾生男还是生女?」

赵三少忍不住伸展双手,槌了槌僵硬的身子。他第一次跟家里的商船出海,磨得他水土不服,发誓再也不出洋第二次。

「三少,前头有食肆,让大夥用膳喝茶个足,等会一进城,怕要忙到天黑才得以歇息了。」年回道。

三少微垂下嘴角,他多想念家中的精致美食埃想了两年了呢,这食肆分明只卖粗食啊,他看了都没胃口——「一定要吗?我想留著肚子回家吃。」

年回微笑:

「您就喝个茶水吧,别让大夥饿到晚上。我让他们吃快些,再请店家打包些油炸馍、脯腊(肉乾),等会到达商铺,便得吆喝到深夜,没能坐下来吃食,到时轮著让大夥觑空吃这些果腹,方有力气干活儿。」

「还是你想得周延。我爹直要我们向你多学习,我是娇贵惯了,老忘体恤下人,幸亏你提点。」三少拍拍他,直笑著。两人年纪相近,加上年回行事恭谨低调,从不掠人锋头,与他相处可舒服了。

「别这麽说,我都是向老爷学的。」

三少扬声吩咐管事传令下去,在前方的食肆歇息吃食,不久後方全回以一阵振奋的欢呼。长程赶下来,人人疲累不堪,现下虽已过午,不是用膳时刻,但一个时辰前他们在路上吃的是冷硬的饽饽与清水,能多得一顿热食犒赏,多麽令人开心。

「平日吃三餐时也没见他们这般精神。我待会让店家端出冰镇蜂蜜水,人人一杯,再有时鲜水果——」三少一时兴起,决定多做一些败家的举动。

年回失笑:

「三少,小食肆恐怕端不出冰镇的甜水,城里的大客栈才这有些高贵食材吧?」他缰绳一拉,已停在小店前。

三少一怔!望向小食肆,同意的点头。

「要教大夥失望了?」

「不会的,回去後吩咐府里煮来一大盆绿豆甜汤慰劳,他们依然欣喜。」将马车交给小厮去安置,他伸手让三少先行,对店家吩咐了吃食,并给三少点了壶上好龙井。

「也是。都听你的。」三少在首位坐下,见年回也走了过来,突地想到——「对了,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何坚拒当我妹婿?我爹想栽培你,也爱惜你,再说若你当初是嫌六妹不够美丽,那十二妹可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人哪。我那八姨娘当年是‘花满楼’的第一艳色,清倌的身价直叫到一千两,我爹花了五仟两才买回她呢。生了两个女儿都美丽不可方物,你总没得嫌了吧?」

年回微笑地道:

「我高攀不上。而且,我已有未婚妻了。」

「你是一直有这麽提,说是同乡的姑娘我记得。但一个是乡下里没见识、粗俗的姑娘;一个是天人也似、琴棋书画精通的千金小姐,鱼目比之珍珠,你何苦死守著?」

出身富贵的人讲话总没个修饰,年回知他并无恶意,只是天性使然,淡道:「年回亦是贫贱出身,两人身世相当,相处自在。如若高攀十二小姐,不仅薄幸寡情,更会污了高贵小姐的身分。」

三少啜了口茶,眉头因茶水粗劣而拧起,吐了出来,不喝了。接著道:「不是这麽说的。日後你平步青云,成了地方首屈一指的富贾,家大业大的,若没娶个见得了场面、治理得了家里的主母,你是面子里子都挂不住,徒惹人笑柄而已。治理一个大家庭可不是简单的事。不是说小家小户的每天洗好衣服、煮好三餐就可以的。没有受过主母训练的市井小民根本无法理家。」

三少的苦口婆心压根儿动不了年回分毫。年回依然平和的笑著,替他换了杯清水。

「这是山泉水,很好喝的,您尝尝。」

「年回啊,你到底听进去了没有?」三少大叹。口乾舌也燥,咕噜喝完一整碗。

「好喝吧?」

终於明白年回心坚意定无以撼动。三少疑惑:「莫非那乡下姑娘是个大美人?竟美到令你再也不看其他女子一眼?」可再美也端的是比不上他家的妹妹吧?

元初虹美吗?年回心中描绘著她的面貌。老实说,无所谓的美或丑,她不是美人,亦非丑女,她是——他要牵手一生的女子。

「我与她,适合一同过日子。」

「谁又不适合同谁过日子啦?」三少全然不解。

年回没再谈,只是笑。见大夥吃得差不多,起身走向店家:「老板,会帐。」

························原本早该回开平啦,但被官夫人们硬是多留了一个月。今天尚书府赏菊,明日都督府尝柚,都要她作陪说笑,回开平的日期一日日延後,转眼已是九月中啦!

元初虹今日领著几名侍郎府的丫鬟上市集,手上一张单子,记载著夫人、小姐们缺的绣线、香粉等东西,准备花一天的时间购个齐。

大户人家的女子自是不能出来抛头露面,更别说她们还缠了一双小脚了,平日走路都要丫鬟搀著,真要上街的话,只怕大门还没给迈出去,就气喘如牛回房病三天啦!

有候元初虹不免要代为跑跑腿。她识字,也识贷,总能买回夫人们正需要的样式花色。

上街逛是件快活的事,女人、小孩尤其欣喜。她让随行的丫鬟各自去逛,约好一个时辰後回到「天台寺」门口见。她们开心的各自跑向妇女聚集的摊位,而她,正好落了个轻松,慢条斯理的往各个女红店铺走去。贵夫人们要的可是高级品,不能胡乱买粗劣品坑她们的。别人可能会做这种事,她可不贪这一点钱。

抬头看到一间珠玉铺子,想到一位小姐说要买以红蓝花制成的燕脂,指定要西域焉支山出产的才要。这家「百花珠玉铺」应有贩售才是,进去问问吧。

她进铺子之後,「百花珠玉铺」前停下一辆马车,驾车的马夫扬声道:「年爷,这家珠玉铺是京城的老字号,全是上好货色,比那些门面华丽的店家更让夫人、小姐们喜爱。」

「多谢,我下去看看,请你稍待。」年回俐落下车,塞了一百文钱到车夫手中:

「你去茶棚歇歇,请你喝口茶。」

「呵呵!这怎麽好意思呢,贪财贪财啦!」车夫笑得合不拢嘴,目送年回走进铺子里。

一进珠玉铺,伙计便迎了上来——

「客倌,里边请。不知缺些什麽?」他指向左边:「那儿卖胭脂花粉与大爷们爱用的白粉。中间这儿是腕钏,有金制的、玉制的、木制的,也有约指(戒指),都用来讨妻小欢心,或对心仪佳人定情的,右边呢,是各式巧夺天工的珠玉钗饰、玉佩。客倌想先看哪个?」

铺子里相当宽敞,客人也多,十来个伙计正忙得不可开交。年回移步向右方:「先看看这边吧。」右方人少,不必与其他人拥挤。

婉谢了伙计逐一介绍的盛情,他静静看著。虽然从未购买过这类物品,但多年来的从商经验让他训练出一双识货的好眼力。

虽然仍在京城忙著,而且至少还得忙上半个月才能将所有货物处理完,但想到十一月够约期,就不免想觑空采购些上门求亲的聘礼。今日较为清闲,他搁下工作,向赵大爷告了半天的假来此,预计大花上一笔钱。

挑了几样珠翠首饰,让眉开眼笑的伙计捧著去柜台打包。他负著双手,四下随意看著。

走了七、八步,眼光不期然定在约指处。回想前年他与她在港口定下婚约,两人手忙脚乱想从身上找出点东西当成交换信物,却连一条巾帕也找不出来的糗事,唇角甜蜜地憨笑了。

有一枚造型朴拙简单的约指吸引住他的注意力。乌沉木雕出的一枚小圈环,并巧妙镶点进一颗萤白的小珍珠,小小的,只有一颗绿豆大校价钱应不高,但很讨他欢喜。

她——应该适合吧?也会喜欢吧?

买完了别人委托的物品,元初虹打算要走了,但又一波进来的人潮,将她住後挤,她退到了陈列腕钏、约指的地方,不想与人挤,只好先站在这边等了。眼珠子无奈的往下移,去看那些她从来就不感兴趣的饰品。

咦?这枚约指不错。

她不看金、不看银,对玉材也不理,就只看著角落那枚乌况木约指。指圈颇大,像是男用的。没有镶嵌珠玉,价值在木质本身的吉祥纹刻,很是别致,教一向不对饰品动心的她直想掏钱买下。买下来……送他。

他——应该适合吧?也会喜欢吧?

年回伸出手,目标是那枚镶了珍珠的乌沉木约指。

元初虹伸出手,目标是那枚刻著吉祥纹的乌沉木约指。

两只手,一大一小,在一尺见方的约指台上相会,虽目标不同,但因台面小,所以抵触在一块儿。两人愕然,抬头要说抱歉,也欲抽回手——四目相接,呆滞了好久……

然後百般不敢置信的大震,还是没能动作……这这这……他、他、他——她、她、她—

—不会吧?!

天!他与她,终於「啊!」地叫出来。

第九章——(喜欢)

惊愕相对的双眼,几乎要望到地老天荒,直到伙计打包来他购买的物品,唤回他神智。他连忙拉住她右手,以另一手拿起他与她分别中意的约指。「这个也包起来。」

付完帐,他立即带她住外冲,一心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看看她。

不一会,他们进入了幽静的天台寺,停在一棵大榕树下,两人都喘吁吁地,却又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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