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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慕恋公式-第14章

小说: 慕恋公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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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现在是二○○一年,过去六年你丧失记忆。”

“你是说我沉睡六年?”

她为什么在哭?她的泪让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脸,一遍遍擦掉泪水,但新泪不止……她哭得他心烦意乱。

沉睡?他用了一个教人好伤心的形容词,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专注爱情,只成了他梦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泪太多,多的将他的心淹没。

“好,我不哭。”她柔顺点头。

“告诉我,这六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又在我这六年中扮演什么角色?”

“六年前,你从美国到台湾就医。说就医其实不然,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得差不多,只是情绪不稳定。我是你的特护,也是你初到台湾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来,述说着她的“曾经”和他的“梦境”。

“等等,你怎会是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记忆全失,对他们,你觉得陌生,虽然他们对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脸淡漠,保持距离。”六年前的记忆再度鲜明,那年,她也在这张床上告诉他,他的过去和家人。

“后来呢?”

“后来,你逐渐康复,情绪慢慢稳定,接手这间医院,你把这里管理得很好,但又觉得这工作无趣,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层办公大楼,做一些软体设计之类的工作,好像做得蛮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没时间和我吃午餐晚饭。”

“你知道办公大楼的住址电话吗?”

“你外面办公桌的抽屉有,你的手机里也有。”

“好,你说我忙到没时间和你吃午餐晚饭,我们很熟吗?”

“我们是……”她欲言又止。

该说、能说吗?别多事吧!

过去,当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时候,她赢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现在影子变成实体,她成为梦境,还会有胜算吗?

过去了,已经过去了,认清事实,辛穗和谷绍钟的那段,已经沉没在时间洪流中,再不复见踪影。

也好,两个人就这样淡了去,友谊不见、爱情不见,他过他的新生活,她适应起没有他的生活。

“我们是朋友。”她说得轻描淡写。

“朋友……”咀嚼这两个字,他的眉心皱起。

“别皱眉,别生气,帅帅哥哥生气就变丑哥哥了。”两指在他眉心揉揉压压,她靠着他,轻轻对他喃语。“别生气好吗?我们笑咪咪的跟对方说声再见,好不好;让我们的友谊留下最美的结束……”

“结束?为什么要结束?”他反问。

“因为、因为我要回乡下结婚,我先生是最传统的保守男人,没有办法接受我有异性朋友。”扯谎比她想象中的还容易。

“不要嫁。”他脱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挡朋友的幸福,你应该对我说——恭喜、恭喜才对,当你的幸福来临时,我也会对你说声恭喜。

“以后不见面了吗?”握住她的肩,把她揽进怀中,不想放手、不愿放手,他好想抱着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对她仍然陌生。

“不见面了!”她曾说过,将来不论谁结婚,友谊就此结束。即使她现在说的是谎言。

“连一次都不可以?”他再问,眉心拢起。

“我先生会吃醋。”

“如果我扮女装呢?”

他的话引得辛穗浅笑。“你现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爱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喷火暴龙!”她一直贴在他胸前说话,就因为他的铁臂不肯放人。

“这么可怕?你能和喷火暴龙当朋友,也算厉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离开这份温馨的,只不过……没关系,电视上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能拥有他的友谊,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过百年,才能与他同船共渡六年,那么,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与他共枕。

“你很笨的,会不会弄错感觉?”也许他们不该是朋友。

“我讨厌人家说我笨,以前你在‘梦中’,我原谅你,现在你‘醒了’,我不原谅。问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恒?”

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诚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入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糊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他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他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唤。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谁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体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笨笨于想你之后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谁。”他期待的眼光没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希、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象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资料。”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女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穗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倩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要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

“第九章”

一次次翻读辛穗留下来的诗句,一遍遍思索,他和她的过往一点一滴回到他脑中。

最先被记起来的是那个喝醉酒的夜,他们唱歌、跳舞,拉着他的手,她不停旋转。

她说:“你看、你看,我是陀螺,我在你手中旋转,转转转……天空变成紫色,大地变成红色。我晕了,因为你在拨弄……”

他笑说:“你不是陀螺,你是我的笨笨,一转就变得更笨更笨。”

他又想起,他老爱拿她的笨作文章。

东西吃不多是她太笨;走路不看路,撞上他后背,是她太笨;拿着柴可夫斯基画像喊贝多芬,是她太笨;送她满桌子化妆品,一张脸却画不出精致,还是她太笨……然,她笨得让他好喜欢。

接着,他想起他们惟一一次的吵架,想起他捧住她的脸,脸上净是斑驳的她轻声问:“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当时不明白,现在清楚了,即便忘记凯琳、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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