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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撒野米虫-第3章

小说: 撒野米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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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俭朴,很好!南宫天薇听到他这么说,又在心里帮他加了点分数。

“光远,我们都同事两年多了,你就别叫我南宫小姐了,听起来好生疏哦!”其实她对办公室里的人伦生态向来不热中,有些人和她同一时间来到总务课,可她唯一记得的就只有他的全名——其他的一概不知!

“叫我天薇就可以了。”只有那种她想了解的人,她才会去打探对方的消息。“好了,先别说这些,我想你一定饿了,别客气,尽量吃哦!”

约莫二十分钟过后,两人已经将南宫天薇带来的食物一扫而空,此时一些到外头买便当的同事已经陆陆续续回到办公室来。

此时,南宫天薇发现岳光远开始拉开和她之间的距离。她看向四周,除了一些个同事之外没别人了,对于他的举动先是不解,而后,她看到他的眼光不时飘向坐在会议桌旁开餐会的一群女同事。

“光远,“她故意靠在他耳边轻声说:“你喜欢冬梅对不对?”这只是她的猜测,不过那群女人当中,唯一能吸引他目光的,除了杜冬梅一人之外,应该不会有其他人了。

岳光远听到她这么问,原本勘黑的脸庞竟然泛起一层红潮。“你……你……怎么……,”原本客套、但还算流利的语调,此时竟开始结巴,一句话分成了好几部分。“怎么会知道?”

“光远,我有眼睛会看。”此时她又露了个招牌浅笑——一种牵动嘴角,但是不露|Qī…shu…ωang|牙齿的微笑。“而且,冬梅长得这么漂亮,大家会喜欢她也是正常的。”她口中的杜冬梅是办公室里公认的名花,追求她的男人,除了自家办公室外,别部门来的苍蝇也不少!

说来奇怪,她心仪的对象中意别的女孩子,她居然能坦然以对,甚至可以公然称赞“情敌”……看来,她的修养经过这几年的假面生涯后,的确提升了不少。

“其实你长得也很漂亮。”岳光远还算挺有风度,在此时顺道将她捧上一捧。

“而且你做的菜这么好吃,一定有很多男人会为了获得你的青睐,而争得头破血流的。”

“那你可真的高估我的魅力了,”她颇为不好意思的说:“我没你说的这么好。”接着,她决定切入正题:“对了,光远,既然你喜欢冬梅,怎么从没看过你和她说上话?”

如果岳光远是她老哥,那么她一定会叫他别白费力气,早点转移目标,因为像杜冬梅这样的女孩子他根本追不上!

不是她对自己识人的能力缺乏信心,而是杜冬梅还深陷梦幻少女式的情境里,完全不了解真正适合家庭、符合女人实际需求的好男人,其实是要像他这种脚踏实地、按部就班,看似普通至极的男人。

也就是说,杜冬梅会看得上眼的男人,就是那种受众女爱戴、衣着光鲜,同时懂得制造浪漫的男人!

岳光远?得了吧,如果他是这样的男人,她连理都懒得理!

“这个……我怕会造成她的负担和困扰……所以……”岳光远腼腆的说:“而且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和女孩子聊天……”

“光远,你这样不行哦!”看着他少男般纯真的表情,南宫天薇心生一计。“你要是都不把自己心里的感觉让对方知道,那她是不可能会明白的!”

反正岳光远是注定追不上杜冬梅的,那么她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向他表示自己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如此一来,她不仅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他身边,同时还能监视他和杜冬梅的情况。

所谓的“日久生情”,当他在杜冬梅身上吃到苦头之后,便会回到她身边寻求慰藉,这时就是她一举攻陷他心防的最佳时机!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虽然我对感情这事知道得也不是很清楚,”或许别种形式的感情她不清楚,但是眼前这种可是她在念书时看得最多的一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过,我毕竟是女孩子,多多少少都能提供点意见给你。”

“真的吗?”他喜出望外的问:“你真的愿意帮我?”

“说帮忙不敢当……就当是促成一件好事!”

南宫天薇不在乎在她之前他心里有着多少人,但是她必须要确定从她开始,他心里只能有她一人。

“真是太谢谢你了!”岳光远忘情的抓住她双手。

“那里,你就别客气了。”南宫天薇故作拘谨的收回自己的双手。“这样吧,改天我们约个时间再好好聊聊。”

“当然、当然!”他赶紧答应,以防她临时变卦。

“那么后天晚上好不好?我后天晚上有空!”

“没问题,就这么说定了。”

南宫天薇看着他热切的模样,心中不禁暗自得意她的猎夫A计划已经成功的跨出第一步!

此时,在台北近郊某幢占地五百坪的豪宅里,太古集团的少东——段浩孺,正坐在意大利制的小牛皮沙发里,翻阅着太古总部派人送过来的月报表。

“浩孺,伯父这回终于下定决心,要让你接掌太古喽!”

太古总部的业务龙头——吕书杰,正捧着一杯八一年份波尔多勃根地酒厂的葡萄酒,悠闲的坐在另一张沙发里,品尝这珍贵的佳酿。

“应该是。”殷浩孺头也不抬地回了他这不言而喻的问题。

下礼拜一,就是他走马上任的时刻,在这之前,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和吕书杰这个闲人扯谈。

“这是不是表示,伯父下个动作就是要你找个血统优良、性情温和、家世良好的大家闺秀当新娘?”

这问题显然不能分散殷浩孺丝毫的注意力。

女人,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找个符合父亲要求的女人当妻子,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他原意,满坑满谷的女人任他选择。

“真是可怜啊!”吕书杰像在说单口相声地说着,对于殷浩孺的沉默半点也不以为意。“在美国过了四年清教徒般的生活,没想到回台湾还没能好好享受一下台湾美姑娘的温柔,便要走入爱情的坟墓!”

“女人随时都有,商机是稍纵即逝。”

终于,殷浩孺将月报表全盘研究完,心里已有了笃定的结论后,才加入吕书杰的话题。

“你说的都没错!”吕书杰点头。“可是你想想,等你正式接掌太古后,身边就多了个名门千金……就算要走私,也要花点时间和工夫—挺麻烦的!”

“我享受解决复杂事物之后带来的满足感。”越困难的事,他愈是有兴趣。

“很好!”吕书杰鼓掌表示佩服。“我喜欢你的魄力,不过,你不担心未来的嫂子要是知道了,非得给你来个全套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他挑起一道眉毛,不带任何感情的说:

“想坐上太古集团总裁夫人位子的女人,最好知道自己身份的分野何在——我想做的事,她最好不要有意见。”

“哎,老天真是待你太好了!”吕书杰大为感叹的说:“瞧瞧,显赫的家世、英挺的外表、精明的脑袋……这样的一个男人,他还能再要求些什么呢?”

“成功!”殷浩孺这个天之骄子如是说;“如果这样的一个男人,有了所有外在的条件,却不知追求人生的真义,那么他和个废人没什么两样。”在他来说,人生的真义就是追求成功。

“你还真是贪心耶!”吕书杰对他的论调不得不摇头。“一个已经拥有了别人所梦想的一切的你,居然还当着我这个有所缺憾的男人面前提成功哲学!”

不可否认的,有着殷浩孺这般外在条件的人,人生里若真要说有所欠缺,也真的只有这两个字了!

“是吗?”殷浩孺倒不觉得这样的贪心何罪之有。

“好了,不提这些。”他决定变换话题:“你说,总部里有些旧势力不支持我的改革计划?”

一个大企业体总是有过多的冗员,这些人对企业的壮大尤其不利。

“的确是有几个仗着和伯父的交情,倚老卖老的家伙。”

“很好。”殷浩孺拿起电话,拨了一组号码。“石秘书,交代下去,我就任的那天,召开董监事大会。”交代完毕后,立即收线。

“如果你是要开除那些老古董,只怕他们会到伯父那里告上一状。”

吕书杰知道他召开董监事大会的目的,就是要开除那些阻止他进行改革计划的开朝元老。

“既然他们跟不上太古成长的脚步,也就是他们该离开的时候。”不感情用事,是他在商场打滚的十多年里所学到的重要法则。“我父亲只是将这黑锅留给我来背而已。”

那些人早该离开,只是父亲顾忌以往的情分,因此一直容忍他们在太古里毫无建树,却到处作成作福的官僚习性。这回,父亲之所以召他回来接掌总部,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要趁机将这些阻碍太古的人一一剔除。

“这么说,伯父是早有这打算喽?”

“他早该在五年前就将那些人开除。”

殷浩孺虽十分不赞同父亲的做法,但是那时他正忙于拓展美国分公司的业务,对于总部的事根本鞭长莫及。

“先不谈公事。”吕书杰认为这种硬性话题实在不适宜在他仍在休假时提出,反正等他回到公司后,多的是时间面对这类的事。“你有对象了吗?”

“没有。”他回台湾也不过是这一、两天的事。

“太好了!”吕书杰双手一拍。“我爸认识不少名门千金、大家闺秀的,我相信你一定能从其中找到你中意的女人!”

正好他自个儿的老头天天拿着堆女人的照片追着他跑,这会儿他总算找到人来帮他消化成小山状的相亲对象了。

“等我解决公司的事后再说吧。”

殷浩孺不置可否的回答,将吕书杰的提议暂搁一旁,重新投入工作的怀抱。

第二章

“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殷浩孺极度不耐的看着眼前这群年纪约莫在十七、八岁上下,头上染了五颜六色的青少年。

“嘿,老兄!”一个学着漫画主角染了个大红头的瘦小少年,单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另一双手则故作姿态的将嘴角叼烟屁服以极快的速度抽了出来丢在地上,利用已成三七步的左脚踩熄了火红的烟头。“你很水上道哦,撞到人还这么摇摆!”

摇摆?殷浩孺听到这两个字时,眉头不禁微微一皱。摇摆?这是什么意思?

“哎呀,你不要以为我们好欺负,被你这种死鱼眼一瞪就会怕咧!”另一个紫头少年站了出来。“告诉你,就算是总统的老子我们都没在怕!”

他说的确是实情,因为当今台湾老子已经蒙主恩召了!

“你们到底想做什么?”殷洁孺不想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些语无伦次的青少年身上。他看看手表,如果他不在五分钟内出发,那么肯定设法子准时到达父亲为他进入商界做暖身准备的晚宴。

而这将是非常失礼的一件事!想到这里,他额头的皱纹更深了!

“当然是想挡点瑯,到医院去医身体啦!”

带头的红头少年原本只想要个五、六千块就作罢,不过当他看到这头肥羊手上戴的居然是价值不菲的名表之后,立刻决定:小毛的伤势已经不是区区的五、六千块可以解决得了——小毛非到医院住上个把礼拜不可!

“你们想要多少?”

殷浩孺终于弄懂为何刚刚会有个绿毛小鬼不要命似的扑上他的挡风玻璃,又为何在那绿毛小鬼顺势倒地不起的同时,这群打扮怪异的小鬼会立即从巷子里钻出来围着他,要求讨回公道。

红头少年伸出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对于他的要求,段浩孺虽然极度不屑,但是他若不赶快脱身,准时抵达父亲在圆山办的晚宴,届时父亲的面子可就要挂不住了!

于是乎,他掏出钱包取出五张钞票,朝他们身上一扔。

“好了,钱已经给了你们,你们可以走了!”

红头少年一看他只丢了个五千块就想走人,马上脸色大变!

“老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五千块?拜托!像他这种肥羊,还开保时捷,要是五千块就让他拍拍屁股走人……这事儿要是传了出去,他红毛往后还要在道上混吗?

“嫌钱少?”他以眼角睨着这些个少年。“够了,这种嗟来食就算是一块钱都不应该嫌少。”在他的观念里,不事生产的人等于废物!

“你没看到我兄弟躺在地上不能动吗?”

红头少年伸手指向先前小毛横卧之处,却意外发现他这个绿毛小弟,居然起身去捡拾刚才段浩孺掷向他的五千块!

“不能动,是吗?”依殷浩孺的观点看来,那个绿毛小鬼可健壮得很——能追着被风卷起的千元大钞跑的小鬼是虚弱不到哪儿去的!

“这……”红头少年顿时觉得颜面无光,不过,钱他是非拗到手不可!“不管啦,就算我小弟身体没事,可是他的心理受到了伤害——你要给他钱压惊!”

这些小鬼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他离开,于是他懒得再和他们多作争辩,反正他钱已经给了,他们要再想从他身上掏出一毛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喂,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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