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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桃花新传-第59章

小说: 桃花新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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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宗想想也是,军中不能携眷,而且自己现在身无恒产,如把香君接出来,又要往那儿放呢?

放在南京是最好的,许多朋友相信也能照顾,但是,总不能叫朋友替自己来养活老婆吧!

香君朝他一笑道:“你别愁眉苦脸的,娘已经答应我了,我在这儿帮她撑一下,只出堂差、打茶围,不接宿客。”

“这样子行吗?”

香君笑道:“娘若是不强迫我,自然是行的,不过还得要仗着你的一点面子,我算是你的人,这样一来,官府中的一些恶客们也不能强求了,必要时你在南京的那些朋友也能为我撑撑腰,相信没问题的。”

朝宗道:“那倒没问题,我想吴次尾、陈定生,甚至于杨龙友都能出力的,只等一年半载,我在左侯那边安定了,立即来接你。”

“那倒不急,像娘答应我的情形,一两年都没什么,我多少也可以帮娘一个小忙,不过要说我是你的外室,可不能只让你在这儿住一晚,多少要像个样子。”

“像什么样子?”

“你别急,可不是要你花钱,你至少也得把我带出去住几天,然后在你的一些朋友面前公开的介绍一下。”

“这都没问题,我们先前不是说了吗?我在栖霞山有个朋友,也是置了个外室,两人住了一所大别庄,我们去打扰他们几天,他们一定万分欢迎的。”

香君笑道:“我听了心里就在打算,我实在也很想过几天那种平凡的日子,所以对娘说了,她也同意了。”

“那太好了,我们这就走。”

“急也不急在这一天吧!今天你应该出去邀几个朋友来,在这儿小聚一下,把阮大胡子的事向大家解释一下。”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龙友把钱还了就没事了。”

“相公,话不能这么说,阮大胡子已经把话放了出去,而且这件事多少也有个影子,应该让大家明白的,照说你若要他们代为照顾我,也应该打个招呼。”

朝宗想想也是,点头答应了,于是道:“好!我出去找大家一下,晚上在这儿请他们吃饭。”

香君道:“别邀太多的人,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最多不能超过六位。”

“ 六个,那怎么行,就算坐满一桌,也得十二个人。”

“我们两个,娘跟龙友,还有玉京姐跟妥娘姐。就已经是六个人了,你再去邀六个客人也差不多了。”

“龙友恐怕不会来,他怕大家骂他。”

“他一定得来,否则没人证明了,而且他来也正好替自己澄清一下,我想他不敢不到的,我叫娘去请他。”

朝宗对请什么人倒是没什么意思,但是对于阮大鍼对外扬言说自己用了他的银子的事,的确觉得很可恨,也感到这个家伙太卑鄙了,居然利用自己来作为打击复社的手段。

这倒是应该好好地澄清一下,于是他穿整衣服出门去了。

他要找的那些朋友,第一个就是吴次尾,因为此公性情最烈,脾气最硬,疾恶如仇,别人那儿都好说话,对这位老先生,倒是应该好好下一番功夫不可。

吴次尾已经搬到蔡益所书坊,找他也最近,于是折向了三山街去,上次到南京时,朝宗就住在这儿的,这次虽然搬了地方,不常来了,可是附近的一些街坊邻居们看见了他,都恭恭敬敬的跟他打招呼。

朝宗也客气地点头回答,心中很得意,这表示他的名望不错,这些人之所以尊敬他,乃是因为他是复社的领袖,而复社在南京人的心目中,则是一批年轻有为,忠君爱国,不避权势,不畏恶霸的读书人,以志同道合而组织起来,从事爱国救国的努力。

老百姓们也许不懂得什么朝政大局之所趋,却分得出忠奸好坏,对复社的这些相公们,他们都是由衷地从心里面尊敬,因此对复社中坚的侯朝宗,更是不用说了,但朝宗在身受之余,却不免有些惭愧。

对于复社,他并没有像吴次尾、黄宗义等人那样的热中,他加入复社,是硬被人拖进去的,他成为复社的领袖人物,只是为了他要求表现特殊,发表了一些,与众不同的言论而已。

但是现在,他似乎成为一般人心目中的偶像,有些人特地放下了手边的买卖,跑过来只为向他打个招呼,然后再回去继续接待顾客,并且还骄傲地向对方说明朝宗是什么人,把能够认识朝宗,当作是一项光荣。

因此,侯朝宗益发地体会到目前这种身份的清高与可贵,绝不能使它受玷污。

前两天,左良玉的代表黄御史黄澍进京述职,代表左侯来拜访自己时,言下之意对南京复社中人,也颇多景仰,这使朝宗心中多了个计较,到宁南侯军中去参赞谋个出身,固然有父亲的那一层关系,左帅不至于亏待自己。

但若是再加上复社的原故,则可受到更多的尊敬,自然也更容易出人头地了。

朝宗忍不住加快了脚步,他认为要快一点找到吴次尾,把阮大鍼的阴谋揭穿出来,目前看情形,那件事还没有流传开来,若是那些话传了出来,即使再加否认,恐怕也难以澄清了。

到了蔡益所书坊一问,吴次尾却不在,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而且是跟蔡老板一起出去的。

朝宗折回头又跑到陈定生的寓所去,居然也不在,不过陈定生的小厮却知道他们的去向,说是上明伦堂去商量祭圣大典了。

朝宗这才想起,再过两天就是大成先师孔老夫子的诞辰,也是钦定的祭孔大典。

这是读书人的大典,而且每年都是复社中人大出风头的日子。

尤其是在推定与祭者方面,复社更是掌握着绝对的影响力,国学的座师是个拘谨方正的老好人,平时也不太管事,所以把这件工作交给复社一些少壮派去商量了。

大祭是钦定的重典,文武百官都要来参祭的,而这一天偏偏又是以士子为主,因此参祭时位次的排列,不以爵位及官衔的尊卑为序,乃是以本人在士林中的声誉为主,因此很可能高倨首席的是布衣平民,而当朝一品却被安在末座,甚至于还挨不上边儿。

选列首位并没有什么好处,这只是一种荣誉,但是被摒诸门外,却是个很失面子的事了。

所以每年到这时候,总是有些不太愉快的纷争,学师虽然清高,但毕竟是官,官就难免有人情关说。

所以这位学官王老师为了省得麻烦,干脆把这个邀列陪祭人员的工作交给这些名流们去商讨,而这一些名流则又由复社的人员为主,事实上也就是等于复社在操持一切。

不过大典究竟不是儿戏,被选出来的人,多少也要能孚众望的士林前辈。

由文人名士合议邀选的与祭人员也有个好处,他们都是真正的读书人,不会有那些不识之无以及无实之徒,凭仗权势而混迹其中,因而闹笑话了。

明伦堂则是文庙议事的地方,读书人有了文字笔墨的纠纷,就在那儿请座师出面,邀了地方名流列席,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展开辩论,听候公决。

大家都在明伦堂,一定是讨论大祭的事。

朝宗也曾参加过一次大祭,不过那时他是以生员的身份参加,站在外面生员的行列里随众行先拜而已。

但就是这项资格也不容易,必须要进过学、所谓进学,就是要郡试及第,拜在郡里学官的门下,成为附生,也就是取得秀才的资格。

有了这种资格,才能进文庙的门,在明伦堂上站进一脚的地位,他才能穿上一领青衿,算是读书人。

中了秀才才能被人尊为先生,虽然仍是布衣,却已有了地位,这也是一种荣誉。

朝宗想今年自己至少可以弄到个与祭的资格了,那虽不算什么,却是一种荣誉,也可以取得相当程度的尊敬,本来是绝无问题的,但是有了阮大鍼乱说话,很可能会受影响,利用大家都在的关系,应该去解释一下,所以又急急地走到文庙去。

夫子庙离贡院不远,而妙的是旧院也在附近不远,秦淮河就在邻近,朝宗暗骂自己糊涂,多用脑子想想,早该知道他们会在明伦堂上,这两天他们一定是最忙和最起劲的时刻,岂不是少跑好多冤枉路了。

远远看到文庙,再看看贡院,朝宗的感触又多了,四年前他就是在这儿应试的,那时意气风发,自其必中,那知居然会名落孙山。

这次却是为避乱而已,本来也是想再度赴试的,那知为了流寇的关系,把考举停了。

前途茫茫,而自己却又情牵孽缠,真不知要如何才好,想到这儿,他停住了脚,没有再走过去。

这是一个阴天,没下雨,却有一层薄薄的雾,不远处的秦淮河在烟雾里隐约着,使他不禁兴起了一股莫名的哀愁,使他感到异样的沉重。

他不承认自己颓唐,虽然他流连在烟花中,然而他的红粉知己香君却是个深明大义、忧时爱国的女子,他的腻友郑妥娘更是个积极愤慨的女性,她们虽身在风尘,她们的心却在天下。

她们比起那些醉生梦死的家伙,不知要好多少倍,甚至于比起那些只会唱高调的书生们,也高明多了。

像吴次尾他们整天嚷着要报国要除奸,可是他攻击最厉的人却是阮大鍼一个趋炎附势的小人而已。

比阮大鍼更可杀的人还多得很呢,吴次尾他们倒不是不敢攻击,这些复社的书生们发作起来,倒是百无禁忌,任何人都不顾的。

他们只是蒙塞了耳目,不知道谁才是该杀的人而已。

他们局促在南京,不知道天下大事演变到什么情形,不知道朝中发生了些什么事,完全靠着道听途说的一点消息作为根据,然后就高叫着该打倒谁,该杀些什么样的人来以谢天下。

靠这样子就能救得了国家吗?救得了天下吗?

朝宗忽而对文庙中的那一群人,也感到十分的不耐,觉得跟他们一起混,也是很无聊、很幼稚的一件事。

他感到窒息,这是一个闷死人的地方。

他突然萌起了一股豪情,他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安乐的、太平的、快要腐朽的地方。

到前线去、到军中去,在左良玉的军中,他也没有直接参与战事的机会,但总算是尽了他的一分力量。

再者,他自认并不是一个文弱的书生,他也学过拉弓射箭、盘马挥刀,必要时他也能挺身一战,何况他读过兵法,脑子灵活,那就是所谓的韬略,他相信自己在左良玉那儿,一定有更好的表现。

想到这儿,他胸中豪情四塞,盈溢而出,他觉得不必去到文庙,去跟那些人厮混,浪费时间了,回去带了香君,立刻就到栖霞山去,在那儿两个人好好地厮守一阵,然后立刻就动身。

不必向谁去解释,也不必去要求谁的谅解,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随便他们怎么去想,反正将来我拿事实的表现来给你们看看,才是最有力的说明。

他有了这个想法,相信香君一定会谅解的,还有妥娘,一定会赞同的。

到了栖霞山,要把地点告诉妥娘,虽然不能接她去共渡一个月,但是要她想办法,抽出两三天的空,到那儿去聚一聚,相信她是办得到的。

对这个女人,他有着深深的怀念,虽然他们有过肌肤之亲,也有过缠绵之夜,但是却没有爱情,不但没有那种男婚女嫁的终身厮守的爱情,就是连如火如炽,如痴如狂的男欢女爱也谈不上。

但是他们之间,却有着极深的感情,一种超乎一切,至深至上的友情。

这种感情比爱情更为隽永,更为坚贞久长,更为有力。

没有任何誓言的约束,十年、二十年不见,这种感情不会变质,不会褪色,也不必重逢见面,依然是互相关切,互相怀念。

遥远传来一个讯息,得知对方有了什么困难,不必对方提出什么请求。(通常对方是绝不会提出任何要求的,甚至于还会亟力瞒下自己的困境,不让对方知道)只要是能力所及,一方必然会不计一切地帮助对方。

这种伟大的感情,极难发生于男女之间,但是居然就发生了。

女人很少能具有这种情怀的,因为她们的胸襟太窄,生活的圈子太小。

只限于包围在她们身边的一些人,丈夫、子女,往往已是她们的一切,能够推及到兄弟、姐妹、亲戚,那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她们没有朋友,因此不会有友情,她们根本不懂得这种感情。

现在,居然有了一个郑妥娘,不但懂,而且还懂得十分的深刻,这是多么可贵的一件事。

朝宗怎么觉得妥娘可爱之处,简直是无可比拟的,连香君都不能比。

早上,为了还阮大鍼的银子,香君还去向她挪借了一百多两,她毫无犹豫地就拿了出来。

那是她的私房体己,是她含泪市笑,一点一点地积存起来的,而她却毫无吝惜地拿了出来,明说是借,却是心照不宣的赠与,这是不要还的。

朝宗觉得自己亏欠妥娘的太多了,香君为他所作的牺牲也是不少的,但那是可以偿还的。

只有对妥娘,这亏欠将永远无法补偿。

虽然在妥娘而言,他接受了帮助,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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