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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桃花新传-第10章

小说: 桃花新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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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有一点困难,就是囊中不丰,他是来考试的,自然不会带很多的钱,到了金陵后,他的性情又爱活动,人缘也好,名气也大,虽然酬酢交际,都是别人作东,但是车船小厮的赏钱打发,也颇为可观,因此他手头上已经没什么钱了。

像旧院这种地方,他到熟识的人家,喝杯茶,小坐片刻,他还花得起,那最多只要个几两银子。

如若初次登门,意在结识,那花费就大了,即使是献一盅茶,剥几枚瓜子,唱支曲子,也非十数金莫办。

今天摆酒的是夏允彝,大件头已经支付过了,他自己的东西却早巳准备好了,赠给贞娘的是一个小金佛,那是他去见一位长辈时,老太太给他当见面礼,也是给他护身避邪的。

金佛不重,却是十足的赤金,颇值几两银子,以此出手,颇不寒酸。

给香君的较为简单,那只是一支素绢的宫扇,因为是素面,倒是很好发挥,他把自己最得意的诗临题了一首在上面,又勾勒了几笔墨竹,既具纪念性,又不落俗套。然后再破费个二两银子,当作下人的例赏,这就已经很风光了,却又不需花掉他太多的现钱。

有了这个打算与准备,他才敢单独留下来的。

香君把他带到自己所居的小楼上,朝宗顿觉眼前一亮,她的屋子摆设很清雅,像是个雅士的书房,而不像个女孩子的绣楼。

陈设得很简洁,却不孤陋,墙上是一些名家的字画,如钱牧斋写的中屏,杨龙友画的墨竹等等,都是时人之作,然而却颇为可观,而且都是题丁香君的上款,是那些人自己送给她的。

白木的地板,虽在烛光之下,却也显得一尘不染,十分的干净,房门口右一张矮几,香君先请他在矮几上坐下,蹲下身子,为他脱靴子。

侯朝宗笑道:“你这儿的规矩倒很大,还遵行着古礼,进门要除靴,是不是还要席地而坐呢?”

香君笑了一笑,道:“可不是,公子请看看室中,没有一把椅子,我觉得这样较为舒服自然。”

侯朝宗笑道:“有些人就惨了,据我所知,在留都的名士中,就有几个人是不喜欢洗脚的,不除靴子还好,一脱下靴子,那气味能薰得人作呕,你怎么办?”

香君笑道:“不怎么办,不修边幅的人,我根本不往屋里招待去,他们登门来照顾,我不能拒绝,就在底下或前面的花厅里款待他们,而事实上,这屋子一共只有两个人进来过,一位是钱牧斋钱老先生,另一位则是杨龙友杨大人,前者因为年岁大了,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侯朝宗笑道:“钱牧老是文坛宗匠,生性风流,旧院的人家,他没一处不到的,那家新来的小姑娘,他也一定要去看看,瞧得顺眼的,当然就会送一诗或一联,能够得到他一幅墨宝的,立时身价百倍。”

香君却轻掀鼻子道:“我倒不稀罕,他上我这儿来,品头论足的端详了半天,气得我连茶都没给他倒,他还有意思得很,硬要送我这幅中屏,而且还是自己裱好了着人送来的,是要我到他的桃叶渡寓所去道谢的,我却没有理他,要不是娘坚持着,我连挂上墙去都懒得呢!”

朝宗脱了靴子登上香君为他套上的细草拖鞋,进了屋子去欣赏那幅中屏,然后点头道:

“这位老先生的学问是好的,这笔字也稳健有力,柔媚中带着刚劲,这是他当翰林院编修磨出来的工夫,现下的人,极少有这份功力了,你为什么讨厌他呢?”

“我不是说他的学问差,或是字不好,我自己识字不多,更看不出字的好坏,我只是讨厌他那副老不正经的样子,没有一点尊严。”

侯朝宗笑道:“他年轻时有个外号,叫东林浪子,在京师做官时,艳事频频,不过这人还有点气节,魏忠贤当权时,他就没去拍马逢迎,才被罢官的。”

香君道:“就是为了这一点,我才让他进屋的,否则,他来他的,我连面都不去见也可以。”

侯朝宗又是一怔。

这时他才发现这个娇小的女郎执拗的一面,忍不住问道:“他究竟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呢?我听他在外面,对你还极力夸赞呢!”

“他没有得罪我,他那么大的岁数,若是瞧我不顺眼,骂我一顿,我倒会佩服他,我之所以对他没好感,就因为他对我太客气。”

“对你客气也坏了?”

“客气并不坏,但是他客气得过份了,就令人讨厌,他一见到我就色迷迷的,拉拉扯扯,没完没了。”

“这是他的老毛病,他自许为名士风流。”

“这倒也罢了,我们这儿是书寓,我是落了籍的姑娘,本来也不能期望他能像个大家闺秀般的来对我,我鄙薄他的另一点是既有那么好的学问,又有那么高的名望,更是东林的老前辈。”

“这倒不假,他是东林之祖,顾宪成的门人,顾宪成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的时候,他虽还是个小孩子,就已经在听讲了,现在他是东林仅剩的元老。”

“那他就应该像个老前辈的样子,为这些后生晚辈当个榜样,可是他却满口不离风月,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这个人各有志,倒是不能勉强,不过也难怪他,他为东林这两个字所累,吃了不少苦头,他在做礼部右侍郎时,为了推举阁臣,跟人吵了起来,竟然被判革职坐杖,当着文武百官,剥下了裤子重打了一顿屁股,在崇祯九年时,又吃上了一场冤枉官司,坐了两年的监狱。”

“这就让他挫折灰心了。”

“这也让他对我们的皇上灰了心,他认为在万岁爷手里,他永远也无法抬头的,所以对国事不闻不问,闲下治治史书,看看华严经。”

“我倒觉得不能怪万岁爷,是他自己不成器,东林党中,多少忠烈之士,在朝廷上力斥奸党,据理力争,只不过是掉了脑袋,丢了性命而已,却没有受辱的,魏忠贤也好,万岁爷也好,对他们不敢有半点轻蔑的行为,他却在朝廷上跟人吵架,是自己行为失检,无怪皇帝生气要打他了。”

朝宗点点头,对香君的看法又深了一层。

他觉得这个女孩子虽是在风尘之中,却不同凡俗,于是笑笑道:“我们不谈他了,这位杨龙友你也熟吗,他是个有名的好好先生。”

“杨老爷是娘的朋友,常常上我们这儿来,人很和气,只不过我对他也没什么太好的印象。”

“你怎么对这些上门的客人,没有一个有好印象的。”

香君道:“本来就是嘛,那些人忙忙碌禄,不是为争名,就是为了逐利,没有一个人是存心为别人着想,为国家百姓做点事的,只有今天来的复社中那几位相公,多少还算有点血性,可是我也觉得他们的想法不对,讲话时立场太偏,一直到你说的那番话,才真正的使我心里佩服。”

侯朝宗笑道:“想不到你对国事竟如此关心。”

“难道我不该关心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不!没人说你不该关心。”

“我在你唱曲时,最刺目痴心的就是杜牧的那首泊秦淮了,说什么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每唱一次,我就生一次气……”

说着,她的眼睛也睁圆了,竟是十分愤慨的样子。

侯朝宗看得又呆住了。

他没有想到小女孩在愤怒时,竟会如此的令人感到震撼。

香君厉声地道:“在黄天荡大破金兵,帮助夫婿韩世忠击鼓助阵的梁红玉,出身也是商女,谁说青衣队里,没有巾帼女杰的。”

侯朝宗忍不住摇头叹气道:“香君,你这个气生得没来由,作诗的杜牧是唐朝人,而韩世忠、梁红玉却是几百年后的事了,他如何知道去。”

香君不禁低下了头,那是一种惭愧,她读的书不多,对古人的事情也不清楚,所以才会前后倒串了。

可是,她不服气,偏着头问道:“难道说在唐朝以前,平康里巷中就没有一两个令人钦佩的女子了吗?”

这一问倒把侯朝宗给问住了。

他搜索枯肠,也想不起一两个例子来,但又不忍心说没有,想了想才道:“杜牧那首诗的意思并不是在骂那些秦淮歌妓,他是借瑟而歌,讥讽那些麻木不仁的达官贵臣,整天纸醉金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那为什么不直接指名了骂,非要扯到我们娼家的头上来呢?”

“这……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给你听了。”

“不!侯公子,我知道我懂得太少,这里面一定有个道理的,妥娘姐是有学问的,我把这个牢骚对她发过一次,她居然叹口气说,谁叫我们的老前辈不争气呢,不怪别人瞧不起,连那样一个倔强的人都认了,我想一定是有原因的,我多问两句,她却发起瘟病来,又哭又唱的,却没有回答我。”

“她倒是个有心人。”

“是的,在姐妹中,我最是敬重她,别人都笑她有点瘟,叫她疯婆子,就只有我知道她一点都不疯。”

侯朝宗点头道:“我也不以为她疯,她只是伤心人别有怀抱,一方面自伤身世,一方面又看不惯这些人,所以才借机会发泄一下。”

“对!对!就是这个情形,侯公子你是真正了解她的人,而她对你也十分敬重的,像今天,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到后来乖乖的连一句话都不说了,可见你的话是真正的说到她心里去了,她那个人是难得服人的,听见了不顺耳的话,不管是谁,也要抬杠抬到底,钱谦益钱老头见就最怕她,经常被她顶得下不了台。”

侯朝宗笑笑道:“钱牧老的脾气大得很,在应酬时经常一言不合就拂袖而退,只有在女人面前才和和气气。”

香君笑笑道:“妥娘姐说他是老奸巨猾,故意做作,因为他是东林前辈,不摆臭架子就没人尊敬他了,其实这老头儿,对富贵名利热衷得很。”

侯朝宗听了这话有点刺耳,皱皱眉道:“香君!有一句话我劝告你,就是别去学郑妥娘的尖酸刻薄,尤其在批评别人时,一定要有确实的证据,你可以说钱牧老行止不够端庄,但不可以说他热衷富贵,他并没有做出什么伤德败行的事吧!”

香君红了睑道:“是,公子!我年轻不懂事,望你能多教教我。”

“正因为你不懂,才更不可以随便说话。”

香君又恭恭敬敬的答应了,态度十分温驯。

侯朝宗忍不住又笑了。

此刻她又像是一头善解人意的小猫了,轻偎在朝宗怀里,仰着头,睁大了眼睛,凝望着朝宗,流露出无限的敬意。

朝宗轻拥着这个娇小纤弱的身躯,也望着那张年轻而姣好的睑,鼻子里嗅着那一阵阵的幽香,倒是有些心悸摇动。

在脂粉丛中,侯朝宗不是个生手,因为他本是世家公子,更因为天资颖悟,过目不忘,天分好,才华高,读书并不差,玩的时间也多。

因此,他知道如何去捉摸一个女孩子的心理。

情窦初开的少女最易钟情,但香君是比较特出的一个,她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容易被打动,要想赢取她的芳心,必须要花点技巧。

好在这种技巧难不倒侯朝宗,他已经从先后的谈话中了解到这个女郎的性向了,因此他的谈话也是偏重于理性的。

因为他发现这个女郎是能以理折而不可以情动的,他很巧妙的将话题又引到了杜牧的那首七绝上。

讲杜牧作这首诗的背景与感触,连带地也谈到了金陵秦淮,六朝金粉的陈迹,南朝四代的兴替,隋唐的盛衰,以及目下古城的许多胜迹往事。

这一切把香君都听呆了。

朝宗更卖弄精神,把从正史以外的闲书上看来的一些掌故说给她听,特别侧重的是青楼中一些奇女子的侠义烈行。

他知道香君是个极为要强自尊的女孩子,这些故事一定能特别打动她。

果然,他的策略是成功了。

在极度的感动中,香君的身心似乎都溶化了,她紧蜷在朝宗的怀中,一任朝宗在她身上轻柔的触抚,似乎全无感觉。

因为她的心神,已经飘浮在另一个幽远的世界中了。

一直到小丫头为他们送来两盅冰糖莲子,才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也把他们拉回到现实的世界里。

毕竟这是秦淮河畔的书寓,他们的关系,仍然是顾客与歌妓,而香君还是一名清倌人。

清倌人是尚未破身的雏妓,她们只陪客人清谈小酌,打打茶围而已。

对一个初次临门的客人而言,朝宗所留的时间已经是非常之久了。李贞娘叫小丫头送来了茶食,这是送客的暗示,朝宗知道这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他自然很识趣,香君接过了莲子,喂他吃了几口,他就推盅起立道:“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于是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放在盘子里,交代清楚了。

二两银子的打赏。五钱重的一尊金佛作为贽见,虽不是豪举,却也很风光了。

小丫头叩头谢过了赏,捧着盘子,飞也似的拿去向贞娘献宝了。

香君却喜孜孜的捧着那柄扇子,爱不忍释,看了很久,才郑重地收进了箱子。

然后她才仰起头来,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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