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不情愿的新郎 >

第3章

不情愿的新郎-第3章

小说: 不情愿的新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怪你大哥,”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云立刻体贴的放慢自己的脚步,“他是关心你。”

“我知道。”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拐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实这个情况并不严重,除了走在街上,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就是每当夜晚,劳动了一整天的脚,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一边帮毓慈铺床,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不一定,你只是一时的迷乱,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

“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但是……”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想了一会儿,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很仔细的想过,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这是我选的路,我会对我自己负责。”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毓慈总是秀气、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访毓慈的父母时,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那时,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静静的坐着,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有礼貌的毓慈,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决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邻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看着这个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手拿一本书,坐在堤防上看。

有时夕阳下山,那种感觉,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

律爵不喜欢说话,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他不粗鲁,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像个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总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没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偶尔也会学着他拿著书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书。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常在太阳下山时,坐在堤防上,望着远方想事情。

年纪尚幼的她,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亲近,才十二岁,她就喜欢上他。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边,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昼总是特别长,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

等她发现走远时,天际已经黑了,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她连忙走回来时路。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海边又没有路灯,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根基根本不稳,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她张开口想呼救,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

“别怕!”

浑浑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有一刹那,她以为是她的大哥,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立刻让她明白,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学的大哥。

“你是怎么弄的?”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在水里待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概念。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

“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你看,小慈变得这样,都是他害的。”

“妈,事情还没查清楚,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说。”

“爸!”毓慈睁开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很痛!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病床旁刹那间围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爱女没事,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

“小慈,你说,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你老实说,律爷爷替你做主。”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

有一会儿,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们够了吧!”冷酷的声音升起,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律爵双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你们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头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连忙说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是他救了我。”

她的话才说完,室内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

“谢谢你,大哥哥!”冲着律爵,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左右的邻居最喜欢看她笑,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

看着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

从他十二岁起,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而这十年来,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

这世界上的人,总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爱!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

从出狱开始,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迹,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跟他太亲近,会侮辱了她。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但他从不理会她,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贴上同样的记号。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毓慈立刻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爸爸,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

“胡闹。”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小孩子乱说话。”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可能吗?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够独当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缘,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

“小妹妹,”律朝庭和蔼的露出一个笑容,看着毓慈,“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念书、平安的长大,十年之后,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闻言,天真的猛点着头,对她而言,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所喜欢的人。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况,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念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卧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立刻朗声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

“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孟玉云问。

毓慈不用问,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点点头,“嗯!下个月一号。”

“那么快?!”孟玉云显得惊讶,“这么赶,怎么来得及办嫁妆?”

“妈说她有办法。”对于老一辈的观念,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所谓“嫁妆一牛车”的时代早过了,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刚踏出校园,便走进婚姻里,承诺一生、一辈子。对个现代人来说,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点,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开口说,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

“不要担心我,”细心如她,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这话,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不过,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

※※※

“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对不对?”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调侃的说道。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总是嫁进他辛家,他毕竟姓辛,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

不过说来有些泄气,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毕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衬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身材更壮硕。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赞成你娶她。”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刑于军终于开口,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

抬起头,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

“她不适合你。”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你娶了她,只会伤了你自己。”

目光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