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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皇粮胡同十九-第32章

小说: 皇粮胡同十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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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内设有影壁、屏门,檐柱上有雀替、三幅云……这显然也都是当年房屋的主人有过官品或爵位的标志。

里面,青砖建筑围着正正方方的两进院子。门前常常停着各种花色品种的交通工具。二十五号院儿可是皇粮胡同中人缘极广的一户豪宅。

听说,里面有个铺着红木地板的大厅,经常会举行家庭交际舞会。只要一看到哪天晚上停了小半个胡同的车子,那就是西洋室内小乐队,已经在副市长官邸里纵情演奏起“探戈”和“狐步”舞曲的时候了……

皇粮胡同里的少男少女或激情少妇们,有时也会在二十五号院儿门口的附近,见到某一位不久前还浮在电影院布银幕上,哭笑打作、风情万种的男女电影明星:他们要么是西装革履、发蜡锃亮、明眸皓齿、潇洒翩翩;要么穿绫裹缎、卷发拥面、眉如弯月、口若红樱……个个都像是从招贴画儿上走下来的。

就连这儿疼那儿酸、肚儿圆的求医者们,也常常会把类似激动人心的见闻话题,捎到秋姗小小的妇儿科诊所里来……

尽管“探长与讼棍”今天是开天辟地“肩并着肩”走进了紫姨的家门,令全体人诧异得大跌眼镜。但紫姨很快就看出来了,这两个人怀里揣着各自的小九九——

在紫姨的牌室里,听到曾佐上述一切的严大浦认为,鉴于种种不明点的存在,如果曾佐真的想把市长夫人尽快地“开脱”出来,使警方“心悦诚服”地做出“被迫自卫”的结论,最直接有效的一条,就是设法找到一位现场的目击证人。

至于说,那把比利时FN袖珍手枪的存在,令全体牌友们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作为律师,曾佐自然是不失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本意;而严大浦这次却是从一看到那把高级、精美的袖珍手枪开始,便对那个已经缄口无语的“持枪抢劫犯”,产生了深刻的质疑。

他对紫姨陈述了自己的想法:“我亲自审问了那个孩子,是不是见过这把手枪?可那孩子用一种特别稀罕的目光,盯着这东西好一会儿才开口反问:‘这是……是我哥的东西吗?’我见说谎的人见得多了。可看得出,死人的兄弟姚仲梁没有说谎。这玩意儿,他确实是还没有那份儿见识它的资格呢。”

曾佐马上反问:“你能保证这把袖珍手枪,未必就不是姚顶梁以前从哪里偷来的东西吗?你也知道,他生前可是个‘几进宫’的老惯偷了。”

严大浦这回则表现得胸有成竹:“在咱这四九城里,哪些人家有条件接触到这一类高级的自卫性武器,我们警署大致还是心里有数的。最近并没有得到谁家府上有失窃的报案嘛。再说了,你知道,这样一把比利时的原装货,值多少钱吗?黑市上,没有六、七百块,就免谈。如果早有了这件东西,姚顶梁何必还要为了他兄弟那区区二百块钱的学费,去玩儿命‘拦路持枪抢劫’呢?”

曾佐本来还想“狡辩”说:兴许那孤陋寡闻的姚顶梁,压根儿就不知道手里这件宝贝的价值呢?可再一想,自己也觉得这个质疑本身就缺乏力度——

一个惯偷,总是要销赃的。难道他还打听不出黑市的行情吗?!

这回,孙隆龙也露出了几分机灵劲儿:“我今儿个听说咱皇粮胡同二十五号院儿的副市长夫人出了事儿,打听清楚就直奔出事现场去了一趟。各位猜猜,我都找到了什么?”

他还真的找到了东西!仍然是归功于他那得天独厚的灵敏嗅觉:他在发现姚顶梁尸体的位置附近,又闻到一股子洋火水的味道!

他找到一只玻璃灯罩和提把都已经不翼而飞的破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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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无疑,这件东西解释了姚顶梁至死还紧紧抓在左手里的那根弧形的铁丝——这是一盏马灯的提把。

沉默良久的秋姗发言了:“那姓姚的强盗,原来是提着一盏马灯守候在路边儿的啊。但是,曾佐你在询问冯雪雁时,她是怎么形容出现在车头正前方那个强盗的姿势的?是这样……一只手举着枪,一只手提着马灯?还是这样……双手一起举枪对着她?”

曾佐哑然了。他虽然没有让冯雪雁对此做出过详尽的回顾,而她自己也根本没有提到强盗手里的那盏马灯。当然,因为紧张,她也许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个细节。可毕竟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眼下自己所承担的,似乎不是一场单纯的“被迫自卫”事件。

强烈的自尊,亦不允许曾佐轻易说出那句:“是啊——”,“对啊——”,“确实有问题……”的真心话。他反反复复的摆弄着手里的扑克牌,用“哗哗”作响的噪音,掩饰着内心里的惶惑不安。

三句话不离本行,还是小町子提出了一个人人都认为可行的措施——登报。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由律师对当事人冯雪雁直接建议,在完全不暴露真名真姓的前提下,登报寻找八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一点以后,发生在皇粮胡同西口附近那场车祸的目击证人。

如果副市长夫人心里有鬼,就不敢同意这个举动;而如果真是急于想证明自己“被迫自卫”的真实性,就理应乐于接受这个建议。

紫姨点头表示赞同。

曾佐呢,心里明白这样做,并不符合高子昂副市长的本意。可是,朋友们的想法却不无道理……

他起身扫视了众人,便表情郁郁的起身告辞,一个人提前独自离去了。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而无言相对——曾佐的心情和处境,不是不可理解。但这回大浦所产生的一连串儿怀疑,更加不容忽视。很明显,又是一桩迷雾重重的案子。

紫姨声调平平地发了话:“大浦如果想证明这并非一场正当合理的‘被迫自卫’,就要设法证明冯雪雁与姚顶梁生前的关系。曾佐如果想要证明,这场造成了人命伤亡的车祸,确实具有‘被迫自卫’的合法性,首先就必须找到一名社会身份诚信度高,并且与冯雪雁没有任何人际关联的目击证人。所以,最近这些天,我们拭目以待这出现概率几乎为零的‘目击证人’吧。只要‘他’或是‘她’,根本就不出现,大浦,你就可以继续自己的调查和推断了……”

曾佐到底还是曾佐,他经过整整一夜的思索,第二天一早,带着微青的眼圈儿,敲开了皇粮胡同二十五号院儿高副市长府邸的大门……

冯雪雁没有化妆,只穿着一件水绿色的柔软晨袍,眼圈儿也是微青的。

困惑中的律师与困境中的当事人,彼此对视了片刻,发出了会心的苦笑。

女主人请曾佐共进早餐。餐桌上摆着自家厨房新烤的面包和喷香的巴西咖啡,外加油条、豆浆、八宝菜……

曾佐故作轻松地笑了:“夫人的早餐,真是充满了包容性啊!”

冯雪雁也笑了:“对于我,这面包、咖啡是表演性的,为了向我那留过洋的丈夫证明,自己也不是乡巴佬儿而已。其实,我从来也没有在国外生活过。那油条、豆浆、八宝菜,才是我的本色。不过,今天的面包和咖啡,对于我们家来说,便是物尽其用了——曾律师也是留英学法律的,您一定不反对负责消灭掉桌上‘表演性’的那一部分吧。”

曾佐表示了感谢和快乐以后,从容落座。他和女主人面对面地吃起涂满了奶油和樱桃果酱的面包……

他有口无心地调侃道:“这牛奶面包,对于高副市长来说,总还不至于完全是‘表演性的一部分’吧。”

只见一缕阴霾,迅速掠过了冯雪雁的眉端。接着,她用夸张语气说:

“本市的高副市长日理万机——访问、视察、演讲、普及推进新文化运动等等等等,忧天下之忧而先忧,乐天下之乐而后乐。忙得夜不归营废寝忘食四脚朝天屁滚尿流,忙得三过家门而不入,忙得恨不得把莎士比亚抓来给自己当文秘……晚上常常住在市府衙门儿里挑灯苦干,翘首以待大总统有朝一日给他颁发一纸‘勤政敬业’的通令嘉奖呢!”

曾佐又被冯雪雁这俐齿伶牙、口若悬河的一大串俏皮话儿,逗得放声大笑起来。

他是真心喜欢冯雪雁这种单纯、率真、大大咧咧的性格。希望已经发生的一切,最终停留在已知的程度上。但他还是不得不尽量婉转地设法对冯雪雁进行说服。当说到登报寻找目击证人的问题时,他把自己考虑再三的话,讲了出来:

“登报寻找目击证人这个建议,恰恰是警署里一位可以称作朋友的要职人物提出来的。这至少是一个主动要求追究真相的……姿态嘛。而如果夫人始终坚持完全不见报,那位高级警官则认为,对这场‘被迫自卫’事件持有疑问的那一部分中、下层警务人员,‘上面’就太缺乏说服力了。不过我想,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分析,现场目击证人的出现概率,几乎等于零。假定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出现个把抱着金钱目的而粉墨出场的假目击证人,而后者是很容易就被识破的。如果万一……我是说‘万一’,真正的目击证人出现了,那岂不是只会对夫人早日解脱这场是非,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呢?”

大大出乎曾佐的意料,沉默片刻后的冯雪雁,当即爽快地接受了登报寻找目击证人的建议。

为此,曾佐深深地从丹田呼出一口气来——冯雪雁的内心,是坦然的;而那个乡巴佬儿严大浦的怀疑,则是要落空的。

接着,曾佐用闲谈的口气,问起夫人当时见到站在车头正前方的抢劫犯,是怎样的一种姿势?他努力让自己的语调,保持着一种轻松的好奇心。可是,听到的回答,却重新让曾佐刚才豁然开朗的那颗心,重新陷入了彷徨——冯雪雁做出了一个双手持枪正对前方的姿势说:

“他就是这样的……站在马路中间,这样直直地双手举枪,对着我。车灯下,我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我才本能地踩住油门,朝他冲过去——那景象,太可怕了!”

冯雪雁说谎了。

显然,当她走下汽车以后,并没有看见姚顶梁手里已经被撞飞了的马灯,居然还留下了一截铁丝儿提把在左手里面。否则她也许就会说:

“那强盗一手提着马灯,一手对我举着枪……”

遗憾的是,警署的案件报告中明文记录着:死者左手紧握着一段弧形的铁丝。而且还将补充记录,那盏被孙隆龙后来在现场找到的破碎的马灯。剩下的,那简直是易如反掌的物证还原工作了……

那个强盗临死前,左手提着一盏马灯。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曾佐隐忍了好几分钟,到底还是没有把这一切泄露给自己的当事人,刻意地事前提醒冯雪雁,如何在警方今天上午前来录取详细口供的时候,改变自己那一番死者曾经“双手持枪”的描述……

曾佐被自己“渴望泄露”的强烈欲求,简直都要憋裂了喉咙。

上午九点半钟,严大浦亲自率领着警署的文书和另外一位警官,按时上门前来“拜访”遭遇了不幸事件的副市长夫人。

他一进客厅就看见,曾佐大腿跷二腿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逍遥和不屑。

“咕嘟——”一下,大浦的心就被提到了嗓子眼儿:糟了,这大讼棍不会……不会把昨天在紫姨那里听到的话,暗暗地都学给了这位官太太吧?!

很快,事实证明曾佐没有出卖自己做人的良知。

霎时,严大浦心里又充满了对这个冤家同伴无以言状的感激——曾佐就是曾佐。他毕竟是咱们紫町牌友俱乐部的铁杆儿会员。可接下来,这个职业讼棍马上又表现得……非常“不够哥们儿”了——

探长问:“请问夫人,您与死者过去是否有过面识?比如说,恩怨过节什么的?”

讼棍答:“鉴于两者之间社会身份的巨大差距,难道严探长真的认为,夫人与这个强盗毛贼,以往会有发生面识的条件吗?只有一种假设,有可能在他们之间产生严探长所说的‘恩怨过节’,那就是过去姚顶梁曾经入室盗窃,到这个院子里来过。请问,贵署有过这方面的记录吗?”

探长说:“啊……据我所知,确实没有。不过请问夫人,您当时是刹过一次车?还是两次车?还能够说出准确的记忆吗?”

讼棍说:“不能够。”

探长说:“为什么?”

讼棍说:“因为紧张,因为害怕。在下也请问探长大人,这‘一次’或是‘两次’的刹车,与是否‘被迫正当自卫’的结论,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探长说:“请问夫人,您还记得,当时车头是在道路的正中间,还是路边接触那持枪抢劫犯的身体的?”

讼棍说:“不记得了。”

探长说:“请问律师先生,为什么总是您在代替夫人回答问题?”

讼棍说:“因为,代人讼辩,就是在下——‘讼棍’的饭碗嘛。”

探长说:“我们需要得到夫人并非‘过失致人伤亡’,而确实是‘被迫正当自卫’的证据。”

讼棍说:“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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