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时代-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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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至少顺眼,人要聪明,最好已经认点字。
凌珑自问自己附合每一条要求,所以上这来等候招工来了,成为贵族儿女的陪读书童,一来可以解决食宿问题,甚至还有一点薪水可拿,二来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和文明的核心部份,总比自己天天偷窥偷听来得好,四个晚上至少让他听到上百次恩爱的声音,都快把他给逼疯了,本来根本不想孵化的机器人的蛋,最后也还是开始孵了,再过2天就可以出壳,当然如今的机器人也很先进,不仅外表与人类一模一样,反应也与人类一模一样,而且还能变性来顺应人类变性的能力,最主要的是这种机器人是中间者,并无自我,所以不用担心人权的问题。那个蛋被他放在树洞中,出世后便会自己寻找食物,无论泥沙还是动植物,都可以吃下肚成为构建成熟版机器人的原料,哪天他想到了这个机器人,通过卫星一个命令就会以最快速度赶到他的身边。
天再次变亮的时候,凌珑终于醒过来,虽然空间包里有食物,不过还是下楼去花钱弄了顿饭来吃,这个时代可能还没有点菜与自助餐之类的经营模式,花过钱,只能跟旅店老板一家五口以及那个店伙计坐在同一张长桌前进食,没什么好菜而且贵得要死,竟然要一个铜才能吃上一顿,连他在内七个人才只有4道菜,一荤三素,要不是他动作快,差点一口肉都吃不到,酒也不是什么好酒,气味浓烈味道却淡得跟水一样,芯片检测这酒的酒精浓度只有7度,对会喝酒的人来说它根本就不属于酒类而应当属于饮料类,好歹算是吃过了早饭,凌珑从桌上陶罐中取来一杯水,才喝一口便尽数喷出。
“这……这是水?”凌珑吃惊地望着那若无其事大口喝水的其余几人,店老板的三个儿子中最年长那个冷哼一声说道:“你以为是什么?”
“我知道是水,可是为什么水里会有虫子?”凌珑大声喊道,年长点的小伙子往自己杯中瞧了瞧,将那细小到几乎看不清的虫子以指甲挑出来,然后道:“水里当然会有虫子,你自己不细心还怪别人?别装得象贵族一样,你还不是个穷人?”
一只小虫子,当然害不死凌珑,就算这是一杯专门培养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的水,也无法令他生病,不过他最大的忍耐极限仍然是“眼不见为净”,好歹总也不能有可以肉眼可视的虫子吧?怀着万分的恶心,凌珑将口水吐得满地都是,自然也将那杯水放回了桌子上。
他的举动让在座的其余人都十分不顺眼,古往今来大家都是这样喝水的,又不是贵族,还要特意过滤、沉淀过才能喝,水烧开了虫子不就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凌珑叹了口气,心想算了算了,跟史前人没什么好说的,房间里没有牙具,是不是又要买呀?于是他离开桌子问道:“有没有刷牙的东西?”
“刷牙?”那六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语气之古怪,令他顿觉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话,坏了,这地方该不是不刷牙的吧?这可怎么办?当初他为了在空间包里装下尽可能多的东西,把牙刷之类的物事全扔了出来,想着不管哪个时代,既然是文明人不是野人,牙总有地方可以刷的,难道竟然不是?
“刷牙?”那六个人还是这样问着,对这个凌珑自己拼凑起来的单词表示不能理解,“刷牙是什么东西?是指把刷子放到牙齿上洗牙吗?”
凌珑瞪大了眼,深吸一口气,不过最后还是没有再问出话来,显然,这时代的平民都不刷牙,而且搞不好连贵族也是不刷牙的。
“算了,算了。”叹了口气后,又想到了另外的问题,这时代八成也没有自动马桶吧?那要怎么弄干净屁股?装甲身体是自然生物与机器在分子层次上的结合,除了需要能量以外,也需要食物,吃进去的东西当然不可能全部用到,用不到的自然要排出体外,而这个过程以生物的模式进行是最省时间最省能源的,身体可以做到的极限便是一周之内吃喝拉撒随心所欲,但也顶多一周而已,这会儿已经来了有六天了,再不解决排泄问题,他的健康就会受到损害,凌珑叹着气走出旅馆,想着这些本来从不用担心的烦心事,当然,天赐机可以解决一切营养问题,由天赐机摄取营养也不需要担心排泄问题,但人毕竟不同于机器,吃饭是人生一大享受,怎可为了省事就丢弃?
城镇很小,凌珑没想到居然会在这样小的镇子里挨雨淋,走出去才十分钟不到,就下了场暴雨,本来装甲身体是不怕雨淋的,所以卫星与芯片都没有警告他什么,可就在淋着暴雨回到旅馆中的房间后,凌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合适的衣服可以换,自己那个时代带来的衣服是绝对不能在别人眼前穿上的,那现在要怎么办?等衣服自己变干?
“唉,真是……”摸着自己的胸部凌珑不住地苦笑着,这肌肉坚实地胸膛里,可以随时射出数万度高温的粒子炮,却没有办法弄出适当的热量来烘干衣物,当然,本来空间包里是有洗烘一体机的,但是被他扔了,为了成吨的美食和自己喜欢的一些东西,他扔了许多现在看来十分有用的东西,比如洗衣机、吹风机、洗澡机、仅有一个床位的野营帐篷等等,空间包毕竟不是可以无限存放东西的,不过,他随即安慰起自己来,起码带了很多美食来,这鬼地方的食物真不是人吃的,就说那个当成主食的面包吧,淡而无味,硬得出奇,把它用来砸核桃说不准也能行,这样的东西怎么能入口呢?想用水浸泡一下软化再吃,没料到入水即化,一眨眼功夫就没影了,要不是他装做一副不小心放进水杯中的模样,还不当场让人看出自己是外来人?
芯片提醒了他可以用超声波来弄干衣服,于是凌珑抽风般抖起身子来,就象一只落水狗抖净身上的水珠般,只是速度更快而已,效果倒确实不错,十几秒的时间衣服就重又变干了。
“看来我需要在这里制造那些被我丢掉的机器。”凌珑自言自语道,他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会带来什么样的荣誉和麻烦,哪怕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凌珑的年纪毕竟还很小,他虽然懂得做精细的计划,却不懂得怎样维护计划的顺利执行。这也是他被分配到这个时代的原因,不管去哪个时代都是困难重重的,相对来说这个时代更轻松些,起码他不需要在恐龙横行的年代里培育数十甚至上百个孩子,也不需要钓三叶虫当鱼吃。
外面突然响起一片噪杂的人声和马蹄声,凌珑尖起耳朵,听到了那个管家的声音,“终于可以不用在这里喝虫子泡的水了。”凌珑兴奋地跳起来,从二楼窗户往外面跳下,虽然这举动很古怪,不过从只有2米多点的高度上跳下地,也不是惊世骇俗的事情,所以镇民们只是多看了他一眼,便顾自往城镇中心跑去。
外篇续:时间旅人 C 入选了
(更新时间:2007…3…10 20:12:00 本章字数:6601)
“姓名?”
“呃……”凌珑呆了呆,他不知道这时代的人姓名都有些什么,一个都不知道,见到那位负责记录的老头抬起头怀疑地望着自己,只得把自己的真实姓名报上,“凌珑”他回答道,这个姓名的中文发音与亚特兰蒂斯语中“奇怪”一词发音十分相似,因此老头反问了他一句:“什么奇怪?”
“我的名字……”凌珑苦笑着,想起自己的名字其实还是挺好的,换个语言竟然变得这样古怪,“别人都叫我凌珑。”
“哦……”老头恍然大悟,也不知道他在恍然些什么,“你也是孤儿?”听他的话,这时代孤儿似乎还挺多的。
本来不是,不过现在……凌珑长叹一声,老头同情地点点头,然后在羊皮纸上用亚特兰蒂斯语写下“奇怪”两字,算是凌珑的名字了,写完后又问道:“你会些什么?”
“很多。”
“哦?会写字吗?”
“嗯……学了一点。”见到老头不敢置信的眼神,想起可能在这时代教育只是贵族的专利,于是急忙讲了一半实话道:“我偷偷学的,别人念的时候我偷偷在一边看来着。”
“哦……”老头点着头,从怀中抽出一卷纸,摊开,上面写了几行字,凌珑见那纸摆到了自己眼前,知道这是考验,于是念出了纸上的内容,念到第三句时,有一个单词不认识了,便卡在了那里,老头这回对他偷学认字的说法倒是认同了,系统学习的人不会卡在那个单词上,更不会笨到不知道每一句的末尾发音都有讲究,于是在记录中又添上一笔“稍通文字,不懂魔法”的注释,因为他刚才给凌珑看的,便是最简单的一个小魔法,小魔法的共通点便是发音讲究、词句间隔时间讲究,最后还要加上一点身体动作,如果这个名字叫“奇怪”的年轻人是其它贵族派来的奸细,就算会故意念错字,但也还是很容易将发音、间隔等等讲究习惯性地带出来。这种阴险的试验,就象现代人对怀疑是间谍的人大喊“立正”一样,身体十分容易本能地去服从命令,因为身体已经习惯了“立正”附带的庄重、严肃、笔直。
“你到那边去等着吧,”老头指指边上一个地方,那里已经或站或坐了十几个年轻男女,本来他还要问凌珑出身、年纪、在哪里住等等,但这些对一个孤儿是没用的,没有哪一个孤儿在找到固定工作前能固定地呆在一个地方很久,如果不被饿死或被抓去当奴隶,孤儿唯一可能做的事便是到处流浪。
那十几个年轻男女都是这个镇子以及附近几个镇子来的人,都有亲友陪同,平民给贵族做佣人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通常只有低级别的贵族才有资格伺候高级别的贵族,由于统治这区域的贵族在高级贵族属于势力最弱小的一个,因此手下没有多的低级贵族可以给他的孩子们当伴读,这些平民这才有了机会可以报名接受佣人的考核。
一个多小时后,最初的删选结束了,留在现场等待第二轮删选的足足有三十三名少男少女,管家老头命人摆出了一张桌子,抬出一筐土豆,第二次删选,竟然是削土豆。
凌珑只削过一回土豆,那还是为了家族里为了强化训练后代独立性而给的机会,平时一般都由机器人干这些活,接过分到手上的那把小小的弯刀,凌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去削,因为就算是家族里的强化训练,用的也是削皮专用的刀,而不是一把普通的弯刀。他不敢转头去望别人是怎么干的,不懂这些最基本的手工活对于一个平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他只能偷偷利用卫星来观察别人的动作,然后再现学现做,土豆削得十分好看,溜圆溜圆,简直象个球而不象土豆,管家将这些削好的土豆一一看过去,不时对其中几人点点头,轮到凌珑的土豆时,见到土豆连皮带肉被削掉了许多,于是问道:“为什么把这么多可以食用的东西削掉?”
凌珑当然不敢说从卫星的角度看来是看不到别人削下去多深厚度的,他又不能从头看到尾等人削好了再削,只得胡扯道:“大人,我想贵族的食物除了好吃以外,好看也应该是十分重要的,同样的口味,当然是模样好看一点的让人比较有食欲了。”
“唔!”想不到管家居然赞许的点点头,于是,凌珑与其余七人胜出了第二轮的考核。
收起土豆后,管家又组织了一次长跑,1公里多一点的路程,当然难不倒凌珑,但为了表现得自然一些,所以他也喘了几口气并且使身体流出了一些汗,表示他也有些累,这次考核后连凌珑在内还剩下两男一女,那少女免去了下一次考核的内容,管家说她已经通过了,因为接下来的考核是十分艰辛劳累的体力活动,女性本来就不需要干那些粗活,所以可以免了,但剩下的两个男性就要比一下,虽然时间还很早,但管家却叫他们各自到一辆马车车厢里睡上一觉补充体力,说是下午的时候进行他们两人的删选。
躺到车厢里后,凌珑想了好几分钟也想不明白,这贵族到底是招陪读的书童呢?还是招苦力呢?书童给人的印象应当是为主人背负书籍、文具,顺便带点饮食以备主人不时之需,中国的传统武侠小说中,偶尔也有书童兼任保镖的工作,但那也不需要干重体力活吧?真是古怪的时代,想着想着,居然真的睡着了。
当凌珑被管家叫醒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通过了最后的考核,入选了,管家笑着告诉他,其实没有什么样粗重的体力活要书童干,那样说的目的,是让这两人睡觉,因为书童时时要陪伴在主人身边,有时更会睡在主人附近的椅子上,所以打不打鼾磨不磨牙就成了考核的一项要点,做为佣人,不仅仅要随叫随到,更要在主人不需要时拥有“失踪”的本领,若让主人连个觉都不能睡安稳,那就失去“失踪”的意义了。
因为会打鼾而失去成为书童机会的那个年轻人,对凌珑恨得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