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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河流如血-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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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良不知怎么解释:“我不是喜欢,我是说菲菲那人不错,但我从来就没想过和她……”

    刘存亮说:“三弟,二哥跟菲菲什么都没有过,最多搂搂抱抱亲亲嘴,菲菲还是干净的。你要喜欢她,我去跟她说,你要愿意上她,她肯定同意的,菲菲的心思我绝对摸得透。”

    保良几个回合没有说清,有点浑身是嘴说不清了。他只好把父亲抬了出来:“我爸不让我谈恋爱的,再说我马上就要上学了,也不可能交女朋友。”

    刘存亮又掉了眼泪,抽抽噎噎地说:“保良你真是熬出头了,你比我们爱学习,你爸又给你使得上劲儿,你这辈子算有着落了。李臣至少也有了合适的工作,我来省城这么久了,到现在还没地方找饭吃呢。”

    的确,刘存亮不爱学习,又吃不了苦,家里也帮不上手,前途当然一片渺茫。他又不如李臣泼辣敢闯,能在夜总会那种地方如鱼得水,听说夜总会的经理有意思要提李臣当领班呢。

    两周之后,当保良在父亲的护送下,在一片敲锣打鼓的欢闹中,穿着一身薪新的衣服走进公安学院巍峨的大门,踏上学院内笔直的林荫大道时,眼看着迎新生的标语彩旗迎风猎猎,平整的操场壮观坦荡,他兴奋喜悦的心里,竟忽然飘过一丝惆怅。他不能不客观地承认,在这座学府高墙之外的大哥二哥,还有喜欢他的女孩菲菲,肯定离他越来越远了。也许他们长大变老之后,很难再象过去一样,坐在那座废窑的窑顶妄论天下,聚在一个街头的餐馆一醉方休。

    在保良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他只爱过母亲和姐姐这两个女人。

    在这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保良接触的女性很多很多,比如他的老师和同学,比如他的邻居和街坊。但老师是老师,同学是同学,邻居是邻居,街坊是街坊,他在下意识中并没有把她们当做异性,除了母亲和姐姐,如果也除了嘟嘟和杨阿姨的话,保良生活中出现的女性,只有菲菲。

    而菲菲对保良来说,不知因为什么,并没给他心动的感觉。也许因为他从认识菲菲的那  一天起,菲菲便是刘存亮的恋人。

    菲菲对保良的仰慕,尽管并未激起保良的感动,却无意间唤醒了他对异性的好奇。被女孩喜欢的感觉竟是这样美妙,让人体味到男性的自豪!

    在他走进大学校门之后,他也并不象其他男生那样,津津乐道于哪个系哪个班哪个女生的身材相貌,他更敏感的是哪个女生对自己有所关注,不知这种心理是否属于自恋类型。

    学院里第一个关注他的异性留给他的印象自然最深,那是一个刚刚毕业尚未分配的干练的女生。那天她帮助总务处的老师给新生发放警服,保良试了好几个尺码的帽子才觉合适,那女生百试不厌的态度让保良对她有了好感,她在保良最终选定二号警帽时还眼神亮亮地说了句:“好帅!”让保良久久为之快意盎然。

    这女生的长相和她的个性极为吻合,大大方方,平静自然,五官端正,但不娇艳;皮肤细润,但不苍白。在新生第一次实弹打靶时她再次出现,她让老师叫来担当教学示范。她的姿态标准,动作稳健,表情镇定,弹无虚发。那几天这女生的飒爽英姿成了新生们兴致勃勃的谈资。保良从同宿舍的新生口中,很快知道她名叫夏萱,本地人,侦察专业毕业,本来分到省厅刑侦处坐机关的,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一直留校未走。

    男生们对夏萱的关注给了保良极大的自豪,因为他能清楚地记得夏萱看他的眼神,显然带着欣赏与好感。他后来在学生食堂打饭时又看见过她,她站在另一个窗口的队列里,排在保良前边,中间还回过头来,朝这边队列看他来着。保良记得,在夏萱做完打靶示范走回队列的那个瞬间,微笑的目光也似这样有意地,在他脸上停顿了一下。保良马上想象,他大概成了这个英气勃勃的女生心目中的一个角色,白马王子那一类的。保良有时也清醒地知道这都是自己的梦呓与臆想,大概到了恬不知耻的程度,但他还是乐意放任自己的想象,不设疆域地随心驰骋。

    没过多久,保良在学校里再没见到过这位夏萱。听人说她到省厅报到去了,又有人说她分到市公安局的一个分局去了。无论怎样,留在保良脑海里的,只剩下那个挺拔的身姿,和那个回眸一笑的完美的眼神。
第六章


    考上了大学,住进了学校,保良和父亲的关系真的更加融洽起来,和这个家庭的敌对情绪,似乎也成为一去不返的历史。不过每逢周末回家,保良除了和家人一起吃饭外,一般都还是在自己屋里上网或者听听音乐,听音乐也会戴上耳机,与杨阿姨及嘟嘟互不相扰。保良偶尔也会主动帮家里干点活儿,杨阿姨偶尔也会把一碟洗好切好的水果送进他的卧室。

    父亲每周见了保良,照例关心他的成绩,照例提醒他在学校应该政治成熟,为人表率,最好头一年就能入党,同时当上学习尖子……你是陆为国的儿子,虎门无犬子,你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嘛!反正我在学院领导和老师面前早就替你吹过牛了,说你各方面都是最优秀的。还有,你在学校绝对不能再戴那个耳环,在宿舍也不能戴,当了警察还戴这个,全世界哪个国家都不允许!

    保良当然不可能在学院里还戴这个东西,他把这只耳环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但一个同屋的室友还是大惊小怪地发现了他耳垂上的小洞,继而这个小洞便成了全班的一个话题。连女生都惊奇地来问保良:保良你爸妈是不是特别喜欢女孩把你当女孩养了,不然你一个大小伙子又不上轿扎什么耳朵眼儿啊?

    保良总是微笑着回答:对,我妈想我姐姐,老想让我戴上耳环,就像见到我姐姐似的。女生们听了无不惊讶:哟,你还有姐姐哪,你姐姐在外地?保良说:啊,在外地,好多年都没回家了。女生问:出国了?保良说:不是。女生问:是亲的吗?保良说:当然是。女生嗔闹:你们家怎么摘的计划生育!

    耳环带在身上,周末换上便衣,保良就会把它重新戴上,然后对镜自顾。和李臣刘存亮聚会时他也常常戴上,看得菲菲赞不绝口。菲菲说保良你再戴个假发套涂上口红绝对能够男扮女装。就跟日本的万人迷木村拓哉似的,扮女人比女人还美。保良说:去!

    菲菲和刘存亮确实吹了,菲菲已经开始公开追求保良。保良则像他对刘存亮表白的一样,对菲菲绝无此念,因此“良菲恋”属于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事。刘存亮离了女人,塌下心来又找了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月工资五百块钱,管吃管住。刘存亮是个性格软弱但胸怀大志的人,五百元工资省吃俭用,每月还要省出五十元钱去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连暴富后钱都用来干什么也提前规划了若干方案,那些方案反过来又成为支撑刘存亮生活信念的美好憧憬。连李臣都在他的怂恿鼓动下跟着“玩彩”,只是忽断忽续不能坚持。

    李臣在那家名叫“焰火之都”的夜总会里混得不错,每月小费收入不下三千,领班的职位也遥遥在望,所以每天上班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出现半点闪失。李臣因此备感劳累,何况在“娱乐保良当然不可能在学院里还戴这个东西,他把这只耳环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但一个同屋的室友还是大惊小怪地发现了他耳垂上的小洞,继而这个小洞便成了全班的一个话题。连女生都惊奇地来问保良:保良你爸妈是不是特别喜欢女孩把你当女孩养了,不然你一个大小伙子又不上轿扎什么耳朵眼儿啊?

    保良总是微笑着回答:对,我妈想我姐姐,老想让我戴上耳环,就像见到我姐姐似的。女生们听了无不惊讶:哟,你还有姐姐哪,你姐姐在外地?保良说:啊,在外地,好多年都没回家了。女生问:出国了?保良说:不是。女生问:是亲的吗?保良说:当然是。女生嗔闹:你们家怎么摘的计划生育!

    耳环带在身上,周末换上便衣,保良就会把它重新戴上,然后对镜自顾。和李臣刘存亮聚会时他也常常戴上,看得菲菲赞不绝口。菲菲说保良你再戴个假发套涂上口红绝对能够男扮女装。就跟日本的万人迷木村拓哉似的,扮女人比女人还美。保良说:去!

    菲菲和刘存亮确实吹了,菲菲已经开始公开追求保良。保良则像他对刘存亮表白的一样,对菲菲绝无此念,因此“良菲恋”属于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事。刘存亮离了女人,塌下心来又找了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月工资五百块钱,管吃管住。刘存亮是个性格软弱但胸怀大志的人,五百元工资省吃俭用,每月还要省出五十元钱去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连暴富后钱都用来干什么也提前规划了若干方案,那些方案反过来又成为支撑刘存亮生活信念的美好憧憬。连李臣都在他的怂恿鼓动下跟着“玩彩”,只是忽断忽续不能坚持。

    李臣在那家名叫“焰火之都”的夜总会里混得不错,每月小费收入不下三千,领班的职位也遥遥在望,所以每天上班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出现半点闪失。李臣因此备感劳累,何况在“娱乐场所”干活儿的人生物钟全都乱了,李臣一旦走在白天的阳光下,脸上总是镀着一层病态的青灰。

    但和刘存亮相比,李臣的见识和他的钱包一样,倒是越来越膨胀了,夜总会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李臣也就无所不见无所不闻。保良慢慢知道,李臣脸上的青灰不仅仅是上夜班熬的,更多是陪客人喝酒喝的。酒这东西真伤身体,李臣本来五大三粗,在夜总会没干多久,就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一副瘪耳吮腮的样子。

    那一阵保良不得不从健康及未来的角度,反复劝戒李臣自控自爱,李臣听了只是无可奈何地笑笑,表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是盯包房的服务生,客人让你于杯你能不干吗,你不干老板先得跟你急了,老板挣的就是这份酒钱!服务生挣的就是这份小费!叫干不干还想拿小费?当然妄想!不但拿不着小费,惹得客人不高兴了,连工作都未准保得住呢,所以真是身不由己。保良有时不得不痛苦地想到,鉴宁三雄,从小的兄弟,也许总有一天,会桥路分道,各奔东西。

    大学第一年的课程繁重而又紧张,尤其是公院,对学生的生活管理也很严格。每天早起出操,睡前点名,就像军队一样。周末假日也常常组织活动,共青团、学生会和系里的各种活动,一概要求新生积极参加。因此保良并不是每周都能回家,和李臣刘存亮的来往,也就自然而然地渐渐稀少。至于女孩菲菲,有一阵保良几乎把她忘在脑后,当有一天菲菲突然跑到学校来找他时,保良不仅大为意外,而且心里也多多少少地,有那么一点不快。

    菲菲来的时候,正是晚上自习的时间,学院的门卫把菲菲拦在学院的东门,然后打电话到侦察系的宿舍楼里。一个热情的同学从宿舍跑到教室来叫保良,等保良赶到学院的东门,菲菲已在口喷热气的寒风里,等候了将近一个小时。

    菲菲站在学校东门正面的最显眼处,见到保良从里边出来便远远招呼:“保良!保良!”弄得从校门进出的学生纷纷回头,而且这一天菲菲正好穿着一件淡黄色的上衣,这上衣是菲菲最值钱的一件行头,可惜这种刻意的打扮反而让她显得俗艳不堪,至少以保良的审美情趣来看,那外套的颜色和裤子的样式与季节都不协调。那外套的轻飘和绷圆了屁股的裤子引得往来进出的同学老师无不侧目相.看,审视的目光让保良的脸颊一阵阵发烧。

    于是保良对菲菲的口气,也就流露着几分不爽:“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他责问菲菲:“谁让你到这儿来的?”

    菲菲探头向学院大门里好奇地张望,公安学院大门的气派让她重新另眼打量保良。这大概是菲菲头一次看到保良身穿警服,大门的巍峨和警服的威武,让菲菲不由不眼热心跳。

    “你们这儿真牛,保良你就在这里边上课呀,你们上课都穿警服吗?”

    保良把菲菲引至大门一侧,进入离灯光稍远的一处阴影,皱眉问她:“你到底干什么来了?有事没事,我还要晚自习呢。”

    菲菲说:“没事,我想你了就来看看你,不行吗。保良你带我进去看看怎么样,你在里边学开车吗?”

    保良匆匆看了看手表,匆匆说了打发的话:“我们学院不让外面的人进去,你要没事就赶快回去吧,我还得回教室上课去呢,你以后没事就别来了。”

    保良说着要往校门里走,菲菲才想起来似的在后面叫他:“哎,谁说我没事啊,我有事,没事我来找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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