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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砚压群芳-第8章

小说: 砚压群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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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堂堂的大少爷也关心我这个小丫鬟,好感动,好激动哦。
    就在我眼冒红心,笑得春花烂漫的时候,一个嚣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事不准告诉那三个家伙,也不准告诉任何人。要让别人知道我王献之跟一个丫头打赌赢奖品,那我的脸不是要丢光了?”
    笑容凝结,春花凋萎。
第13章 贵公子VS小老板
           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
    来不及了,已经有两个下人捂着嘴跑掉了。
    他恼羞成怒,对我说话的口气自然很不好了:“你鬼喊鬼叫,又出什么事了?”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道;“少爷,刚刚您给我的那个东西,我实在没办法拿出去,怕人家当我是小偷。”
    “怎么会呢?”他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知道,站在他的身份立场上,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悲哀的,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他听:“要是少爷您,无论拿什么东西出去,都没人会这样想。可桃叶只是书塾里打杂的小婢女,如果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除非,”我看着他说:“您能出面帮我作证,说这个是您给我的。”
    他皱起了眉头。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的。
    “那,可不可以请您先帮我拿出去,在门外再给我?”这是我想得起来的唯一办法了。
    “真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还是把砚台接了过去。
    这时,我突然想到书塾的门还没锁呢,不好意思地向他致歉后,我飞快跑回去锁好门。
    等终于跨出门时,天已经快黑了。
    他把砚台递给我,我则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他。
    他不肯要,嘴里还说:“你把这个拿出来干嘛?”
    这是他家里给他准备的点心篮子,每天早上由他的仆人送过来,在门**给这里的仆人提进去。晚上一般就由他自己拿走了。今天他不知道怎么给忘了,我锁门的时候便顺手带了出来。
    可是他坚决不肯接,理由是:“我家的佣人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我自己提呀?我才懒得提呢。”
    我哄劝着说:“您家就在这个巷子里,又不远,一会儿就到了。又不是要您拎到大街上去,怕什么?再说了,就算拎到大街上,也不会破坏大少爷的光彩形象的。”
    “不拿。”他还是坚决拒绝。
    这又让我犯愁了:“那怎么办?又放回书塾去?这可是吃的东西,久了,是会变坏了。”
    “那你拿回去吧,”他指着我手里的砚台说,“正好把这个东西放在里面。不然你一个女孩子,手里光秃秃地拿着这个砚台走夜路,我也不放心。”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他嘴巴是不饶人,脾气也坏,但人其实不坏,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柔细致,更让人惊喜。
    可惜,对他的好感总是只能维持片刻,就被雨打风吹去。因为他很快又说;“这些吃的东西要是你不拿回去,明天我就拿出来喂狗了。我家拿来的点心,大部分都进了大毛的嘴。”
    我气结。
    懒得再理他,我掉头就走。
    他还楞在原地呢,大概还在想:我没说什么呀,这个死丫头怎么变成这幅德性?
    等我下船回家时,时辰比昨天更晚了。桃根大概又在胡大娘家睡着了吧。
    走在幽暗的巷子里,手里拎着满满的食物篮子,我的心里是欢喜的——喂狗就喂狗吧,能跟卫夫人家的大毛吃一样的东西,是许多人享受不到的待遇呢。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念着:“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我和颜回的际遇真的很像哦,我也是在陋巷,箪食瓢饮,我也没有“不堪其忧”,这会儿还在没事偷着乐。那岂不就是,我已经和颜回一个境界了?自己打嘴,呵呵。
    快步走到胡大娘家,还没推开门,门已经自动开了,一张笑脸迎了出来:“桃叶,你回来了?累不累,饿不饿?”
    “胡二哥?”没见到胡大娘,却见到了胡二哥。
    胡二哥是胡大娘的小儿子,在一间皮货店里做活计。这次,据说是跟大掌柜一起去北边收货去了,所以一个多月没有回来。
    再看床上,小妹妹已经睡着了,估计又在胡家吃过了吧。这一家人,对我真的好得没话说。
    其实,我也有想过,索性带着妹妹一起住到河那边去,免得我每天上船下船提心吊胆,还耽误很多时间。可是离开了胡大娘一家,我就彻底失去了依傍。不先给妹妹找到可靠的人带,我哪儿也不能去。
    胡二哥跑到灶下,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个罐子。一股香味扑鼻而至,居然是鸡汤。
    “桃叶,快趁热喝,煨了一天了哦。”胡二哥把罐子放在桌上,用小碗添出一碗,送到我手边说。
    已经多久没喝过鸡汤了?似乎都已经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可如今,看着那碗香喷喷的鸡汤,我却喝不下去。
    “胡二哥,这鸡汤,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喝吧,我已经吃过了。”
    “吃过了也喝汤啊,这汤可是专门为你熬的。这一个月,你辛苦了。”
    “胡二哥……”,看着手里的鸡汤,我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他走到床边,一边给小妹妹盖上被单,一边对我说,“我昨天晚上回得很晚,当时你已经睡了,没敢打扰。早上等我起来,你又已经走了。我就去菜场买了一只鸡,放在灶里慢慢煨着。还有,你的米缸我也给你装满了,柴也劈了一堆。”
    我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家的,我妹妹也在他家,他娘手里有我的房门钥匙。他随时可以在我屋子里进出。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有时候,别人对你凶,可能还好对付一点——不理就完了。别人对你太好,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尤其当这个人是男人,而你是个女人的时候。
    “趁热喝啊”,他把我已经放到桌上的汤碗又送到我手里,“这段日子真是难为你了,人都瘦了一圈,我又偏偏不在家。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跟老板去了。”他一脸的自责,看我的眼光里满是歉疚和怜惜。
    “好,我喝。”我端起碗送到嘴边。既然他钱也花了,汤也熬了,我不喝不是不领情了?
    鸡汤真好喝啊。这两天中午在卫夫人家吃的伙食也还不错,只是鸡汤是不可能有的。
    “妹妹晚上也喝了这么一碗呢,小家伙好像挺喜欢喝的。以后,我隔几天就买只鸡给你们煨汤喝。”
    “隔几天就买只”?他一个在店里当小伙计的,每月能有几个钱?我忙说:“不用的胡二哥,鸡汤这种东西也不是我们这种贫寒人家吃得起的。一年能喝上一次两次打打牙祭,我就很满足了。”
    胡二哥却笑道;“你是怕我买不起吧?不会了,桃叶,那种苦日子以后都不会过了,现在我有钱了。”他笑得好得意。男人,好像非要荷包里饱满了,脸上才会神采飞扬。不然总是有点抬不起头的样子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有点吹牛夸口的劲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是说我变成大富豪了,只是比以前,确实好了很多。这次陪大掌柜去北边,我事先借了一点钱,随船带了一些货去,结果在那边俏得不得了,让我猛赚了一笔。大掌柜说我有眼光,回来就升为我二掌柜,工钱也提高了很多。”
    我由衷地替他高兴。据说他家本来也是个殷实人家,家里有房产有店面。只可惜父亲死得早,胡大娘一个人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慢慢地把店面卖掉了,房子也只剩下了这一座小四合院。
    我恭贺他说:“胡二哥这么年轻就能当上了二掌柜,将来说不定能重振家业,把以前的店铺和房产都赎回来,重现胡家昔日的光荣。”
    他自信满满地说:“会的。即使只为了你,我也要重振家业。桃叶你放心,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重振家业,关我什么事啊。
第14章 不受欢迎的变色龙先生
           今天早上进入书塾的时候,一进门就吓了我一跳。揉了揉眼睛后才敢肯定,不是我眼花,而是真的,四个人都到齐了。
    只是这四个人是个什么情景啊。
    王献之趴在桌上睡觉,谢玄在看《孙子兵法》,郗超和桓济则凑在一起下棋。
    来这么早,却不温习功课,不是摸鱼就是钓鱼(打瞌睡),难道他们不知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吗?
    谢玄倒还罢了,反正他平时也是《孙子兵法》不离手的,据说已经能把其中的重要章节顺流倒背。看兵书嘛,好歹也是看书了。可是郗超和桓济连书都没碰。另一个就更不象话了,居然在睡大觉。
    好吧,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个打杂的丫头,没资格对少爷们的行为指指点点的。可是,当别的书塾都书声朗朗的时候,我们书塾却只有下棋声和鼾声,说出去我很丢脸呢。
    见我走进去,桓济说:“桃叶,你今天来晚了哦。”
    我回了他一声:“不是桃叶来晚了,而是少爷们来早了。”
    幸好昨天聪明了一下,下学的时候就把清洁做了,不然这会儿又该慌了。
    桓济还要跟我说什么,郗超突然抓起一颗棋子重重地敲在桌上说:“将军!”
    这一将军,没“将”到桓济,倒“将”到了另一个,就是趴在桌上补眠的王献之。只见他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来,没好气地说:“吵死了!一大早下什么棋啊。”
    郗超的眼睛还盯在棋盘上,显然刚刚的“将军”并没有一击成功,如今满心满眼都是棋,哪里放得了手?当即头也不抬地说:“借用桃叶的一句话,不是我们下棋的时间不对,而是你睡觉的时间不对。”
    王献之好好的觉被人吵醒了,有点起床气,越发蛮横地说:“本少爷睡觉,任何时间都对。“
    郗超也毫不示弱:“本少爷下棋,任何时间都对。”
    这样一争锋相对,两个人之间的斗口就有点变质了。本来是开玩笑性质的,如今倒有了一点动真格的意思了。
    看情形不妙,我赶紧插了一句:“两位少爷都对,是老先生不对。”同时赶紧奉上刚泡好的香喷喷的茶。是真的很香,因为用的是顶级云雾茶,开水一冲进去,一股清香直透鼻端。
    要是真打起来就不好了。我倒不是怕他们伤了人,而是怕他们毁了东西。这屋里笔墨纸砚到处都是,万一被他们当武器,这边砸过来,那边丢过去。最后弄得一片狼籍,受累收拾的是谁?难道还能指望这几位尊贵的少爷不成?
    谢玄这时也放下了兵书,附和我的话说:“就是,要不是老先生这么早就把我们闹起来,子敬也不会困得在趴桌上睡了。
    这话一说,吵架的也不吵了,因为大家有了共同的埋怨对象和攻击目标:就是今天要来上课的庾老先生。
    这两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跟卫府的仆人们一起吃饭聊天,对书塾的情况也大致了解了。尤其是几位先生,我更是重点打听。因为我想了解他们的喜好,好讨得他们的欢心,最后能让他们都像猫先生那样收我为徒——尽管不是正式的。
    其他的几位我都很觊觎,唯独这位庾老先生,我就不敢指望了。因为他不是一般的人。
    论起这位老先生,那来头可就大了。据说他曾做过朝廷的中书令,宦海生涯达三十余年之久,属于“万里长城永不倒”的厉害角色。直到前几年,也就是他七十五岁高龄的时侯,才告老还乡——所谓的乡,并非指乡下,就是这石头城。
    前几年就七十五岁,现在应该接近八十高龄了。别人到他这个年纪,早就老态龙钟,拐杖不离手了。可他还能接受卫夫人的邀请来书塾上课,是个罕见的健旺老人。
    可他毕竟是高年了,当卫夫人请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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