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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一直不说永远-第30章

小说: 一直不说永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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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没关系,我的英语比你还烂。”我看了一眼高傲,他和汉森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得飞快,时不时地哈哈大笑,神态轻松。

我羡慕得不得了,面对杰克这个闷瓜,要是他懂中文,我还能说一两个笑话。问题是他不但不懂,还连英语都说得磕磕巴巴,那些宣扬沟通无国界的家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只好问最白痴的问题:“你觉得中国怎么样?”

他说:“我也不知道啊……除了上海,都没去过其他地方。而且都是为了工作,除了会场也没其他地方可逛。你呢?”

“我?我去过很多地方啊。”

我大放厥词,从山上谈到海里,再说各地美食,咸的讲到甜的,杰克津津有味地听着,他听没听懂我不知道,但是我说得龙飞凤舞兴头大起的时候,真是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们点的菜送上来后,我立刻后悔不该谈那么多美味。高傲说得一点都没错,德国菜实在是……除了单调还是单调。我的西冷牛排其实就是两块圆形的大肉饼浇上酱汁,再佐以一些炸土豆片、薯条和西兰花而已。

第91节:一直不说永远(91)

不过著名的德国啤酒倒是不负众望,味道极地道,又是满满的一大杯——与其说是杯,不如说是桶,单凭一只手根本无法端起来的容器,能叫杯子吗?

我们四个人喝了六桶,杰克脸上有了点红晕,“你想跳舞吗?”

已经过了8点,餐厅里关掉大灯,每张桌子上点了小蜡烛,乐队在台子上演唱麦克学摇滚的《SLEEPINGCHILD》,全餐厅的人都在打拍子,有的还举着打火机吹口哨。

“去跳舞吧!”汉森对我偏偏头。

高傲说:“你们去好了,我在这里看着包。”

我看看舞池,离这里隔了好几张桌子,我说:“不如你陪他们跳,我来看包。我英文又没你流利。”

高傲翻着白眼把我推出去,“三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跳的。”

我们随着人潮涌进舞池,杰克说要不是喝了点酒,他可不敢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跳舞。

我好奇地看着他,“真的?”

“是呀。”

“莫非你们德国人比中国人还保守吗?”

他耸耸肩,解释说:“我个性如此。”

嘀嘀两声,我拿出诺基亚来看,高傲发的短信,“先回来一下,公主,我要去厕所,憋不住了!”

我一阵好笑,对杰克做个手势,“高傲要去厕所,我得回去看好我们的包。”

他说:“我可以借一下你的handy吗?”

我一愣,“handy?”

杰克摸摸头,指着我的手机,“那个,你们不叫它handy?”

“啊?这个?这是mobilephone。”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头,“mobilephone……我能借用一下吗?”

“嗯。”我递给他,就走回座位上去接替高傲看包。

从厕所出来,高傲顺便叫了服务员结账,我竖起耳朵一听,一千六百块,顿时扼腕叹息,可以吃多少顿啊!

他发现了我,笑着说:“早告诉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又贵又不好吃,谁叫你非要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们走出宝德兰,开车回酒店。等电梯时,杰克忽然认真地对我说:“你的男朋友很棒。”

我无声地指着高傲,杰克点点头。

“我听汉森说,他是大老板的儿子,可是却做着和最普通的业务代表一样的工作。我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多。”

我慎重其事地对他说:“我们现在是朋友,right?”

杰克点头。

“那你帮我做个选择,你觉得他,”我指着远处高傲的方向,又指自己,“和我,合适吗?”

杰克不明白地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那不是当然的吗?”他说。

电梯“叮”的一声打开,高傲走进来,看我一眼,“干什么笑得这么贼?”

我不说话,看天花板。

汉森和杰克要到三楼的荷里活酒吧继续喝,从三楼到十五楼这段时间里,高傲几次想开口跟我说话,我甚至可以听到他吸气的声音,但是他没说。

我们在1512房门口掏房卡,我忽然叫一声:“啊,我的手机!”

高傲马上偏过头来,“不会又丢了吧!”

我转着眼珠一想,“……我记得借给了杰克打电话,在杰克那里。”

高傲马上把手里房卡和外套塞给我,朝电梯跑去。

我站在门口若有所思,“他干吗要说‘又丢了’呢?”

走进去我才想起来,这手机丢过一次,捡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

想到这里,突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高傲走进来,把诺基亚朝我兜头砸来,“怎么这么不长记性啊!”

我争辩道:“不长记性的明明是杰克。”

“他喝两杯啤酒,你才喝一杯。”

我笑着说:“高傲,我两次不见了手机,居然都是你给我找回来。”

他踢掉脚上的皮鞋,转过脸来看着我,慢慢露出了笑容,“就剩一格电了,今天最后一晚,记得充!”

我说:“知道了啦。”

“知道个屁!马上去拿充电器插上,别顾着看电视。”

“我忙着呢。”

“忙什么啊!”

“忙着消灭零食,你买这么多,一个星期都吃不完……”

第92节:一直不说永远(92)

高傲没办法,自己去我的包里翻充电器。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星期以来首次被自然的阳光唤醒。

“要死了,时差倒不过来啊……”我用被子蒙住头叫道。

高傲刚烧了一壶开水,冲一杯速溶咖啡拿到床头,“醒醒,9点了。”

我在被子里伸个懒腰,一跃而起。

“爽!爽!爽!这个星期过的真是神仙般的日子,要是永远都这样岂不是过着猪一样的生活了,不,简直是猪狗不如。”

我从卫生间里洗漱停当出来,把背包背上,“高傲,我不去送你?,反正你2个小时不到就能到家。谢谢你照顾,我先走一步。”

“真的不跟我回家?”

我在门口穿鞋子,“我还有想去的地方嘛。”

他放下杯子走过来,“那你什么时候回家,国庆节?”

我做一个鬼脸,“还没分开,你就想我了?”

高傲别开脸,笑一下,“哎!真没办法……手机呢?”

我从口袋里拿出来晃了一下。

“记得充电,24小时开机,随时给我发短信,如果你肯打电话自然更好。”

他沉默一下,说:“我可不是每次都能捡到……它是我唯一能找到你的方法了。如果卡里没钱,就发消息,我帮你充值。”

我鼓起腮帮子点点头,绕到背后抱了抱他,“拜拜。”

我把门开着,倒退着走向电梯。

几个小时后,高傲给我发消息,“我在家,你在哪里呢?”

“我在海边。”

“东海?”

“白龙港。”

东海,白龙港,我见到一只巨大的漠然之眼。

天是很阴沉的,并没有阳光。

泥沙累积了几万个世纪,才能容纳下人类的脚印。

芦苇是新生的过客。在这个经历了离别的夏季——它们默默地站在海岸线的高处,却只是过客,而并非归人。

真像海亚姆说的那样呢,天地是飘摇的逆旅,昼夜是逆旅的门户。伊朗的哲人,海亚姆。究竟要人类作出怎样的放逐,才能得到天地的承认?

我带着泪水看着这一片苍茫的海洋,古老的海洋。我想有一天我终将死去,变成化石——也许连化石也不是。多少多少年以后,这片海洋依旧在这里波涛汹涌,正如亿万年前它一如既往的浪潮。

浪潮的旋律未变。也永不会改变。

站立于礁石上,我忽然看见了太阳。原本以为并未出现的太阳,此刻正静静地盘踞在海平线的上方,半边隐于海面之下,像一只巨大而苍茫的眼睛,漠然地看着这个尘世的变迁。

它收敛了自己的锋芒,我甚至可以看见它的轮廓,它近乎透明的白色的躯体。苍穹下,我被赐予了与万物之主对视的荣誉。在这片海岸上,我第一次明白了世上终有人类不可企及之处,那是连目光也到不了的遥远,连梦境也梦不到的天荒地老。

也好啊,真好。毕竟始终存在着那么一个桃源,一方净土,是人类永远无法污染的。那个地方,叫做地平线。

我告诉过lilith,人类不可能到达地平线,只有脚下所站的那一方寸之地,才是属于自己的国度。

我以前一直这么相信,只有与生俱来的,才有可能陪伴自己到永远。其他的拥有和失去,不过是人生路途上来来去去的过客。

这些过客能陪伴你多久,谁也不能保证。

如果说永远陪着我,我不会相信,那太奢侈了。

只能说一直。一直是这样的生活,也许能让人安心一些。

雪一直希望我回心转意,跟着她写剧本。我当时在公用电话亭里赏雪,笑着说等哪天我的小说再也没人要看了,我就回来。

茜伶还是在找她的另外半个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不再敢笃定地说张天叙就一定契合她,她是完美的女孩,有资格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完美。

方客侠的曲谱一直没有给我,他说他始终不满意,他要作一首令我灵感大动的曲子,还为此去考了十级证书。以他的性格一点都不奇怪,我在嘉年华BBS上留言告诉他,我等他,一直。

高傲每个月1号定期往我手机里充100块钱,他很少打电话,都是短信,问我到了哪里,在做什么。还时常开玩笑地来一句:“我一直都没变心啊。”

我说:“我也是啊,一直都这样。”到了结局也这样。在这个故事里出现过的男孩女孩,都是我深爱过的人,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不可或缺的过客,为了他们,我不要做英雄,我只做愚者。

一直做到永远。

—全书完—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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