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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直不说永远-第14章

小说: 一直不说永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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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道:“真变态,兔子多可爱,你们吃牛吃猪吃鸡还不够,还把主意打到兔子和狗这些宠物头上去,不要脸!总有一天要遭报应!”

周围一两个食客偏过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我坐在这样的店里边吃边骂实在很无聊。

茜伶咬着兔腿说:“别这样嘛,这只兔子死都死了,你就吃了吧,味道真香哎。”

我说:“我就是吃不下去。”我匆匆扒拉了碗里剩的几口饭,从酸菜鱼盆里捞出最后一小片酸菜塞进嘴里,“饱了。”

高傲嘴上的鱼肉在滴油,“不会吃的人最无趣。”

我强辩:“我只是不如你们这些人变态,牛肉鸡肉也可以做出很多美味来,你承认吗?你不觉得吃什么猴脑、熊胆的人丧心病狂吗?”

“得得得”,高傲把筷子响亮地拍在桌上,那些骨头渣子跳了几跳,“我说不过你,老板买单,这些全部打包,我们去吃新疆大盘鸡!”

这下,不光隔壁几桌的食客,就连老板也愣愣地看着我们。

张天叙在北京的日子里,我和茜伶经常跟高傲在一起玩。

他是个娱乐通,似乎对全城的娱乐设施了如指掌。无论去哪里,我在结账时的第一句话必是:“我们A一下吧。”高傲也从不抢着买单,有的时候我和茜伶都没有零钱,各自拿着一张百元面面相觑时,他就把自己的那份交给我们,任我们和收银员交涉去,自己闲坐一边。

吃东西时,高傲每次都会亲自为茜伶点菜,也会给我哪道菜量多价格又合适的提示。每次一坐下来,我和茜伶就不约而同地等他下达指令,他给茜伶的始终是漂亮精致到可以摆在橱窗展示的样品菜,而给我的则永远都是便宜实惠的那种。

逛街的时候,他会很殷勤地为茜伶张罗,从衣服到指环。他很会搭配,眼光不俗,比杂志上配出来的都要漂亮有味道。

高傲从不过问我适合怎样的打扮,而我也不喜欢别人干预我的衣着,我总是一个人逛街,走路像赶时间,雷厉风行试穿问价,付钱后就套在身上,旧衣服打包,顺手扔在门口垃圾筒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饶有兴致地陪茜伶一个人逛街买东西,说这个她穿绝对好,那个多么可爱性感,导致茜伶每次都大包小包满载而归,同时大叫:“又买了这么多!”

我觉得奇怪,高傲不像是经济不宽裕的人,更不像小气的吝啬鬼,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茜伶买过一分钱的东西。

要知道这世界上愿意为茜伶砸银子的男人大把,就算不买名牌化妆品高档时装,一个十几块钱的小戒指,难道也不愿显示一下风度吗?

有一次我们逛到艾格的专卖店,我和茜伶都喜欢这个牌子的衣服:时尚,俏皮,款式帅气而且色彩极其鲜艳。茜伶说过这个牌子很挑主人,长得漂亮都不一定够资格,除非是很有气质,才能尽显其张扬个性和妩媚的剪裁。

我认为茜伶就是这样的女孩。她的五官非常欧化,眼眶深邃,眼珠是浅棕色,鼻梁很高,上唇薄下唇厚,162厘米的身高,42公斤的体重,艾格这牌子的衣服就像是为她定做的一样。

可惜艾格价值不菲,一件大衣700多,茜伶虽然穿什么都好看,毕竟每次只能负担一两件的价钱。

她在试衣间里试穿艾格的红色短裙,我坐在地上邋遢地打着呵欠。

高傲用脚踢了踢我的屁股,“起来,坐地上像什么样子。”

第42节:一直不说永远(42)

我头一歪,“这地砖干净得很,再说我裤子是棕色的,看不出灰来。”

高傲“Kao”了一声,“亏我曾经把你当女人看。”

我早习惯了他的各式讥讽,不以为意。

茜伶打开门走出来,店堂里的所有人,不管营业员顾客,目光一致地粘在她身上。

我大赞:“太正点了!”

艳红的短裙和她雪白细长的腿,说不出得香艳明媚。

高傲也啧啧有声:“配一双黑色的靴子吧,那种胶皮的,街上的男人都要血流成河。”

一个同龄的女顾客禁不住叹了口气,跟营业员抱怨:“看到没,我们死活穿不出那种效果,买了也白搭。”

茜伶一脸得意洋洋,一边拿起裙子上的价格牌看,一边看着其他款式的衣服,忽然心血来潮似的对我说:“小年,你也试试吧!”

我连忙摆手,“我才不要,我的腿像水桶。”

“胡扯,你高中毕业时不是经常穿超短裤吗?这才几个月,就升级成水桶了?”

我又讪笑,“我没茜伶你那么白嫩的腿。”

“少废话,快点去试,好的话我们一人一条,现在打折,不买白不买。”

我蹲在地上耍赖,“我不试啊,我不试啊——我都N久不穿这种衣服了!”

我趴在地上的时候,高傲问了茜伶一句:“她?穿这种裙子?”口气很是质疑。

茜伶说:“当然啦,你不要看不起人,我们小年是没有打扮,她底子好得很呢。”

高傲诡异地嘿嘿笑着,“你,快去换。”

我缩进墙角,“我不换,要我穿这样的衣服,还不如裸奔。”

茜伶不快地扯起我,“你又不是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吊带衫、超短裙、高跟凉鞋,你哪样没穿过,我这还是跟你学的呢。”

高傲很狐疑地听着茜伶的话,我觉得他肯定一百万个不相信,我会穿这种衣服出去丢人。

我被他们两个抢了背包扔进更衣室,扬言不换就不让我出来。

换什么呀?

我抓抓头,看着脚上的帆布鞋,明明应该配高筒靴的裙子……跟帆布鞋,不伦不类啊!

莫非真的要裸奔?权衡一下,我慢吞吞地脱掉外套,穿上艳红色的短裙,靠,那裙子真是短,离膝盖只有一根手指的长度。

上半身是宽大的白衬衫,我就胡乱把下摆塞到裙子里去。把滑到脚踝上的长筒袜提到膝盖——那长筒袜是阿迪达斯那种黑色与红色条纹相交的运动型袜子,你该知道这是怎样爆笑的组合了吧!

我把帆布鞋的后跟提上,快没勇气走出去贻笑大方了。

“你好了没有啊,猪脑?你是不是穿了三条裤子啊?”

高傲在外面叫嚣,他的声音肯定连店外面的人都听见了。

我只得推开门,冲出去转个圈,“好了吧,我要换下来了!”

茜伶一把抓住要冲回更衣室的我,“等等!”

她把我头上卡住头发的大夹子拿掉。

我连忙抱住头,“别!求你了,我头发可不像飘柔广告里的那样,打结来着!”

她说:“你就信我一次放下来看看嘛!”

我揪着脸,松手。

茜伶指着镜子,“你自己看。”

看什么呀,看!

我勉为其难地望着巨大的穿衣镜。

没错,肥大的白衬衫依然是那么的肥大,没有变成小毛领的开司米外套;阿迪达斯和帆布鞋依然是那么半脏半旧,没有变成光可鉴人的黑色高筒靴;我的头发也是有够乱,结成一缕缕的,和黑人雷鬼差不多。

这时营业员突然说了一句话:“哎?原来也可以这样搭配啊。”

我根本没自信看镜子里的自己,只好看其他人的表情。

高傲慢慢地围着我转了个圈,我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脸色很古怪。

“茜伶,我去换了啊。”我说道,打开门走进去。

茜伶也跟进来,劝说我:“喂,买吧。”

“买什么啊,你没看到我不合适吗?”

“胡说!再合适没有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睁眼说瞎话了。”我拿起钩子上的外套。

“我和你说真的呢!你没听见营业员都说你这样搭配很好看吗?”

第43节:一直不说永远(43)

“哪里好看了。”我套裤子。

“你不觉得很别具一格,很另类吗?运动型的装束配风情万种的短裙,说不出的娇媚呢!好像拉拉队女郎,又性感,又青春活泼!我早就说过你肯打扮绝对不丑……”

我已经飞快地穿戴完毕,像乌龟找回自己的壳一样,整装待发地拿过茜伶手里的发卡。

“哎,可惜了这头发!”她最后说。

高傲在外面等,茜伶把裙子交给营业员说包起来,我把裙子交给营业员说谢谢。

“你不买?”他问。

“为什么要买?”我反问。

“难得你有了点女人样。”

“你就当是个噩梦吧。”我告诉他。

我拒绝美丽,我不想引人注意。

我想为之装扮的那个人,根本不看我。

我是这样的固执,与其在无人欣赏的花季后寂静地凋谢,我宁可做一株永远拒绝开花的植物,不让人知道我是玫瑰,亦或杂草。

星期天的早上,我刚赶完一天的任务稿量,缩在床上呼呼大睡,忽然手机嘀嘀、嘀嘀两声,把我惊得一个翻身——诺基亚除了发短信快,声音还狂闹腾,不愧是芬兰人的得意品牌——洗桑拿都洗出百八十种花样的民族,还能玩不转个手机?

拿起来一看,陌生的号码,内容:你现在方便出来吗?我在学校附近的BOBO吧等你。消息来自:方客侠。

他找我……干吗?

我倒回床上,闭了眼睛却再也睡不着,妈妈的爹爹!白天的觉真难补。

只好起来梳洗换衣,揣上手机晃去BOBO。

幸好只有几步路,回来的路上还可以带个拌饭。

如果是去见高傲,我会尽可能地蓬头垢面,因为我知道他是个二百五;但如果对方是方客侠我可不敢太过冒失,他浑身透出的干净气息叫人不能直视。我穿了白色长袖T恤,罩件淡蓝色的格子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地去赴约,绝对不引人注意的装扮,对我来说,几乎算盛装了。

爬上二楼,他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喝咖啡。

“吃了吗?”他客气地问。

“没。”

方客侠招手叫服务员:“黑椒牛柳饭挺好吃的,来一份?”

我想,十块的拌饭多划算啊,老大的一碗酱还特别浓……可是不便违他好意,点了下头。

“一份黑椒牛柳烩饭。”

“你不吃?”

“我不饿。”

“还是吃吧,我一个人吃老别扭。”

“那来个海鲜烩饭吧。”

结果送上来两个脸盆大的盘子。

第一口就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我一边赞叹着味道,一边整勺整勺地往嘴里倒,和我完全相反的,方客侠只是用勺子尖部分挑些扇贝肉来吃。

“你不吃吗,都冷了?”我比划一下。

“我不饿。”

“对不起啊,都是我坚持让你点。”我想了想,“如果你不介意,我帮你解决掉怎么样?当然,钱我来付,我还没饱……”

“啊?”他一愣,“可是,我动过了!”

“没关系啊,你又没传染病。”

方客侠深深地犹豫着,“你、你真的要?”

“我要的啊,看来很好吃!”

“可是我动过了啊,不然你重新要一份?”

“那不是浪费吗?”

他见我坚持,勉为其难地递给我。

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解决着它,边吞边问:“找我有事?”

“等你吃完吧。”

我便埋头鲸吞。

突然,方客侠笑起来,“你吃饭的速度还和音乐有关系。”

店里开始放的是节奏稍慢的萨克斯,这会儿换成了欢快的吉他,经他一说,我才发现我往嘴里喂饭的频率跟随着音乐的鼓点。

“经常听音乐?”

“嗯,一天都离不得。”

“很忘我吧?喜欢什么类型的?”

“好听就行。”

服务生收走了盘子,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你最近都不发文了。”

“是呀……”我下意识地说,忽然反应过来,他怎么知道我发没发?

“可是那些小说倒是写得勤快。”

“赚零花钱嘛……”我鞋底搓着地板,“我想把煤气热水器换成太阳能的,至少要18根管子的那种,起码6000;还想换电脑,32兆,熬不下去了,开Word都会死。”

第44节:一直不说永远(44)

“怎么那么物质性?”

“你试试几天没热水澡洗的感觉再来猖狂。”

“跟父母商量一下吧。”

我揉揉酸酸的脖子:“我都19了,西方国家孩子16就开始自己吃自己了。”

“可你是中国孩子,中国孩子都会被供到大学毕业为止。”他说,“有些大学毕业依然被供。”

“难道你心安理得做那种人,方客侠?”我虽然极力掩饰,但是语气里还是有一丝不屑,“一个人的能力不是体现在会写什么样的文章,而是能不能养活自己吧?从这点上来讲,我觉得我会修家里的马桶盖比会写小说更值得自豪。”

他十指交握,思索了一下,“我觉得你脚踏实地很值得赞扬,但胸无大志更让我无可奈何。”

我瘫在沙发上,两眼望着天花板。

他说:“等你买了太阳能热水器和电脑以后,是不是就无欲无求了呢?很显然,你还会去买什么等离子电视,高清晰DVD,或者先锋音响,三星MP3,直到毕业后,想要车,想要房子,把有限的才华填充到无限的里去。”

他说的好像也有道理,我没反驳。

“你以想要的东西需要钱买为借口,躲避对自己的磨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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