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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御前总管升职手札-第212章

小说: 御前总管升职手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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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璨眉头一动,“哦?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别人教你的?”如果赵闰的母亲想要讨好自己,以获得更好的生活,特意教会他说这种话,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现在他们母子都要仰赵璨的鼻息。

    赵闰连忙摇头,“是我自己想的,你别告诉我娘!”

    赵璨点点头,又问,“这是你第几次翻墙?”

    赵闰原本屏息凝神,就等着赵璨问他为什么想要当大将军。他已经十岁,其实并不小了,心里已经有了许多想法,只是从来没有机会告诉别人而已。今天被发现,他又是害怕又是松了一口气,这才鼓起勇气将这番话说出来。

    结果赵璨根本没有问。

    他的神色重新委顿下去,“第一次。”

    也是,将官们进京也才几天的功夫,赵闰得到消息,制定路线,逃学出来肯定也需要时间。而且如果他真的过来了,那么多人不会完全没有发现。

    赵璨想了想,又问,“你是怎么想到要翻墙的?之前是否有人翻过?”虽然不太可能,但还是要问清楚。

    赵闰摇头,“我昨天在御花园里听见了这边的动静,才突然想到可以翻墙的。”要从正门那边进去,他显然做不到,但是一墙之隔,翻过去不算太难,所以赵闰便立刻付诸行动了。

    他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但要遮掩时已经迟了,“你昨日也没有上学?”

    赵闰低下头,小声道,“是。”

    原本赵璨听了平安的话之后,对此也不是完全没有期待的。毕竟相较于过继一个孩子,亲生弟弟的纷争总会少些。只是现在看到赵闰的表现,实在是失望之极。

    他已经十岁了,还是如此惫懒不堪,不管原因是什么,要从头去纠正,对赵璨来说,都太麻烦了。

    平安察觉出他的想法,上前一步,低声道,“陛下,把人交给我吧。”

    赵璨点头,“你带他下去问清楚情况,就把人送回上书房吧。”

    平安走过去,牵起赵闰的手,拉着他走出了本初殿。

    跨过殿门之后,赵闰才陡然松了一口气。方才不觉得,现在想想才发现殿内的气氛压抑得厉害,让人下意识的敬畏。许多之前没打算说的话也说出来了。

    因为兄弟间的关系淡薄,赵闰和赵璨自然也没怎么接触过。而且他懂事的时候,赵璨就已经是经过西北一役之后声名赫赫的王爷,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距离很遥远,需要敬畏的对象。后来赵璨登基,就更不必说了。

    赵闰的母妃是个通透的人,知道夺嫡之争没有自家什么事,所以对这个儿子也没什么要求,这才将赵闰养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反正赵璨这个哥哥,总少不了他的一口吃的。就算要教导,也只能等将来出宫开府之后再说。——现在赵璨的几个兄弟,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情况。毕竟这些嫔妃们母家没有势力可借,现在看来也没有任何翻身的可能,那么不让赵璨忌惮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所以赵闰今天见到赵璨,真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而这种敬畏,待视线转到平安身上之后,就尽数变成了佩服。能够在皇兄面前说得上话,看上去十分轻松的人,由不得赵赵闰不佩服。而且……他低头看了看平安牵着他的手。

    身为皇子,纵然是他的母妃,平日里也极少和他有身体上的亲近。小时候或许被抱过,不过从他有记忆开始,亲近就越发少了。现在年纪大了,,这样牵着手走路就更不成样子。

    所以这尚且是赵闰头一次被这么牵着走,平安的手心干燥温暖,让他心中奇异的生出了一种被保护的安全感来。好像只要这个人牵着他,就连后面本初殿里的皇兄,都不是那么可怕了。

    平安领着赵闰去了偏殿,让人取了茶水点心过来,笑眯眯的招呼他过来吃。

    能够想到去爬墙,赵闰的胆子就不会太小,当着赵璨的面不敢放肆,这会儿就自在多了。他问平安,“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平安。”平安笑着回答他。

    “我叫赵闰。”赵闰也一本正经的道。

    不过正经了片刻,他又忍不住露处原形,小声问,“平安,你不怕皇兄吗?”

    “为什么要怕?陛下又不会吃人。”平安说,见赵闰脸上露出几分不以为然,又道,“不过陛下威仪天成,令人敬服,也是常理。你只要别犯错,他也不会对你如何的。”

    问题就在于他犯错了啊!

    被抓住爬墙不说,还暴露出自己经常逃课的真相,虽然赵璨没说什么,但是赵闰自己心里已经后悔不迭了。

    平安看着他,心思忽然一动,“十六皇子,你想去看那边的将官们训练吗?”

    “想!”赵闰立刻抬起头,双眼发亮的盯着他。这么看,平安觉得小胖墩其实也还挺可爱的。面部轮廓和五官都生得不差,要是瘦下来的话,想来也是个小帅哥。

    “那你要先告诉我,你为什么想当将军?”平安问。

    “因为……当将军好威风!而且我听人说,当将军不需要念那么多书。”赵闰道。

    还真是诚实的回答。

    “当将军的确很威风,或许也不需要念那么多书,但也一样很辛苦的。”平安站起来道,“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也许等你看完之后,就会后悔了。”

    的确,将官们的训练枯燥乏味,不是木头桩子似的站在那里,就是走来走去。而且现在训练才刚刚开始,队列也并不那么整齐,实在是没什么好看。

    赵闰果然面露失望,问平安,“他们每天都这样吗?”

    他所想象的将军,应该是骑在马上冲杀,打得敌人片甲不留,怎么也没有想到日常的训练会是如此。

    平安点头,问他,“你现在还想当将军吗?”

    赵闰一开始还在纠结平安的问题,后来走了个神,才忽然意识到了一点,“你问我想不想……难道我想就可以吗?”

    平安笑着说,“你如果想,我可以替你同陛下说情,让你跟这些人一起训练,如何?若是你能练出样子来,将来自然有可能当上大将军,若是吃不了苦……”

    “我才不会!”激将法对小孩子一向很有用,赵闰立刻大叫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都不怕平安,相反还觉得跟他十分亲近。平安这么说,他也就这么相信了,丝毫不怀疑他这番话的真伪。

    而平安自己,除了当年的赵璨之外,还从没对谁那么好过。眼缘这种事真是说不清楚。

    所以虽然赵璨对赵闰不甚满意,平安也觉得可以先调/教一下,总要给他一个机会,若是事实证明他实在是不堪造就的话再放弃也不迟。

    平安回去将这个想法跟赵璨一说,结果赵璨索性拍板决定,让现在还住在宫里的几位皇子,都来参加训练。

    “这样不合适吧?”平安道。

    赵璨道,“没什么不合适的。你不是说了,这个东西能够训练他们的整体性?让他们训一训,不求能有多大的成果,往后不要给咱们扯后腿就够了。”

    平安一想还真是。集体活动或多或少都带着点儿“洗脑”的意思,要是能够让这些皇子们在其中感觉到身为大楚的子民,身为皇室的一员的骄傲和荣誉感,以后自然也会尽心维护,而不是给赵璨捣乱。

    于是两天后,总教官开阳面对着六个从十岁到十五岁的孩子,头疼了。

    平安并不知道自己给开阳带来的麻烦。这件事是他兴之所至想到的,不过究竟能不能够有结果,现在却还很难说。赵璨如今年轻,现在又还在先皇孝期之内,子嗣的问题,暂时还构不成困扰,即便这几个最后都不成器,也不过是多费一点功夫。

    反正机会他已经给了,能不能够抓住,就看他们自己。

    即便不能继承皇位,若是他们表现出自己的能力,被赵璨委以重任,也是有可能的。

    而平安自己的注意力,则再次被转回了皇宫之中。

    赵闰的事情给他提了个醒,虽然暂时还没有发生什么事,但也必须防患于未然。平安让人加高了赵闰爬过的墙壁,同时又增加了巡逻的人手。毕竟宫里人少了,空置的地方就多,一些重点的地方一定要照顾到。

    除此之外,他也该完善一下宫里人口的补充了。毕竟以后每年都会有些人到了年纪被放出去,不提前准备,将来势必会无人可用。不过这件事,平安只需要定下一个基调,就可以交给下面的人去办了。

    雇佣制虽然会引人议论,也难免会令人疑心这些人的忠心问题,但这也算是皇室的恩典,受损失的是他们,得利的是普通百姓。

    ——从前选入宫的女子,终身不得离开,一家人只好被迫分离,再难见面。但是现在则更像是出门做工十年,管吃管住还有工钱,若有福气便能一步登天,若是没那个福气,回家另嫁也不错。

    经过平安暗地里在报纸上安排的种种宣传和鼓吹,普通百姓们提起这一项变革,多半都是夸赞的话。朝堂上也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

    不过,重中之重的工作,还是在明年春闱之后,挑选人手正式组建御前书记处。

第177章 城() 
《御前总管升职手札》由作者衣青箬首发于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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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过云层的晴朗

    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发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

    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

    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上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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