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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僵尸保镖-第624章

小说: 僵尸保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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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黑变成了灰,到浅灰,最后变成了完全的透明,而石头的形状也变成了一个圆球,此时,它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

    “水晶球”映照着紫色的紫火,折射出瑰丽的紫光,看着甚是瑰丽迷人。

    “小子,你的火焰果然厉害,竟在短短时间内就炼出了石头内的杂质,这个血族穷奇一生也没有做到这一步。”剑灵惊叹道。

    “当然,火之力能差吗?要是你见过火之力的巅峰形态,估计要吓傻。”林天自豪地说道。

    火之力,女魃一脉特有的能力,高级状态已经可以使得赤地千里,巅峰状态估计就是天也能烧出个窟窿。

    “到现在,你可以说了吧,这块陨石究竟是什么东西?”林天再次催问。

    “我不知道现在的人怎么称呼它,我们那个时代,巫师称它为变形石,当它吸收足够的能量后,便会改变形状,而且会随着施术者的精神意念变化,非常神奇的东西。”剑灵兴奋地说道。

    “改变形状?还随着施术者的精神意念改变?这是什么道理?”林天冒出了一连串的疑问,因为这种特性太奇怪了。

    剑灵似乎思考了一下,犹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甚至我们那个时代的巫师也不明白,这种天外陨石提纯之后,就是有这种属性。那时在皇宫之中,便有一个宫廷巫师提炼过这种陨石,所以我之前才会有那种奇特而似曾相似的感应。”

第1303章 封爵(上)() 
“你不是号称元老级吗?竟然连一块破石头不知道。”林天很是失望地说。

    剑灵却是理直气壮:“这有什么奇怪的,连那些巫师都研究不出名堂,我一把剑,不能跑,不能飞,不知道很正常啊。”

    “那你知道什么?这块石头有什么用?”林天追问道。

    “不知道。”剑灵更干脆地说。

    “你个锤子,什么都不知道。”林天非常鄙视。

    他的话音刚落,紫火中的透明石头突然起了变化,在林天惊呆的目光中,圆球形状的石头缓缓伸出一个长条状的柄,剩下的部分变成了圆柱状。

    林天张大了嘴巴,好一会才说:“还真是个锤子!”

    “小子,看到没有,我说会变形,这下相信了吧。”剑灵得意地喊道。

    林天这会没空理会他,而是精神灵觉一动,喊了声:“电视机!”

    石头一阵变化,缩回了球形,但是没有变成电视机,剑灵连忙说道:“电视机那么复杂的东西,怎么可能变得出来,你仔细感觉一下,它变形是要消耗能量的,小心它把你吸干。”

    林天回想了一下刚才变锤子的过程,好像有这么一回事,不过要说吸干能量,林天也是不信的,他眉心和下丹田位置都蕴藏着恐怖的能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甚至连探究都不可能。

    太阴玄气和火之力都是霸道无比的能量,变形石别说要吸干它们,搞不好被它们吞噬还差不多。

    “匕。”林天心中又下了一个指令,石头一阵变化,真的成为了一把匕,

    林天把紫火撤回,失去火焰能量的支持,“匕”很快就变回了石头,还是一颗透明的石头,但是体积比拳头小了些。

    “这东西确实神奇,特性有点像级记忆金属,但是好像没什么大用处。”林天摇摇头,觉得这石头有点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除了变化普通的形状,没什么大用处了。

    剑灵却是反对道:“也不能这么说,你不是铸造师,所以不知如何利用,说不定在铸造师眼里是宝贝呢。”

    “算了,反正到了手,也不可能扔掉,先拿着吧。”林天把石头放进了口袋,然后看向密室的骸骨。

    想了想,林天说道:“把这具骸骨带出去埋葬了吧,不管在哪里,入土为安都不会变。”

    “看来你小子也不是那么讨厌嘛,还懂得尊重前辈。”剑灵赞了一句。

    林天却是说道:“前辈当然值得尊重,但是为老不尊就讨人厌了。”

    说完,他走出密室,从武器库了拿了个箱子,把血族的骸骨装进了箱子中,最后看了眼,提着箱子走出了密室,并且把密室重新封死。

    带着骸骨,林天离开了武器库,悄悄地潜出皇冠酒吧,打了个出租车,来到了郊外,再继续走了一段路,来到了一个山坡上。

    山坡上来的一面对着纽卡斯,另一面临着泰恩河,林天就在这个坡顶上,挖了深坑,把骸骨连同箱子埋进了地下。

    回填好沙土之后,林天又搬来巨石压着翻新的泥土,只要再过一段时间,这里重新长出野草灌木丛,便再也没有痕迹。

    夜风从泰恩河上吹来,压低着坡顶上的野草,显得有些苍凉。埋在地下的血族,生前也许辉煌无比,也许是个大人物,也许活了几百年上千年,一生波澜壮阔,可最后,还是深埋在这地下,从此无人知。

    “亚瑟王纵横一生,史诗如画,波澜壮阔,可到头来连埋在哪里都不知道,再伟大的人,再辉煌的人生,到头来也只是占这方寸之地。”剑灵突然感慨道。

    林天临江而立,自然地想起“三国演义”的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连拥有不死不灭之身的吸血鬼,都化为了一堆白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永恒的?林天心里有些感慨。

    “也许只有神才是永恒的。”剑灵说道。

    “天若有情天亦老,神也会陨落,再说,这个世界有神吗?”林天淡淡说道。

    剑灵沉默,没有答上来,站了十几分钟后,林天转身离开了山坡,回到市内,再次打了个出租车,返回了皇冠酒吧。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酒吧的气氛依旧热烈,不管是一楼的酒吧,还是地下酒吧,两个不同的世界,却出奇地相似。

    酒吧看似热闹,实际上却是一个寂寞的地方,因为这里聚集着一群寂寞的人。林天不寂寞,所以他不喜欢待在酒吧,即使他是夜色玫瑰的老板,实际上去过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林天直接乘坐电梯上了楼,回到宿舍大门,正要开门的时候,林天却突然看向了走廊的尽头。

    那里没有灯光,但并不妨碍林天的视线,他对着黑暗说道:“罗琳侯爵,这么晚,你是来监视我,还是因为深夜寂寞,来找我?”

    一个身穿皮衣的女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到了林天面前,正是罗琳,她看了眼林天鞋子上的泥土,皱眉问道:“这么晚,你出去干什么?”

    林天并没有掩饰,而是淡定地说道:“血族晚上出动,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说的是事实,大多血族都是“夜行动物”,即便是高级血族,虽然不惧怕阳光,但他们也不喜欢白天,也许是骨子里的天性使然。但林天却偏偏相反,虽然是僵尸,却更喜欢阳光的世界。

    “阿西娜长老刚刚传来信息,不日她就会返回酒吧,让我转告你,不要到处跑。”罗琳没有深究,而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说道。

    “怎么,长老不在酒吧吗?我怎么不知道。”林天假装意外地说。

    其实他知道,那天阿西娜出去之后便没有回来过,大约是真的如她所说,去找亲王了,毕竟是和另外一个长老抢人,交代还是要给的。

    “消息已经转达,我走了。”罗琳深深看了林天一眼,转身离去。

第1304章 封爵(下)() 
“罗琳,你寂寞吗?或者说,你孤独吗?”林天看着黑暗中罗琳离去的背影,突然问道。

    罗琳放停脚步,抬头看着走廊尽头的黑暗,林天看不到她的表情,她只是平淡地答道:“血族与孤寂为伴,如果你只是新人,你会慢慢明白这个道理。”

    她所谓的新人,指的是成为血族的时间不久,林天还知道,只要成为血族的时间不足一个世纪,也就是百年,都算是新人。也对,凡人的人生不过百年,血族百年后也基本脱离人的属性。

    “你没想过改变现状吗?一直都在做别人的仆人,这个世界这么大,应该出去走走。”林天淡淡地说。

    “你知道吗?说这句话,我已经可以把你列为血族的叛徒。”罗琳提高了一点声音,但还是看不到她说这句话时是什么表情。

    “那你现在就可以把我抓起来审判,或者告诉阿西娜长老。”林天也看不出是什么表情。

    罗琳没有再回答林天的话,抬脚继续向前走,最后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林天心里叹息一声,这些血族忠诚的思想果然根深蒂固,不过从侧面也可以看出,高级血族对低级血族的统御力无与伦比,这在人类中几乎不可能。

    林天只是忽然来感觉,想试探一下,果然想要策反一个血族,不是件容易的事,除非用特殊手段控制,林天摇了摇头,也返回了宿舍。

    接下来两天,没生什么特别的事,这些血族没有任务时,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该吃吃,该喝喝,该娱乐还是娱乐。

    不过林天现了一个事情,就是自己在众血族中的地位飙升,成为了和罗琳一样让他们敬畏的上级血族,血族果然是一个实力说话的地方。

    第三天傍晚,林天吃过晚饭,正想研究一下西方的炼金术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娜莎和娜兰去开门,却是罗琳走了进来,她找到林天,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说:“长老回来了,让你过去一躺。”

    总算回来了,林天心里一喜,他早就等着阿西娜回来,只有她回来了,和棘秘魑族的斗争才会开始,这样才有机会接触到夏洛特的人。

    这两天,林天也旁敲侧击过罗琳和雷亚,打听夏洛特的下落,可是两人也是一无所知,因为以往和棘秘魑族战斗时,夏洛特就没有出现过。

    这也是林天太过着急了,一个领主级别的血族,怎么可能出现在普通血族的战斗中。

    “走吧。”林天示意道,和罗琳一起走出了宿舍。

    罗琳带着林天,乘坐电梯,来到了地下酒吧大厅,不过此时大厅很安静,往日的音乐和热闹的场面今天全都不见了。

    在大厅最显眼的位置,摆了一张很大的椅子,上面铺有很柔软的毛皮,即便人斜躺在上面也很舒适,敢在酒吧大厅如此张扬的,除了阿西娜,没有别人了。

    但是阿西娜还没出现,下面的血族却都来齐了,一个个都安静地站着,一脸恭敬。

    雷亚站在了众血族最前面,而林天和罗琳到来之后,也站在了最前面。

    没多久,几日不见的阿西娜终于出现了,还是一袭长裙,一件黑色披风,依旧美丽优雅妖艳。

    不过林天要吐槽一下,大热天的,你披个披风怎么回事?林天不知道的是,血族大多讨厌太阳,所以,一般要躲着,久而久之,披风就成了必备之物。

    “拜见阿西娜长老。”

    待阿西娜坐下之后,所有血族单膝跪了下来,行了跪拜之礼,唯一站着的人只有林天,一下子他成为了最突出的人,所有血族的目光顿时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天哥,快点跪下,别惹长老生气了。”雷亚扯了一下林天的衣袖,小声提醒。

    阿西娜看着林天,似笑非笑,但是林天依然没有跪下,只是拱了拱手,说:“长老晚上好。”

    阿西娜又瞥了一眼,但很快又把目光移开了,放佛没有现林天没跪下一样,她环视了一圈众血族,威严地说道:“我刚从亲王那回来,有两件事要宣布,第一便是封爵。”

    “封爵?”众血族的情绪明显骚动起来,在血族,封爵意味着地位,特别是经过长老院和亲王的封爵,其他血族也是承认的。

    而像林天这种长老私下的封的男爵,在内部还可以得到承认,但是其他氏族的血族并不认同。经过长老院和亲王封的爵位,在血族联盟中享受同等的地位。

    “经过亲王大人和长老院的审议,特赐封罗琳为公爵。”阿西娜看向罗琳,微笑着说道。

    “谢长老,谢亲王大人。”罗琳低头行了一礼,脸上表情肃穆,其他血族则偷来羡慕的目光。

    在众血族的瞩目下,罗琳走到阿西娜的面前,再次跪了下来,并且虔诚地俯身,吻在了阿西娜的脚背上。

    林天是看得目瞪口呆,封个爵而已,用不用行吻脚礼这么隆重,这么卑微。

    吻脚是一种古礼,在欧洲尤为盛行,“以赛亚书”记载有: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

    这是一种晋封仪式,带着臣服的象征,特别是在欧洲的封建领主时代,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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