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为书狂-第4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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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有,恐怕宋词的地位将真正与唐诗并例。”
可惜,黄一凡不是宋朝人。
不,这不是可惜,黄一凡不是宋朝人才是华国最大的幸运。
点了点头,孔书俊又朗声品读这一首诗。
“咦……”
当第二遍读到到“我欲乘风归去”之时,孔书俊却是停了下来。随后,眼睛一直盯着“我欲乘风归去”这一句话。
归去?
归去?
为什么要“归”这个字呢?
与其他人不一样,身为水木大学教授的孔书俊在品读这一首诗歌的时候却是更为的透彻。哪怕是仅仅一个词,一个字,孔书俊都要研究出个所以然来。这一首词自然写得经典,但其中这个“归”字的用意却让孔书俊有一些摸不着头脑。
联系上下文,这句话意思说的是我要返回到天宫……可是,明明诗人是地球人,是现代人,他的家不应该是在天宫。如果要去天宫的话,应该只用“去”才对,而不应该在“去”之前加一个“归”字。用归字的意思,那就是天上才是我的家,所以此中的“归去”意思是回家。
难道是写错了?
孔书俊不免怀疑起来。
不。
不可能写错。
从全诗的意境来说,这个归字用得是无比之妙。
思索良久,孔书俊仍得不到答案。
直到,当孔书俊走到窗前看着天空中的月亮之时,他似乎隐约明白了一些什么。
秋水先生写过嫦娥奔月,无数古老的传说也说天宫中有仙人的存在。而黄小友所说的归去,不正是那一些仙人说的话吗?
于是,整首词便换了一种风格,变得飘渺入仙。
仙人来到了凡间一趟,看了许久之后,便想要回到天宫之中,也正因为天宫才是仙人的住处,这便用了“归去”一词。意思是说,我要回家了。
而这个世界上谁是仙人?
答案只有一个,秋水先生。
是的,秋水先生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公认的仙人。
而哪怕此之前无数的人认为黄一凡已经无限接近于仙人的存在,但无数人仍认为他是个凡人。
但是,当看到这一句时,孔书俊却是突然大笑了起来。
他知道,另一个仙人即将诞生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六章:王菲:人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独自唱着“明月几时有”这一首歌的王靖雯直到现在都感觉有一些不敢相信。
她只是以为自己在即将离开之时帮助水木大学那位教授唱一首歌就是对自己演唱生涯最后的告别,但没想到,好声音导师对她所说的临别赠言却一语成谶。是的,好声音这个舞台她是离开了,但离开之后,她却碰到了她这辈子最大的际遇。
明月几时有这一首歌,虽然只是做为教学演唱,但是在经典歌曲的带动之下,这一首歌却是火遍了大江南北。自然,原唱者王靖雯这个名字,也一时成名。甚至,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偶尔还有不少粉丝认出她,寻求她签名呢。
当然,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这一首歌之后,已经有先后十几家娱乐唱片公司与王靖雯接触,希望能够王靖雯签约。有的还向王靖雯承诺,只要王靖雯同意与他们签约,他们将给予一系列的资源推荐,享受一级明星待遇。
只是,对于这一些突然其来的机会,王靖雯虽然有些心动,但并没有接受。
她知道,自己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人给自己带来的。
没有他,自己什么也不是。
更何况,王靖雯已经做好了离开的决心。
不管现在是否成名,她都决定给自己的演唱生涯划上一个句号。
……
“王小姐,恭喜你。”
水木附近一家餐厅,黄一凡对着请自己吃饭的王靖雯说道。
“谢谢,王教授,不过,我更应该感谢你。”
“不不不……”
黄一凡摇摇头:“是我请你帮我唱歌的,我应该感谢你才对。”
“黄教授,是不是你们这一些当老师的都这么谦虚?不管怎么说,是我应该感谢你。如果没有你,我现在也不可能有这么多家唱片公司找我签约。”
“十几家唱片公司呀,厉害。不过,也对,以王小姐的空灵的嗓音,要我是唱片公司的老板,我也会签下你。怎么样,有意签下哪家唱片公司。我虽然是个书呆子,但对内地不少唱片公司也熟悉,香江那边的也有些关系,我帮你分析分析。”
“暂时我还没有签约。”
“嗯,可以多考虑一下,毕竟签约是大事。”
“黄教授,您误会了。”
摇了摇头,王靖雯迟疑了一下,说道:“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我不准备唱歌了。”
“啊?”
黄一凡以为自己听错了:“我没听错吧。”
说完,待看到王靖雯抱了一个苦笑的表情,黄一凡知道这应该不是开玩笑。
“王小姐,你还真让我惊讶。之前你说你的梦想是唱歌,并坚持了7年。现在好不容易有点名气了,怎么就不想唱了呢?不过,我更奇怪的是,既然不想唱歌了,王小姐,你这顿饭请我是什么意思。”
“黄教授,你想太多了,请你吃饭就是感谢你呀。”
“感谢我什么?”
“感谢你让我唱了这么一首好的歌,也感谢你让我体会到了一位真正歌手唱歌的感觉。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再唱歌了,但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我想,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梦想。”
“所以,你就请我吃饭?”
黄一凡突然对这个叫王靖雯的歌手感兴趣了。
他本身在香江就开了一家唱片公司,他同样见过各种各样的歌手。几乎是所有的歌手,他们都梦想能有一个机会,让他们进入歌坛,甚至有人为了进入歌坛不惜一切代价。而这个王靖雯却完全反着来,当一只脚已经踏进歌坛的时候,她竟然不想唱了。
不过,最后她所说的话倒是让黄一凡稍有感触。
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哪怕她知道现在已经有了这个机会,但是,她却更知道歌手圈其实并不是那么好混。以她唱了七年都没能唱出什么成就,而哪怕现在已经成名,但这种名气其实也比较虚。当你真正踏入歌坛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一点点虚名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帮助。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这顿饭我得大吃特吃……”
说完,黄一凡对着身边的侍应说道:“将你们店里的招牌菜都来一份。”
“好的,稍等。”
侍应点了点头,便已离开。
“黄教授,你……?”
“怎么,心疼了钱了呀?”
“不是,不是,不是……”
王靖雯连连摆手:“怎么会,我只是……”
“只是,只是什么?是不是觉得我怎么不给你建议一下?”
王靖雯有些不好意思,点了点头,小声的嗯了一句。
“我倒是想给你建议,不过,你竟然已经决定了,我想还是算了。不过,我倒是想问一下,你真的不想唱歌了吗?”
“唉,怎么说呢,如果能一直唱下去,谁不想呢。只是,我知道我不可能在这一条路上坚持多久,我之前已经浪费了7年时间。”
“确实,你能做出这个决定我非常的理解。娱乐圈很残酷,不是谁都能生存得下去。还是我们这一些当老师的好,国家发工资,饿不死。来来来,王小姐,为你的明智干一杯。不管未来你唱歌还是不唱歌,我想,你能够在如此之大的诱惑面前选择离开,这份决定令人佩服。”
“谢谢。”
看到黄教授也认可她的决定,王靖雯心情终于开心了起来:“我还以为黄教授您不同意我的决定呢。好,干杯,也祝黄教授桃李满天下。”
“桃李满天下,哈哈,听你一说怎么有一种我是个老头的感觉。”
黄一凡喝了一杯橙汁,笑着说道。
“唉,黄教授,谁叫您这么年轻,但又成为了教授,在别人眼里你就是个老先生嘛。”
“老先生……哈哈,原来我在别人眼里是老先生呀。那行,既然这样,那我这个老先生也祝王小姐在未来的事业当中一帆风顺……”
一场饭局,两人吃得都很开心。
“黄小姐,真的决定好了?”
末尾,黄一凡突然问道。
“黄教授,怎么又问起了这个。”
“不是,我觉得嘛,其实你挺适合唱歌的,也挺适合这个娱乐圈。”
“黄教授,您说的是什么,我有一些不明白。”
“不明白不要紧,你知道么,当你刚才说你已经决定不想唱歌之后,我就已经对你另眼相看。在我眼里,你比很多娱乐明星的思想都更为的成熟。我这个人嘛,不太喜欢欠别人人情,你既然请了我吃饭,做为回报,我单独给你写一首歌吧。”
说着,黄一凡拿出纸与笔。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
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
不是所有感情都会有始有终
孤独尽头不一定惶恐
可生命总免不了最初的一阵痛。】
写完,黄一凡将手中这一首歌递给王靖雯说道:“这首歌叫做人间,我觉得这首歌的歌词与你很像,我就将这首歌送给你……也许这一首歌能帮你做出最为正确的决定。”(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七章:百家讲坛()
《人间》这首歌来自前世中国最受欢迎女歌手之一王菲的歌曲。
与其他的歌不一样,《人间》这首歌说的不是情情爱爱,说的也不是什么是励志,他是一首述说人间哲理的歌曲。正如他的歌曲第一句一样,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这一句与“风雨之后见彩虹“完全相反,但是,他却告诉人们更为深刻的意义。
现实就是如此。
正如歌手王靖雯一样,唱了7年,坚持了7年的她,却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回报。
黄一凡之所以会给王靖雯写歌,一方面是因为王靖雯出色空灵的嗓音,但更主要的还是王靖雯对于现实生活的理解与宽容。也如她在最具有名气的时候选择退出一样,这是一笔可贵的人生阅历,更是一笔可贵的人生财富。
不过,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黄一凡是从王靖雯这里看到了前世歌手王菲的影子。
是的。
或许人生就是那么的奇妙。
前世王菲的本名其实就是叫王靖雯,至于“王菲”只不过是后来所取的艺名。只是,这个艺名实在是太厉害了,人们都差一些忘了原来王菲是叫做王靖雯的。
一首歌曲写完,黄一凡与王靖雯就此分别。
一个星期之后,王靖雯正式签约唱片公司,发布了一首叫做《人间》的单曲。
歌曲一经发布,红遍整个华国。
无数人记住了人间,无数人记住了这位唱出人间的歌手王靖雯。
不过,对于歌曲的事儿,黄一凡并不是特别的关心。
他帮助王靖雯也不是白帮忙的,黄一凡会告诉你王靖雯签约的公司就是自己开的吗?
对。
没错。
黄一凡之所以给王靖雯写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给自己旗下打造出一位歌后。只不过,黄一凡做为最后的大boss没有出面罢了。他现在主要的工作,是上好自己的公开课。毕竟,提升华国文学水平的重任实在是重大呀……
……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
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盯着《人间》这首歌曲中的歌词,央视台长熊孟光砰的一声敲了一下桌子:“写得太好了。”
不,何止是写得好这么简单。
看到这里,熊孟光却是想起了黄一凡之前写的诗《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一句与现在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到笑容……”不正是一样的意思吗?只不过,这是另一个更为简单的版本。
而这,又恰恰是被熊孟光评价为最为恐怖的。
一个人最厉害的不是他写的某种类型的作品很厉害,一个人最厉害的是他不仅在这种类型上表现的神乎奇迹,在另一种文体上也表现的如超人一般。
这种即可雅,也能俗。即大俗又大雅的文学功力,简直已经达到了莫可评估的境界。
而这一点,不正是他们百家讲坛所需要的吗?
想到这里,熊孟光点了点头:“原来还想再等黄一凡几年时间,现在看来,已不需要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