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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穿越成暴君他娘-第58章

小说: 穿越成暴君他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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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青起身到了梳妆台前,上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红漆烫金梅花图案的楠木妆奁,一共三层,她一一打开查看,别说虽然这二小姐在家中不得宠,但是余家也算是家大业大,这首饰也是不少,比起一般的人家来说也算是丰厚的了。

    余青挑出几样珍品装到了一个莲花锦缎钱袋里,这种饰品可遇不可求,不能随意变卖,剩下的就准备拿出去当掉了,最好是换了金条。

    妆奁的最下面放着平日里用的碎银,也不多,五六两的样子,除了碎银还有一些银票,这些银票倒是不少,十两的,五十两的,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也是三百多两。

    余青不知道现在现在粮价是多少,她只接受了原主的记忆,而这位原主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小姐,自然不知道柴米油盐的价格。

    但是她知道很快这些粮食就会有价无市,因为这世道马上就要乱了,她想用这些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囤着就就先买多少,总是生存要紧。

    余青把这些银票塞入一个钱袋里,藏在衣袖里,又把那些首饰也装到包袱里,虽然身子有些发虚,到底比前几日好了许多,总算是收拾齐全了。

    刚收拾妥当,外面就传来细碎的脚步声,“青儿。”随着一个温柔的女声,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美貌的中年妇人来。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余青的生母刘春花刘氏。

    刘氏虽然年近四十,但是依然难掩其美貌,皮肤白皙,眉眼温顺,一看就是个温柔贤淑的女子。

    余青知道自己长的也很美,大概这好皮囊也是来自于自己的母亲。

    只是在刘氏眼里,即使余青如何像自己,也抵不过前头夫人生的大小姐余含丹,那才是整个余府里真正的天之骄女。

    刘氏一进门就开始哭,道,“贼妮子,尽是做这样腌臜事情,让你娘把脸往哪里搁?也不知道造的什么孽,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你来,却是来讨债的。”

    这还是三天里刘氏头一回过来,只不过不问伤势,却只是一味的辱骂。

    余青板着脸道,“有人生没人养,自然是缺乏管教,娘,你说是不是?”

    刘氏嫁进来之后,头一年就有了身孕,第二年就生下了余青,和大小姐余含丹只差两岁,只是刘氏按照丈夫余开的要求,只顾照顾前头夫人生的大小姐余含丹,把亲女交给婆子丫鬟照顾,弄得余青养出一副即自卑,又极度愤恨世俗的性子来。

    刘氏一下子就愣住了,想着自己没照顾过这个女儿,到底有些心虚,等着抬头看到余青额头上还缠着布条,面色还要比往日苍白一些,却是因为生的好,到显出几分楚楚动人的娇态来,又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一下子就忘记了刚才的愧疚,反而怨恨了起来,就是这狐狸精模样,不然怎么能勾搭动自己的姐夫?

    让她在大小姐和老爷前面颜面尽失。

    余青看到刘氏眼中露出的嫌恶神态,忍不住难过的闭上了眼睛,就算是不在乎了,到底承载了原主的情感,对刘氏这个亲娘,还存着孺慕之情。

    只是想到原主死了,也没有得到母亲相应的疼爱,也是有些可怜。

    说起来这个原主虽然觊觎自己的姐夫,但也并非没有缘由,只因原该嫁入杨家的就是余青并非她的姐姐余含丹。

    余青正要说话,从外面跑进了一个年长的嬷嬷,焦急的说道,“夫人,老爷叫奴婢来喊您和二小姐过去,大小姐和姑爷都等着呢。”

    刘氏像是烫到屁股一样,腾地站了起来,急急的说道,“瞧我都糊涂了,别是让大小姐久等了。”催道,“你还不起来,快跟我去给你姐姐赔不是去?”

    对于刘氏的偏心,余青早就熟悉,刚才那种难过的感情也就是原主的,如今被她压了下去,倒也没有其他感触了,更谈不上伤心,反而想着正好大家今天都凑在一起,索性一起解决了,也算是给她找个公道回来。

    今日来的客人是家里的大小姐余含丹和女婿杨九怀,也是自家人,就安排在内宅的花厅里见客,所以余青倒也没有走多少路,不然这一路去外宅,少不得把她这个刚刚病愈的人累着。

    穿堂里放着开的正艳的茶花,人未到就已经闻到了花香,这季节已经是深秋了,茶花早就应该谢了,想来是余家暖房里养出来的,今日特意搬出来讨好大小姐余含丹的,余含丹随着其生母,从小就喜欢茶花。

    余青跟着刘氏走了进去。

    穿着水红色比甲的小丫鬟掀开了湘妃竹的帘子。

    绕过景泰蓝掐丝花开富贵的楠木屏风,余青就看到屋内的几个人,坐在正中央,穿着菖蒲纹杭绸道袍的是他父亲余开,清瘦儒雅,年轻时候也是中了进士的,只是他这个人颇为书生气,家中又有丰厚家产,就这般一直没有出仕,日子也过的十分自在。

    坐在余开左下角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高瘦的身材,穿着一件团花锦缎的长袍,戴着玉冠,越发衬托他芝兰玉树,风仪不凡,这人正是大小姐余含丹的的夫婿杨九怀,他正歪着身子和余开说这话,不知道说了什么,惹的余开捏着胡子笑,对这个女婿的喜欢之情溢于言表。

    紧挨着杨九怀坐着的是余家的大小姐,余青的姐姐余含丹。

    余含丹面如满月,身材丰腴,头上带着一只红宝石的偏凤,手上戴着碧绿汪洋的翡翠手镯,显得端庄雍容,很是贵气,只是她显然有些不悦,一直紧紧的抿着嘴,闷不吭声的。

    “老爷,夫人和二小姐到了。”

    余青进门的时候,受到了许多人的注目礼,父亲余开嫌弃的目光,杨九怀若有所思的凝视,当然还有姐姐余含丹愤恨的目光。

    如果说余含丹之前还算是端庄淑媛,等着余青入室,一下子就被她衬托的黯淡无光,余青不仅继承了刘氏无上的美貌,更是遗传父亲余开深邃的五官,显得整个人更加的立体秀丽。

    而且今日的余青又和往日不同,行止落落大方,原就是天仙一般的美人,这会儿更是挡不住她的光彩了。

    余含丹的脸色越发难看了。

    她想起夫君来之前说的话来,“妹妹所嫁非人,这几年来也不见那人回来过一次,跟守活寡一般,如今世道又乱,她一个弱女子如何自处?干脆让那廖世善写了休书过来,在把妹妹收入房中,好生照顾,毕竟娥皇女英也是美谈不是?”

    余含丹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她爱慕杨九怀,向来以丈夫为首是瞻,更何况这几年来,她只给丈夫生了两个女儿,杨九尾却依然待她温柔敬重,再加上杨九怀对女色总是淡淡的,这还是丈夫第一次开口。

    但为什么偏偏就是余青?

    余含丹知道自己不该嫉妒,作为大妇总有有容人之量,但是一想到金尊玉贵的自己生的相貌平平,反而这个乡下女子所出的女儿却是长的国色天香,更不要说当初……其实杨九怀求娶的是余青不是她。

    这件事是她心中永远没办法释怀的一根刺。

    自从余青进来,余开就没有了笑脸,道,“孽障,跪下!”

    第三章

    余青回想原主的一生,觉得她到如今,没疯没傻,也算是坚强了,从小亲爹嫌弃,生母冷漠,好容易遇到了好姻缘,又被姐姐抢走,最大的打击恐怕就是遇到劫匪还被生母直接推进火坑里。

70。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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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春花见哥哥生气; 也是有些害怕; 抚着胸口,说道,“你前几日不是叫人捎信儿过来,青儿寻了孩子,又去投靠丈夫。”又道,“她之住在娘家本就不对; 女人出嫁从夫才是; 如今她能想通和孩子爹团员是一件好事; 我做娘担心什么”

    原本余开还挺忧心余青的安危,结果听闻余青去投靠廖世善; 知道她性命无碍,就又缓过劲儿来; 开始生起气来,觉得余青就是个白眼狼; 虽然之前事情确实是委屈了她,但也是天生顽劣不堪,戾气过重,太过忤逆父母,比起贤淑的大女儿,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刘春花向来都是以余开为首是瞻; 自然是听从余开的话。

    刘忠庆失望的不行; 不敢置信的看着刘春花半响; 最后摇了摇头; 甩袖而去,道,“糊涂鬼,你早晚会后悔的!”

    刘忠庆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就觉得余青不是寻常女儿家,那眼界和果决的手段,堪比男儿,听刘义坚说,那个廖世善为了维护余青毫不犹豫的杀了两个虎头赛的匪首,十分的强悍,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以后还能不好了?

    说不定他们刘家以后都能沾了这个外甥女的光。

    等着刘忠庆走后,刘春花呆呆的坐了半响,虽觉得自己没错,但总是不安,好像心口漏了个洞,空空落落的,怎么也填不满,好一会儿丫鬟来喊她,这才起身出去。

    刘忠庆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把买了玲珑阁的事情跟父母禀了,然后把刘春花为了讨好继女,居然要他把玲珑阁让出的话都说了。

    等着刘忠庆说完,刘老头重重的叹气,老太太则是止不住红了眼圈,道,“她怎么成这样了?”当初余青说的时候,虽然震惊,但是还是带着些许侥幸的心里,这会儿听了刘忠庆的话,算是彻底的死了心。

    他们一直被本家压着,想着出头不是一天二天了,好容易家里这几年的势头越来越好,结果这个自家女儿的胳膊肘却是拐到外头去。

    刘老头是个干脆的,说道,“她是傻的,咱们不能糊涂,以后没我的话,谁也不许放她进门!”

    刘忠庆觉得他爹这话白说了,刘春花那模样,显然是更不愿意回娘家,不然这几年也没说回家一趟?不过这也至少是一个态度。

    刘忠庆准备了不少东西,喊了刘义坚送到哨所去。“你表妹是个可怜的,总要咱们多担待些。”

    刘义坚知道余青早就和余府决裂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内情,但是他和余青接触最多,比起那个嫁人之后就毫无音讯的姑姑,更是喜欢余青,心里的天平早就倾斜到余青这边。

    “三叔,事不宜迟,哨所那边什么都没有,我这就给他们送过去吧。”

    “可是这都晚上了?”

    刘忠庆做事儿是个稳妥的,道,“赶夜路太过危险了,这附近劫匪众多,不可冒进。”

    刘义坚只好忍着,只是晚上吃饭都不香了,想着廖世善做菜的手艺,越发心痒难耐,一晚上睡了个囫囵觉,一大早就出发了。

    刘老头点了旱烟,吸了一口,道,“这兄妹俩,感情倒是好。”

    马氏想起儿子半夜三更,嘴里嘀咕着什么红烧肉,都不好意思跟自家公爹说,她这儿子是迷上人家的做菜的手艺了。

    刘义坚去了哨所就腆着脸住了两天,吃足了廖世善做的菜,这才依依不舍的走了,那之后就是隔三差五的过来一趟。

    不过半个月就跟哨所的人都混熟了。

    ***

    廖世善办事倒是很快,不过二天就给廖秀章找了个私塾,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每天早上送过去,下午接回来。

    教书先生是个落魄的秀才,据说原本是小富之家,考了四十年的科举,硬是变成了贫户,最后没得办法就在村里开个私塾,也算是混口饭吃。

    余青去见过一次,觉得这老秀才虽然住着茅庐,穿着带补丁的衣裳,但是那读书人高人一等的架势一点没少,看人用鼻孔,傲慢的不行,但是这附近又没有合适的人家,远一点需要住宿的书院她又舍不得送过去,还不能耽误孩子读书,想着先将就一下,后面慢慢找个合适的先生。

    这一天中午,因着廖世善不在哨所里,余青吃了江三娘做的饭,同样的食材,却差许多,江三娘过惯了苦日子,每次做饭都很节俭,炒菜的时候只用筷子挑指甲盖一点点的猪油,那菜自然就不香了,不止油,盐也舍不得放,倒是放了半勺的酱油。

    古代的酱油都是自家酿造的,很多买不起盐的人都会拿酱油代替盐,毕竟比官府把持的盐要便宜许多。

    余青这几天早上,天天喝廖世善做的花样粥,吃的满口留香,这嘴已经养叼了,在吃这个黑乎乎,如同水煮一般的菜,顿时没什么胃口。

    只囫囵填饱了肚子就放下了筷子。

    如果廖世善不在,江三娘就会帮着做饭,顺道一起吃,见余青吃了半碗就不吃了,心里很是纠结,饭也不吃了,战战兢兢的起身,说道,“夫人,是不是做的菜不好吃 ?”

    余青不忍苛责江三娘,但是想了想总不能一直就这么将就着,索性摊开了讲,说道,“你太节省了,这菜吃起来全无味道。”

    江三娘怕很害怕丢了这个活计,如今什么世道呀?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而且余青这个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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