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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都市雷电掌控者-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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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开口背诵道:“‘意境’是中国古代文论术语。指抒情诗及其它文学创作中一种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是由主观思想感情和客观景物环境交融而成的意蕴或形象,其特点是描述如画,意蕴丰富,启发读者的联想和想象,有着超越具体形象的更广的艺术空间。‘意境’这一概念的思想实质可远溯到先秦哲学;这一词语却来自佛教术语;用于文学批评,形成文论术语,则始于唐代诗论,扩展于宋代以后。在今天的文学评论中,更广泛用于各类文学创作。……”

    云雷自晋级练气中期后,记忆文字便如同直接刻印在脑子里一般。说是背诵。但语气语速中的淡然无波,却简直如同在朗读!让白如衣越听,眼睛瞪得越大。最终瞠目结舌。

    而云雷这一口气,便背诵了数千字之多。从上古开始,一直论述到近现代的王国维。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谈到元剧时说:‘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

    “又说:‘元曲之佳处何在?……曰:自然而已矣。’这是他对‘意境’的较全面的说明,把‘意境’说运用于包括小说戏曲在内的各类体裁的文学创作,都要求写出能打动人的真感情,写出能使人象亲眼目睹、亲身感受般的真景物、真事实,写出能反映人物性格的语言,而这一切又都要出于自然。倘再加上王夫之的‘意犹帅也’,用立意来统帅这一切,就是古代文论中比较完整的‘意境’说了。”

    而背诵中,竟无一错漏。语气节奏之自然,甚至连标点符号都表现的淋漓尽致。白如衣仔细看着笔记上的字,却发现,居然没有一个字错误!也没有一个字遗漏或者多余!

    这种感觉,简直就是——震撼!

    云雷背完之后,白如衣花了片刻时间缓和了一下心情,才低声问云雷道:“你能过目不忘?”

    云雷对白如衣点头,笑道:“是的!我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白如衣倒吸一口凉气,她原本只是想找个才学和人品都不错的金龟婿,但真找到的时候,发现自己找到的居然是一只玄武巨兽。只不过,白如衣并不觉得多么高兴,撇撇嘴道:“哼!云雷,原来你这是故意不想请我吃饭!”

    云雷:“……”

    任他如何能掌控雷电,如何过目不忘,也应付不来白如衣这莫名其妙的小情绪。

    当然,无论是云雷给白如衣背诵文学理论笔记,还是白如衣质问云雷是不是能过目不忘。都把声音压得很低。那些支着耳朵,想要听出点内容的家伙,只能无功而返。

    只见云雷长篇大论,喋喋不休后,白如衣露出崇拜敬服的神色。一时间,对云雷佩服不已——这哥们,太能扯淡了!这就把金融系的系花骗到手了,不愧是中文系的!赶明咱也去听听课,学习学习怎么扯淡。

    而与此同时,钱富也知道了白如衣费尽心思,帮云雷准备笔记,并神情花痴的事情。毕竟,白如衣在图书馆二楼自习室的座位旁边,有两个挨着白如衣比较近的男生,是他安排过去的。

    钱富的手中,也有了白如衣眼神柔软,面色绯红,盯着正仔细看笔记的云雷瞅个不停的花痴照片和视频。

    钱富见白如衣如此神态,长叹一口气。知道白如衣这个姑娘,算是对云雷动了真心,再也追不得了。否则,只是自添烦恼而已。况且,他又不缺女人,大把钞票砸下去,质素比白如衣还要好的模特,也尽可砸倒。

    唯一让钱富觉得有些安慰的就是,虽然云雷的事业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以后也注定了会一飞冲天,而且还泡到了白如衣。让宝宝伤心了好多次。但是,他当年的计划,也不算完全白费。

    毕竟,云雷确实没有时间上课了。逃课逃得平日成绩几乎为零。如果期末考试,各科的成绩不在九十分以上。挂科是挂定了。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钱富看来,任他云雷记性再好,也不可能在短短七八天内熟记几十万字的笔记。每一科能背几个重点就不错了。无论如何,学霸的地位,必然不保。即便下个学期补考通过。也能让他出口恶气。

    钱富却不知,云雷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考试上。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云雷都是迅速的答完题后,提前交卷。对于已经把书本和笔记复印在脑海中的云雷,应对这些卷子上的题目,全然不成问题。

    答完卷子后,粗略的算一下分。每一科至少在九十分以上。想来,即便平日成绩全是零分,核算出来的最终成绩,也足以让云雷平稳超过及格线。

第五十四章 红袖添香(一)() 
云雷的注意力,大都放到了修行上。如果说,原本云雷修行,还只是并不急切的想要跳出自身所在的局限,看一看天地广阔。那么,在得知了父母之死,是因为被鬼物所害后。

    云雷的修行,便开始急切起来。

    报仇这个词,听起来非常遥远,如同三流武侠小说中的狗血桥段。可是,真到身临其境,却是锥心刻骨。在得知父母死亡的真相后,只要是闲暇之时,云雷每每不由自主的想到此事,都眼眶湿润,觉得坐卧不安。

    记起当年一家四口和和睦睦欢声笑语的场景时,此心简直如同被撕裂一般,痛楚难当。

    因此,云雷并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考试上。每次考试,都用最短的时间答完卷子。然后,便回家,找眉妩商议报仇和提升修为的事宜。

    眉妩在被云雷炼化成鬼奴后,虽然损失了一部分阴灵气,可修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因为云雷输入其身躯内的那一丝雷电灵力而增长了起来。正所谓,孤阳不长,孤阴不生。

    这一丝雷电灵力和眉妩凝结身躯的阴灵气,构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与循环。此时的眉妩,不但可以如同结丹期鬼物一般,白日显形而丝毫不损修为,还可以吸纳除阴灵气之外、原本不能吸纳的各种天地灵气入体,以增进修为。并且根本不需要担心因为吸纳灵气速度过快,而引起的天地雷霆。

    这样舒心惬意的日子,让眉妩过的舒坦至极。

    她也没有想到,云雷将其炼化收服后,真的只是让她端茶倒水。而且,端茶倒水的范围也有限。只限于在云雷自己乱糟糟的屋子里。

    正如云雷对她所说的那样:“你就把我的这间屋子收拾的干净利落就行了。别乱跑。其他的地方,自然有我姐收拾。你可别跑出去,把她给吓着。”

    “另外,我需要你的时候,自然会让你帮我做。其他时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事事问我。”

    眉妩于是便在云雷的房间里住了下来。可是,出乎云雷意料之外的是,眉妩对于生活细节上的讲究与品位,比他这个现代人还要苛刻。

    在那一丝雷电灵力,让眉妩原本用阴灵力凝结的身躯变得更加凝实,一眼看上去已然不是一个鬼物显形时,那种明显介于虚实之间,而更接近于一个真人之后。眉妩便将身上的衣衫幻化成了一袭旗袍。

    而不再是原本雾蒙蒙一团的样子。

    幻化出的这一袭旗袍,样子清晰。整体是宝石蓝的颜色,有元宝领子,下摆极长,直到脚踝。而开衩却很高。开衩间隐约露出一双可以玩许多年的腿。旗袍上的花纹繁复,是一大朵一大朵或者盛开,或者凋落的牡丹。层叠纠缠。

    想必,这一袭旗袍,是一百一十年前,眉妩真切穿过的。并且,记忆深刻至极。否则,幻化的不会如此清晰。穿着的气质,不会如此自然。

    同时幻化出来的,还有一袭长发,和簪子、耳环、项链、镯子、手链、胸针等全套的首饰。颜色浓重古雅。样式陈旧。算是和当下复古的风格有所区别。

    云雷有些奇怪,据他所知,旗袍的开端,是在一九二五年左右。而眉妩过世的时间,却是在一百一十年前,算是提前了几十年。问过眉妩后,云雷才知道,旗袍这种样式,源远流长,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华夏女子所穿的深衣。

    随后一路变迁,才成旗袍的样式。这种款式,早就有了。只不过,是在一九二五年以后,才变了名字,成为流行的款式,广称旗袍而已。眉妩穿的这一件,是当年她最喜欢的一袭旗袍。

    而这一袭旗袍的样式花纹,在云雷看来,即便放到现代,也可以被称为惊艳。算是让他涨了见识。

    当然,这样一个讲究的女鬼。让他惊讶的还不只这些。自从眉妩住进他的房间以后,每日早晨起来,除了他的床是乱七八糟的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会干净的一尘不染。甚至连房间里的两盆天冬草,都会按时浇上水。

    按照眉妩的话说,她从来就没住过这么乱的地方,自然要收拾整齐……

    并且,眉妩还会在云雷吩咐之前,便准备好茶水。并且,保证茶水的温度正合适饮用。似乎,可以洞察云雷的心思。如果不是云雷嫌麻烦,她还可以给云雷来一全套茶艺。

    眉妩泡的茶,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云雷品味良久,方才品出,这是槐花香气。而据眉妩所言,槐树是鬼物除了人之外,最适合寄居的所在。所以,有木中之鬼的称呼。

    而槐花的香气,也是身为鬼物,少有的可以感知,并采集的味道。

    一口茶饮下,云雷但觉得真有一丝古人推崇备至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感觉。现世安稳,让云雷心中的怒火与痛楚平静下来。开始仔细筹谋如何快速提升修为。

    云雷的修行之道,需要吸纳雷电之力。可是,由于修行所限,暂时又没法承受普通家用电电流的冲击。所以,暂时只能吸纳生物电电流,和强度不大的充电电池内的电能。

    在诊所中坐诊,短时间看来,确实可以迅速的聚敛钱财,并通过治好一些疑难杂症,而吸纳一些能量不低的生物电电能。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和人世牵扯太深。很容易迷失进去,忘记修行正道。

    在木质鬼面的记忆中,上古时修为较高的修行者,无一不是舍弃人世荣华,独自进入深山荒野,寻找机缘、体悟天道。

    云雷既然选择了放弃,自然不会再回头。而且,如今他资财丰厚。大可多买一些充电电池,供自己吸纳电能所用。这效率比给人治病吸纳生物电电能可高多了。

    可让云雷烦恼的是,现实世界中,即便是购买充电电池,也是有限制的。买的太少,很难让他的修为迅速提升。可是买的多了,又往哪里放?

第五十五章 红袖添香(二)() 
云雷自己房间里所有的插座,即便是买许多插排,让插头变多,几十个充电电器也足以将其占满。而且,还不好对时常到他房中,要给他收拾房间的云舒解释。

    所以,云雷筹划着,是不是该搬出去住了?毕竟,前几日,给那个地产大佬治病,还得了一套精装公寓。可是要搬出去住,又怎么跟云舒解释?他和云舒姐弟二十年,骤然搬出去,云舒怕是会伤心……

    正瞻前顾后,不知如何是好时,眉妩的话提醒了云雷:“相公,既然这东西不方便自己买,那么,咱可以借别人的用一下!”

    云雷陡然反应过来,旋即眉头一皱,又道:“可是,考试都考完了,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怎么借?”

    “这也简单。明京有一千多万人,还有那么多汽车。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汽车都有电瓶。相公找个人群密集之处。朝这些人的手机和汽车里的电瓶借一点电,对相公来说,易如反掌。”

    “也不用借太多,每个电池抽十分之一的电量,积少成多。便足够相公修行用的了!”

    云雷倒吸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点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

    正所谓,旁观者清。倒不是说,云雷想不到这个办法。云雷原本也借用过明京大学众人充电电池中的电能,供自己修炼所用。不过,那也是一时应急。后来,有了诊所中的病号以后,便不再这么干了。

    毕竟,这么干稍微有点不厚道。可是,对于眉妩这个鬼物而言,不遵循人世规则,已有百年之久,却没有这些约束。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不是顾及厚道或者不厚道的时候了。

    眉妩一言点醒云雷,让云雷觉得明京这个繁华之地,有无数潜能。简直就是他修行的宝地。

    明京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各色充电电池,每个电池十分之一的电量,积累起来,便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如果云雷每天出门转悠一圈。即便只能在他走过的路径上,感应到万八千个充电电池,并通通吸纳其中十分之一的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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