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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7章

黄金渔村-第797章

小说: 黄金渔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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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继说道:“没问题,水刀切割岩石是极为合适的工具,缝隙很小很小,切开后合在一起几乎看不出缝隙来。”

    敖沐阳狐疑的问道:“还有这么厉害的东西?”

    李继笃定的说道:“是的,这绝对没问题。”

    为了感激老爷子的指点,他把将军和狼大给安排到了保护区,并在二者想去逗弄小海龟的时候进行了严厉训斥。

    将军和狼大很懂事,这点跟狼二不一样,它们被训斥后便明白了不能碰海龟,老老实实在保护区里做起了看门狗。

    水刀是一种以水为刀的技术,本名高压水射流切割,起初用于航空航天军事工业,以其冷切割不会改变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而备受青睐。

    现在这门技术经过不断改进,应用角度已经大为开阔,通过在高压水中混入石榴砂、金刚砂等磨料进行辅助切割,可以极大的提高水刀的切割速度和切割厚度,如李继所说,它是切开岩石类物体的最合适工具。

    另外水刀也适合切开陶瓷和金属,所以颜青城的蓝色船工就有很先进的四轴水刀,切开个小化石轻而易举。

    化石乌贼的墨囊切开后露出里面黑色的矿石,经过亿万年的光阴,这矿石已经坚若磐石,可是用氨水清洗后却依然能洗下黑色墨汁,这不能不称之为自然奇迹。

    当然,这种生物墨汁终究比不上石墨水,颜色不是那么黑,而是偏向于黑褐色,不过从某种角度来看这颜色写的字体也是独具美感。

    敖沐阳知道乌贼墨水的稳定性不太好,因为它属于蛋白质类颜料,经过氧化作用后会褪色,所以这不能提前写,他刮下墨囊矿石粉,准备等到递送聘书前再写。

    此外在写聘书前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练字。

    老敖上学那会成绩不错,硬笔字写的也凑活,可毛笔字就一塌糊涂了。

    这不能怪他,农村学生哪有时间去培养兴趣进行素质教育?他们有时间都得拼了命的学习,多数学生对硬笔字并不在意,反正写的字只需要阅卷老师能看懂就成。

    对于日常学习能用到的硬笔字都不在意,那对于考试中绝对用不上的毛笔字,多数学生自然更不在意。

    买聘书的时候老敖还买了一套毛笔,杨柳霏霏四月风,他站在老宅的莞香树下嗅着淡淡的树香味开始练字了。

    老敖对待这事很上心,练字用的纸跟聘书的纸质相近,用的墨也是捕捞上来的乌贼墨或者章鱼墨。

    院子里有盆子,里面塞了一堆的乌贼和掌阅,他会时不时抓一只上来挤出墨水到碗里蘸着写字。

    写了一会后,他看着草稿纸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心里顿起阑珊之情。

    这一刻他想到了一句诗,叫做‘少壮不努力,只会说卧槽’。

    他扭了扭手腕,又努力的写了一会,最终实在看不下去,就背着双手在院子里转圈:“这写毛笔字的事,终究不是自己所长啊。”

    这个发现很打击他的自信,他决定找一件能让自己重拾自信心的事。

    然后,他的目光转移到了那些乌贼身上。

    什么事是自己拿手的?什么事可以塑造自己的自信心并让自己心情愉悦?肯定是做吃的了!

    乌贼除了可以做铁板烧外,还有一种做法也很好吃,那就是做米肠。

    用乌贼做米肠跟乡间灌香肠差不多,灌香肠是在肠衣里面灌进肉、糯米、猪血之类,做米肠则是往乌贼里面塞入糯米和洋葱、胡萝卜之类的蔬菜。

    这种米肠的做法在高丽地区常见,据说跟朝鲜战争有关,当时为躲避战乱而逃到束草一带的北方地区居民看到当地多乌贼,便就地取材往乌贼里面塞入米菜做成米肠切着配汤吃。

    老敖拎了两条乌贼出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内脏给除掉了。

    娴熟的动作立马给他带来了超自信的体验,他悲哀的看向身边的狼二说道:“沃日,我就适合做个厨子吗?”

    狼二见他提着刀一脸悲哀的看向自己,估计以为要宰了自己,吓得拔腿就跑。

    这把老敖逗的笑了笑:小傻比。

    清理了乌贼内脏,他用料酒和酱料给腌制起来,又去煮了一锅糯米饭。

    煮熟米饭后他拿出来跟一些蔬菜碎、豆腐碎搅和在一起,又煎了鸡蛋混进去,一起塞进了乌贼体内蒸了起来。

    等到米肠的鲜香味传出来的时候,他的自信已经完全回归了……

1561。白驹过隙(1)() 
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老敖觉得自己的魅力还不够,他需要更自信一些,于是配着乌贼米肠,他又做了一碗米肠汤。

    米肠是来自高丽的一种吃法,米肠汤更是,高丽人擅长烹汤,这方面在整个亚洲仅次于粤语区老铁,粤语区的铁汁们对靓汤和凉茶有着异乎寻常的热衷。

    老宅里面恰好有砂锅,还是老式的粗陶砂锅,敖沐阳收拾一番后往里烧上清澈的井水,配上猪肉块、葱姜蒜、大酱和干辣椒后煮成了一小锅汤。

    酱汤煮熟,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老敖深深的吸了口气,嗯,真香。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从他头顶上方响起:“沃日,什么东西这么香?”

    不用抬头看也知道是谁,老敖叹了口气道:“富贵,你都结婚了,这爬墙的恶习怎么还是没改呢?要不是咱们关系近,你这么干是容易挨揍的你知道吗?”

    敖富贵不乐意的说道:“爬墙怎么是恶习了?”

    敖沐阳问道:“你不知道爬墙的意思?”

    敖富贵摇摇头,反问他道:“这是有什么说法吗?我打小没怎么听说过这词呀,你是糊弄我吧?”

    敖沐阳叹道:“你没听说那是你没文化,战国时期楚国有个叫宋玉的你知道不?”

    “不知道,怎么了,他爬墙干啥事了?”

    看着敖富贵的样子老敖一时无语,不懂还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甚至振振有词,他觉得这货也算个人才。

    耐着心思,老敖继续说道:“恰好说反了,宋玉是古代有名的帅哥,有一篇描写他的文章叫做《登徒子好色赋并序》,赋中写到一位姿色绝伦的女子趴在墙上窥视邻家美男子宋玉三年,你明白这词的意思了吧?”

    敖富贵嬉皮笑脸的问道:“阳子我没想到你是个这样的男人,你把我形容成美女啥意思?你可不能多想,我都结婚了,要当爹了,你也快结婚了。”

    敖沐阳摊了摊手,对牛弹琴估计也比跟这货交流更舒服一些。

    看他一脸鄙夷,敖富贵有些恼了:“我刚才是逗你呢,瞧不起谁呢,爬墙就是搞外遇,我能连这个不知道?你刚才直说好了,遮遮掩掩、拐弯抹角说什么古文,身边放几支毛笔,还真把自己当文化人了?”

    这一番话说的也算是犀利,老敖无话反驳,只好继续摊了摊手。

    敖富贵气哼哼的从墙头窜了下去,敖沐阳感觉有点惭愧,他好像伤害到敖富贵了,就想吃完这顿饭去道歉。

    结果米肠汤的盖子刚打开,敖富贵推开门贼兮兮的跑了进来:“别急着吃啊,我这还没来呢。”

    不等敖沐阳说话,他递上去一个袋子:“我也带了好东西呢,别以为我过来吃白食,喏,去处理一下。”

    看着他递过来的袋子,敖沐阳忍不住莞尔一笑:“什么东西?是黄金鳝和蚌肉吗?当年我刚回来,你就带了这两样菜过来。”

    敖富贵感叹道:“是呀,沃日,时间过的可真快呢,这感觉一眨眼,好几年时间过去了,那会咱们俩都是光棍,现在就剩下你一根光棍,而且你这根光棍马上也要被人收走了。”

    时间如梭,白驹过隙。

    敖沐阳打开袋子看到里面是一些小菱角和菱角茎,对于当前时节,这东西很是少见:“哟,什么时候的菱角了?去年的?”

    菱角得到了夏末和秋季才有收获,现在是春季,还没有新鲜菱角出产。

    敖富贵得意的说道:“错了,是刚捞的,这是过冬菱角,你用水淖一下再调点辣椒酱,蘸着吃可好吃了。菱角茎你给收拾收拾,该怎么对付你有数吧?”

    过冬菱角就是去年未收的菱角留到了今年,每年湖里的菱角都是不可能被捞干净的,总会剩下一些。这些菱角在过冬的时候不会腐烂,而是在泥水中蛰伏下来,历经长时间的缓慢发育,它们口感更硬,比不上新鲜菱角,不过在春季属于稀罕物,可以吃个新奇。

    菱角茎可以拌凉菜,它们在春天发育,此时最是鲜嫩,吃起来口感不错,就是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要先把根和叶清理掉,再用刷子将茎上的细毛刷洗干净。

    另外敖富贵还带了一点香椿,用咸盐搓出来的香椿芽,算是春季上好的下酒菜。

    本来老敖打算自己弄点吃的完事,敖富贵这么一来倒是把这顿饭的规格提升起来了,他便让黑龙去楼里拿了酒过来,改成三人喝酒。

    乡间小菜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不多会凉拌菱角茎和辣椒酱便调好了,他把桌子上的纸张给收拾起来,三人围着桌子吃了起来。

    敖富贵夹了一片米肠在嘴里,他咀嚼着笑道:“嗯,味道可以,原来这墨鱼还能这样吃,这是日料做法是吧?”

    敖沐阳摇摇头道:“高丽菜。”

    “你会的真多。”敖富贵在这点上很钦佩他,“我要是有你这厨艺,肯定把我媳妇养的白白胖胖。”

    说到这里他突然有些忧伤:“即使没有这厨艺,我媳妇已经白白胖胖起来了,这点我得佩服鹿老师,她跟你吃了三年快四年的时间了吧?怎么就不胖呢?”

    敖沐阳解释道:“吃的营养丰富和吃的营养过剩有区别,并不是吃的好就会长胖。不过你媳妇胖是因为她怀孕了,等她生完孩子会瘦回去的。”

    敖富贵惨淡一笑,道:“如果我不是清楚我丈母娘的体型和吨位,真可能信了你的话。”

    说到这里老敖便满意的笑,他也清楚他丈母娘的体型,这老娘们的性情先不说,反正她的外表基因是没得挑。

    不过敖沐阳提到了自家媳妇怀孕一事,敖富贵还是挺得意的,他马上就要当爹了,真是憧憬又期待。

    照着这话题两人一边吃喝一边聊,然后便聊到了他们小时候。

    什么叫时间好快?这才是时间好快,先前他们感叹眨眼睛敖沐阳就回来快四年时间了,可是他们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何尝不是一眨眼间就过去了?

    提到这种伤感话题总是容易让人惆怅,男人一旦惆怅就喜欢多喝,于是两人一句一口酒,不多会就喝的晕晕乎乎。

    酒足饭饱,敖沐阳送走了敖富贵,回来后他铺开宣纸拿起毛笔挥毫泼墨,然后突兀的发现自己在半醉半醒之间写的字竟然比完全清醒时候更好。

    龙飞凤舞,自带筋骨!

1562。寻寻觅觅(2)() 
老敖本性可能就是喜欢附庸风雅那种人,莞香树飘香,春日里风光秀丽,他在树下练了一段时间的字之后,竟然有点喜欢上这种感觉。

    此后几天,他没事干的时候就在树下练字,春日的艳阳透过稀疏的枝叶撒下斑驳的光芒,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照在宣纸上亮堂堂,猫狗狼猴们在院子里翻滚打闹,时不时门外有零散的鸡鸭走过,这氛围显然极为适合练字。

    另外就是时光流逝,日子距离他的婚期越来越近,这让他难免焦虑起来,而练字是个缓解焦虑情绪的好法子,这也是吸引他沉迷练字爱好的原因之一。

    练字需要笔墨纸砚,笔和纸好说,墨水却是不足,他是用乌贼和章鱼的墨水来练字的,这种生物墨比墨水要淡一些,可是它没有墨水的臭味,跟莞香很配,老敖迅速迷恋上了这种味道。

    三来两去,之前捕捞到的乌贼和章鱼就没了,敖沐阳没办法,就决定再去捕捞上一批。

    恰好陆虎把鹿无遗给放了回来,他知道敖沐阳婚期将近,估计要忙活的事很多,就给鹿无遗放了假好让他帮忙。

    结果鹿无遗回到村里后没有在婚事上帮到忙,先被他带出海去帮忙钓乌贼和章鱼了。

    坐在船上,鹿无遗满头雾水:“姐夫,你们结婚要用乌贼章鱼做什么菜?我听富贵哥说你做了个米肠很好吃,什么时候给我做了尝尝?”

    “这次钓了乌贼章鱼上来就给你做。”老敖一边忙活一边敷衍的说道。

    鹿无遗却是精明,他跟着陆虎在商场博弈已久,本来就很不错的察言观色的本领得到磨练,变得越加老道,这方面堪称炉火纯青。

    他看出敖沐阳的敷衍,便不满的用脚尖踢了踢船板道:“姐夫你认真严肃点,什么态度呢?”

    “什么态度?我在这里干活你在那里瞎扯淡,你还问我对你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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