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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重生之无限逆袭-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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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耀的聚光灯下,陈歌一身红色的运动服出场,身边是两个长飘飘长相清纯的女郎。

    劲歌热舞,嗨爆全场,陈歌虽然对舞蹈不是很熟悉,但是放开手脚之后身体跟着左右摇摆,看上去还是像模像样。

    为时一分钟的舞蹈结束,灯光骤然亮起,伴舞退场,主持人利娜和黄文飞柳妃同时上场,“大家好!”

    台下一阵掌声和尖叫声响起。

    在尖叫声中,利娜从兜里掏出手机朝台下晃了晃,“那个女孩,上来一下,对,就是你。一会呢,你拿着手机给我们四个拍个照。”

    利娜说话的时候向后退了两步和陈歌三人站在一起,“哇,俊男美女的组合,必须拍一张照片留念,尤其是我,作为快乐综艺的颜值担当。”

    台下一阵欢乐起哄的“嘘”声。

    “好了,姑娘,你开始拍照吧。”

    四个人摆好pos,“好,这位呢,就是黄文飞。接下来,我们介绍下一位大帅哥,他就是——陈歌!”

    “大家好,我是陈歌。”陈歌向台下招手的时候尤其看向台下举着陈歌名字的一小群人,那是他的粉丝。

    “好,这三位呢,都是近来很火的几位新秀,我们导演组特地准备了几个他们各自作品的片段,来,请看大屏幕。”

    利娜带着三人坐到了右侧的沙上,屏幕上开始播放电影片段。

    第一段是柳妃主演的一部电视剧,叫《山河秀》,大屏幕上出现柳妃精致的脸蛋,双眼浸满泪水,“我本以为你对我是真心诚意,所以当初才会对你死心塌地,却没有想到你居然是狼子野心,接近我欺骗我利用我!”

    一阵疯狂地呐喊声,“柳妃!柳妃!”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观众看来这个片段只是柳妃楚楚可怜的模样令人心疼,陈歌看得却是柳妃的演技,这一段里面柳妃双眼通红,面颊肌肉有些紧张地向上堆起,这是真的在哭,绝不是用眼药水之类的东西就能做到的。

    紧接着大屏幕上的画面变幻:《楚霸王》,这是黄文飞主演的电视剧。

    黄文飞一身戎装,一跃上马,高举长戟,“今日,兄弟们与我一同杀上前去,来日共享荣华!”

    黄文飞这一句台词说得掷地有声,一股肃杀之气油然而生。

    台上几个人鼓了鼓掌,利娜边鼓掌边说:“哇哦,好帅,尤其是翻身上马的这个动作。”

    第三段,轮到了陈歌:《野小子》,一辆兰博基尼一个漂亮的漂移甩尾停在路边,陈歌从车上走下来,朝身后一个女郎抛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嘴角绽放出一抹邪气的笑。

    画面没有停止,紧接着屏幕一变:《黑色旺胶》,陈歌声音沙哑,面无表情,眼珠子紧紧盯在一处一动不动,“你刘哥刚才说,要再宽限两天,你就按老规矩,收点利息,对了锐仔,刘哥和我一年多的交情,食指记得给留一截,不然显得我不近人情。”

    台上几人同时鼓掌,但是陈歌心里比较疑惑,为什么唯独给自己,是两个片段。而且这两个片段选得恰到好处,都给了自己一个特写,第一个画面重点表现在帅气,第二个画面则是全剧最能表现演技的几个点之一。

    利娜这时候解释道,“因为听说陈歌的两部电影是不久之前一前一后上映的,而且都是主演,所以我们导演组给陈歌多安排了一个片段。”

    台上嘉宾和观众都恍然大悟。

    陈歌五官上的优势毋庸置疑,黄文飞和陈歌同框,脸上的很多缺陷都会比较明显,这也让陈歌不久之后有了一个魔镜的外号。(。)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人在江湖(中)() 
陈歌五官上的优势毋庸置疑,黄文飞和陈歌同框,脸上的很多缺陷都会比较明显,这也让陈歌不久之后有了一个魔镜的外号。>≯≥ <<。r2被人偷了哎!”

    “不是吧,谁这么大胆!”

    “大哥,要不要报警?”

    “你是白痴啊!我们是混混嘛,车子不见了当然是去西贡找大傻了!”

    陈晓春饰演的山鸡打头,陈歌被谢天桦几人簇拥着走向‘大傻’。

    几人边往过走山鸡边笑着说:“傻哥,吃鱼啊?”

    ‘大傻’无视几人,挑着桌上的鱼,“王八冒充海龟,小子冒充老大,最讨厌。”

    山鸡笑着说:“傻哥,我想找你拿回车子啊。”

    大傻这才抬头,“你是谁啊你?”

    “洪兴山鸡,他是我的大哥陈浩南。”

    陈歌从陈晓春身后走出来,“傻哥。”

    “就是这儿。”牧海说,“陈歌,你觉得怎么样?”

    陈歌知道牧海说的不和谐是指什么了,刚才陈歌从陈晓春身后走出来的时候,监视器上陈歌和陈晓春的镜头同框,年龄上的差距体现了出来。

    现在毕竟是2oo6年,不是前世古惑仔开拍的1996年,陈晓春比十年前看上去要稳重得多,没有山鸡的轻浮,而自己即便模仿了郑伊健的一切,连型也和郑伊健的陈浩南一模一样,但看上去有些···嫩。

    “化妆师!”陈歌高喊,“过来一下。”

    陈歌对牧海解释道:“我把妆化老一些,春爷那边你让他演得再轻浮一些,再试一次。”

    把妆化老一点,对男士来说比较简单,只要把脸上的颜色调暗一点,就会成熟很多。

    几分钟后。

    “n你最近很红哦。车,我绝对没偷,如果你要坑我,我承受得起。”大傻伸出手指戳在陈浩南胸口,“还有别怪我没提醒你,以后没事不要在西贡逛来逛去,我们西贡的兄弟不欢迎你们洪兴的小子!”

    “你说的!”上一秒还在微笑的陈歌,下一秒踹倒大傻,提起手边的木椅猛砸大傻的脑袋。

    一阵混乱的群殴之后。

    陈浩南抓起大傻的衣领,“我们洪兴,能不能来西贡玩啊?”

    大傻低声细语,求饶道:“可以,可以,吃海鲜都可以。”

    “n:“他也管得太多了吧,连导演的工作也要管,看牧导的样子好像还同意,这小子不会是个关系户吧?”

    朱勇棠劝道:“你少说一点吧。在这个圈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关系户又不止他一个,而且,这个年轻人其实很不错,刚才对我们几个的态度都很好。”

    陈歌没有别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自己既然想把经典带过来,就不能毁了它,不说完全和原来一样,毕竟每个导演有每个导演各自的风格,他当初愿意把人在江湖交给牧海的原因就是牧海的风格和古惑仔系列很贴近。

    事实证明牧海没有让自己失望,目前为止至少拍得很不错。

    休息的时间过得总是比较快,一晃眼的功夫已经入夜。

    随着牧海一声“”,众人继续开始工作。

    今天晚上要拍的是古惑仔系列最经典的几个镜头之一,也是陈浩南最难模仿的一段出场。

    陈浩南的走路,陈浩南的谈吐,无一不体现着优雅的霸气,陈歌要做的就是把这种霸气复制过来。

    这是陈浩南在这个世界上的秀。(。)

第一百六十四章 人在江湖(下)() 
这是陈浩南在这个世界的秀。>

    入夜的铜锣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炫目的五光十色里,一个留着长的年轻人一阵风一样出现在镜头里。

    牧海看着监视器里的画面,有种形容不出的惊奇和赞叹。三部电影,三种气质。

    在《黑色旺胶》的时候,陈歌的演技中规中矩,气质让牧海惊喜,到了这部《人在江湖》,牧海原本还有些担心,万一陈歌无法摆脱《黑色旺胶》中对王世剑这个角色的局限性,把对陈浩南的演绎也带上了王世剑的风格,就不得不考虑换人的问题。

    牧海刚开始看到《人在江湖》的剧本的时候,更认为靓坤的角色适合陈歌。

    见识过陈歌饰演王世剑时候邪气的牧海,认为靓坤这个角色和陈歌很贴近,但是陈歌指明要求一定要陈浩南这个角色,牧海又不得不给陈歌面子,开拍之前,牧海无论哪一方面都已经料到了,却唯独没有想到陈歌又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惊喜。

    陈浩南的出场,给了牧海一个不小的惊喜。只不过,一会几个人聚齐以后,陈歌作为一个新人,气势上未必能压得住谢天桦他们,谢天桦他们毕竟是这个圈子里面的老人,拍过的戏比陈歌要多很多,经验足够,底气应该也比陈歌更高。角色陈浩南作为一个团伙里面领袖级的人物,恐怕陈歌的经验还不足以old住全场。

    陈浩南一身黑色的长款夹克,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显得张狂肆意,举手投足间潇洒不羁。

    陈浩南问跟在他身后的大天二,“山鸡呢?”

    大天二说:“这还用问,他一定是夜总会啊。”

    “他不是去停车场去看巴闭的车吗?”

    “你不知道啊,温柔乡,有搓啊。”

    陈浩南略显无奈,摇了摇头,“嘿,这小子···”

    这一段,陈浩南和大天二去喊其他几个人,最重要就是表现一种轻松热血的气氛,山鸡、巢皮、****一一在镜头上出现,最后,除了山鸡被派去停车场,其他几人结伴走着,陈歌领先,其他人都要比陈歌落后半个肩膀的距离。

    陈歌把手里的打火机点燃,火苗跳跃,镜头从火苗上移到陈歌的脸部,胸有成竹。

    “n在食堂戴墨镜有点怪异,但是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吧。

    “好!”候小楠喜气洋洋地牵起陈歌的手,“那就快点。”

    陈歌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学校,上次来还是因为李亚楠的召唤,这时候再走进校园,不由想起陕科大。

    校园生活一旦过去,难以复返,即便大多数人一旦离开学校,一生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但是那段时光里的很多事情,一旦想起,热泪盈眶,没有经历过没有失去过的人,不会明白这种情怀,尤其是陈歌这种中途不得不离开的人,带着难以释怀的遗憾度过一生,多少次梦里辗转恍惚间还觉得自己站在校园。

    “我们学校的餐厅有庄月明、太古、s,你想去哪一家?”候小楠问陈歌。

    陈歌无所谓道:“你挑吧,觉得哪一家比较好就去哪一家。”

    “那就去庄月明吧,庄月明比较近,而且庄月明的味道也不错,很多学生去里面吃。”

    陈歌本想说最好挑一家人少一点的餐厅,但是见候小楠兴奋的样子不忍扫了她的兴,就由她带着走。

    两人牵着手走进餐厅,餐厅里人很多,每个窗口排的队不下十人,候小楠兴冲冲地带着陈歌冲进最中间的一条队伍。

    陈歌注意到,从他和候小楠进门开始,就有不少人看向这边,心想是不是有人认出了自己,还是觉得自己戴着墨镜太扎眼。

    他却不知道,扎眼的不是他的墨镜,而是牵着他手的候小楠。

    陈歌脸上的墨镜属于特大号,戴上以后能在人群里认出陈歌的一定是****夜夜抱着陈歌照片睡觉的死忠粉,餐厅里认出陈歌的只有一个人。

    之前被陈歌打过脸的香江大学校草杜耀辉。

    杜耀辉在香江大学属于风云人物,不管走到哪里,都少不了女生的注视,大学里的学生正值年轻,小女生们关注的无非只有两样东西,脸蛋和家世。

    不管杜耀辉的家世怎么样,至少脸蛋足够帅,就算放在娱乐圈也是帅哥一枚,杜耀辉目前大三,三年里学校举行校花校草的评选五次,从来没人能撼动杜耀辉第一校草的头衔,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在学校里自傲的原因。

    杜耀辉喜欢李亚楠,当初势在必得,以为绝对没有问题,没想到最后被李亚楠找来一个小白脸一样的男人狠狠打了脸,所以杜耀辉对陈歌印象很深,从陈歌和候小楠牵手进餐厅开始,杜耀辉一眼就认出陈歌。

    杜耀辉看着和候小楠有说有笑的陈歌,看向旁边一个年轻人,敲了敲桌子,“白亭。”

    和杜耀辉同桌吃饭的的白亭闻言抬头,皱眉问:“什么事?”

    杜耀辉指了指排队的候小楠。

    白亭看过去,脸色顿时变得阴沉。

    杜耀辉心底冷笑,白亭追候小楠,这几乎是全校都知道的事情,就像当初自己追李亚楠,同样都是风云人物,走在校园里回头率百分之五十以上,但凡出点事都一定人尽皆知。白亭追候小楠追了两年,一直把候小楠视为禁脔,陈歌这次和候小楠牵手出现在学校食堂,不出事才怪。何况这一桌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不用等自己添把火,就会有人起哄。

    果然,同桌的人也都看到这一幕,“白亭,怎么办?”

    “白亭,人家踩到头上来了,干呗。”

    “白亭,哥几个都看着呢,你不敢就是软蛋。”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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